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as 于 29-3-2012 10:4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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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时代的居士们(包括初果)有经文记载他们 购买肉吃吗?或者使用农药杀害昆虫吗?
wusen 发表于 29-3-2012 01:19 PM 
這是回你的。
選譯自北傳《摩訶僧祇律》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1/23 在古印度舍衛城這個地方,有一位篤信佛教的居士,名叫卑。他的妻子也叫做卑。
就是這麼的巧,有一位遠地來的比丘也叫做卑。真是有緣千里來相會,這位居士聽說比丘跟他同名,便生起一份親切的好感,邀請比丘到家中接受供養。
比丘接受居士的招待後,居士表示今後比丘若有任何需要,都可前來索取。 有一次,居士有要務須外地遠行,臨行前囑其妻道:「我須遠行,妳在家中當好好供養尊者一切所需,勿令其缺乏。」
後來,這位比丘生病了,須服藥,便前來對居士的妻子索藥。
但這個藥須以清粥,配著須肉服用。
於是,居士的妻子便要婢女上市場買肉,但不巧當日是印度民間信仰的齋日,如同台灣的初一十五要吃素一樣,當日市場的屠宰業不營業,所以婢女買不到肉。
居士妻子心裡很焦急,她很擔心尊者若不服藥,恐加重病情,一時情急之下,便持刀割下自己的髀肉,供作藥引。
但居妻子因此傷而染病臥床。
居士回來後,發現妻子沒有出來迎接自己,誤會是妻子任性懶惰,後來發現妻子竟割肉供僧,感動到一時昏厥。
這時冥冥中有鬼神前去跟比丘通報,告知其服用的肉是居士妻子身上的肉,比丘得悉後也非常感動及內疚,便立即入慈心三昧禪定,定力之功令居士的妻子復原,居士妻子立刻安慰居士毋須難過,因為自己身上的傷已經好了。
居士非常的高興,便四處宣揚此事,稱讚妻子的布施之德,及尊者的神通力。
但許多人頗不以為然,便譴責道:「沙門釋子怎麼會吃起人肉?」
佛陀得悉此事,便制戒如下:「不准吃人肉。」
後來,在古印度波羅奈仙人鹿野苑這個地方,有一位比丘染上了黃熱病。
醫師說尊者須服人血方可得癒,若不服者便死,且更無餘方可治療。
當時有人犯法,即將行刑。
這位比丘便前去跟囚犯乞討人血。
囚犯也很大方,心想反正橫豎一死,死前能捨身供僧也是一樁美事,便慷慨答應:「尊者你要吃肉,我都肯給,更何況是血?」
說罷便以刀刺兩喉脈而出血,比丘立即以兩手承取而血飲。
這件事被世人所譏嫌,大家都說:「這根本不是比丘,他是吃人鬼。」即以瓦石土塊等丟擲那位飲血的比丘。
佛陀得悉此事後,便譴責那位比丘:「此是惡事!你怎麼會如此貪生怕死?從今以後,不准飲人血,乃至人髓等物一切都不准食用。但若比丘頭部生瘡,醫師說須以人骨灰塗之方能痊癒者,得塗之。但塗了以後不得與大眾一起住,應獨自在邊陲小房中住。」 又有一次,在古印度毘舍離這個地方,當時有人在吃龍(蛇)肉,而許多比丘也有跟著吃,所以殺龍(蛇)的情形非常普遍。
有一位龍女,哭哭啼啼的來到佛陀的面前,佛陀明知而故問:「龍女,妳為何哭泣?」
龍女對佛說:「世尊啊,毘舍離城裡的人吃龍肉,而許多比丘也跟著吃,所我們族類被殺害者非常的多。懇請世尊下令,勿令諸比丘再食龍肉。」
佛陀安慰龍女,並為她說了適合她聽聞的法,令她心生歡喜而離去。
隨後,佛陀來到大眾比丘面前,敷妥尼師檀,為比丘們述說了上開的經過,並制定戒律如下:「從今以後,不准吃龍肉。包括:龍血、龍骨、龍筋、龍髓等等,一切都不准吃。但若身體有諸病,須塗用龍骨灰藥者無罪!」
有一次,在古印度的王舍城裡,當時瓶沙王有一頭御用的大象死掉了。後來,有很多卑賤種姓的奴隸吃這頭象肉,許多比丘也跟著吃。
