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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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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suen 发表于 3-4-2013 07:11 PM 
抄哥
人有一个马来西亚,
他有中x马来西亚
哈哈哈哈哈哈哈。。。。
夠力!!事實勝於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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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4-2013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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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仕平
万事俱备
只欠东风
沙巴民主行动党主席黄仕平指出,民联致力于来届大选推翻国阵州与联邦政府,除了要解决行政及贪腐问题,同样重要的,还要还原沙巴于一九六三年组成马来西亚的自主权之际,亦透过「地方分权」概念,让沙巴享有更大程度的自主权,而不仅是《廿条款》及《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下给予沙巴的权益而已。
这名斯里丹绒区州议员在接受《亚洲时报》专访时指出,自主权是沙巴当年参组马来西亚的条件,以享有四方平等伙伴地位,那就是马来亚、新加坡、砂拉越及沙巴,后来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但剩余的三方依然得有平等伙伴地位。这种伙伴关系,必须在资源分配方面及行政方面反映出来。沙巴也必须继续掌握沙巴移民自主权,那就是有权限制在本州的外州人,包括工作必须申请准证,为的就是保护沙巴人的权益。
「但是,马来西亚成立迄今半个世纪一直由国阵执政,不仅未兑现《廿条款》及《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所规定的事务,反而让沙巴及砂拉越沦为『马来西亚的第十二及第十三个州』,特权一个接一个失去,例如教育、卫生及陆路交通等事务也先后交予联邦政府,资源也慢慢被国阵『挖掉』,人口结构也改变了,大马成立之初嘉达山社顺族是全州最大民族,如今已失去了这个地位。」
黄仕平指出,如果再由国阵继续执政下去,沙巴绝对无望还原去失的自主权,更甭说民联所承诺的「更多自主权」,「因此,这次大选是千载难逢的改朝换代良机,通过落实两线制,是还原自主权的最佳途径。」
「还原沙巴自主权是民联共同的愿望,因此,民联先后推出《橙皮书》、《新廿条款》、《古晋宣言》、《婆罗洲议程》、《沙巴人民宣言》等重要告人民书,公开承诺来届大选民联赢得沙巴及联邦政权,必然一一加以兑现。重要的是,这些承诺还包括了《廿条款》及《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以外的自主权,最明显的就是石油开采税分享额由目前的五巴仙增至廿巴仙,就是更大的自主权……沙巴民联五个伙伴一条心,致力谋求达致这个目标。」
据指出,于去年九月十六日在砂拉越古晋推介的《古晋宣言》包括七点承诺,除了尊重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还要改善东马生活素质。有关宣言由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依布拉欣、伊斯兰党全国主席哈迪阿旺和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代表正式签署该份宣言。
回归《马来西亚立国契约》
该七点承诺是:平等伙伴(回归《马来西亚立国契约》精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恢复砂拉越与沙巴的自治权益,重现砂拉越与沙巴在马来西亚国家体制内作为平等伙伴的地位);公平代表权(在《大马立国契约》精神全面指引下,通过公平的权力分享安排,增强砂拉越、沙巴与西马的国民统合);公民权益(将设立皇家委员会以求解决这项长久以来全国均有、不过以砂拉越与沙巴尤烈的移民非法入境与获授予公民权的问题);认可与恢复原住民习俗地权利(支持以砂拉越与沙巴州法律下的权力设立土地委员会,以调查、解决纷争、纠正、研究,以及全面认可及恢复原住民习俗地权利);砂拉越与沙巴公民自治(支持在州秘书的权力下,由砂拉越与沙巴州公民出任本身州内政府部门的长官,以及优先考虑聘用砂拉越与沙巴公民出任在砂拉越与沙巴州内运作的联邦政府机构);石油正义(把砂拉越与沙巴境内所生产的石油与烃资源的特许权使用费,即是俗称石油税,从现有的五巴仙提高到廿巴仙);公平发展(提升砂拉越与沙巴境内的基本建设,如同西马发展程度。)
行动党也推介的「婆罗州议程」的《新廿条款》为:一、重新恢复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协议精神以及沙砂在联邦宪法框架下的主权及平等伙伴的地位;二、提升沙砂和西马的沟通,包括大马立国协议下公平分配权力;三、提高沙砂石油税由现今的五巴仙至廿巴仙;四、废除大马沿海航运政策,因为此政策不必要地加重沙砂人民生活负担;五、支持另外成立皇委会,不但清理选民册,让符合资格者获得公民权、以让抵触法令者受到制裁;六、成立更严谨的制度来捍卫沙巴公民权,不让类似「计划身份证」事件在砂拉越发生;七、清理选民册;八、委任沙砂人民为沙砂联邦政府部门首长;九、在外交事务上增加沙砂代表,包括委任沙砂人民为外交大使;十、成立土地委员会来解决沙砂土著习俗地问题,包括恢复土著习俗地权力。十一、消灭沙砂赤贫问题并拉近贫富差距;十二、确保不再有打击环境的计划,如非法伐木和建水坝等;十三、兴建连系沙巴及砂拉越主要城镇的泛婆大道;十四、提升沙砂基本设施至与西马同等水平,包括水电供及马路;十五、捍卫沙砂人民在联邦宪法之十一条文下的宗教自由权力;十六、让沙砂人民,特别是被边缘化的内陆居民也获得优质教育,包括获得獎学金;十七、增加各源流学校的拨款,包括华校、独中及教会学校;十八、提供年度拨款予沙砂非回教宗教组织及机构;十九、提供资源以帮助沙砂原住民保留及母语及推动爱护母语醒觉运动;廿、澈查两州涉及贪污舞弊的政治人物。
提到本地反对党一再指摘民联是「马来亚政党」,无法有效捍卫与落实沙巴自主权时,黄仕平引据民联一系列的书面承诺加以反驳,他说,行动党及其他民联成员党其实是「全国性政党」,并非「马来亚政党」,「其实,同样重视州及地方性课题与权益的我们作为全国性政党,更能有效捍卫沙巴自主权,为甚麽我这麽说?大家都知道,在国阵执掌下,沙巴已将多项自主权移交联邦,这是涉及法律的问题,如今要回到沙巴手中,也是法律问题,甚至有可能要在国会通过法案才能加以落实;要在国会通过法案,需要联邦政府的配合,我们不能奢望国阵为我们做到这一点,因此,除了民联这个全国性政党集团做得到外,『单打独斗』的本土反对党又怎麽做到?这一点,是任何『心水清』的人都很容易明白的事。
团结党也无法捍卫自主权
「最好的例子就是九十年代初团结党单独执政本州的时候,该党以控制州议会逾三份之二议员的强势,在州议会通过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以澈查本州非法移民问题,结果由国阵执政的联邦政府还不是不加以理会?当年团结党州政府二度在州议会制定反跳槽法律,还不是被国阵执政的联邦政府给废除掉?
