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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18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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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在上任未滿一週,就宣布消費稅調至零稅率,緊接著再宣布將恢復前朝政府取消的銷售及服務稅(SST),以取代消費稅。
雖然這項宣布可能會令一些商家亂了陣腳,但回想消費稅在剛宣布落實時,商家和市場也是從一團忙亂及一知半解之中熬了過來,相信如今已能更快適應稅制上的調整。
民眾希望政府在將消費稅調至零稅率后,能夠讓人民有更多購買力,特別是中低收入群,如此一來也能活絡消費市場,刺激經濟。
尋良策安撫民心
但同時,人民也關心,國家的財政收入是否因而受到影響,進而造成其他方面的稅務增加,甚至回頭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曾說過,如果沒通過落實消費稅獲得450億令吉的稅收,馬來西亞勢必成為赤字的國家。
要安撫民心,要穩定市場的不確定性,政府必須盡快讓不影響國家收入的方案出台。可以肯定的是,新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日前宣布成立5名經濟專才組成的資政理事會,有助于為一些不確定的因素注入強心針。
資政理事會成員之一的丹斯里哲蒂日前就說明,所有有關經濟變化的問題將以全面及有序方式進行,包括策略、程序、科技、系統,同時會在國會尋求通過。
做好準備迎淡市
商家也已經預見,在未來2週可能會出現淡市現象,因此,擔心受到波及的商家也要做好這方面的心理準備,例如要用儲備金應付這段期間可能出現的現金週轉不靈的情況,或是換個角度,通過促銷方式鼓勵民眾繼續消費。
當然在同一時間,政府也有必要更進一步瞭解消費稅調至零稅率,以及恢復銷售及服務稅將會對商家和企業造成的影響,包括通過主辦講解會,協助他們面對可能在退稅時的困難。(中國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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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18 0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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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酱咯
可是他们的存在是需要的
因为酱才能形成两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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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8 0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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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民经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509大选!然而,在选举成绩一切尘埃落定后,并举国欢腾庆祝新政府成立的同时,全民也开始注意新政府的新政策,并对这些新政策寄以厚望。特别是针对能否兑现选前的竞选宣言,即“执政百日10项承诺”,其中又以是否能废除消费税最为瞩目。
果然,新政府作风迅速,首相敦马哈迪在宣誓就任后马上斩钉截铁地宣称,一定要在100天内取消消费税,以销售及服务税(Salesand Services Tax,SST)取代。而国家银行前总裁兼5人精英顾问团成员洁蒂也强调,新政府要废除消费税是最终决定不会U转,详情将在100天内公布。而财政部也发文告宣布,从6月1日起,消费税标准税率(Standard-rated)从6%降至0%。
政府在完全取消消费税前,把消费税标准税率降至0%,是正式正确与合适的管道,这也意味着物价免除消费税,消费者不需缴付消费税。
其实,在大选前笔者就曾针对可否取消消费税这一课题在星洲日报发表〈大选前夕的思考─废除消费税可行吗?〉一文,已经谈及可否取消消费税。
而新政府要废除消费税,接下来要看的是,新政府的新税制能否为国家带来良好的收入,以及带来有效的收益。另外,其要落实有别于消费税的其它税制,相关税制能否为国家收取消费税时代所鸠收的税收水平。而新税制的制定,也要配合没漏税及没有财务浪费问题的发生,才能使国家财库拥有持续性平衡的收入,特别是我国的赤字在2017年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2018年预计为2.8%。
