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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2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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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2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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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kyhiisoonfoo 于 3-4-2012 11:03 PM 编辑
回复 1066# freeman_long
自認有斷定誰是得救、誰是不能得救的權柄;为了定罪召会而自定义救恩论;无视对召会有利且存在圣经节;定罪吃喝主,因为召会解开吃喝主的精义。或者我应该把他的言论告诉基督教的朋友,叫我的基督教的朋友去问问看总司令的言论是不是出代表基督教立场,是否符合不符合基督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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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9: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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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7# rickyhiisoonfoo
像你这种人 - 心胸狭窄,容不下异己,
难保不会被惩罚。
这次我回来就是要给你们地方召会当头棒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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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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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kyhiisoonfoo 于 4-4-2012 10:42 AM 编辑
回复 1068# kingwangking1
我容不容得下我已经在1063楼说过了,这么喜欢因为派别而与人捧喝,难道不会因为主而同赞美?我们在这里发言好好的,但是在总司令发现我们是召会后,总打岔有的没的,若我们不理会,他就有心发言,连一些出栽自于基督教的见证就算从我们嘴巴说出来,对他来说也不可以。我已经话可说~
容不容得下异己,你应该对总司令说,我同样在生活有基督教的朋友,请问总司令有吗?我收着一两本公会牧师的书籍,同样谦卑地看看其他人对属灵不同经历,请问总司令有吗?我的声明已经在1063楼写的很清楚。召会是不容许非圣经里的人物事物,所以不会迎合基督教,但是在信仰上是会接纳其他圣徒们,因为他们信得乃是主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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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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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8# kingwangking1
反對地方召會和她的實行的人,有的是對聖經一些真理不清楚,有的是對某些真理有不同的解讀,有的呢,卻是對『該不該馬上給人受浸』爭個不休。我們何不簡單的來到聖經面前,看看聖經怎麼說?就拿這幾天所討論的『該不該馬上給人受浸』來說吧,聖經的確記載使徒們是『立即』給人受浸的,並不耽延。然而,有的人因着受自己天然觀念所轄制,堅決認為不該馬上給人受浸--這正與聖的思想相反。聖經的思想正是『立即給人受浸』。同時,受浸的地方與受浸的方式還有的爭--有的人就是無法接受在浴缸裡給人施浸,認為非要在他認可的場合與方式受浸才行。但聖經怎麼記載?聖經給我們看見,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以受浸了,無論是在河邊、海邊、池邊、教堂裡的浸池、甚至浴缸等等,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以了。使徒行傳八章裡那位埃提阿伯(今日的依素比亞)的太監甚至是在曠野、在『有水』的地方受浸--極可能那只是一灘濁水--這樣的受浸方式,和他那極尊貴的身分完全不相稱,因為他是當時依素比亞女王銀庫的總管太監,用今天的話說,他是南方超極強國的財政部長。(還記得乃曼的故事吧?他是因着放下自己尊貴的身分而得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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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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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70# freeman_long
圣经本就没把话说白。
你们(地方召会的any信徒)要先搞清楚 :
到底上帝是一个形体,还是三个?
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 关于“子”就是“父”。
你们地方召会如能改过自新,不再盲从李氏(Witness Lee)错误连篇的教导,
自然就不会再让他人有过多的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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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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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9# rickyhiisoonfoo
我家客厅有摆放摩门教和天主教的书籍 (本人非这两个门派的拥护者),
你敢吗?
我的书房甚至有好几本伊斯兰教的书籍,由于是马来文版本的,
估计亲戚朋友没几个有兴趣看,所以才没摆放在客厅的书橱。
如果你真的觉得总司令没资格进来发表见解,那不是狭隘,是什么?
地方召会(的某本书,李氏写的)甚至叫信徒不要交“属世”的朋友,
实在令人傻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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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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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kyhiisoonfoo 于 4-4-2012 01:16 PM 编辑
回复 1071# kingwangking1
请问你能接受主流教派的教义吗,许多教义非摘自圣经的,让一切回到圣经里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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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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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70# freeman_long
圣经本就没把话说白。
你们(地方召会的any信徒)要先搞清楚 :
到底上帝是一个形体,还是三个?