「如果本土反对党说要本土党占州议会半数、主导州政府,那麽,在缺乏联邦政府支持下的当年团结党州政府,又为甚麽无法有效捍卫沙巴自主权?而且还因与国阵联邦政府交恶,连当时的首席部长拿督百林吉丁岸担任的沙巴安全理事会主席一职也遭联邦政府撤回?这又是不是失去自主权的证明?」
黄仕平指出,他提出这些史实,并非要说明必须如现有的沙巴国阵州政府般凡事听命于吉隆坡,而是要佐证民联已提出一系列面书承诺,一旦执政州与联邦政府,即可还原沙巴自主权,「我已说过了,以沙巴国阵州政府凡事听命于吉隆坡的态度,是无法为沙巴争取得自主权的。」
他强调,只要民联赢得来届州及联邦政权,那麽《橙皮书》、《新廿条款》、《古晋宣言》、《婆罗洲议程》、《沙巴人民宣言》等告人民书内容就会逐步成为法律,一旦成立法律,就是给予沙巴人民最好的自主权保障,比起诸如团结党当年空有强势州议会控制权却依然无法落实自主权反而失去自主权,要实际而强得多了,「我要请问本土反对党:如果他们赢得沙巴州政权,但联邦政府还是国阵,他们又如何还原沙巴自主权?如果你选出的是诸如砂拉越土保党的本土政党,你怎麽办?
「民联的概念是:我们一并更换州与联邦政府,那麽,才能还原沙巴自主权。
「沙巴民联共有五个伙伴,那就是行动党、人民公正党、伊斯兰党、『沙巴改革阵线』及『沙巴改革联盟』,参与及领导这五个组织的全是沙巴土生土长的一群,除了行动党、人民公正党及伊斯兰党是全国性政党,『沙巴改革阵线』及『沙巴改革联盟』可以说是他们(本土反对党)口中的『本土反对党』了吧,在民联的组织结构下,一切有关沙巴的事务均由沙巴民联自行决定的……行动党还是民联中的一服『防腐剂』。」
「地方分权」是「花红」
他表示,此外,民联也在极积推动落实「地方分权」概念,纵然有一些人认为「地方分权」不是自主权,但它却是在《马来西亚立国契约》以外,添加给沙巴乃至于其他州的权力,「我们已经在《古晋宣言》中表明回归《马来西亚立国契约》精神,如今还要另加来自联邦政府的其他权力,这是『花红』,你难道不要吗?」
提到沙巴行动党领袖被指「得听命于吉隆坡」、大选时要「来自吉隆坡的秘书长签名委托才能代表党出来竞选」乃没有自主权时,黄仕平表示,「秘书长签名委托才能代表党出来竞选」不能与沙巴自主权混为一谈,前者其实是「党中央处理事情」,后者是法律框架下给予沙巴人民的保证。
他说,硬生生把「党中央」说成是「吉隆坡」是极其错误的,「今日我们的党中央领袖来自槟城或西马其他州属,你就视我们的『党中央』为『吉隆坡』,如果沙巴的领袖成为党中央领袖(签名委托党员代表党出来竞选的秘书长)--其实我们已有领袖进入中央领导层,那麽你会不会说,『西马人听命于亚庇』?
「让我们换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依照他们的理论:在本土政党框架下,斗湖、古达、山打根还不是要『听命』于『亚庇』(因为党中央在亚庇)?我不是说事实是如此,而是希望他们不要硬生生把这种错误的观念植于别人身上。」
深信改朝换代就是沙巴自主权代名词的黄仕平指出,在民联的承诺下,要还原沙巴自主权,如今已是万事俱备,但仍欠东风--由东马人民在来届大选中掀起改变之风。
(本报邬平生)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 ... abah&Itemi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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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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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沙巴自主权”
近年来的沙巴政坛,「自主权」(autonomy)一词尤其打得火红;基于马来西亚立国的史实,沙巴是拥有「自主权」的州属几乎无人不认同、或至少没有人会公然反对,这里所指的「自主权」是相对联邦政府而言。
根据《牛津英文字典》的解释,「自主权」是指:「不受外界干预情况下自治的政府的权力」;《维基百科》对该词的解释则是:「是一个广泛存在于道德、政治、生物、伦理的哲学。在这些领域中,它往往指的是一个理性个人有能力作出成熟的、不被胁迫的决定。在道德与政治哲学中,自主权经常被视为决定个人行为的道德责任感的基础。自主权的一个最佳诠释是经由康德哲学而发展的……政治意义上,它也用来指人民的自主统治。」
追溯沙巴自主权,得先从一九六一年说起。当年五月廿七日,时任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新加坡为东南亚新闻从业员而设的晚宴上正式宣布,推动成立包括马来西、新加坡、砂拉越、汶莱及北婆(沙巴旧称)五区的「马来西亚」。翌年三月廿一日举行的大马来西亚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科波委员会,负责调查人民的对成立马来西亚的意愿,以及以时任英国殖民地事务部长兰士登为首的政府际委员会,负责拟定详细的报告书,说明马来西亚成立的细节,并且拟定马来西亚立国契约。
以当时甫卸下英国中央银行行长职的金马仑科波为首、成员共有五人的该个「民意调查」委员会,各有两名来自英国及马来亚的代表,在经过数个月的走访基层后,遂于一九六二年六月廿一日分别向英国及马来亚首相提呈报告,说明有关地区包括沙巴大部份人民同意组成马来西亚,但同时要求多项条件,以保障区内人民的权益。
同年八月十三至十四日,曾担任「马来西亚团结谘询委员会」主席的唐纳史迪芬在亚庇召开五个本地政党联席会议,拟定及签署《廿条款》,清楚说明沙巴在各领域应受到的保障,然后提呈予兰士登及时任马来亚副首相敦拉萨。
由兰士登领导的委员会于一九六三年二月廿七日拟定「一九六二年政府际委员会报告书」,进一步说明州与联邦政府的各别及共同权限与责任,而这项文件,也被随后由英国、马来亚、新加坡、砂拉越及北婆罗洲五方签署的「马来西亚立国契约」中注明必须有后续法律行动加以落实,如列入联邦宪法及其他法律,从而奠下了沙巴自主权。
值得注意的是,科波委员会的报告及《廿条款》亦揭露当时的沙巴人民一度要求自行掌控征税事务,惟这项要求最后祗变成「可自行决定是否征收销售税」。沙巴也曾要求继续掌控教育事务等,后来变成「州教育司须谘询州政府」。
根据该报告,立国大马,除了沙巴的国防及内政交予联邦政府掌管,也已说明教育亦交予联邦政府,而卫生事务则在七年内交予联邦政府,州政府方面则继续保留土地、森林、天然资源、地方政府等,无论是来自国外抑或其他州属的人,要进入本州的移民事务亦留在州政府掌控之中。
