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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y_tantra5053

对同性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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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7 0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6-9-2007 12:11 AM 发表
对不起,最近都在其他论坛逛,忘了来这里....

老实说,我对同性恋的论调真的感到厌烦,说来说去,那些持赞成态度的人就是尽量在“自然化”同性恋而已,心理学家提出的心理因素对那些赞成的人而言,就仅仅 ...

一切东西尽是自然化的啊
当某样东西变习惯了后,见惯不惯了后
理所当然变成人类所谓的自然咯

你那么说,反对同性恋的也就是在“不自然化”同性恋
也好像一些人所说的,“恶魔化”同性恋
大家都持着自己的观点,只能说没有东西一定是对的一定是错的

既然你都说了心理学家提出的心理因素对那些赞成的人而言,就仅仅是“一种观点”
同样的,心理学家
提供的心理因素对那些反对的人而言,就仅仅是“一种观点”
事情就是这么两极化
找到平衡点最重要
一切点到即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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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9-2007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26-9-2007 01:45 PM 发表

一切东西尽是自然化的啊
当某样东西变习惯了后,见惯不惯了后
理所当然变成人类所谓的自然咯

你那么说,反对同性恋的也就是在“不自然化”同性恋
也好像一些人所说的,“恶魔化”同性恋
大家都持着自己 ...


如果把杀人自然化,那也是自然吗?
你似乎惯用模菱两可的论调,虽然那感觉上很有智慧,但...请问你的重点在于那里?你要表达什么?

回复你的留言让我觉得很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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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7 07: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6-9-2007 02:14 PM 发表
如果把杀人自然化,那也是自然吗?
你似乎惯用模菱两可的论调,虽然那感觉上很有智慧,但...请问你的重点在于那里?你要表达什么?

回复你的留言让我觉得很浪费时间......

那么请问一下,理智的你会去杀人吗?
杀人是你的习惯吗?是很多人的习惯吗?
请别把有伤害他人的习惯拿来与并无伤害他人的习惯相比

但是,反对同性恋可以自然化吗?
很明显的,并不可以
因为反对同性恋已经是有侵犯个人人权了

这的确是可以模菱两可啊。。我说过
事情已经是两极化了
而你也极度自负认为赞成 = 自然化同性恋
所以已经是黑白不分了

同性恋恶魔化与把心理因素当成是反对同性恋的论点
这本来就存在的。。而并不是那种
神仙不存在,我却倒过来说神仙是存在的

大家都在学智慧,你也是
所以请别计较谁的智慧比较高
那只会贬低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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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9-2007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26-9-2007 07:25 PM 发表

那么请问一下,理智的你会去杀人吗?
杀人是你的习惯吗?是很多人的习惯吗?
请别把有伤害他人的习惯拿来与并无伤害他人的习惯相比

但是,反对同性恋可以自然化吗?
很明显的,并不可以
因为反对同性恋 ...


又来了~

再请问一次,你要表达的重点在那里?

先别管神仙化,恶魔化,什么什么化的啦....那不是你说了算的事情,而是看你提出了何种有道理抑或没道理的事情后,才能用以参考到底谁在合理化,谁在硬拗~


请问...你对同性恋了解有多少?
你,认同?抑或不认同?
或是保持中立,纯粹觉得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大家都在学智慧,你也是
所以请别计较谁的智慧比较高
那只会贬低自己而已


你是最有智慧的,你知道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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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07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7-9-2007 05:35 PM 发表
而是看你提出了何种有道理抑或没道理的事情后,才能用以参考到底谁在合理化,谁在硬拗~

到底这所谓的合理。。
是合乎你的常理。。还是另有其由呢。。。
那倒是见仁见智啊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7-9-2007 05:35 PM 发表
请问...你对同性恋了解有多少?
你,认同?抑或不认同?
或是保持中立,纯粹觉得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了解并不能衡量的吧。。。
我只能纯粹的说,了解多并不能代表了解深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7-9-2007 05:35 PM 发表
你是最有智慧的,你知道吗?哈哈