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 关于“子”就是“父”。
你们地方召会如能改过自新,不再盲从李氏(Witness Lee)错误连篇的教导,
自然就不会再让他人有过多的异议~
kingwangking1 发表于 4-4-2012 12:07 PM
說到這位神,我們已在前面討論過,並貼過相關的經節根據,你可以到前面去找找看。
關於這位神,各宗各派的說法有所不同。地方召會所持守的,就是聖經裡所啟示我們的。凡聖經裡有的,我們必接受;凡聖經裡所沒有的,我們就不能接受。
至於你所說的『子於是父』,其實正是聖經告訴我們的,並非李氏所發明,他只不過是把聖經裡的話教導我們罷了(關於〝三一神〞這話題這裡也不知討論過多少次了),就是以賽亞書九章六節,那裡說到『祂(子)的名稱為....永在的父』--既然這位子的名被稱為〝永在的父〞,那麼,祂就是永在的父啦。因為一個人的名字就代表這個人。例如,一個人的名字被稱為那吉,那麼,他就是那吉本人啦。同時,聖經也告訴我們,〝父〞只有一位,就是這位唯一且獨一的神,再也沒有別的父(瑪2:10),因此,若說以賽亞九章六節這裡的子被稱為的〝父〞是與我們的〝父神〞有所不同的另一位父,那就是等於說『有兩位父』了--這是不能被接受的異端,因為聖經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說,『父只有一位』,甚至反對主耶穌的猶太人也知道只有一位父(約8:41)。此外,在新約裡,主還告訴我們『我是父原是一』(約10:30),『人看見了我,就是看到父』(約14:09),『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約10:38,約14:10~11,約17:21),....等等,都是說到子與父是一,都是說到二者是不分開的。
至於這位神,聖經啟示我們,祂是一(只有一位神),又是三(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但不是三位神),而且是三又是一;因此,這位神我們稱之為〝三一神〞。若用『三位一體』來形容祂就不太適合了,因為會給人『有三位神,三位神是在同一個團體裡』的感覺--這是三神論。請記得,『三神論』是異端。因此,許多基督教團體也不用『三位一體』,而採用『三一神』了--你可以上網查看。
說到神是〝一〞的方面:祂是獨一的,也是唯一的神,因為只有一位神,此外再也沒有別神。
說到神的〝三〞的方面:祂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但不是三位神),三者同等(沒有誰大誰小)、是一、同時共存(三者有分別卻不是分開,且從過去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三者都永遠共存,不是在某個時間裡其中一位不見了或沒有了)、互相內在(子在父裡、父在子裡、靈是父在子的名裡而來、靈也是從父出來)。
以上全都是有聖經根據的,並不是我們自己亂說的。相關經節有些在前面貼已過了,有些還沒有。若想知道這些聖經根據,可以說出來,我們樂意給你貼上。
我的感覺是,既然我們所說的都是有聖經根據的,但為何還會有人反對?原因無他,這是因為他的『教義』裡沒有。
只要是聖經裡有的,地方召會就接受;反之,若聖經裡所沒有,就算是被眾人所公認並普遍被接受,我們也必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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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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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kyhiisoonfoo 于 4-4-2012 01:23 PM 编辑
回复 1072# kingwangking1
收集异端书籍和阅读其他教会属灵书籍是两回事。“我表达的是,我的确接受基督教所信的基督,他们也有蒙亮光的圣徒,生命的经历是真实的”我说这话已经快5遍了,这种态度也叫狭义,难道你们的理解能力有那么差吗? 召会必须根据圣经真理的启示来行动,这方面不能向人为教义妥协。“若以这方面说召会狭义,请标记出人为教义是否符合圣经。
什么是“属世”?请你先交流下所谓的属世,还有世界是属于谁的,请看圣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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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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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主恢復"組織的網站: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6-902-003-13
~警告我們不應該和屬世的人交朋友
~應該以召會中的同伴為真正的朋友
~弟兄與姊妹分開,國高中階段不適宜有異性的屬靈同伴,更不適宜結交異性朋友。
~不該接觸被鬼附的人,免得受玷污和敗壞。
~不是為了從交友中得到快樂,(那種快樂是世俗的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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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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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客厅有摆放摩门教和天主教的书籍 (本人非这两个门派的拥护者),
你敢吗?
我的书房甚至有好几本伊斯兰教的书籍,由于是马来文版本的,
估计亲戚朋友没几个有兴趣看,所以才没摆放在客厅的书橱。
如果你真的觉得总司令没资格进来发表见解,那不是狭隘,是什么?