但是,半个世纪来这项特权江河日下争议不断,沙统主政的上个世纪六至七十年代中旬的联盟政府时代,以及尤其是八至九十年代中旬的团结党单独执政时代,都有喊出类似口号,并与吉隆坡方面有过争执,至于人民党执政期间及九十年代中旬迄今的国阵州政府,则相对的「和谐」的多。
就沙巴自主权而言,基本上,可以分成三大派系,一是打著「自己权益自己争取」旗号的本土政党,有沙巴进步党及沙巴国家立新党;打著「与其他州属同胞共同努力,达致改朝换代才能恢复沙巴权益」旗号的全国性反对党及盟党,有民联的三个成员党及在沙巴盟党「沙巴改革阵线」及「沙巴改革联盟」;以及打著「继续维护沙巴自主权」的当今执政集团,有国阵各成员党。
眼前的问题是:谁会更有效捍卫沙巴自主权,已成为即将来临的全国大选的重要议题。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 ... abah&Itemi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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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4-2013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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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4-2013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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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么我会时常写含泪投xx含泪投xx,
其实是有起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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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4-2013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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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条款 第一条款:宗教 虽然不反对回教列为马来西亚官方宗教,但北婆罗洲不应有官方宗教,联邦宪法下任何有关回教法律也不应在北婆罗洲实施。
第二条款:语文
a. 马来语列为国语;
b. 在马来西亚日之后十年内英语应继续获得使用;
c. 英语应成为北婆罗洲州与联邦部门各种用途之官方语文,没有时限。
第三条款:宪法 接受现有的马来亚宪法为马来西亚宪法之根据,惟马来西亚宪法必须在各州自由结合情况下全新草拟的法律文件,而不是将各州在完全不同的情况下拟定之宪法加以修正而成。北婆罗洲本身也必须有全新的宪法。
第四条款:联邦元首 北婆罗洲元首无资格受推选为联邦元首。
第五条款:联邦名称 是「马来西亚」(Malaysia),而非「马来拉雅」(Melayu Raya)。
第六条款:移民 控制外来移民进入马来西亚任何部份的权力在联邦政府手中,惟这些外来移民倘进入北婆罗洲,必须同时得到北婆罗洲州政府的批准。联邦政府无权力否决任何人为州政府缘故而进入北婆罗洲,除非绝对基于保安理由。除了联邦政府聘请他州派到北婆罗洲服务的公务员,州政府有绝对权力控制州内人民行动。
第七条款:脱离 北婆罗洲没有权力脱离联邦。
第八条款:婆罗洲化 必须尽速落实公共服务领域婆罗洲化。
第九条款:英国官员 必须尽量鼓励英国官员留在公共服务领域,直到本地人有能力接任为止。
第十条款:公民权 柯波委员会第一百四十八条文第K节所作的推荐,须作出如下修正:
a. 第(i)节不应注明五年居留期;
b. 第 (ii)(a)节注明「十年中的七年」,而不是「十年中的八年」,以符合本地法律;
c. 第(iii)节不应注明有关父母公民权的限制,那就是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后在北婆罗洲出生的人应该列为联邦公民。
第十一条款:税务与财政 北婆罗洲必须保留财政控制权,发展及税务,也必须有权实施本身的税务及自行举贷。
第十二条款:原住民特别条款 原则上北婆罗洲原住民必须享有如同马来亚马来人相同的特权,但现有的马来亚方案不应在北婆罗洲实施。
第十三条款:州政府
a. 由立法议会非官守议员选出首相;
b. 北婆罗洲必须拥有正式的内阁制度。
第十四条款:过渡时期 必须有七年过渡时期,而在该期间得依据宪法将权力交予北婆罗洲,而不是由联邦政府移交权力予州政府。
第十五条款:教育 现有的北婆罗洲教育制度必须保守,因此,必须由州政府掌控。
第十六条款:宪法保障 在未经北婆罗洲州政府同意下,任何批予北婆罗洲的特权及保障权,都不应加以删除或修正。修正北婆罗洲州宪法的权力完全系于州人身上。
第十七条款:联邦国会代表权 除了人口,地理面积也应成为决定北婆罗洲在联邦国会代表权的考量,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少于新加坡的比例。
第十八条款:州元首名称 Yang di-Pertua Negara。
第十九条款:州名称 沙巴。
第廿条款:土地、森林、地方政府 联邦宪法下的国家土地理事会不应涵括北婆罗洲,同样的,国家地政理事会也不应涵括北婆罗洲。
注:北婆罗洲是沙巴旧称。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929:%E5%BB%BF%E6%9D%A1%E6%AC%BE&catid=25:sabah&Itemi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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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08: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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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沙巴自主权