哪里哪里。。
大家彼此彼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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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9-2007 03: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27-9-2007 08:37 PM 发表

到底这所谓的合理。。
是合乎你的常理。。还是另有其由呢。。。
那倒是见仁见智啊

.............................
看来你还不明白“模菱两可”的意思。

举例说....
科学家提出了复制人计划。
A君反对:“那违反伦理!:@”
B君赞成:“如果可以100%做到复制死去的人,那是一门值得支持的科技!”
C君中立:“我认为复制技术用在医学方面可以有很大的作为,但复制人就万万不能,那会破坏自然生态。”
D君说:“那的确违反伦理,也的确有好处,见仁见智啦~”

其实,A君B君和C君提出的就是有建设性的意见,而C君说的就是模菱两可,没有焦点的废话.........


了解并不能衡量的吧。。。
我只能纯粹的说,了解多并不能代表了解深


我只能说....不管你的了解是纯粹,是深,是红,是黄,是南是北......
你没有说出来,没有人会知道你了解什么?


哪里哪里。。
大家彼此彼此而已


原来讽刺也不是所有人可以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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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07 1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9-9-2007 03:23 AM 发表
.............................
看来你还不明白“模菱两可”的意思。

举例说....
科学家提出了复制人计划。
A君反对:“那违反伦理!:@”
B君赞成:“如果可以100%做到复制死去的人,那是一门值得支持的科技!”
C君中立:“我认为复制技术用在医学方面可以有很大的作为,但复制人就万万不能,那会破坏自然生态。”
D君说:“那的确违反伦理,也的确有好处,见仁见智啦~”

其实,A君B君和C君提出的就是有建设性的意见,而C君说的就是模菱两可,没有焦点的废话.........

这果然是要合乎你的常理的合理哦
我想你要说的就是D君吧。。。
我的话并没有冲撞。。。冲撞的只是与你提出的意见
我提出的只是如果A行得通,为何B不能被接受
而如果B行得通,为何要反对A
如果你认为那是废话,那只是你的见解,你的看法
我也不能说什么。。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9-9-2007 03:23 AM 发表 [/url]
你没有说出来,没有人会知道你了解什么?

那也不一定
从一个人提出的观点,就可以知道他了解什么了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9-9-2007 03:23 AM 发表 [/url]
原来讽刺也不是所有人可以明白的............

我想讽刺的智慧还是留给略高一筹的你吧

[ 本帖最后由 ccarljun91 于 29-9-2007 11:2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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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9-2007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29-9-2007 11:19 AM 发表

这果然是要合乎你的常理的合理哦
我想你要说的就是D君吧。。。
我的话并没有冲撞。。。冲撞的只是与你提出的意见
我提出的只是如果A行得通,为何B不能被接受
而如果B行得通,为何要反对A
如果你认为那是 ...


不好意思...按错了,我就是说D君..........

不过.....我还真对你的理解能力感到惊讶.......

你是故意装不懂还是什么?

好吧,看来有必要迁就一下.......就用回你的话来解释吧........

“如果A行得通,为何B不能被接受
而如果B行得通,为何要反对A”


假定现在世界已经跟着你的想法,A行得通,B就接受他;B行得通,A就接受他......

A说违反伦理,B说对;B说伦理不重要,救活死去的人就好,A说对........这么矛盾,我觉得那比较像是神经病........

又假定说...你的意思是“别人喜欢怎样就怎样,你没资格干涉”,那我只能说....你尽管我行我素好了,何必来这里说些跟“同性恋”没有关系的话?

那也不一定
从一个人提出的观点,就可以知道他了解什么了


别重复我的话..........

我想讽刺的智慧还是留给略高一筹的你吧


又是一句模菱两可,让人猜来猜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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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07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29-9-2007 03:30 PM 发表
A行得通,B就接受他;B行得通,A就接受他

错。。我并没有说A行得通,B就接受他
我从来没有那样说过
我只是说A如果行得通,为何B就不能行得通
并不是
假设A是违法伦理,B是不违法伦理
没有理由要叫不违法伦理去接受违法伦理
那就是拿鸡蛋敲石头而已

而我的说法是违法伦理是接受的,
为何不违法伦理是不能被接受的。而当中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把东西模糊焦点的人是你
把东西越扯越远的人也是你
说些跟同性恋没关联的话也是由你开始
不要把矛头反指人

我本来是说当中的人把同性恋当成非自然的论点
而你则是说我
模菱两可,又提出一大堆越扯越远的东西
把东西模糊焦点的是你吧?

