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31-3-2013 0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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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hlyner 发表于 31-3-2013 12:53 AM
宗教教育也是不要让小孩子知道比较好,免得他们误会跑去当人肉炸弹或者散播仇恨言论
所以就有邪教存在,那么邪教是政府公众承认的吗?邪教为了有更多的信徒,就用同化和鼓吹方法来得到更多的信徒再去影响其他人!
发表于 31-3-2013 0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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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1-3-2013 01:39 AM
就是现在的同性恋想要领养孩子,人工受孕,借肚子生孩子!这个是我最反对的!有没有想过孩子长大时的感受 ...
病情不輕....還想用你有限的歷史和科學知識來支持自己荒謬的論點。不要以為我人身攻擊你,只是希望你正視自己的問題,面對過去的傷痛,不要變得偏激。不妨告訴我們你的故事...
发表于 31-3-2013 0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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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夜雨 发表于 31-3-2013 01:55 AM
病情不輕....還想用你有限的歷史和科學知識來支持自己荒謬的論點。不要以為我人身攻擊你,只是希望你正視 ...
你自己去google古埃及同性恋!这不关病不病的事,人通常都是为自己辩论的,有自己的理由!尊重同性恋不代表同性恋没有违反自然!你自己喜欢说懂爱不懂爱都好!我也没有人身攻击,你开心就好!
发表于 31-3-2013 03: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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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1-3-2013 02:05 AM
你自己去google古埃及同性恋!这不关病不病的事,人通常都是为自己辩论的,有自己的理由!尊重同性恋不代 ...
不必去 google 古埃及同性恋。。。因为中国古代也有
屈原是 GAY :
在同性恋关系中,屈原应该是女方。(男角色是 :1,女是角色是 :0)他应该是0,他总是自比美人;
他曾称楚怀王为“灵修”,而“灵修”据专家说就是女子对恋人的专称。
由于楚怀王移情别恋,屈原愤而投江。屈原之死是一段忠贞不渝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一个愚民洗脑的爱国主义教材。
屈原年轻时想必也曾丰神秀美,加之才华出众,才得宠于楚王。可君王后宫光佳丽就三千,更别说那些处心积虑想要挤到君王身边的美男们,不时冒出来个宋玉啥的,长得比屈原更年轻更帅,才情也堪与之相较,他又不会人家龙阳君哭哭啼啼那一套,逐渐失宠于王,也是必然的结果。
只是,屈原记性太好,忘性太差,即便四处流浪,还心系国家,对楚王当初的断袖之谊也一直郁郁难忘,终于,沉江而去。
郑板桥是 GAY :
郑板桥在《板桥自叙》中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余好色,尤喜余桃口齿,椒风弄儿之戏。”
“余桃口齿”。
“余桃口齿”典出《韩非子•说难》:卫国国王卫灵公特爱一位叫弥子瑕的美男子,一天夜里,弥子瑕听说母亲病了,便偷驾卫灵公的车子,去看望他的母亲。按照卫国的法律,偷驾国王的车子,是要被砍掉双腿的。
但卫灵公知道弥子瑕偷驾他的车子后,不但没有处罚,反而称赞他是个孝子,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还有一次,弥子瑕与卫灵公在果园中游玩,弥子瑕吃到一个极为香甜的桃子,便把剩下的一半留给国王,卫灵公竟然不顾君臣礼统,甘吃余桃,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所以“余桃口齿”就代指gay.
郑板桥的这段自述大概的意思是说:我是个gay,但是我又老又丑,所以这些陪我玩的小男生们,不过是贪图我的钱罢了。
发表于 31-3-2013 04: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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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0-3-2013 10:01 PM
那你就不明白同性恋了,如果他们是天生的同性恋,不是小孩子15-16岁被误导的同性恋,他们是不能被开导接受 ...
讲真的,哪个歌剧表演真的很白痴的。。。。。
一 个人如果是 先天性 是 同性恋。。。。怎样去开导都好,他还是不能变回 异性恋的。
如果,硬硬强迫一个同性恋变成异性恋,结果也只会害惨更多人!
例如 :
一位同性恋的独生子,为了要承担家庭“传宗接代”的职任,结果他跟女性结婚了。但婚姻生活并不会美满。而且也可能会背着妻子,在外面跟男人偷情,甚至最后离婚收场。。。。。这样的结局,伤害更大!
所以。。。。什么方式都是没用的。。。(打广告,舞台剧)
同性恋不可能突然变回异性恋,最多都是变成 双性恋 而已。。。。。而异性恋也不可能突然变成同性恋的!
有些人不接受 同性恋,因为他把 同性恋 VS 性 看在一起!
有些人能接受 同性恋,因为他把 同性恋 VS 爱 看在一起!
我本身不认同 同性恋。。。但我不歧视 同性恋!
1. 人家同性恋是他们/她们 的事情,人家喜欢就好,每个人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所爱!
