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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雷动九天

权在笔端 之 空头国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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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兄 我也来租房子了 请多多指教

为什么静静不说话? 因为没有立场? 因为矛盾?
被害人和自己同样肤色却不同身份, 如果只是单纯的马来西亚华人, 事件不会上报,不需要首相开口,更不可能上CNN。自然的也就没有必要招惹这麻烦。别以为人民代议士眼中只有人民;公务,应酬不胜其烦。事情能简则简,不能简就搁着,有空了自然就会看上两眼。所以小事情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别成天像个张不大的小孩般,连照顾自己都不会。
现在触犯的是家法,自然的也就更不能去说上几句。说了也就承认了家法有漏洞。有漏洞,有错误却有不能说改就改,说罚就罚。因为自己在家里虽不能说完全没地位,但充其量就只能是叔叔的辈份。说话大声了会让人反感,以为要喧宾夺主。所以只好任由一家之主去处理。一家之主说怎样就怎样。自己只能从旁应上两声。但是偏偏就这次的事情不是如此简单。被欺负的同样是黄皮肤、黑眼珠的人,而且事发地点在自己的脚下。要说话嘛,影响力不大而且可能让人觉得自己多管闲事。因为受害人虽然张得和自己貌似但毕竟只是个外国人,所以没有必要让自己沾这潭污水。说到底自己只是本国人民的代议士,不是外国的人民代议士。不说话嘛,让人觉得自己没人情味、在自家家里没地位,所以只好呼应一声。这一声轻轻的绝对不能触碰到任何东西。打翻了杯啊、碗啊之类的,碎片绝对不好收拾,而且还可能割伤了自己。那么就当作是替正义说上几句话总该行了吧!正义是什么,我家的家法难道就不是正义的规划和法则吗?我家的执法者难道就不是正义的化身吗?既然答案是是,那就不可能挑战啊!立法的是我们这班家长们,难不成要自己掌自己嘴巴?更何况现在也没有人打算承认自己做错。所以还是静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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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10: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太好了,又有新樓客。
這里的生意其實也不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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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过看完,也懂你们在写什么样的帖。
大多数写着国家大事,还好我每天阅读报纸..
不然我就呆呆酱不懂你们聊什么。
好~!等我..... 迟些,我会加入你们的...
现在只等........ ilham 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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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来了个新房客,还有一个说迟点也会来租房间。。真的太好了。。我这个不准时交租的,没压力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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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on00 于 1-12-2005 10:04 AM 发表
雷兄 我也来租房子了 请多多指教

为什么静静不说话?因为没有立场? 因为矛盾?
被害人和自己同样肤色却不同身份, 如果只是单纯的马来西亚华人, 事件不会上报,不需要首相开口,更不可能上CNN。自然 ...

你以为每个人都不怕死吗?哪里有人敢开口?之前有几个大学生就是开口了,现在放假,却担心被提控,如果定罪,可能被退学。。

只有一个好例子是开口后,得到平反的。。那就是美国黑人妇女在50年前向司机拒绝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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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2-2005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赚生意!
————————————————————————————————————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是老生常谈,天下没有包赚的生意也是商家时刻提醒自己
别受骗的格言,但是在凡事能的马来西亚却又很多包赚的生意,偏偏你我只能坐着看,无缘分杯羹。

    这种包赚的生意就是来自马来西亚独创的私营化制度,政府为了保护这一些不成材的前国家企业不惜用各种手段及签下许多不合理的合约,制造垄断性的地位予这一些公私不分的公司,白白让人民的钱流入别人的钱包。

    这一些例子在我国比比皆是,但是让笔者印象深刻的是国家稻米公司与农业部监控小组的做法,联手榨取雪州稻农血汗的手段让人反感不已,变相下了一道禁令强逼稻农必须低价售卖品质优越的稻谷与国稻,而国稻则可以轻松的转手赚上一大笔。