新政府提出恢复销售与服务税(SST)以取代消费税,这当然是可以的,但必须紧记的是,这两项税制其实是较过时的税制,其制度存在许多的弊端。
到底销售与服务税是什么样的税制呢?这里和大家分析一下:
SST是单向税制
其实马来西亚的税收分成直接税与间接税。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产业盈利税和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则是消费税、国内税、进出口关税及印花税。而新政府要以销售与服务税取代消费税,这两项税制也属于间接税的一种。
销售税于1972年推出,是针对营业额超过10万令吉,特定进口货或本地生产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这些物品包括进口衣服、轮胎、加工产品等,税率为5%或10%。服务税则在1975年推出,是针对营业额300万令吉,提供特定服务的商家,例如酒店及餐馆等,以及所有提供专业服务业者,包括会计师、律师及土木工程师等,无论营业额多寡,都必须征收税率为6%的服务税。
在目前消费税的操作机制中,物品及服务供应流程里,以售出物品及服务的增值部分做为计税依据,上游的卖家代政府向下游的买方代为收取消费税,而实际上的消费税是由最终消费者所承担。此外,由于可以索回进项税,因此消费税不会累计,亦不会增加提供物品的物价与服务的成本,除非,相关商家为非消费税注册商家而不能索回进项税以外。
然而SST是单向税制,政府仅向商家(制造商或进口商)征收税务,不像GST能索回退税。最终承担税务的为下游商家或消费者。
当厂商或进口商在售卖其物品时,必须缴付销售税,而一般商家通常会将相关税款转嫁给第三者。因此,销售税在供应流程中,层层重叠(cascading effect)。当下游商家购买物品时,其所缴付物品的售价,已经包含销售税。
而商家视这笔已付的销售税为其采购的成本,在转售时往往将物品价格提高,不仅向消费者讨回应缴税务也伺机赚取更高的盈利。
SST税收大约只有GST一半
而政府也因税制的缺陷,无法有效审查税收来源的准确以及无法收取实际的税收,直接影响国家收入。与此同时,在某种情况下,作为最终消费税人,在消费后,须为层层重叠累计的销售税买单。此外,不但如此,在一般特定的情况下,消费人除了承担销售税,还必须缴付6%的服务税。特别是到餐馆用餐、缴付泊车费等。
若是以旧制度来看,估计政府在SST下能获取的税收大约只有为消费税收的一半,即180亿至200亿令吉之间。因此,一旦废除消费税,由SST取代,相关税制必须全面改进与提升,以制止并有效杜绝漏税,以期有效增加从此税制获取的的税收进而协助稳定国家收入。
另外,废除消费税的其中一项最重大的意义是,能使已经物价腾飞的市场恢复平稳的价格。其实,在执行消费税时,前朝政府也制定反暴利法令,然而,在消费税执行最初,虽然严惩了几家因为“起价”的企业,但是,并不足以让其控制市场因消费税及其它元素带来的价格上涨。因此,若废除消费税回归SST,还要考验新政府的管制物价的执行力,也期待新政府能配合其它政策,真正匡扶与改革国家经济,逐步增加人民可支配收入,进而带动刺激市场消费。
改革需要勇气与时间,全国人民已经用手中的一票,让马来西亚实现了60年来的首次政党轮替,让世界都对我们政权的和平转移刮目相看!
然而,新政府、新气象,特别是经济以及各方面改革还需要时间进行,希望民众也能给多点时间新政府。也期待新政府在替换新税制上,让市场能至少有6个月的准备期适应新旧税制的衔接。
这里也吁请商家在未来几个月内,必须更加留心关注有关SST及消费税的最新发展。任何疑问,应尽快咨询关税局,以避免犯了不必要的错误。也请记得在未实施新税制前,还是要如常报税,也必须循序渐进申请消费税退税等。(文章来源:星洲日报/本报特约·作者:孔令龙·税务专家·2018.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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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8 06: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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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管谁走马上任财政部长,新政府内阁都会在百日内落实废除消费税的竞选诺言,然后恢复以前征收过的销售税来取代。第14届大选期间,希盟推出竞选宣言,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如果大选胜出,组成政府,希盟必废除让人民怨声载道的消费税。如今希盟组成新政府,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岂敢食言,岂敢不废除消费税?
