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JunJun04035

IPhone 专区实习版主处事不公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8-2010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ric79 于 2-8-2010 12:06 PM 编辑
嗯,为了更巩固我被陷害的证据,保险一些,还是再放一些恶行版主的行为,再进一步让管理员了解我被诬赖的过 ...
云川 发表于 2-8-2010 02:18 AM



    楼主~~看来你还不死心。。。就让我告诉你请查回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014006&extra=page%3D1&page=1第一页第9楼。。真的原头开始是这位leocros(是不是特地注册一个分身来回复就不的而知啦)。。请不要把茅头指向iphone区的网友。。。


还有你对不平凡的男孩的回复有过于不礼貌。。。 这就真明你有把愤怒的情绪加上你的回复。。版主有给予你警告所以你才-自行删除-

还有请楼主看回第6页第148楼开始,我们iphone区已经没人要理你了但是你还要硬说有人死咬不放。。再看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 ... tra=page%3D1&page=7第7页第163楼。。你已经开始要搞事。。

是的,真的很抱歉 ><~我当初也是希望可以好好分享与讨论。。
但是这里的人似乎不太友善。。

版主也不出面阻止。。
唯有我喊停,但是还是有人死咬不放。。
我也很无奈。。
PS:
版主说,如果他每一个贴都要一个一个去封闭不对主题的回复,那他不是很麻烦?
我能怎样?


版主要你回答得问题你不想答就让我帮帮你。。

我有劝告过他们吗?(有)
我有对离题帖作扣分处理吗?(有)
我是否有曾试过保持沉默吗?(有)
而你也是否曾诬赖我吗?(那就只有你自己知咯)


(主:以上的答安是我帮你答得,如果你觉得不对你可以平反不然你就默认)

再一次回答你,我们是不可能公开和你道歉(包括版主)。。你要人和你道歉就找点燃源头的人。。谢谢^^
(再主明我并没想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2010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提议非常不错,我能放下尊严,甚至也作好离职的准备,但我就不能牺牲我的清白。

我在版区 ...
samgo9861 发表于 2-8-2010 11:21 AM

被会员投诉是身为版主必经之路...
要找到没有被投诉的管理层真的很难..

但是,身为一个管理层,不是一经过投诉就须以辞职来表示清白的..
反而应该是吸取经验,改进管理方式...

改变自己的管理方式,不代表说自己曾经犯过错..
被投诉也是也一样..
没有一种管理方式是可以满足所有人的要求...

三哥,你在该版位的努力和协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希望别因为这次事件打沉你的热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2010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会员投诉是身为版主必经之路...
要找到没有被投诉的管理层真的很难..

但是,身为一个管理层,不是一经 ...
vvti_84 发表于 2-8-2010 12:06


好贴,顶一个

三歌版主是个好版主
(虽然我在爱疯区不旧)

因此我选择了认错,放低身段来说以上的那一段话
(我可以很拽,就象在那个贴里头)
   
能当上版主除了个人能力,还有我们的寄托
如果这样义气做事,版主你太对不起我们了

想想韩信和关公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会员投诉是身为版主必经之路...
要找到没有被投诉的管理层真的很难..

但是,身为一个管理层,不是一经 ...
vvti_84 发表于 2-8-2010 12:06 PM


“三哥,你在该版位的努力和协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希望别因为这次事件打沉你的热忱。。。"

我本来不想在这插上一个帖,我知道会招有些人会在借提发挥。
但是你的帖很感动。。。不只是你的帖,而且还有三哥的努力以及大家 iPhone网友的分享和协助。。我很高兴加入这个大家庭。。。

我相信这里的管理层人员可以看到三哥一直以来的投入了那么多的心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提议非常不错,我能放下尊严,甚至也作好离职的准备,但我就不能牺牲我的清白。

我在版区 ...
samgo9861 发表于 2-8-2010 11:21 AM



版主,我只能写一个“服”给你。。我真的“服了你”~~ XD

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对了。。你已经没有东西可以讲了。。
现在居然来打一个“感情牌” XD

唉。。讲到好像我是坏人似的。
请不要忘记,现在受害者是我,不是你。
你和你那几个是加害者。
把“闹事者”的罪名强制性冠在我的身上,可怜我是第一次初来报道,就遇上这样霸道的事情。

请问,这和你在那里服务有何关系?