杨德利:唯有自家党
自主权或自治权是一个普世名词;除了各个政党尤其是反对党一直以来高喊争取沙巴自主权,其他国家也存在著不同程度与形式的自主权。例如中国的新疆、菲律宾南部的棉兰佬岛、印尼的阿齐以及中国的香港与澳门,都有一定的自治权力,但彼此间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是掌管自己的政府、财务、天然资源,唯国防、外交及内政等交由联邦抑或中央政府掌管。
其中一名最积极争取沙巴自主权的本地反对党--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认为,比起其他国家的自治地区如毗邻的菲南摩洛回教自治区,根据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而来的沙巴的自主权会「更好、更加自主」,例如注明马来西亚由不同社会组成,联邦宪法提及「婆罗洲州属」,沙巴拥有本身的原住民法庭,普通法庭,自己管理土地森林等天然资源,自己管理地方政府等,但未如一国两制的香港般拥有本身的中央银行、发行本身的货币。他强调,马来西亚拥有的是联邦政府,并非中央政府,这一点不可混淆。
●无论如何,曾于一九九六年至九八年在轮任制下出任首席部长的杨氏日前接受《亚洲时报》记者访问时直言,论及沙巴自主权,长期而言,沙巴不应有「马来亚政党」,因为这些「外来政党」会直接参与沙巴的政治事务,但他也坦承,「现在还做不到」。
「举例说,无论是今日(执政)的巫统,抑或将来可能(执政)的民联,都会使得沙巴受到联邦的控制;沙巴政府虽由人民选出来,但因他们的候选人全需吉隆坡来委任,以致我们的宪法在政治过程中被『破坏』(subvert)了,沙巴虽有自主权,但西马政党却透过政治达到控制沙巴的目的。
「对西马政党来说,它们的沙巴组织不过是『分行』,(民主行动党沙巴主席)黄仕平也好、(首席部长兼巫统沙巴主席)拿督慕沙阿曼也好、(人民公正党沙巴主席)阿末淡林也好,他们当然可以说自己是沙巴人,但问题是你没有自主权,最基本的,你要当候选人,也要得到吉隆坡的批准。沙巴宪法说明,首席部长由州元首委任,但在西马政党如巫统的体系下,明天(首相兼巫统全国主席)拿督斯里纳吉拉萨就可撤换慕沙,不是沙巴人要换他。」
他举例,当年他担任州部长时,拿督陈祖排就曾要求将西马排污公司伸展到沙巴来,「我拿出沙巴宪法给他们看,我说:西马排污公司不可以来沙巴,结果今日西马排污问题一团糟……如果我是西马政党的党员,我敢反对吗?我反对了,下回连候选人也没得做了。
「年前,公正党两名西马领袖蔡添强及梁育坚来亚庇和我们见面,说甚麽民联一定会照顾沙巴,我当时就告诉他们:你们的谈话一如当年的(马华前总会长拿督斯里)黄家定及冯镇安,他们听了很生气,我回答他们,我之前担任州内阁部长时,就曾与这些马华部长谈过公事,他们就是有问题时一个推一个,推下推下就半年过去了,你也懒得再追究了。」
杨德利强调,比较起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时候,今日的沙巴自主权确实有所减少,「(大马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当时代表马来亚作出承诺,他说,沙巴及砂拉越必须有自己的政党、自己的政府、自己管理自己,因此,无论是谁是沙巴政府,联邦政府都必须加以承认。」
他表示,根据联邦宪法下的州权限表授予沙巴的自主权固然不够,有必要再作增加,但在增加过程中也必须谨慎而为,例如若要把卫生事务交回沙巴政府掌管,联邦必须一并交来供开销款额,而不是空喊「拿回卫生事务」,「有些人没有做过政府、没有行政经验,祗会人云亦云。当然一些没有财政负担的,可以马上落实,如沙巴自行批准燕窝出口;至于沙巴电力公司也可交回沙巴,因为只要有良好管理,这家公司是不会亏本的。」
「如果可以委任更多沙巴人担任联邦部长固然是好事,但也必须确保他们在联邦政府内为沙巴人民说话,否则沦为替联邦政府向沙巴人民说话,情况会更槽。」
他也重申,自主权与地方分权大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相对的;自主权是由「本来各是主人的各地区组成一个国家」,至于地方分权,则是由中央政府「分出」权力,后者一如中国及日本,从以前的帝制时代到今日的共和民主时代,一直以来都是「中央政权」,「有一个例子可能不是一百巴仙相同,但可以反映出一些概念。就如沙巴中华商会联合会,其会员商会都是拥有自主权的……分权是委托责任,就算是法律,可以委托,就是可以撤回。」
「沙巴最近遭到苏禄武装份子入侵而再度引发『沙巴索主』争议,我们正好趁这个局势再度厘清沙巴的地位。菲律宾方面有人说沙巴领土主权是菲律宾的,西马有教授说沙巴属于大马联邦的,其实,沙巴是『属于在大马联邦里的沙巴人』的,这一点,早已受到联合国及国际社会的承认。柯波委员会于大马成立之前已在沙巴完成民意调查,访问了州内超过三千个组织,确定了『沙巴人要成立马来西亚』,因此,沙巴的主人就是沙巴人,不是苏禄。」
「但是,在马来西亚成立时,沙巴将一部份权力交给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余下的就是自主权。」
杨德利强调,沙巴要捍卫自主权不是没有可能的,但必须做到三点,那就是一、把沙巴政权真正交回给沙巴人;二、回归沙、砂、马来亚同等伙伴地位;三、尊重大马立国契约,「你不能在这边厢面对苏禄的索土时就引用大马立国契约来辩称沙巴是大马的一部份,另一边却不尊重大马立国契约。」
「虽然大马立国契约只有短短的数条文,但其中第八条文就注明柯波委员会报告书必须透过制定法律加以落实,因此,该报告书里所提及的事都须一一加以落实,这就是落实沙巴自主权的最佳保障。」
因此,他指出,沙巴进步党一再强调,如果来届大选反对党要结盟,本土反对党必须代表反对党竞选超过一半的州议席,唯有这样,才能保障沙巴自主权,「进步党已公开承诺一旦执政要发沙巴政府本身的身份证,但现在民联与我们谈判议席分配时,却只献议我们竞选八个州议席、如果不竞选国席,则可竞选十个州议席,八个、十个州议席,我们能够做甚麽?其实,(民联最高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也明白这一点的。民联(私下决定)把沙巴六十个议席除六(六个成员党、政党及组织)来让各个政党竞选,这是分而治之的做法,与此同时,他们又不要公布这个分配方案。」