对我的论据无法逃避的话,请不要把焦点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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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过

原帖由 liyen1708 于 13-12-2006 04:51 PM 发表
佛 教 里 , 同 性 问 题 , 逆 天 而 行 , 会 是 下 一 世 人 的 黏 体 婴 , 多 这 样 的 人 , 世 界  很 大 机 会 灭 亡 。



哗哗哗,本身是佛学会会员当然也是一个佛教徒啦,从来都没有听过和看过你这句“名言”,只听过师父说佛教是唯一一个不反对同性恋的宗教,不反对并不是赞同,只是不反对,佛教注重的当然是中庸之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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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9-2007 03: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29-9-2007 04:35 PM 发表

而我的说法是违法伦理是接受的,
为何不违法伦理是不能被接受的。而当中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好奇怪的论调!?

为什么说“违反伦理是接受的”?,事实上应该是有些人基于伦理的问题反对同性恋不是吗?

至于“为何不违反伦理是不能被接受的”,这句话.......很莫名奇妙???不违反伦理,对一些人而言当然是好的啊,干嘛还不接受???

把东西模糊焦点的人是你
把东西越扯越远的人也是你
说些跟同性恋没关联的话也是由你开始
不要把矛头反指人



天啊.............

先拿些证据........
至于他是否真的脱离了所谓的“同性恋枷锁”
相信只有他本身知道,这是否是自欺欺人。


这只是你的主观观点,他是否自欺欺人,从他的论述中自然有迹可寻,别模糊了客观事实。

那更不能放上等号
因为
性别转换症在心理学,是性变态的一种
性变态与性倾向一样吗?我可不这么想。

通常他们会选择变性,变性了才爱男生,
你会认为这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呢?
这很客观啊~

你也会说一个是性爱的方式,一个是言行举止的方式。
那么试问,性别转换症与同性恋有间接关系吗?并没有吧?


你用“这很客观啊”模糊了生理上的事实,事实上一个男人变性成女人,然后爱上男人,我敢说那也是同性恋。

性别转换症与同性恋就是有间接的关系,难道没有吗?(我也会模菱两可)

他的观点我并没听说过呢
所以我也不能说什么咯。。
所以我才说嘛。。自欺欺人或者是真有此事
只有他本人最清楚


如果你完全提不出任何论证证明钟锦辉自欺欺人,请别用“只有他本人最清楚”这样话来模糊我之前提出,关于他在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还有,钟锦辉没有必要骗你。

一切东西尽是自然化的啊
当某样东西变习惯了后,见惯不惯了后
理所当然变成人类所谓的自然咯

你那么说,反对同性恋的也就是在“不自然化”同性恋
也好像一些人所说的,“恶魔化”同性恋
大家都持着自己的观点,只能说没有东西一定是对的一定是错的

既然你都说了心理学家提出的心理因素对那些赞成的人而言,就仅仅是“一种观点”
同样的,心理学家
提供的心理因素对那些反对的人而言,就仅仅是“一种观点”
事情就是这么两极化
找到平衡点最重要
一切点到即止就好了


第一段,你就先讲一段歪理来合理化接着下来的言论。如果你不懂“自然”的意思,请查阅字典,看看字典是否有记录“见惯不惯”就是自然。

最后一段根本就是乱扯了,我说“一种观点”意思是他们完全不把心理学家提出的心理因素当一回事,仅仅认为“那是他们觉得而已”。而那些了解同性恋心理因素的人,才会“有可能”明白到同性恋的种种心理问题,进而反对,而并非不明不白的反对。

这不是越扯越远是什么?