是不是说之前为板块付出了,就代表可以任意让老鸟们欺负新人?
是不是代表可以乱乱把不好的罪名加在别人身上?
如果是的话,很好,这样不算霸道的话。。我投降。。

再一次强调~~我没有要版主辞职,我只需要版主还我一个公道+清白。开贴承认你们诬赖我是“闹事者”,这样就行了。

谢谢。。其他的,我不想再回应。。
因为该做的事我也做了,剩下的,你还想把事情复杂化的话,那你慢慢沉醉在里头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2-8-2010 01:31 PM 编辑
楼主~~看来你还不死心。。。就让我告诉你请查回第一页第9楼。。真的原头开始是这位leocros(是不是 ...
deric79 发表于 2-8-2010 12:04 PM



以上的东西,我没有必要回复你。你是其中一个“闹事者”,你从来没有表明你的立场是中立的。
所以你没有资格在这里发言。

要不然的话,只会让人觉得你在帮版主辩护而已。
谢谢合作。
附提:
这根本与我无关,我只要版主开贴道歉,然后证明我不是闹事者,而且还要非常有诚意的那种。。
因为你们几个把“闹事者”强制性冠在我的头上。。
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谢谢。。
还我的名誉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8-2010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顶一个

三歌版主是个好版主
(虽然我在爱疯区不旧)

因此我选择了认错,放低身段来说以上的 ...
JunJun04035 发表于 2-8-2010 12:46 PM



    相信你们曾在在版区里见过我的多次强调:责任。

当了版主后,随便删删帖子,加加分数,这就是版主的责任吗?对我来说,版主有必要维护版区里的一切,包括网友与网友之前的交流情绪与气氛,我不能说我有责任感,但我会尽我能力去为大家争取大家应有的权力,所以有始至终,我无曾停下为版区付出,也无偏向于任何一网友,而且有网友曾PM我说某人值得被加分鼓励,我以不是理由,破坏规矩而推辞。

话说回重点,随便放上个分享帖子就代表分享吗?真正分享是必须照顾到大众利益为主,每次放个话题出来然后就让网友们去吵,这就是诚意分享?我的确曾要求楼主停止类似分享,请问我的出发点做对吗?如果我存心针对楼主,我何不直接把整个帖子删除?我考虑到楼主感受,我了解其他网友心情,所以就此关闭帖子,以让大家冷静下来,但我却忽略了我自己,就真没想到被人诉我不公正。

楼主,举头三尺有神明,你硬要诬赖我也没法子,耍如此手段以达你目的,就算你成功了,希望你每晚能安心入睡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2-8-2010 01:34 PM 编辑
相信你们曾在在版区里见过我的多次强调:责任。

当了版主后,随便删删帖子,加加分数,这就是 ...
samgo9861 发表于 2-8-2010 01:30 PM



   诬赖你?我看你是没爬贴吧?那不要紧,我再一次给你看看你的罪行(唉,我已经已经已经已经已经很多次提供证据了,可是你却一次又一次又一次又一次逃避+skip)管理员。。救命啊~~

---------------------------------
嗯,为了更巩固我被陷害的证据,保险一些,还是再放一些恶行版主的行为,再进一步让管理员了解我被诬赖的过程。
因为这位版主很会模仿文字,我唯有放一些他不能模仿的东西出来。

先出示版主承认他是最后一次事情撩起者的证据,也间接证明我不是第一次事件撩起者。


再来,在版主的脑海里,已经用感觉来觉得我是进来闹事和挑拨他人情绪者,接下来,不管我多么的有诚意照着版主的意思删除某些他们任何敏感的字眼,我还是错的。他已经不会以中立的方式去处理事情了。就这样,我被最有权威的版主认定我是闹事者。


矛盾地方,版主已经接受我的诚意,还感谢我的配合和合作。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应该是源头吧,
版主自己心虚,对号入座,然后无赖我,以为我在讲他的坏话。
这是我跟某个网友申诉我被那边的老手施暴 ><

我并没有指名道姓,我只是出示被封贴的原因。
当时很明显我在讲那几个恶霸而已。

版主来发飚了(这应该不是版主应该有的行为跟态度吧?)