询及有指「沙巴改革阵线」及「沙巴改革联盟」也是「本地政党」,祗是因为没有正式注册成为政党,因此,来届大选得借用公正党的党徽上阵时,杨德利说:「我告诉(公正党全国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沙巴人并不愚蠢,不要以此来骗我们,小孩子也看得出,这是分而治之的手法。其实,在三脚石国会选区补选过后的这两年里,我们和民联方面一直有谈判,安华也原则上同意,那就是由本地政党(代表反对党阵营)竞选沙巴逾半数州议席,国会议席则交由民联主攻。我一直认为这是反对党合作的最佳方案。当然,当年还没有『沙巴改革阵线』及『沙巴改革联盟』,后来有了这两个组织,情况就变了。
「安华也曾表示民联来届大选可以拿下五至七个州政权,他没有提及沙巴,黄仕平也于不久前公开表示民联攻不下沙巴,既然他们没有信心胜出,那就交由本地政党来(代表反对党阵营)竞选。有一些土著说公正党及巫统是一般模样,因此,他们只是要支持本地反对党。其实,无论是行动党、公正党及伊斯兰党,在沙巴都没有甚麽基层,他们祗有安华这个『偶像』,以及行动党这个『招牌』,除此之外,『冇货卖』,还时常『打死佬交』;这一点,我们(进步党)可以配合。
「但是,进步党不一样,我们深信来届大选反对党有机会推翻沙巴国阵政府,因为大部份华裔都是反国阵的,逾半数嘉达山杜顺人也是反国阵,而回教徒土著则是越来越多支持反对党。」
争取自主权黄金机会毁于一旦?
询及倘来届大选沙巴出现三角战,是否让沙巴人民争取自主权的黄金机会毁于一旦时,他说:「这要看他们(民联)了,我们的大门未关上,行动党要在全国竞选一百五十个国州议席,球在他们脚下。我们还记得,当年我们宣布只要在山打根这个华人地区竞选丹绒巴拔及伊罗普拉二个州议席,行动党的秘书长及雪兰莪州议长来到山打根,二度表示要竞选山打根的一国三州议席,这样的态度,怎麽谈?再者,如果我们接受只竞选八或十个州议席,我们能够达到自主权的目的吗?
「其实,在此之前,阿兹敏曾和我们谈过,基于砂拉越行动党主攻比较有胜算的华人区之经验,公正党要与进步党合作,条件是要『分担负担』,即是进步党也竞选所谓的巫统强区,这样一来,我们胜一些、输一些……那时还没有『沙巴改革阵线』及『沙巴改革联盟』,也没有国家立新党,后来是他们改变了。
「大家必须明白,今日的政局是:人民要投反对党,抑或人民要投国阵的反对票?我认为,人民是要投国阵的反对票,这样一来,无论是谁代表反对党阵营上阵,胜出的机会都是很高的,就如一九八六年州大选时,(斯里丹绒州议席)拿督林运生丧失竞选资格,团结党遂临时拉撤(华统的)的古珩良,结果还不是胜出。
提到民联也一再承诺沙巴自主权时,杨德利指出,民联虽然一再提出种种宣言与书面承诺如《橙皮书》、《人民宣言》,但内容却是不相同的,「请恕我直言,其实,沙巴民联是看到别人的东西好,就『剪贴』来用,他们看到我们承诺自主权,他们也承诺自主权;他们看到立新党谈婆罗洲议程,他们也谈婆罗洲议程,他们看到西马民联谈地方分权,他们也谈地方分权。他们并不懂得甚麽是自主权,民联全国概念是没有自主权这一回事的。」
询及本地政党执掌的沙巴政府倘无联邦政府的配合,例如进步党一旦执政沙巴而与国阵或民联不属同一阵营,如何有效捍卫沙巴自主权时,他说:「天时、地利、人和缔造机会之窗,过去五十年沙巴要靠联邦政府,如今西马已是一分为二,加上国家财政收入拮据,要靠沙巴及砂拉越的石油;因此,无论是国阵及民联,要在政治上及经济上维持稳定,都要靠沙巴及砂拉越,联邦政府没有选择,它一定要尊重沙巴自主权。」
询及民联指团结党当年纵有三份之二州议会强势亦无法有效争取得沙巴自主权时,就是因为团结党没有联邦政府的配合,他说,团结党本身就乱七八糟,它没有明确的斗争方向,而又被指搞独立而遭到整个国安机制的对付,以及未表现出是捍卫全部民族,就是一九九三年与沙统组织联合政府时,居然委任拿督阿丽雅为代表回教徒土著的副首席部长,「当一九九零年全国大选时,团结党参加的反对党阵营落败,一些团结党领袖因此而感到很害怕,居然哭了起来,这是因为他们没有长远的斗争目标及斗志。」
无论如何,他说:「我们必须汲取团结党乃至沙统的经验,就算你与联邦政府关系密切,就如人民党时代,时任首相的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现敦)曾说过要与人民党共浮沉,那又怎样?」
在回答一项问题时,他表示,进步党虽然最高理事会成员以华人居多,这是历史因素使然,但它是真正的多元种族政党,事实上,逾半党员是非华裔,「在当年国阵强势主政下,只有巫统是唯一代表回教徒土著的政党,华人及嘉达山杜顺人则由多党代表。」
杨德利分析,如果来届全国大选国阵败选,则是伊斯兰党的大胜,因为巫统八成议席是对到伊斯兰党,不是公正党或行动党;大部份的沙巴国阵议员「在开票当晚就跳槽伊斯兰党了」,另一些则跳槽公正党,如此一来,沙巴就被伊斯兰党及公正党「倒置接管」了,进而形成「两线一制」,沙巴就再度失去捍卫自主权的机会了,「为何阻止这种情况出现,以及解决沙巴华人担忧回教刑事法对沙巴带来影响,最好就是投选进步党。」
他指出,行动党口口声声指捍卫自主权,居然将其主政的槟城的水供移交联邦政府来换取州库收入,如今两年过去了,今年该州预算案也变成赤字四份之一强。
杨德利强调,沙巴民联的领袖要靠吉隆坡才能成为候选人是事实,「我杨德利可不靠他们,我们靠的是沙巴人民,我们天天在沙巴,从早上出门到晚上回家,见的都是沙巴人。」(本报邬平生)■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 ... 25:sabah&Itemi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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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0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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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suen 发表于 4-4-2013 08:59 PM 
捍卫沙巴自主权
杨德利:唯有自家党
...