那么请问一下,理智的你会去杀人吗?
杀人是你的习惯吗?是很多人的习惯吗?
请别把有伤害他人的习惯拿来与并无伤害他人的习惯相比


我之前的问题是,杀人是自然吗?
就算你扯到多远,就算人们习惯杀人,杀人依然是不自然。
就算你利用“杀人和同性恋相比”的罪名硬加在我身上,依然无法否认杀人的不自然。

但是,反对同性恋可以自然化吗?
很明显的,并不可以
因为反对同性恋已经是有侵犯个人人权了


很明显,你利用第一段的模糊手法来带过“自然”的定义。
至于反对同性恋,侵犯人权?那心理学家提出的言论是不是可以被控诉侵犯人权了?
你刻意夸大“反对”的意思,唯独那些中东回教国的作风,事实上这里持反对立场的人就只是说出自己的意见而已,并没有做出任何干涉的行动。

这的确是可以模菱两可啊。。我说过
事情已经是两极化了
而你也极度自负认为赞成 = 自然化同性恋
所以已经是黑白不分了


同性恋恶魔化与把心理因素当成是反对同性恋的论点
这本来就存在的。。而并不是那种
神仙不存在,我却倒过来说神仙是存在的

大家都在学智慧,你也是
所以请别计较谁的智慧比较高
那只会贬低自己而已


这几句根本就是人身攻击嘛~

到底这所谓的合理。。
是合乎你的常理。。还是另有其由呢。。。
那倒是见仁见智啊


别总是用“见仁见智”来模糊的带过问题。

了解并不能衡量的吧。。。
我只能纯粹的说,了解多并不能代表了解深


这完全是在重复我的问题.........



要睡觉了.....改天继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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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9: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mitabha amitab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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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30-9-2007 03:58 AM 发表
好奇怪的论调!?

为什么说“违反伦理是接受的”?,事实上应该是有些人基于伦理的问题反对同性恋不是吗?

至于“为何不违反伦理是不能被接受的”,这句话.......很莫名奇妙???不违反伦理,对一些人而言当然是好的啊,干嘛还不接受???

调转了。。
其实是
而我的说法是不违法伦理是接受的,
为何违法伦理是不能被接受的。而当中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30-9-2007 03:58 AM 发表
天啊.............

先拿些证据........

从你第82帖开始,你就提出了性别转换症
你的那帖也说了性别转换症是性变态的一种
所以已经很清楚的。。性变态与性倾向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一个是病态,一个只是倾向

然后你之后就提出了“异装癖为同性恋的一种类型”的疑问
与提出了钟锦辉的故事

在这,我就提出了
星洲日报也在同性恋的报导中指出
他们不做同性恋,或许只是停止实践同性恋
这种方式我认为是自欺欺人
要注意,我只是说这种压抑自己,停止实践同性恋是自欺欺人

之后,在95帖
你赞同了不能把异装癖和同性恋放上等号
但你却质疑为何性别转换症不能与同性恋混为一谈

你也说了:
这是其中一个例子,至于那些曾经爱过异性,过后变成同性恋的人,是不是能用你说的“自欺欺人”来形容他们呢?毕竟,他们也是曾经爱过异性,怎能说变就变?
或者是...他们最后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同性?(这句话也是同性恋者最常说的话)
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我才会说见仁见智
请你明白见仁见智的意思
因为钟锦辉的故事已经与我提出的论点碰撞了,产生了同一问题各有各的见解。
这就是见仁见智
至于那个人相信什么,那是他自己的主观
你也不能说这个是对的,那个是错的,因为两样东西都存各自的对与错

对啊。。的确我是不知道他的论点啊
所以我才说他自己最清楚,不是这样吗?
难道连他自己的观点他也不清楚?那也不可能吧
而且如果你有钟锦辉的心理学方面的研究,那就放出来给大家分享他的心情故事
很显然,你也没有
你有的只是flier一张,单靠flier就足以相信一个人的论点,未免太主观了吧。。

然后你就说了
那些持赞成态度的人就是尽量在“自然化”同性恋而已
的确字典并没有说明见惯不惯”就是自然
但好像有句名句叫习惯成自然吧?
那么那个自然是否等同你所定义的自然呢?