首相马哈迪说了,政府有足够的收入,消费税可以废除,不过他没有阐明这钱从哪里来。国家银行前总裁洁蒂也发话了,政府的收入是足够的,废除消费税,势在必行。她说政府项目可分轻重先后,有的项目可以挪到以后再做,政府可以开拓新的收入来源,政府也会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这几点,说白了,不外就是开源节流。
人们为什么如此厌恶消费税,那是因为前朝国阵政府推出消费税,不是作为一项税制改革来推出,而是纯粹为了填补腐败政府财政预算的窟窿。推出之后,执行起来全无效率,以致百物价格腾涨,加重人民生活负担;对商家而言,退税(进项税)缓慢,也加重商家的运营困难和成本。人民特别厌恶消费税,那是因为他们特别厌恶贪污腐败的前朝政府。其实,消费税是无辜的,有罪的是前朝政府。
在实施消费税之前,马来西亚征收的税种计有公司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房地产盈利税、石油所得税、销售和服务税等。消费税的开征是取代原有的销售和服务税(SST简称销售税)。销售税只对某些物品和服务征税,税基(即征税范围)不够大,税收不够多,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向所有物品和服务征税(某些生活必需的物品与服务可以豁免)的消费税。这样,税基扩大了,税收也就大幅增加。
马来西亚自2015年4月实施6%消费税以来,在2016年总共征收到410亿令吉的消费税。根据前朝政府2018年的财政预算估计,政府的收入估计为2399亿令吉,支出为2797亿令吉,赤字为398亿令吉。
倘若废除消费税,收入少了400多亿令吉,赤字会加大。要减少赤字,很多开源渠道一时半会儿是做不到的,恢复销售税肯定无法抵消废除消费税的损失,那只好节流瘦身了。马哈迪已经说了,瘦身是从改组臃肿的政府机构做起。
政府财政预算要保持平衡,政府必须能够开源节流。开源是指政府能够开拓新的收入,节流是指政府节约开支。前朝政府不愿意节流,因为一旦节流,肥水就少了,所以乱花公帑,挥霍无度,以致公务员阵容庞大臃肿,排名全球第一;另外前朝政府开源无方,只好借助消费税,榨取民脂民膏来填补国库的真空。
如果不废除消费税,事情会好办些。从宏观的角度来说,消费税比所得税更容易监管,更能够有效打击偷税漏税的行为。众所皆知,征收所得税,谁没有要少纳所得税的想法。就微观层面而言,谁在报税的时候,不想少交所得税?谁不曾少报个人的实际征税所得?公司都有两本账簿,一本自己看,一本给税局看。商家个个都想偷税漏税,都会做假账,交给税局那一本账簿永远是利润较低的,所以税局收到的税是来自大大缩小的“虚假基数”征来的税;实施消费税之后,偷税漏税很难做到,商家做假账没辙,只好乖乖老实报税,税局因此得到的是一个更加真实的,更大的“基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税基。税基大了,国家收到的税款自然要大大增加。
消费税除了能够大大地减少偷税漏税,还有鼓励储蓄的功能。
所得税是直接税,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每年按照你的所得照抽就是;消费税不同,它是间接税,如果你不消费,政府是抽不到你的税的。所以,消费税有减少消费鼓励储蓄的作用,储蓄增加,可以用来投资的资金相应增加,对国家经济发展有好处。
不管消费税也好,所得税也好,它们都只是征税的工具,不是洪水猛兽。世界上已经有大约170个国家实施了消费税或增值税,说明了消费税比所得税或营业税来得好。马来西亚如果废除消费税,将一个更好的税制废掉,岂不是在走回头路?