满口胡言!
槟城水供资产交给联邦,那是2006年水供法令所规定的,西马各州的水务资产必须有水务资产管理公司(PAAB)接管,换了州政府不代表可以违反联邦法律,照样必须在法令下和PAAB商讨双方同意的价钱,把州内的水务资产卖给PAAB。 况且交给联邦的只是水务资产如滤水池等而已,水务公司还是掌握在州政府手中。
而预算案赤字,槟城每年预算案确实是赤字预算案,但每个财政年结束后,州的财政却是有盈余的,这点经过国家总稽查师核实,而且给以赞赏。 老杨的诸多说法跟国阵完全相同,可见他跟国阵或许有不可告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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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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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阵:不久前,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在國會說,政府打算給予滯留大馬的菲律賓難民永久居民身分,就讓沙巴人嘩然!
来自民联:人民公正黨全國主席拿督斯里旺阿茲莎日前在該黨沙巴大會閉幕禮兼沙巴橙皮書發佈會上,指該黨將認真要求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解決非法移民課題,包括向非法移民發出無投票權的永久居留權。
来自国阵:民統黨主席丹斯里班納東博也建議政府重派身份證,以將本州外來人獲得身份證的問題撥亂反正。
来自民联: 沙巴重发大马卡保主权,黄天发:民联执政可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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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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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起义,不是跳槽——陈泓缣
http://www.therocket.com.my/cn/archives/5193/
谣传年多的沙巴国阵领袖出走终于成真了!官拜联邦交通部副部长的巫统保佛区国会议员拉津,以及沙巴民统党署理主席兼斗亚兰区国会议员邦布灵,在7月29日宣布退出国阵。8月12日民统副主席上议员Maijol Mahap也正式宣布退出国阵。拉津透露,开斋节后还有三名沙巴国阵国会议员出走,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此次沙巴国阵领袖出走潮,让人们重新讨论跳槽的正当性问题。尤其是拉津,1994年曾经退出当时险胜的团结党州政府而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批评者指出,拉津为了私人恩怨和沙巴首长慕沙阿曼不和,邦布灵为了下一届的出战权而退出国阵,都不可取。因此,他们出走并不具有正当性。
然而,在现实政治的运作下,政治精英的互动和博弈,往往会引领政治改变。而政治精英的行动,往往取决于对民意的顺应,或坚持既得利益不放手。客观而言,邦布灵的出走,比拉津更具正当性,占据更高的道德制高点。拉津系属比沙亚人,盘踞保佛多年,老树盘根。729当晚的5千人誓师大会就见证了他当地的动员能力。但是他的政治论述,围绕在沙巴权益和保佛当地发展而打转,没有新点子。
反观邦布灵,具备串联国阵体制内部卡达山领袖的能力。他的出师表,可说是国阵体制中人对纳吉施政感到幻灭后的肺腑之言。卡达山社群在国阵/巫统施政下,沦落为失落的一群,普遍上并没有感受到联邦化的好处。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千呼万唤始出来,在邦布灵退出国阵后纳吉方始宣布其职权范畴,更证实了邦布灵的出走,是回应民意。
我认为,大选后退出本来的阵营,是跳槽。尤其是当个别议员跳槽时能够动摇执政权,是为青蛙。但是,在大选前退出本来的阵营,是先确立本身的政治立场,取信于民然后争取人民的委托,符合政治伦理。尤其是邦布灵为了卡达山权益的造反,更可说是卡达山国阵领袖的起义。
邦布灵起义后并没有象拉津般受到本来所属政党的围剿,证明民统内部也知道,道理在邦布灵这边。且看民统的后继发展,其主席兼联邦种植部长东博是否抚顺民意,带领民统退出国阵?还是依旧眷恋荣华富贵,在下一届大选中寻找安全区上阵。不用说,历史最后站在民意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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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1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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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suen 发表于 4-4-2013 09:55 PM 
是起义,不是跳槽——陈泓缣
http://www.therocket.com.my/cn/archives/5193/
根據火箭仔的講法當年進步黨在選舉前退出團結黨是起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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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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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1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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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发布婆罗洲议程
矢言还复两岸平权公义
18/02/2013
http://www.therocket.com.my/cn/archives/8201/
(亚庇15日讯)沙巴民主行动党宣传秘书陈泓缣指出,为了展示对沙砂权益的高度关注,矢言为公平的马来西亚奋斗,向还复东西马平等权益的目标迈进,民主行动党推介首个全国性政党的《婆罗洲议程》,坚信透过全国平台,还原马来西亚契约的精神,打造更美好的马来西亚。