    已经成为私人公司的国稻到底如何操控市场呢?原来在农业部的撑腰下,当时业绩奇差的国稻打起了稻谷品质超卓的适耕庄区主意,在当局协助下,下了一道稻谷不准越州售卖的禁令,让一向被各州米商争相收购的适耕庄稻谷价格马上滑落,而国稻则低价收购,转身就售卖给其他米商,轻松发大财。

    这种让人发指的做法其实跟强盗没有两样,而且还要剥削原本收入就不高的稻农,简直就是神人共愤。但是这种做法在当局纵容之下,一直没有真正的解决,而是一直用各种手段掩盖事实,仍由稻农们抗议示威为毫不动容,继续发大财。

    有关当局负责人仅以口头通知各收购商最新价格,并且以吊销执照威胁,要收购商乖乖就范,避免破坏发财大计。这种不留证据的做法让一些要协助稻农的政治领袖一直无法掌握证据,导致无法有进一步行动。甚至一些有良知的收购商宁愿赚少一点回馈稻农也会受到警告,让辛勤耕种的稻农无法获得相符的回酬,实在让他们寒了心。

    眼见收割季节已经开始,已经呐喊抗议多年的稻农们还会采取行动来喊出不平吗?高高在上的官员们是不是已经麻木不仁呢?我们伟大首相什么时候会插手还稻农一个公平?我们的媒体及记者还会不愿其烦再次大篇幅报道吗?

    归根究底,还是官商勾结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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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6:12 PM 发表
包赚生意!
————————————————————————————————————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是老生常谈,天下没有包赚的生意也是商家时刻提醒自己
别受骗的格言,但是在凡事能的马来西亚 ...

哦。。老兄。。
你这段新闻我倒是没留意到。。。
看来又要翻番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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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2-2005 06: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9 于 1-12-2005 06:15 PM 发表

哦。。老兄。。
你这段新闻我倒是没留意到。。。
看来又要翻番报了。。



瓦老!你是不是搬好凳子在这等,每一次都超快的,连我的最新题目都还没编辑好你就回应了!了不起,要颁奖给你了!哈哈!

稻农的新闻几乎每年都会炒2次的,而且各报都有,最近中国报及星州已有报导。其实还有很多内幕,我会在这边告诉大家,如何包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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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6: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没有报纸看。。看来要去瞄瞄了。。
真的很过分涅。。。

还有,我喜欢《官也?盗也?》
好!!大快人心!

[ 本帖最后由 喜欢向日葵的我 于 1-12-2005 06:3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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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写得比较没有这么轻松了。。哈哈。。

想表达的依然是不公平对待,看来要"得罪"外国,才有少许的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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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08: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on00 于 1-12-2005 10:04 AM 发表
雷兄 我也来租房子了 请多多指教

为什么静静不说话? 因为没有立场? 因为矛盾?
被害人和自己同样肤色却不同身份, 如果只是单纯的马来西亚华人, 事件不会上报,不需要首相开口,更不可能上CNN。自然 ...

你有投稿习惯吗?如果没有,建议你试,因为你的文笔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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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2-2005 09: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gelku27 于 27-11-2005 12:30 AM 发表
到目前為止也只是“想”的階段。
看見你們寫得不亦樂乎的,也想體驗一下。


不用想了!快快写一篇来看看!

原帖由 -随风- 于 27-11-2005 10:25 PM 发表
自从中国女郎事件后,现在的中国朋友都喜欢问一句,为什么中国报都不帮中国的?


随风的中国朋友很绝,我看到那句为什么“中国报都不帮中国的? ”觉得很好笑!哈哈!星报一定会帮猩猩的!