对号入座 + 诬赖(我几时变成挑拨者了?) + 毁谤?(我有指名道姓吗?)
为了”适时宁人“ 和表达我的诚意,我并没有采取版主的意见,把事情带来这里。
因为这不是我开贴的本意。(这时事情还没有到很坏的地步)

接下来我就跟版主理论
http://cforum2.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2014006&pid=77229928
我承认这时的我有点不爽了,毕竟网友玩霸道也就算了,连版主也是这样。
请体谅我当时的心情。再说,我也是理论而已,并没有侮辱,挑拨,玩映射或者玩讽刺。不信可以点击看看(因为太长,PS不到不好意思哦。。)

本来这个时候版主不应该再有任何的回应了(身为版主),因为我已经表示我很配合了,我已经改比较温和的字眼了~><~
但是却出乎意料,版主自己玩挑拨情绪,还要是第一句就来。。恐怖下。。


版主不明白事理,我也只好再一次表面我的立场,告诉版主你冤枉我了。。
http://cforum2.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2014006&pid=77230775
再来一个长长的申述(这时如果心情还是很好的话,我已经不是普通人了,我是神了 >< 所以语气方面请见谅)

申述之后,版主不敢正面回应了。
很好,版主做对了,不应该再无意义的争论下去了。。
但是原来他不是做对了,而是找不到理由来证明他是对的。为什么?
没他的,因为他是版主嘛!

这一句话一出,哇~原来cari论坛已经没有言论自由/发帖自由了吗?(没有违规版规的情况下)

接下来的,我也不想多说了。。有兴趣的话,自己爬贴寻真相吧。

有这样的版主,难道还会有很善良的iphone区老鸟会员吗?
这不是更让那些老鸟欺负新人吗?
纯粹分享资讯,不小心放了他们自己觉得敏感的字眼,就被围攻了。。
这样的事情,我不是第一个了。。因为之后有很多网友,应该10个,有十个都说。。
”iphone区是黑区来的,你不小心踩到他们的神明了。。当然会被围攻咯!“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不小心踏入了”苹果“部落崇拜区。。

给版主的话:
狡辩,转移问题,挑拨情绪,维护恶老鸟,不中立,不公平,模仿我的方法来为自己的恶行辩护。。都出现在我的贴里。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再追究了(我说了很多次,你还是冥顽不灵,怂恿恶性行为),现在我再加一句,除非你逼我追究而已!

我还有很多很多很多不好看的东西还没完全放完出来,但是我真的很不愿意再这样做了。

我也知道,人没有完美的。我接受这个事实。我不需你丢掉你的版主职位。
我只需公道,还我一个清白,在iphone区里开贴承认错误,证明我是被诬赖的,就行了。
因为很多证据都已经证明,我开贴的本意不是你们说的来闹事。。就算后面有发生一些不好看的东西,
也是因为有人开头,你没有制止他们而已。让事情延伸到这个地步,难道是我想要的吗?
我自己是做手机配件买卖的,我宁可多一个朋友,也不愿多一个敌人,因为这样对我没有好处,
这就是我不是来闹事的原因了。我的立场很明确,我不可能来砸自己的饭碗的。

希望你能明白。
名誉对我很重要,我恳求你还我一个清白。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2010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诬赖你?我看你是没爬贴吧?那不要紧,我再一次给你看看你的罪行(唉,我已经已经已经已经已经很多 ...
云川 发表于 2-8-2010 01:33 PM



    那你也回复我的问题吗?为何你不敢回复?没错怕什么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2-8-2010 01:45 PM 编辑
那你也回复我的问题吗?为何你不敢回复?没错怕什么回复?
samgo9861 发表于 2-8-2010 01:35 PM


版主啊~你不是已经承认了你是第二次的事件的起端者,然后我也不是整件事的事件起端者了吗?
你一直这样玩下去,请问你要证明什么的?
证明你中间有尝试阻止吗?但是这和你是第二次的起端者有和关系?
这和我不是整件事情的起端者又有何关系?