2. 有人说同性恋很肮脏,因为违反自然性行为!哪除了“肛交”,法律上“口交”也是属于违法自然性行为哦?菜CD经常做,做到上电视都可以?不肮脏嚒?
3. 有人说同性恋,打扮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TB爱穿男性衣服,G喜欢穿女性化的衣服)《--- 这是见识少才对,因为打扮这种东西,应该算“异装癖”,因为不是所有同性恋都会这么打扮的!很多 G 都很 MAN,很多 L 都很 GIRL 的哦!
爱是很奇妙的东西。。中国自古以来,每个朝代都有 “代表”是 同性恋!所以,同性恋就变成 有些人喜欢吃肉,而有些人喜欢吃斋。。。大家喜好不同而已!
但哪个舞台剧真的有点白痴,同性恋被雷劈!大马贪污严重,又不见得,弄个舞台剧来警告贪污会被雷劈?
发表于 31-3-2013 05: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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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3 10: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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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1-3-2013 01:39 AM
就是现在的同性恋想要领养孩子,人工受孕,借肚子生孩子!这个是我最反对的!有没有想过孩子长大时的感受 ...
麻烦你说一说哪个埃及王朝是这样灭亡的。
还有,看看多少个昏君不是同性恋也可以灭亡的。
emm,还有什么证据说同性恋可以通化,好像被你说成病菌般会传染。
好奇,大家网友可以分享分享吗?
emm,还有什么"违反自然规律"的字眼,是大概从英国殖民法律那边抽出来的。
大马给人占领是的法律,还留到现在,没人改...
不过,人家法律早就废了。恐怕你也大概从论坛上人云亦云的听过来的吧。
大概你也是神吧,大自然是你规定的。
现在的人真是...
发表于 31-3-2013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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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言论自由
支持 反同性恋
支持 反贪腐
支持 反暴力
发表于 31-3-2013 1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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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0-3-2013 10:01 PM
那你就不明白同性恋了,如果他们是天生的同性恋,不是小孩子15-16岁被误导的同性恋,他们是不能被开导接受 ...
谢谢你告述我你的论点。
我个人却不认同说因为同性恋是天生的就不能或不该再去开导。
1+1=2 的理论就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爱情的理论一样。也像早晨只有一个太阳出现照耀大地,夜晚,一个月亮和星星s会负责光照大地一样。 想想,如果早晨有2个太阳出现会怎样,或2个月亮。
有人说,1+1也可解读为=11 啊,这想法很创新也很有趣,大家也会认同给出这答案的孩子很creative,很灵活。
但,走进考场,回答问题1+1=?答案还只有一个,那就是1。
我这里想说的是,男人女人的感情是在正确且自然的轨道所该发生的事。而,同性恋的感情也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爱的感情,好像家人的感情、朋友的感情、师徒的感情等那样的情感流露。可是当我们把这些感情和爱情混淆认知,那这就会引起一些混乱和误解。所以,当发生两个男+男的爱情误解时,没人告诉他们,这不是所谓的爱情那种层次的感情,他们就会越陷越深。男和男或女女为什么被认为不work, 大道理我也讲不来。但,有一点最简单的证明是,男男或女女,是永远也不可能拥有和自然的生出属于他们两个的爱情结晶。因为,起初生物被造时,造物者是base on一男一女的原理造的。人其实在心里都绝对懂这种原理,电池的创造,+和+是决不会通电的,- 和 - 也是一样的结局;只有+和-,电流就会互动,互通。
一个自闭症的孩子,如没有经过真确的引导,他们就没法与外人沟通。既然,自闭症能引导,为什么同性恋不能?
我还是想说,我们要尊重同性恋,好像尊重身边每个朋友一样。我们尊重他们,但也可找机会适当的引导他们对男女爱情的认知。
本帖最后由 tlsk 于 31-3-2013 12:18 PM 编辑
发表于 31-3-2013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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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hlyner 发表于 31-3-2013 12:51 AM
同性恋和异性恋者的分歧并没有“歧视同性恋者”与“接受同性恋者”的分歧大,要分的话不如把歧视同性恋者 ...
建立同性戀特區是一個不錯的方案,同性戀可以建立自已理想的社會和概念,不會和現在的異性戀的的社會制度起衝突,還可以在自已的社會擁有同性戀的婚姻權,不需要在異性戀的社會苦苦的去爭取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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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3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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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1-3-2013 01:39 AM
就是现在的同性恋想要领养孩子,人工受孕,借肚子生孩子!这个是我最反对的!有没有想过孩子长大时的感受 ...