原帖由 kahlai 于 28-11-2005 12:56 AM 发表
雷雷和牛牛都写得好好啦!!
可是课题都是蛮严肃的,你们叫我写什么来顶?!!
总而言之,你们继续好好的发挥去写我们伟大的政府啦。。
他们对马来西亚的'贡献'一定要让更多人知道的。。。


嘉丽来送高帽了!和合!写社论嘛,会严肃一点的。某人尝试以另一种写法,但是还是不被上头接受,只好写闷到抽筋的。。。


原帖由 T|n9 于 28-11-2005 09:46 AM 发表
绝对精神上支持你们的。。。期待着。。。


不可以只是精神上,肉体也要支持!

原帖由 天地一线 于 28-11-2005 09:30 PM 发表
雷兄,我也来捧你和死牛的场了。写得不错哦!!很好很好,我最喜欢看作家们 冷嘲暗讽 现今的社会现象了。 只可惜历代作家们的努力只能让我们这班看得懂中文字的人看。哎。我会多来潜水的。对了,你知道我是谁 ...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啦,只是忘了你的yahooID了!我们的cariID是上下联。。哈哈!
不要让作家们的心血白费?帮忙翻译啦!

原帖由 babelicious 于 28-11-2005 09:43 PM 发表
小雷,我来了,看了!每次看到你的标题MALAYSIA BOLEH 我就忍不住笑了。


顾问,你现在不能顾,不能问,只能傻笑!哈哈!


原帖由 DeadCow 于 30-11-2005 02:09 AM 发表
最近没有新作,反应又不好,所以自己顶贴。。看来迟点要建议搬去"政经文教"。。哈哈


有想过搬去政经文教的,但想到政治其实跟生活是密不可分的,只是大家一直去忽略,而且让风花雪月的生活读者看看社会时事也是好事来的!希望可以吸引大家多关心自己的国家、族群等。

[ 本帖最后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9:1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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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2-2005 09: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兄 我也来租房子了 请多多指教


哦!突然有一位新房客,好开心,看来我们这楼开始受到注目了!哈哈!
多几个长期写手来的话,精华指日可待!大家加油!


原帖由 angelku27 于 1-12-2005 10:20 AM 发表
哦,太好了,又有新樓客。
這里的生意其實也不太差。


对对!已经有忠实读者,某人心里真的很开心,我当初开楼的决定是对的!谢谢angel一直以来的支持!

原帖由 silence_k 于 1-12-2005 01:26 PM 发表
一次过看完,也懂你们在写什么样的帖。大多数写着国家大事,还好我每天阅读报纸..
不然我就呆呆酱不懂你们聊什么。好~!等我..... 迟些,我会加入你们的...
现在只等........ ilham ku~   


快快行动加入!我们需要更多敢怒敢言的年轻人!欣赏你还有阅报的习惯,我认识很多年轻朋友都不看的。。。。


原帖由 喜欢向日葵的我 于 1-12-2005 06:23 PM 发表
我也是没有报纸看。。看来要去瞄瞄了。。
真的很过分涅。。。

还有,我喜欢《官也?盗也?》
好!!大快人心!


谢谢你喜欢《官也?盗也?》,可见写古装比较有市场。。。。可惜某人的上司不太鼓励,久久一篇就可以。。。某人讲要写时装的了。。。哈哈!照样冷嘲热讽一番。。。

原帖由 DeadCow 于 1-12-2005 08:28 PM 发表
这次写得比较没有这么轻松了。。哈哈。。
想表达的依然是不公平对待,看来要"得罪"外国,才有少许的公平对待。。


用笔写出不公是某人的工作,理所当然的。某人也想写轻松的,但是只能偶尔出现了!现实残酷啊!

[ 本帖最后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9:3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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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雷动每个星期更新,又有无数的驻写轮流上场,肯定会吸引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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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5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9:03 PM 发表
不可以只是精神上,肉体也要支持!...

怎样个肉体支持法啊~?跳舞啊?
原帖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6:22 PM 发表



瓦老!你是不是搬好凳子在这等,每一次都超快的,连我的最新题目都还没编辑好你就回应了!了不起,要颁奖给你了!哈哈!