地方召会(的某本书,李氏写的)甚至叫信徒不要交“属世”的朋友,
实在令人傻眼!
kingwangking1 发表于 4-4-2012 12:28 PM
哈哈,那是你的家,你要怎樣擺設,是你的自由,我們不會干涉的啦。
我的家也擺了好多本耶和見証人、摩門教的書,此外還有許多基督教的出版書,當然,也少不了水流職事站及福音書房的出版,以及紅樓夢、三國志、三國策、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西厢記、史記、東周列國誌.....等等中國古典文學的書。(對不起,說出來了,好像在表現自己『學富五車』,paisay paisay。)
至於你說的『地方召会(的某本书,李氏写的)甚至叫信徒不要交“属世”的朋友,实在令人傻眼!』--我也看傻了眼。有的人就是為了攻擊地方召會,什麼樣的話都說得出來,甚至還有的說『李氏叫人不要讀報紙』哩,哈哈。(我天天都在讀報紙,且不只一份。李氏特別囑咐我們要天天留意報紙,尤其關於中東的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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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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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主恢復"組織的網站: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6-902-003-13
~警告我們不應該和屬世的人交朋友
~應該以召會中的同伴為真正的朋友
~弟兄與姊妹分開,國高中階段不適宜有異性的屬靈同伴,更不適宜結交異性朋友。
~不該接觸被鬼附的人,免得受玷污和敗壞。
~不是為了從交友中得到快樂,(那種快樂是世俗的快樂,)
总司令 发表于 4-4-2012 01:21 PM
不只我們有這樣的教導,連基督教也有。
然而,你還沒看懂其內容--我們是指不能深交,這樣才受到保護,因為他們會把我們拉過去,變得和他們一樣拜偶像、被鬼附、屬世--這些都是聖經教導我們的,除非你不信聖經,不接受聖經的教導。
雅4:0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豈不知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界為友的,就成了神的仇敵。
提前1:09
知道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敬虔和犯罪的、不聖和世俗的、毆打父母的、殺人的、
提前4:07
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虛構無稽之事,並要操練自己以至於敬虔。
提前6:20
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避開世俗的空談,和那些冒稱知識的反論;
提後2:16
但要遠避世俗的空談,因為這些空談必進而成為更不敬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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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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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不是說避免與"世俗的人"為友,而是說避免與"世俗"為友。
雅各書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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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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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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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那是你的家,你要怎樣擺設,是你的自由,我們不會干涉的啦。
我的家也擺了好多本耶和見証人、摩門教的書,此外還有許多基督教的出版書,當然,也少不了水流職事站及福音書房的出版,以及紅樓夢、三國志、三國策、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西厢記、史記、東周列國誌.....等等中國古典文學的書。(對不起,說出來了,好像在表現自己『學富五車』,paisaypaisay。)
至於你說的『地方召会(的某本书,李氏写的)甚至叫信徒不要交“属世”的朋友,实在令人傻眼!』--我也看傻了眼。有的人就是為了攻擊地方召會,什麼樣的話都說得出來,甚至還有的說『李氏叫人不要讀報紙』哩,哈哈。(我天天都在讀報紙,且不只一份。李氏特別囑咐我們要天天留意報紙,尤其關於中東的消息。)
freeman_long 发表于 4-4-2012 01:26 PM
我只是忘了书名罢了,并非凭空捏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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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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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的說『李氏叫人不要讀報紙』哩,哈哈。(我天天都在讀報紙,且不只一份。李氏特別囑咐我們要天天留意報紙
freeman_long 发表于 4-4-2012 01:26 PM
以下摘自"主恢復"組織的網站: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lifestudy/ot/read.asp?no=01-028
我甚至不敢看報紙,牠含有太多的試誘。當我沿街走著的時候,我不敢往櫥窗裏面看。這是我不喜歡進百貨公司的原因。百貨公司真是屬鬼的,裏面一切的展覽陳列,都是從地獄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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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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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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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不是說避免與"世俗的人"為友,而是說避免與"世俗"為友。
雅各書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总司令 发表于 4-4-2012 01:41 PM
意思都是一樣的啦--你是屬"世俗""的,就是"世俗的人"啦--這有什麼好爭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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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2 0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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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ingwangking1 于 4-4-2012 03:33 PM 编辑
"与世俗为友" 跟 “与属世的人为友” 当然不一样。
基督徒当中有许多人并不属灵,有的甚至还抽烟、酗酒、打骂老婆孩子,
你要继续和他们交通吗?应当要!
一些佛教徒是非常友善、没有不良嗜好的,你硬硬要跟他们划清界线么?当然不!
“世俗” 是指这堕落世界的整体, “人” 只是个体,不能等同论之~
(难道你要远离之前一起读书的好朋友,只因为他们看起来世俗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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