最后一段根本就是乱扯了,我说“一种观点”意思是他们完全不把心理学家提出的心理因素当一回事,仅仅认为“那是他们觉得而已”。而那些了解同性恋心理因素的人,才会“有可能”明白到同性恋的种种心理问题,进而反对,而并非不明不白的反对。
你这句话是否在说赞成同性恋只是一种观点
而反对同性恋却不是呢?
很可笑,面对了种种心理问题的同性恋就要反对,
反而面临同样问题的异性恋却不反对吗?
如果是的话,那我也只能说这很偏激

扯远的事情就从你这帖开始
杀人自然化和你用了很多时间说的模菱两可
很显然的,这里才开始扯远

而我的帖却有说明在赞成与反对之间找到平衡点哦!
你却发了。。怎么说。。似乎关联性没有的东西
越扯越远的人是谁啊?

然后你还说了回复我留言
你很辛苦,但是你依然回了那么多
证明了你的忍功。。果然是第一流的。
注意哦,这是在赞美你

我之前的问题是,杀人是自然吗?
就算你扯到多远,就算人们习惯杀人,杀人依然是不自然。
就算你利用“杀人和同性恋相比”的罪名硬加在我身上,依然无法否认杀人的不自然。

你要明白,自然的定义很广
你说人们习惯杀人,在现在的观点
是不自然
但是自然也有指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情感
与事物按其内部的规律发展变化,不受外界干预
那也是自然的定义
再说,习惯成自然的自然,也不应该忽略哦!

这几句根本就是人身攻击嘛~
是哦。。那请你谅解你提出你的讽刺
比你提出对我人身攻击你
的论点来得早哦

至于反对同性恋,侵犯人权?那心理学家提出的言论是不是可以被控诉侵犯人权了?
你刻意夸大“反对”的意思,唯独那些中东回教国的作风,事实上这里持反对立场的人就只是说出自己的意见而已,并没有做出任何干涉的行动。


人权包含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公正权
反对者是否可以兼顾那6大人权来提出自己反对同性恋的看法呢?

别总是用“见仁见智”来模糊的带过问题。
见仁见智只是所谓的sub-statement
真正我要表达的是到底这所谓的合理。。
是合乎你的常理。。还是另有其由呢。。。
这才是我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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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0-2007 03: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30-9-2007 12:57 PM 发表

调转了。。
其实是
而我的说法是不违法伦理是接受的,
为何违法伦理是不能被接受的。而当中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从你第82帖开始,你就提出了性别转换症
你的那帖也说了性别转换症是性变态的一种
所以已 ...


努力的再次阅读你的观点,老实说....我有点担心是因为我疏忽而误解了你的要点。

可是....经过再三的分析,我都觉得你根本就是在把问题转来转去,故意玩猜字谜,有时就用我的观点加工成错误的观点,再把问题抛回给我,弄人混乱

如果你认为事情不是这样,你可以解释明白,也可以把我当白痴。


所以我才说他自己最清楚,不是这样吗?
难道连他自己的观点他也不清楚?那也不可能吧
而且如果你有钟锦辉的心理学方面的研究,那就放出来给大家分享他的心情故事
很显然,你也没有
你有的只是flier一张,单靠flier就足以相信一个人的论点,未免太主观了吧。。


之前我已经把之所以认为你在模糊焦点的地方指出来了,显然....你彻底认为我说错了。

的确,我的言论有点漏洞,但我无法贴钟锦辉的言论来这里是因为网络上找不到,事实上我的确有读过他的文章,其中一份还是在星洲日报的。



然后你就说了那些持赞成态度的人就是尽量在“自然化”同性恋而已
的确字典并没有说明见惯不惯”就是自然
但好像有句名句叫习惯成自然吧?
那么那个自然是否等同你所定义的自然呢?