稻农的新闻几乎每年都会炒2次的,而且各报都有,最近中国报及星州已有报导。其实 ...

你说星期4交房租嘛。。。
等了你整天的说。。
下次可以的话附上时间给我方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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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5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dCow 于 1-12-2005 05:41 PM 发表

你以为每个人都不怕死吗?哪里有人敢开口?之前有几个大学生就是开口了,现在放假,却担心被提控,如果定罪,可能被退学。。

只有一个好例子是开口后,得到平反的。。那就是美国黑人妇女在50年前向司机拒绝 ...


哈 "不怕死"的人大有人在啦

原帖由 DeadCow 于 1-12-2005 08:29 PM 发表

你有投稿习惯吗?如果没有,建议你试,因为你的文笔也不错。。


见笑了 偶尔哈啦还可以啦
投稿嘛 思想和文笔都还没成熟 至少自己是酱觉得


原帖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9:21 PM 发表


哦!突然有一位新房客,好开心,看来我们这楼开始受到注目了!哈哈!
多几个长期写手来的话,精华指日可待!大家加油!


其实只有雷兄也能将此贴升精华
我们只是点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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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5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我是新租户,请多多指教~

首相说
“这事件已经使国家蒙羞,必须进行严谨的调查。不能有所隐瞒”

皇家警察说
“我们要对付的是偷拍者,而不是有关女警”
“指示扣留犯脱光衣服,并做出各种动作,是一种正常的程序,没有任何问题”

从这样的对话看来,我们已看到首相很明显的表明了立场。他没逃避的,承认了犯错,同时也努力地挽回国家的尊严与颜面。
可是有些人却也同时的很努力的背道而驰,不承认自己犯了错。
他们的为所欲为让人联想到当初日本引发了第二次世界战争,
却到现在还不承认自己犯错一样。
还有的是,我国国内安全部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外国人认为大马警察残暴,大可回去自己的国家”
这句话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与议论。他也在过后发觉自己的言论有问题而开了一个道歉的发布会。可是,他仍不认错,还说是记者错误诠释。
记者也很无辜的成为了带罪羔羊。
天~!难道他不懂记者在采访的时候会录下全程的对话/过程吗?
如果说是记者错误诠释的话,那难道当场那么多人都是耳朵有问题吗?
嗯.....我猜想说,他应该是没阅读过寓言故事。要不然他一定会懂得华盛顿的那则故事想表达些什么。
若有机会的话,我要送他一本寓言故事书才行。
最后,从这样的事件看来。也许这次的事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很多事的真相都被隐埋了。
让我不禁怀疑我们人民真的还会安全吗?






录后语,
此篇有涉与抄袭...
原来写这样的东西是很吃力的事。
尤其是要想你们那样写的时候带着幽默更困难~!
我无法想你们酱,但我会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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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5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dCow 于 1-12-2005 08:29 PM 发表

你有投稿习惯吗?如果没有,建议你试,因为你的文笔也不错。。

是咯~!我常叫他投稿,他却常说自己没资格的。
猪酱哦~!但,不要紧。我会偷偷帮他投 .....

原帖由 雷动九天 于 1-12-2005 09:21 PM 发表


哦!突然有一位新房客,好开心,看来我们这楼开始受到注目了!哈哈!
多几个长期写手来的话,精华指日可待!大家加油!