在东南亚,只有缅甸和汶莱没有实施消费税。汶莱连所得税都没有征收,当然没有实施消费税的必要;缅甸的改革开放政策刚刚起步,百废待兴,相信以后也会实施消费税的。新加坡早就实施消费税,即便是富裕的中东国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从今年年初开始,也开征5%增值税了。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开证消费税和政府钱够不够用是没有关系的。即便政府有足够的收入,无需消费税,也应该保留消费税,因为用消费税取代所得税,是一种税制的优化改革。
如果消费税被保留下来,新政府必须做的事有4件。一是降低消费税税率,例如从6%降低至5%;二是扩大豁免消费税的物品与服务清单,这个清单里头有基本民生食品、卫生教育交通服务等等,以确保广大下层人民免受消费税的打击;三是将原本豁免征收消费税的商家的年营业额,从50万令吉提高到100万令吉,让更多的商家能够豁免纳税;四是相应调低所得税税率,抵消消费税所带来的额外税负。上述4大变动,将能大大减少人民因为消费税的实施所增加的负担,降低他们日益高涨的生活费用。
刚写完此文,消息传来,财政部宣布,从6月1日开始,消费税从6%降至0%,政府还没有废除2014年消费税法,这也许是新政府在过渡期间的权宜之计。(文章来源:星洲日报/百思莫解·作者:陈定远·中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授·2018.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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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18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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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8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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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RON95 = RM 2.20 = 0% GST
现在 RON97 = RM 2.47 = 6% GST
===== 01.06.2018 ======
RON95 = RM 2.20 = 0% GST
RON97 = RM 2.47 -6% GST = RM 2.32
除非 RON95 也一起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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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8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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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前,消费税(GST)未开跑前,我听到一位女小贩抱怨,说消费税一来,样样东西都起价。惟当时消费税未公布详情和征税清单,她如何断定所有物品皆被征税?那是因为她之前已被人灌输这种想法,先入为主。
果然,在消费税实施前几周,一些熟食小贩“偷步”起价,尽管他们的食材大部份豁免消费税。而且,涨价普遍为10%,远超消费税的6%。
这几年来,我观察到一些熟食小贩涨了几回价,第一次是因为消费税开跑,接下来几回涨价的原因分别为油价起、马币弱、糖和面粉等津贴合理化,气候导致某些农产品歉收,以及一些州属(如甲州、雪州)规定商贩弃用宝丽龙,改用成本较高的打包器材。
除了第一次涨价,其余几次都不能入消费税的账。
消费税今起归零,商贩理应回扣的是第一次的涨幅,可惜当初说消费税“影响很大”的熟食小贩,如今却说“影响不大”。
当初,6%消费税是取代5至10%的销售与服务税(SST)。根据专家所言,不是样样物品都会起价。例如,一些原本被征收10%SST的衣物和电器,可能降价。然而,一般人对这些非日常用品价格不敏感,当一双运动鞋跌价时,你或许以为只是商家在促销。
加上消费税生不逢时,遇上马币走弱,一些进口物品自然起价。然而,假设当初政府不推行消费税,根据当时的低油价和经济状况,国际评估机构极可能调降大马债评,马币或加速走跌,物价当时也许会更高。
推行消费税之初,一些商家被逼电脑化,加上政府退税迟缓,这些成本转嫁消费者,造成一次过通膨(但在无现金年代,电脑化是迟早之事)。
无论如何,消费税所造成的阵痛理应短暂。它会在执行之初推高物价,但不至于几年后还“民不聊生、水深火热”,否则,全球143个推行消费税的国家(包括新加坡),岂非都一直民不聊生?
在政治因素下,大马的消费税显然被污名化了。
不论GST还是SST,最终缴税的还是消费者,只是SST比较不透明,它没把税率列在收据,而是直接加入物价,属于隐藏式收费。消费者不知本身缴的税务是5%还是10%。
新政府如今要重推SST,理论上必须扩大征税基础,才能填补税收落差。虽然我们有信心新政府可打击贪腐,开源节能。然而,为何不能在改革体制的同时,也继续落实更有效率的消费税呢?毕竟这两者并没有抵触啊!