我说“自然化”就是指...例如:
1.同性恋者一般上都宣称自己是天生的。
(天生几乎是自然的代名词,然而我的观察觉得他们并非天生(我的观点在之前的帖子,请爬楼.....)。

2.同性恋的“排他性”倾向。
(一个正常的异性恋不会排斥同性好友,可是很多同性恋却排斥异性朋友,这种类型的同性恋在心理学上的解释是曾经受过异性的伤害而对异性产生恐惧,但同性恋者会自认“后来发现喜欢同性”,所以我认为他们事实上是在合理化,或是自然化自己的心理问题。)

3.同性恋的角色扮演倾向。
(不难发现很多同性恋的情侣的言行举止或衣着打扮一方较倾向女性化,一方则倾向男性化。我认为那是一种心理补偿作用,其实他们心里并不是完全喜欢同性,而是希望在同性身上找到异性,换句话说,就像异性恋一样,他们想找到和自己互补相承的特质,只是同性恋者把这种需求转移在同性身上,所以我认为那多少都是有点不自然,因为相异的特质,天生就是异性拥有。

然而同性恋者却要在从相同的生理中,寻找相异的心理,从这点可以看出,他们的心理与自己的生理很不协调,那就是我指的不自然。

你要明白,自然的定义很广
你说人们习惯杀人,在现在的观点
是不自然
但是自然也有指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情感
与事物按其内部的规律发展变化,不受外界干预
那也是自然的定义
再说,习惯成自然的自然,也不应该忽略哦!


就当我不明白你广大的自然定义,但无论你怎么扯都无能说杀人是自然吧?
如果是,那就够了,因为那只是比喻,我只是用来佐证“自然”而已。
你硬是要把我这句话用在同性恋身上,那很没意思啦........

[ 本帖最后由 roy_tantra5053 于 1-10-2007 03:5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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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7 0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10-2007 03:54 AM 发表
我说“自然化”就是指...例如:
1.同性恋者一般上都宣称自己是天生的。
(天生几乎是自然的代名词,然而我的观察觉得他们并非天生(我的观点在之前的帖子,请爬楼.....)。

2.同性恋的“排他性”倾向。
(一个正常的异性恋不会排斥同性好友,可是很多同性恋却排斥异性朋友,这种类型的同性恋在心理学上的解释是曾经受过异性的伤害而对异性产生恐惧,但同性恋者会自认“后来发现喜欢同性”,所以我认为他们事实上是在合理化,或是自然化自己的心理问题。)

3.同性恋的角色扮演倾向。
(不难发现很多同性恋的情侣的言行举止或衣着打扮一方较倾向女性化,一方则倾向男性化。我认为那是一种心理补偿作用,其实他们心里并不是完全喜欢同性,而是希望在同性身上找到异性,换句话说,就像异性恋一样,他们想找到和自己互补相承的特质,只是同性恋者把这种需求转移在同性身上,所以我认为那多少都是有点不自然,因为相异的特质,天生就是异性拥有。

然而同性恋者却要在从相同的生理中,寻找相异的心理,从这点可以看出,他们的心理与自己的生理很不协调,那就是我指的不自然。

证据呢?你说的或许只是现象的一部分
但事实上,是否大多数的同性恋都是像你所说的,
有着以上的3个特点呢?尤其是第二点,我根本无法认同。。
想问你拥有多少个同性恋朋友呢?
而是否你所谓的同性恋朋友有着排斥他人的特征呢?
你所说的,是所谓属于畸形发展的同性恋,与正常的同性恋也不能相提并论。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10-2007 03:54 AM 发表
努力的再次阅读你的观点,老实说....我有点担心是因为我疏忽而误解了你的要点。

可是....经过再三的分析,我都觉得你根本就是在把问题转来转去,故意玩猜字谜,有时就用我的观点加工成错误的观点,再把问题抛回给我,弄人混乱

何以见得我会把你的观点加工成错误的观点?
我那只是在纠正你,不要把东西单方面地想。。
同性恋发生的东西,绝多在异性恋身上也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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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7 06: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看法就是同性恋就等于不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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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0-2007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1-10-2007 01:55 PM 发表