精华?噢~!为什么一定要变精华呢?
在此的精华的意义是什么?
其实,好的帖一定会有人欣赏。不一定要成为精华的...
至少我是这么想。不好意思~!这只是我纯粹的想法,希望你不会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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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5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9 于 2-12-2005 09:46 AM 发表

你说星期4交房租嘛。。。
等了你整天的说。。
下次可以的话附上时间给我方便等。。

自己的屋子还要交租吗?他交的是供期。。哈哈。。

原帖由 zeon00 于 2-12-2005 01:14 PM 发表
见笑了 偶尔哈啦还可以啦
投稿嘛 思想和文笔都还没成熟 至少自己是酱觉得

不试过怎样知道不能呢?以前我也以为不能,而不敢投稿。在偶然机会下,我投了人生第一篇稿,而这稿就是我的人生转捩点,因为这稿竟然被刊登了。。从此我更喜欢写作了。哈哈,好像讲到成为世界名作家做专访一样。其实我的稿只有3次被录用而已,其中两篇就是在这里和大家分享的。现在没灵感,警察的事又被人讲到不要讲了。。哈哈。。

原帖由 silence_k 于 2-12-2005 01:21 PM 发表
好~!我是新租户,请多多指教~

录后语,
此篇有涉与抄袭...
原来写这样的东西是很吃力的事。
尤其是要想你们那样写的时候带着幽默更困难~!
我无法想你们酱,但我会再接再厉~!

欢迎你加入这大家庭。。

以幽默方式作评论是很受欢迎的,因为看起来不会太沉闷,而且不严肃,不过很难做到这一点,小弟还在学习着。
哈哈

原帖由 silence_k 于 2-12-2005 01:30 PM 发表

是咯~!我常叫他投稿,他却常说自己没资格的。
猪酱哦~!但,不要紧。我会偷偷帮他投 .....


精华?噢~!为什么一定要变精华呢?
在此的精华的意义是什么?
其实,好的帖一定会有人欣赏。不 ...

不用偷偷帮人投了,自己投自己的稿吧。。哈哈
精华其实没有定义,你觉得美丽,可能别人觉得丑,但是肯定的是一旦有精华肯定会比较吸引人。不过有利必有弊,当列入精华后,可能会有更多人来支持,却可能会"淹水"。。哈哈。。

不明白?那用其他方法解释:
当一个地区的屋子刚起后,其中一个屋主(雷动)买了一间屋,然后再租给别人(就如现在我们"借用"一样),也有朋友(进来支持者)时常找他们。
不久,这地区起了一间shopping mall,地方也跟着旺起来(精华)。旺了就很自然多人到这一区,但却可能使到这区严重塞车(灌水。。)。。

很多人希望买到一个旺的地方,有些人比较希望一些郊区地方,所以买屋指标因人而异。。看来我写太多了,希望你明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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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2-2005 1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dCow 于 1-12-2005 11:18 PM 发表
只要有雷动每个星期更新,又有无数的驻写轮流上场,肯定会吸引更多人。。


真的没有想到这样的题材会吸引到同好齐聚,某人也觉得几感动一下,吾道不孤啊!阿某人每星期肯定会写一篇的。。。。希望可以挖出更多高手,让生活版更多元化。


原帖由 T|n9 于 2-12-2005 09:46 AM 发表

怎样个肉体支持法啊~?跳舞啊?

你说星期4交房租嘛。。。
等了你整天的说。。
下次可以的话附上时间给我方便等。。


你抛个身出来做,然后发稿费!
某人一般会在星期4下午7点前交稿,所以如无意外,6点到7点就会让小的贴上来了!你不必等一整天啦!

原帖由 zeon00 于 2-12-2005 01:14 PM 发表
哈 "不怕死"的人大有人在啦
见笑了 偶尔哈啦还可以啦
投稿嘛 思想和文笔都还没成熟 至少自己是酱觉得

其实只有雷兄也能将此贴 ...


我们真的需要很多不怕死的,国家民族才有希望。。。。
投稿要等思想跟文笔成熟的咩?多投就会成熟!哈哈!
我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投稿是小学一年级,一投就登!当时感觉很爽,就马上写第二篇,谁知道就被投篮了。。。哈哈!从此再也没有投稿了。。。。。
如果做一篇冷冷清清的精华贴,我宁愿热热闹闹的。。呵呵!

[ 本帖最后由 雷动九天 于 3-12-2005 11:3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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