沙巴民主行动党宣传秘书陈泓缣是在沙巴行动党于2月12日假建国中学举办的新春大团拜活动时,为《婆罗洲议程》做推介和讲解,现场逾三千出席者见证了该历史性时刻的诞生。
该文件由沙巴民主行动党主席黄仕平以及砂拉越州民主行动党秘书张健仁共同签署,由该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见证。
他严词反驳有关行动党是“西马党”的指控,他说,行动党乃全国性政党,为全国权益奋斗,矢言打造更为公平、自由、平等的马来西亚,这当中当然包括多年被忽视的沙巴和砂拉越权益。他也表示,事实上,行动党自1978年已经进军沙巴和砂拉越,至今已有34年历史,多年来由始至终地为沙砂的权益奋斗,从未停止过。
他续称,行动党从未典当其原则,特别是对贪腐滥权,决不妥协,更从未加入或与国阵合作,更是不可能与巫统合作组成联合政府,其原则和理想,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行动党《婆罗洲议程》的签署,也说明了本土权益的斗争非只是本土政党可独揽,而是所有马来西亚人团结互助,一起为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的平等权益共同奋斗,才能达成目标。因此,两岸更该携手同心,州与联邦政府必须一致彻底改革,才能实现真正的改变,唯有挽救大马,才能解救沙巴。
他也特别提及,此《婆罗州议程》有别于其他本土政党提出的议程,它提出了在联邦权限下,所赋予更大额度的自主权,这是全国性政党才能做到的,也证明了全国性政党对沙砂同样尊重,这是不容抵赖的事实。
此外,此文件除了谈及自主权和平等伙伴等部分,更重要的是,此文件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经济宏观概念,要透过州和联邦的改变和合作,一起解决沙巴的种种问题,包括就业、教育、物价、非法移民、土著习俗地、贫富差距、基本建设等。更重要的是,行动党答应一旦执政,必定彻查两州涉及贪污舞弊的政治人物,包括两州的首席部长。
行动党强调,沙巴人应该走出固步自封的困顿,迈向全国携手合作的政治,才能实现真正的改变,迎合时代精神,打造公平、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沙巴乃至马来西亚,这是所有马来西亚人包括沙巴人民共同的目标。
民主行动党《婆罗洲议程》廿项议程:
1) 恢复《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的精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还原沙巴和砂拉越的自主权和平等伙伴的地位。
2) 提升沙砂和半岛之间的连接度,实现尊重马来西亚契约公平分配权力。
3) 提高沙砂的石油税从现今的5巴仙至20巴仙。
4) 废除海运政策,进而降级经商成本,以及沙砂人民的生活负担。
5) 设立一个更具公信力的皇委会,承诺清理选民册,让符合资格者获得公民权,让抵触法令者受到法律制裁。
6) 成立更严谨的制度来保障沙巴的公民权,不让类似身份证计划事件在沙砂继续发生。
7) 清理选民册。
8) 委任沙砂人民为沙砂联邦政府部门的首领。
9) 在外交事务上增加沙砂代表,包括委任沙砂人民为外交大使。
10) 成立土地委员会解决沙砂土著习俗地问题,包括恢复土著习俗地的权力。
11) 消灭沙砂赤贫人士,拉近贫富差距。
12) 确保不再有打击环境的计划,如非法伐木和兴建水坝等。
13) 兴建连接沙巴及砂拉越主要城镇的泛婆罗洲高速大道。
14) 提升沙砂基本建设达致半岛的同等水平,包括水电供及公路设施。
15) 捍卫沙砂人民在联邦宪法之十一条文下的宗教自由权益。
16) 让沙砂人民,特别是被边缘化的内陆居民也获得优质教育,包括提供奖助学金。
17) 增加各源流学校的拨款,包括华校、独中和教会学校。
18) 提供年度拨款于沙砂非伊斯兰教宗教组织及机构。
19) 提供资源以协助沙砂原住民保存母语以及推动爱护母语的醒觉运动。
20) 彻查沙砂两州涉及贪污舞弊滥权的政治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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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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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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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婆罗洲议程》廿项议程:
1) 恢复《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的精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还原沙巴和砂拉越的自主权和平等伙伴的地位。
2) 提升沙砂和半岛之间的连接度,实现尊重马来西亚契约公平分配权力。
3) 提高沙砂的石油税从现今的5巴仙至20巴仙。
我想,人民要的是提高“石油税分享额”,而不是提高抽石油税
在这点,
永远都是写得不清楚,
到底是指提高分享额(简单来说就是给多点钱沙巴),
还是向石油公司征收更高的税(联邦拿多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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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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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0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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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suen 发表于 5-4-2013 12:28 PM 
我想,人民要的是提高“石油税分享额”,而不是提高抽石油税
在这点,
永远都是写得不清楚,
暗藏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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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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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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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08: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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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当前情况是保障沙巴自主权的最佳模式。”