何以见得我会把你的观点加工成错误的观点?
我那只是在纠正你,不要把东西单方面地想。。
同性恋发生的东西,绝多在异性恋身上也找得到


好吧,就当是你在纠正我。
可是就以你这篇回复而言就已经显示出你前言不对后语。

证据呢?你说的或许只是现象的一部分
但事实上,是否大多数的同性恋都是像你所说的,
有着以上的3个特点呢?尤其是第二点,我根本无法认同。。
想问你拥有多少个同性恋朋友呢?
而是否你所谓的同性恋朋友有着排斥他人的特征呢?
你所说的,是所谓属于畸形发展的同性恋,与正常的同性恋也不能相提并论。



你一直在用“见仁见智”之类的论调,之前...我不太肯定你是不是真的是一个“已经看穿世事,知道世界没有绝对对错的人”。但...从你那句“尤其第二点,我根本无法认同...”证明了你不是真的见仁见智,你也是会单方面的想,现在我更有理由相信之前你说的论点不过是在模糊焦点而已。

还有,你提出一个模糊问题:“是否大多数的同性恋都如你所说的,有着以上的3个特点?”
有谁能回答这种问题?除非政府强制调查吧.....
如果我回答不到,你是不是就要用这个莫名其妙的漏洞来攻击我的言论呢?
我只能说...我是透过自己的眼睛观察到,阅读过他们的文章,才有此观点,至于是不是大多数,少数,那我无法统计。

如果你不认同,请提出“同性恋没有排他性倾向”的观点。不要用一句“与正常的同性恋也不能相提并论。”来当结论,那根本没解释到什么。

我很想知道,你不说第1点和第3点,那是因为你认同,还是你想避开不谈?

[ 本帖最后由 roy_tantra5053 于 1-10-2007 09:0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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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7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10-2007 08:54 PM 发表
你一直在用“见仁见智”之类的论调,之前...我不太肯定你是不是真的是一个“已经看穿世事,知道世界没有绝对对错的人”。但...从你那句“尤其第二点,我根本无法认同...”证明了你不是真的见仁见智,你也是会单方面的想,现在我更有理由相信之前你说的论点不过是在模糊焦点而已。

还有,你提出一个模糊问题:“是否大多数的同性恋都如你所说的,有着以上的3个特点?”
有谁能回答这种问题?除非政府强制调查吧.....
如果我回答不到,你是不是就要用这个莫名其妙的漏洞来攻击我的言论呢?
我只能说...我是透过自己的眼睛观察到,阅读过他们的文章,才有此观点,至于是不是大多数,少数,那我无法统计。

如果你不认同,请提出“同性恋没有排他性倾向”的观点。不要用一句“与正常的同性恋也不能相提并论。”来当结论,那根本没解释到什么。

我很想知道,你不说第1点和第3点,那是因为你认同,还是你想避开不谈?

我不谈第一点,与第三点,因为你对第一点的观点,
我还未曾去看,去了解,所以对于未知的事,我总不能胡扯我已经看过你的论点,并认为那是不正确的吧?
至于第三点,相异的特质,天生就是异性拥有,这句话根本没有尺度去衡量,与第二点相似,
所以第二点与第三点,我也不能说什么,我只能提出我的看法,我的见解,我所知道的一切

对,的确没人能回答到那个问题
如果现在我说10个男人有8个是有强奸女生的倾向的
而在这个论点上,我是从我的观察而下的定论
你认为这种单靠观察的论点能够成立吗?
你又如何证明从你观察的角度是衡量你对同性恋自然化的论点呢?
而非常奇怪的,在我认识的46个同性恋里头,
根本没有一个像你所说的,排斥异性恋
那么如果你认识的朋友是我那46位同性恋倾向朋友
你会不会说同性恋没有那样的倾向呢?那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以你对同性恋自然化的论点来看
同性恋排斥异性,但是你在第3点却说同性恋的其中一方有着倾向与女性化的生活
这已经是矛盾了
如果一个人有女性化生活的倾向,那理所当然的,他必须以所谓女性化的女生作为衡量的标准,
这也就是说了他会通过观察去了解何谓女性化的生活,才演变成把女性化规划成他的生活
而这种观察,有间接的观察,和非间接的观察