我最重要的是挽回我在iphone区被你们诬赖的清白 + 让大家都知道我不是“闹事者”。。
其他的事已经不关我的事了。


那些是事情发生“之后” 延续出来的东西。。
如果你要证明你的部分,那你开个贴来挽回你自己的清白就好啦。。
不要在托我下水了。。我求求你 。。下跪。。摆脱~
附提:
中间发生的事情,我并没有参与在内,因为我是其中一个很多次尝试让帖子恢复正常的。
你有任何要解释的,请跟管理员解释,好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啊~你不是已经承认了你是第二次的事件的起端者,然后我也不是整件事的事件起端者了吗?
你一直这样 ...
云川 发表于 2-8-2010 01:44 PM



    还是不敢回答,一直转移视线,是人都看得出你在闹什么了,还在垂死狡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ric79 于 2-8-2010 02:11 PM 编辑
以上的东西,我没有必要回复你。你是其中一个“闹事者”,你从来没有表明你的立场是中立的。
所以你 ...
云川 发表于 2-8-2010 01:29 PM



    请你不要再逃避事实啦~~你敢说以上我所说的不对?(就答对或不对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2010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经典的小人物得志的反应
看到有人低头就大发伟论自己是多么悲壮,看到有人抓着自己的把柄就拼命装不知道,我也写个服给你

版主,我太看得起你了,就当我看走眼

做人做到你这样,不是叫有原则,而是活在井底了

我会不再追就,因为你已经不再是我看得起的版主

再者,如果你就是佳礼爱疯的代表,还真可怜了他们

小心看好你的爱疯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经典的小人物得志的反应
看到有人低头就大发伟论自己是多么悲壮,看到有人抓着自己的把柄就拼命装不 ...
JunJun04035 发表于 2-8-2010 02:25 PM



    虽你喜欢怎说就怎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經典的【不爽不要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2-8-2010 04:56 PM 编辑
哈哈,经典的小人物得志的反应
看到有人低头就大发伟论自己是多么悲壮,看到有人抓着自己的把柄就拼命装不 ...
JunJun04035 发表于 2-8-2010 02:25 PM


那两个都一dam dam的,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来的(猜测而已),一样这样牛
由于我已经成功为我自己平反,该版主已经承认他是第二次事件起端者 ,
也承认了我不是“闹事者”/“起端者”。。

既然版主已经间接承认我是无辜被冠“闹事者”的罪名,那我也不需要再回应任何不相关的问题。
以免让事情更复杂(因为有心人永远都想把事情复杂化,那么就可以混淆人们对于事件的真实性了)

接下来就是看管理员要不要帮我在iphone板块洗脱罪名而已。
毕竟我要求很简单而已,就是要该版主公开开贴向我道歉 + 承认他自己的罪行。。事情就解决了。

可是管理员到现在都还没露面。。是看不到还是不打算理?
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2010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管理员到现在都还没露面。。是看不到还是不打算理?
云川 发表于 2-8-2010 04:53 PM


我想管理员应该是看到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说 你已经不想再追究了, 所以才迟迟不现身吧.
要不然等下你又说你已经不想追究, 是管理员从新挑起这纠纷的...


你的经典语录...
   我是不是有说过我不想再追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010 10: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管理员应该是看到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说 你已经不想再追究了, 所以才迟迟不现身吧.
要不然等下你 ...
Two_O_Six 发表于 2-8-2010 09:53 PM


是很经典一下,我讲到我自己也不知道讲过多少次了。。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欺人太甚。我说不追究时,他们就应该适可而止了。
但是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再加一句,除非是他们逼我追究而已。。

因为我有实在太多的证据了,只是不想做到太尽,毕竟我开贴都只是为了分享而已。。
并不是有意要投诉的。。

请你以最中立的立场来看待整件事。。你就会发现。。

就算我把证据放出来,就算是犯罪者自己亲手发的回复,
他也可以若无其事的skip掉。。然后搬一些没有关系的东西出来讲。。

弄到复杂化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8-2010 0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疯区。。去过几次。。。
气氛都好像很紧张的。。。怕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8-2010 10: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 法兰西多司
我也有份盡一点点小力開投票帖, 建立iphone区...

iPhone独立分區?...


只是, 去了几次就不再去了, 原因? 没有什幺親切感... 个人感受啦...


p/s: 我当時有開个帖, 給大家討論交換意見用那些外接电池... 但很快就進入回收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佳礼官方通告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1-9-2025 05:21 AM , Processed in 0.116051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