有人看不下去,便來到佛前,建議佛陀:「世尊啊,瓶沙王的象已死,有許多奴隸在吃象肉,而許多比丘也跟著吃,但比丘為出家人,為人所敬重,跟著奴隸一起吃象肉成何體統?懇請世尊莫令比丘再吃象肉。」
佛陀同意,便制定戒律如下:「從今以後,不准吃象肉。乃至象髓亦不准吃。但若以象牙骨作缽支衣細結者,無罪。」
有一次,在古印度的王舍城裡,當時瓶沙王有一頭御用的馬死了。情形如同前開的大象一樣,佛也制戒不准吃馬肉,但若患有癬疥病,須馬血塗者,無罪。但塗後就不得於大眾中住,應獨自於邊陲小房中住。」
有一次在古印度的舍衛城裡,有許多比丘吃狗肉,當他們一進入聚落時,所有的狗都敏感的嗅出這些比丘是它們的敵人,便追逐比丘並對他們狂吠。
因此,佛陀制定戒律如下:「從今以後,不准吃狗肉,乃至狗髓也不准吃。若被狗咬到,須燒狗毛以塗瘡口者,得用而無罪。」
有一次,在舍衛城,有比丘吃烏鴉的肉,所以當這些比丘走入聚落乞食,或林中經行時,總有群烏在後逐鳴,表示敵意。
佛陀因此制定戒律如下:「從今以後,不准吃烏肉,乃至烏髓亦不准吃。但若須以翅翮【註:ㄍㄜˊ鳥類羽毛中的硬梗。教育部國語辭典】外用者無罪。
有一次,在古印度的舍衛城,當時有比丘吃鷲鳥肉,所以當比丘在林中經行時,總有諸群鷲在後追逐及鳴喚,以示敵意。
佛陀也因此制定戒律如下:「從今以後,不准吃鷲鳥肉,乃至鷲髓亦不准吃。但若須以翅翮外用者無罪。
總之,佛陀規定有九種肉不得吃,一為人肉,二為龍肉,三為象肉,四為馬肉,五為狗肉,六為烏鴉肉,七為鷲鳥肉,八為獼猴肉,九為獅子肉。
選譯自北傳《五分律》第二十二卷
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2/5
這是發生在古印度毘舍離城的事。
有一次,佛陀來到此地,並住在有獼猴常出沒的江邊一棟重閣講堂裡。
有一位名叫師子的將軍,是外道尼犍的在家弟子。
他雖然信奉尼犍外道,但卻非常景仰佛陀的威德,他聽說佛陀來到此城,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悅,立即駕著名車前往拜訪。
佛陀也為他詳細的解說苦集盡道等四聖諦的妙法,師子長者本即宿具善根,當下便獲得法眼淨,已證初果。
師子將軍起身走到佛的面前,恭敬的邀請佛陀及僧眾明日午前到他家中接受飲食的供養。
佛陀也默然接受。
師子回府後,立即差遣僕人上街去買肉,準備第二天的午餐。師子將軍特別交代不管市場上的肉有多貴,都要買下,並徹夜調理烹煮美食,只為第二天的供養。
第二天天一亮,師子將軍親自前往邀請佛陀及僧眾,佛與比丘僧便一起前往將軍的宅邸,並各自就座而坐。
將軍很歡喜的以雙手奉上美食,以表虔敬。
這時,所有尼犍外道的出家人得悉此事,便心生嫉妒,即於大街小巷大肆宣傳毀謗道:「師子將軍欺師叛祖,無情無義。現叛教反去奉事沙門瞿曇,且宰殺牛、羊等動物而供養。」等語。
所有的比丘聽到這種惡毒的流言,都嚇得不敢再吃了。
師子將軍便跪在地上,對佛說:「這些尼犍外道真是亂來,竟長期毀謗佛陀,我已受三皈五戒,到死都不會殺生,願佛陀勸比丘長老們不要受影響,儘管享用美食吧!」
佛陀便告訴所有的比丘,安心用餐,不要受流言的影響,吃完後不要忘記漱口。
大家用完餐後,師子將軍便拿一張小板凳,坐於佛前,佛陀便為將軍說了一段隨喜偈,祝福將軍功德無量,便帶大家一起離去。
因為這起事件,佛陀便召集所有的比丘,當眾說明:「有三種肉不能吃,舉凡看見、聽說、或懷疑為己所殺者,皆不能吃。
所謂看見者,也就是親眼看見該肉是為己所殺。
所謂聽說者,也就是從可以相信的人那裡聽說該肉是為己所殺。
所謂疑者,也就是懷疑是為為己所殺。
反之,若非看見、非聽說、非懷疑是為己所殺者,皆為淨肉,我准許你們隨意吃。
若是為比丘而殺,那麼比丘及沙彌就不應食,但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其他弟子皆可吃。
以下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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