你对于我的不认同似乎有着万二分的关注哦
的确,我是不认同你的观点。但难道那就代表你的观点是错的吗?
如果是错的,我就有必要要跟你说,至于你听不听,那就成了你的决定,
也就是所谓的见仁见智。
再度澄清,在你的观察你的主观,你认为我是模糊焦点
但是在我的观察我的主观,我却认为你才是模糊焦点的人
我已经提出了你对我模糊焦点的疑问的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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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07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y.bery1688 于 1-10-2007 06:49 PM 发表
我的看法就是同性恋就等于不正常的人!!!

我的看法就是驾motor的就等于不正常的人!!
我这样无根据地说,你觉得这个看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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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0-2007 10: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1-10-2007 11:37 PM 发表

我不谈第一点,与第三点,因为你对第一点的观点,
我还未曾去看,去了解,所以对于未知的事,我总不能胡扯我已经看过你的论点,并认为那是不正确的吧?
至于第三点,相异的特质,天生就是异性拥有,这句话根 ...


有必要怀疑男女的相异性吗?
生理上男女就是相异的,这还有什么值得好怀疑?

至于心理,那是后天因素,是环境或教育造成,但如果认同这一点,就无法否认同性恋不是天生了。

对,的确没人能回答到那个问题
如果现在我说10个男人有8个是有强奸女生的倾向的
而在这个论点上,我是从我的观察而下的定论
你认为这种单靠观察的论点能够成立吗?
你又如何证明从你观察的角度是衡量你对同性恋自然化的论点呢?
而非常奇怪的,在我认识的46个同性恋里头,
根本没有一个像你所说的,排斥异性恋
那么如果你认识的朋友是我那46位同性恋倾向朋友
你会不会说同性恋没有那样的倾向呢?那就见仁见智了


单靠观察的论点能否够成立,世上所有心理学家都是一个活生生的证明,就像“爱”,你能去看,嗅,或摸到吗?但你偏偏就是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你观察到“10个男人有8个是有强奸女生的倾向”基本上就是你的主观观点,还不是事实的真相。如果你能为100名男性或更多的做个调查问卷,那就能统计出可信的数据用以参考。

如果你硬是要用“证明”的字眼来叫我回答,我唯有......尽量找些心理学的论文贴上来吧.....

如果以你对同性恋自然化的论点来看
同性恋排斥异性,但是你在第3点却说同性恋的其中一方有着倾向与女性化的生活
这已经是矛盾了
如果一个人有女性化生活的倾向,那理所当然的,他必须以所谓女性化的女生作为衡量的标准,
这也就是说了他会通过观察去了解何谓女性化的生活,才演变成把女性化规划成他的生活
而这种观察,有间接的观察,和非间接的观察


先不说你在“女性化”后面加个“生活”的用意,但我可不记得我说过“以上三个要点,同时在形容一个人”之类的话。一种米养百种人,如果你硬是要把第2点和第3点扯在一起,那当然是符合你所谓的“矛盾”。

比如说......1.A君喜欢游泳
                  2.B君喜欢跑步

但你却说1和2矛盾!?


你对于我的不认同似乎有着万二分的关注哦
的确,我是不认同你的观点。但难道那就代表你的观点是错的吗?
如果是错的,我就有必要要跟你说,至于你听不听,那就成了你的决定,
也就是所谓的见仁见智。
再度澄清,在你的观察你的主观,你认为我是模糊焦点
但是在我的观察我的主观,我却认为你才是模糊焦点的人
我已经提出了你对我模糊焦点的疑问的解答了


好奇怪的论调...........
我才不在乎你是否认同,我只在乎你不认同的答案,但....并不是那种我认识46个同性恋.....之类的答案,因为这样的话我也会说:“我认识92位同性恋的朋友,他们全都这样。”

我是客观的看到你在模糊焦点。
如果你已经认为已经为我解答了你模糊焦点的疑问,那我只能说....那是你的主观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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