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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wbylawbsm

分割旧帖-打破紀錄:wei失踪1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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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3-2009 0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0# regwong 的帖子

這倒是
再橫掃20個也不太好,免得又有人說我
在這裡趁機攻擊版主,以打擊版主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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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1# lawbylawbsm 的帖子

如果时常发表会不会给你讲“灌水的也能当版主”
我怕上榜

ntv7那个好像是特区版主来的wor(有错请纠正)

[ 本帖最后由 sherlock_fai 于 5-3-2009 02:0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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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3-2009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2# sherlock_fai 的帖子

至少不会在这帖说
你们不必在意我说的话,我并不能无故让你们下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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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wbylawbsm 于 5-3-2009 14:08 发表
至少不会在这帖说
你们不必在意我说的话,我并不能无故让你们下位的

但是群众的力量是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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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3-2009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才看到你竟然有2万分
放心,要抓灌水需要靠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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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erlock_fai 于 5-3-2009 02:10 PM 发表

但是群众的力量是不能忽视的

在这里例外。。。

我个人建议楼主到该版主管辖的板块按报告。。。
版主登陆但却没有处理报告。。。
和没有登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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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3-2009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短信息,12/1/08寄给5名版主,到现在都还没有处理
不过2名已经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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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出发点很好
可以监督不做事情的版主

在这个帖子,我们也能够通过回帖看到了版主的素质在那里,到那一个level
包括一些很自我的版主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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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9: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2# 余霜儿 的帖子

你更没资格发表了,如果“那是管理层的事”,神气版主一早就将帖子封掉,了事。

不需要我们的姗姗来迟咯。所以,这个帖子是好的,至少出发点是好的。至于我不能接受你的道歉,真的,我接受了也觉得自己像傻瓜, 你的道歉,算数,你的所谓功劳论,我会记着。

我不是记仇,只是以后看到你的言论我会自我防备,离开就好,因为自以为是,无理取闹,权贵压人的言论,不看也罢。

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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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9: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7# lawbylawbsm 的帖子

所以说?

那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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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081629&page=1
指定的主题不存在或已被删除或正在被审核,请返回。

我也不知道處理了沒,就當作其他版主已經處理就是了

我說版位好了,愛情版和政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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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10: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1# lawbylawbsm 的帖子

哦。。。
其实那两位想辞职很久了。。。。
后来。。。。
他们很感激你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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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送人上路,让我感到不胜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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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9: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3# lawbylawbsm 的帖子

不盛狂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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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9: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惶恐?為什么需要?我做錯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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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09 09: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5# lawbylawbsm 的帖子

说说爽而已。。。

by the way, 相关人士已经离开, 这里得以平静暂时了。也不必再说谁谁谁的功劳大。

生平最讨厌权贵压人的事。有功劳大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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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09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wbylawbsm 于 6-3-2009 09:25 PM 发表
惶恐?為什么需要?我做錯了什么


没做错什么,无须惶恐
你的监督,可能很让人头痛,但基本上却不错,
只要能保持加入版主及网友立场,而非单一立场,公正体谅别偏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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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3-2009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後登錄(0)--->網友立場

豁免名單(12)--->版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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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09 0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7# 神凤 的帖子

其实也不需要,只是在topic那里说谁谁谁没有上线几久,又或者是,谁谁谁上线一小时,失踪3个月等等的。就好了,谁帮忙说话,谁一直否认,大家自己看得出。

不必什么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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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09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wbylawbsm 于 7-3-2009 01:17 PM 发表
最後登錄(0)--->網友立場

豁免名單(12)--->版主立場


神凤在207楼说的是:只要能保持加入版主及网友立场,而非单一立场。。。

原帖由 塞雅人 于 7-3-2009 02:38 PM 发表
其实也不需要,只是在topic那里说谁谁谁没有上线几久,又或者是,谁谁谁上线一小时,失踪3个月等等的。就好了,谁帮忙说话,谁一直否认,大家自己看得出。

不必什么立场的


蓝色的,此言差矣。。。
站在他人立场思考,是种胸襟及体谅,可以免除很多纷争。
谁帮忙说话,谁一直否认,大家自己看得出,但其立场及个人修为,却会影响其判断力的。
所以,立场很重要下的,当然,网友也可以选择和神凤一样的立场:没有立场,就是神凤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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