你。。。还好吧?你这么激动我们会担心你的。
Several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s have made statements in defense of adoption by same-sex couples.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has supported adoption by same-sex couples, citing social prejudice as harming the psychological health of lesbians and gays while noting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eir parenting causes harm.[8] [9] [10]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has issued a similar position supporting same-sex adoption, stating that lack of formal recognition can cause health-care disparities for children of same-sex parents.[11]
出处:http://en.wikipedia.org/wiki/LGBT_adoption
如果大家停止歧视同性恋伴侣,那么他们领养的孩子就不会被欺负。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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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为自己辩论?这里挺LGBT权益的人是异性恋的可不少。
记得一位网友说过,LGBT平权的胜利,不仅仅是属于他们胜利,是属于大家的。这就好像黑人平权运动,是大家的胜利!
niki_chow 发表于 31-3-2013 04:49 AM
3. 有人说同性恋,打扮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TB爱穿男性衣服,G喜欢穿女性化的衣服)《--- 这是见识少才对,因为打扮这种东西,应该算“异装癖”
这其实是属于对 Transgender 的歧视。每次说到LGBT平权的争论,Transgender 通常不是焦点。这个歧视在马来西亚很严重,而且回教法明文规定可以惩罚他们,罚款一千令吉或坐牢两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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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3 1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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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3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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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vistauser 发表于 31-3-2013 01:45 AM
所以就有邪教存在,那么邪教是政府公众承认的吗?邪教为了有更多的信徒,就用同化和鼓吹方法来得到更多的 ...
人肉炸弹和不信就下地狱的宗教是否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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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3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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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Hong1985 发表于 31-3-2013 12:17 PM
建立同性戀特區是一個不錯的方案,同性戀可以建立自已理想的社會和概念,不會和現在的異性戀的的社會制度 ...
我都说了同性恋和异性恋之间的分歧是没有那么深的,只有“极端宗教人士”和“极端反同性恋人士”才是和一般大众不一样。应该把他们隔离出去,让他们搞自己的极端主义,比如把婚前性行为的男女拿去打鞭,不准男扮女装/女扮男装,不教进化论教神创论更好,要求人民遵从神的教导,不能让自己的价值观进化
发表于 31-3-2013 0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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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sk 发表于 31-3-2013 12:15 PM
谢谢你告述我你的论点。
我个人却不认同说因为同性恋是天生的就不能或不该再去开导。
你试图用一些比喻来叙述你的论点,但你的比喻是有问题的。
诚如你所说,真相只有一个,而真相是要靠推理和证据才能得出的。
这段话你有什么凭据?有什么证据显示男女的感情才是唯一和正确的?
我说过了伴侣在一起不只为了生孩子,别把有没有亲生骨肉看得太重了。
没证据显示同性恋会带来什么危害,这些危害都是人家幻想出来的。
精神学家都不认为同性恋是病,所以何须开导和改正?
发表于 31-3-2013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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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sk 发表于 31-3-2013 12:15 PM
谢谢你告述我你的论点。
我个人却不认同说因为同性恋是天生的就不能或不该再去开导。
同性恋自己的感情是什么都分不清楚,还要第三者来说是友情。可笑...
你那么说,有两个可能-
一,自己是过来人才了解,亲身体验过当时的感受。
二,是你自己以为人家友情和爱情都分不清楚。
你的"好像","道理"和"认为"如果能在科学上行得通的话,你手术或服用药物时也可以"好像","道理"和"认为"是ok的。
还有同性恋不是心理病,不是认自模糊。
你在正规的心里和医学上是找不到的这个"病"的。
还有,太阳系里,有个行星叫做“金星”。
太阳从西方升起的。转了那么多年,又不见撞向地球,搅乱太阳系,不见nasa炸掉它。
1+1=2, 那么1+-1=0就不对?
如果什么东西都是黑白,一加一,那么法庭要来干吗?
发表于 31-3-2013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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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談去宗教呢?還是回來這課題吧,如果同性戀不去影響現在的婚姻制度,我想很多人都是開隻眼閉隻眼,但婚姻從來都是屬於男和女的結合,男和女的家庭. 而男和男就組織不到男和女這樣的自然循環的家庭,沒有了這樣的家庭,那還有國家呢? 或則同性戀有自已一套的方式去組織,但會和異性戀那套起衝突,自然會形成倆種社會,最後就會分而治之。
发表于 31-3-2013 0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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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发表于 30-3-2013 04:28 PM
你明白歧視原來是歧視嗎?
2013-03-30 13:37
每个家庭,祖上,下一代都有同性恋成员,只是没有被揭发罢了,所以歧视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很正常,骨子里的血都很正常,其实只有天知地知,他们骨子里的根知。
李光耀以前也很歧视同性恋,直到他孙女承认是同性恋,现在新加坡才如此接受。大家也许可以当作是歧视的报应,你越不喜欢,越歧视,你就越容易遇到,也许就是天要你学习包容。
这也是为何长辈常教导说,不要说/歧视别人的不一样,有一天你也会遭遇如此。
这应该是佛门说的“积口德”
本帖最后由 母狗一条 于 31-3-2013 02:59 PM 编辑
发表于 31-3-2013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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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明白,宗教和同性恋分不开的。
只要有宗教的存在,就有反同性恋的存在。去问问我国的回教徒,同性恋好不好。
你能阻止回教化,女生可以剪男生头发先。
过后回教法实行后,看同性恋还能生存吗?
发表于 31-3-2013 04: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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