税改和制改双管齐下,总胜于一边厢终止大型建设计划,另一边厢却回推旧税制。
毕竟,就算前朝政府千错万错,从经济层面,落实消费税不是错误的经济政策。如今因政治因素,撤销GST,走回头路,诚属可惜。
有人说,变天代表人民不支持消费税,但大选前有选民告诉我,她想变天,但想保留消费税。可见,变天并非对消费税的公投。只是一般小民多半觉得最好什么税都不用给!
消费税在大马落得如斯下场,主因是少数人是一知半解,多数人彻底不了解,有些人则存有政治目的,什么都赖消费税。
有些政党打服务牌,但在近距离接触选民时,却没藉机向选民解说消费税,让选民持续被人误导。或许这些政党党员本身对消费税的理解也存有误区,以致抗辩无力。这是当局宣导失败。
当然,消费税也不是有利无弊。
它扩大了一些征税范围,并把缴税门槛从年营业额300万改为50万,某种程度,确实加重人民负担。
所以,新政府其实可以保留消费税,但必须下调税率,以及调整缴税门槛。
至于将开跑的SST,也不应一味泼其冷水,毕竟如果政府有能力大刀阔斧改革,填补国库空洞,那我们则可以期许,SST不会超过6%,同时缴税门槛可恢复至300万,并如同消费税般透明化。
同时,也期待新政府会持续下调所得税率和企业税,毕竟大马企业税过高,在区域缺乏竞争力。
不过,从新政府一直强调国债过高(料为日后的新增税制铺路),以及估计SST税收可增至300亿来看,SST不可能少于6%,所得税和企业税看来也不会再下调。
此外,SST应该会扩大征税范围,对更多商家和货品征税。我们唯有期许,新政府能把税收用在刀口上,否则,SST或许短期可以给回人民一些,但长期可能让你口袋流失更多。(文章来源:星洲日报/笔下真情‧作者:杨丽琴‧《星洲日报》高级编辑·201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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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8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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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马哈迪宣布从9月1日起,服务及销售税(SST)将会取代消费税(GST),由于消费税于6月1日调至零利率,因此将出现3个月的“空窗期”,也即所谓的消费蜜月期。在这期间商品价格普遍下调,相信会刺激市场买气。
然而这毕竟仅是短期效应,就长期而言,国人更应该关注的是落实销售税对社会与国家的影响。消费税是多层次税制,而销售税则是单层次征税,一般而言,前者将把物价推得更高,若采纳后者,物价或更低,惟这仍得胥视其他因素,例如厂家与消费人之间的供应链、销售税税率高低等等。
之前国内的销售税率为5%至10%,不过政府至今仍未宣布新税率。据首相表示,政府会研究新的税率。政府取消消费税是为了降低物价,纾缓国人经济压力,因此一般相信销售税税率将处于一个合理水平,以免加重人民生活负担。
简言之,销售税取代消费税,可降低物价,对一般消费者更有利。不过,消费人受惠之际,国家财政却出现收入空缺待填补。
虽然消费税不受国人欢迎,惟无可否认它是更有效的税制,其征收范围广泛,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今年原本估计政府可征收438亿令吉消费税,但以销售税取而代之后,预料只可征得200亿令吉,当中出现约240亿令吉落差。要如何填补这个缺口、应付收入下降,既是一个问号,也是政府的挑战。
国际原油价格飙高至每桶70美元是一场及时雨,政府料可从国油取得更多税收与股息,暂时缓和财政压力。此外,通过解雇1万7000名政治委任的合约公务员、解散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等机构,政府得以减少行政开销,但仍不足于消除财政压力。一般估计,为了填补取消消费税之后的收入空缺,政府可能扩大销售税的征收范围,以提高收入;惟政府须审慎行事,避免冲击市场。
消费税与销售税之间的税收落差不小,然而并非一道跨不过去的鸿沟。只要政府采取合宜措施,重整行政体系,减少纰漏,同时展开财政改革,开源节流,大马当可安然告别消费税时代,在新税制的基础上扬帆前进。(文章来源:星洲日报/星·观点·201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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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8 0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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