于墨斋:沙巴自主权依旧健全
大马土产联邦事务学者莫哈末阿古斯尤索在二00六年出版的《大马联邦--协和或分歧》一书中指出,一九六三年马来西亚成立是以「四个伙伴」模式下完成的,即是沙巴、砂拉越、新加坡及由十一个州组成的马来亚。他也说,其实,一九五七年成立马来亚联邦时所草拟的宪法,本意已是「在各州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下成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以保障社区权益,「但是,后来之事是与这些起草人是愿迁的,联邦政府比州政府越来越有权力,不是因为联邦政府取得新权限,而是很懂得如何从原有的权限拓展开来。」这名作者指出,在马来西亚,各州依然拥有很大程度的自主权,但只有在州政府不针对一些核心事务挑战中央政府的情况下得到尊重。他还引述当年沙巴及迄今吉兰丹两州分别在团结党及伊斯兰党掌政下,遭到国阵主导的联邦政府「制裁」的情况。
这种论述可说是值此全国大选届临之际,与反对党高喊「还原」沙巴自主权相辉映;反对党一直强调「还原」沙巴自主权,沙巴自主权是否真的流失了?作为马来西亚立国「三大伙伴」之一的沙巴,如何才能有效保存自主权?究竟是当今执政的国阵,抑或来势汹汹的民联及本地反对党最能有效捍卫沙巴自主权?在沙巴民联及沙巴进步党发表意见后,作为执政阵营的当然也有本身看法。
副首席部长拿督于墨斋医生日前针对沙巴自主权课题接受记者访问时辟头第一句话就指出,根据《廿条款》及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而来的沙巴自主权,「根本就是依然存在」,他说,从移民权力到地方政府、土地及森林,在在证明沙巴州政府的自主权,「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外州人要进入沙巴州,州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可加以拒绝。」
无论如何,也是团结党署理主席兼州资源发展及资讯工艺部长的他表示,自主权不能与独立相提并论,彼此间有不同的角色,独立国拥有国防与外交权力;但是,有一些「有议程人士」却将之混淆,「这不代表我们没有自主权,事实上,我们的自主权依旧存在、依旧健全,不需要讲不实际的话。」
询及一九六三年迄今,沙巴政府先后交出教育、卫生、陆路交通与电力予联邦政府管辖,是否意味著沙巴自主权受到侵蚀时,他说:「各项事务由沙巴州政府移交联邦政府固然有其原因,就卫生事务而言,其实,当时的州政府是有苦衷的,那是因为卫生开销太大了,但很多人不甚了解,只是简单地说是『自主权消失了』。」
他也趁势表明当今沙巴国阵政府对捍卫沙巴自主权的诚意与能力,「我不是说前人做得不对,但我可以肯定,在现州政府之下,倘面对相同压力下,依然可以保留这项『自主权』;我们的做法是,透过沙巴州与联邦政府的良好关系,要求联邦政府提供更多拨款来应付需求,所以,我们一直强调,州与联邦政府关系融洽是多麽的重要。但是,另有『议程』者会蓄意将之歪曲。
●「我们认为,当前情况是保障沙巴自主权的最佳模式,现政府采取的是『以民为先』原则;沙巴有甚麽需要,联邦政府可谓是有求必应,都会尽量加以满足。
「举例说,甫成立的沙巴东部安全指挥区,就是联邦政府要保卫沙巴领土完整及人民安全的行动;论到沙巴自主权,难道我们要说『沙巴有自主权,联邦政府的军队不可以进来,由我们沙巴人自己去上战场』?当然不是,所以,我们要以磋商方式解决问题。更何况,沙巴东部安全指挥区的主席一职由首席部长兼任,总监一职也由沙巴人出任,这就是婆罗洲化,这就是自主权,我们可不是空喊口号的。」
针对今时与当初的沙巴自主权是否有别时,他说:「没有甚麽东西会在经历二、三十年或五十年会不变的,如果说一九六三年迄今一点都没有变,是不可能的,硬说没有改变,对大家都不公平,因为当时有当时的需要,例如基本设施等;过程中,我们会作出一些调整,但这不代表丧失自主权。我是说,在行使权力方面,州与联邦政府必须互相尊重。」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他指出,从法律角度而言,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中央若要修改任何法律,他们拥有多数票,他们可以达到修改的目的;但在成立马来西亚联邦时,州本身在法律方面有自主的空间,这些基本条件是不会受到忽略的,但若有朝一日,在法律上还没有定论的课题,沙巴与联邦在法庭上对抗,谁是赢家,还未知数。」
「为何当时不拒绝出任首长?」
提到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口中的「西马政党」,被杨氏指为「从吉隆坡发号施令」,以致沙巴人民丧失了自主权时,于墨斋是这麽回答的:「如果没有来自『中央委任』,杨德利自己当年(一九九六至九八年)又如何当上首席部长?如果他那麽抗拒『中央委任』,为何他当时不拒绝出任首席部长,以维护他口中的尊严与自主权?为甚麽他当时不讲这一套?」
至于民联在一系列的书面承诺,包括《橙皮书》、《新廿条款》、《婆罗洲议程》及最近公布的《沙巴人民宣言》一再强调回归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契约以还原沙巴自主权,并推动地方分权让沙巴及其他州属享有更大的权力,而不是如现在般让联邦政府过于集权时,于墨斋是这麽回答的:「民联只会空喊口号、作出一系列的承诺,他们甚至可以承诺他们一旦执政,可以给每个人十个太太,民联的可信度到那里?我们可以从民联公布的『替代预算案』中得到答案,他们不管国库或州库收入而一味花钱讨好人民,用的是子孙的棺材本。我们可以从欧洲某些国家经验应证,民联的这项做法,将导致国家破产。」
于墨斋指出,当今政府并非「害人的政府」,亦非「刻意制造人民痛苦的政府」,这个政府也深信,倘能得到人民的支持、信任与拥护,才能继续当政;因此,现政府会继续以负责任态度行事,而不是空口说白话,「为甚麽我们要令得人民不高兴?为甚麽我们不要以收卖方式令得人民高兴?因为我们必须考虑长远,而不是如民联般空口说白话。」
被全球公认为联邦事务专家、政治系教授的肯尼思惠尔(Kenneth Wheare)适逢马来西亚这个联邦国家成立的那一年,出版了《联邦政府》一书,书中指出「联邦政府」与「邦联政府」的分别时表示,「就联邦而言,根本的原则是中央政府(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州政府)互相协调,两者均直接对人民行使权力……联邦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不仅中央政府(联邦政府)应与地方政府(州政府)同样直接对人民行使权力,而且每个政府都应以其自身范围为限,而在此范围内应是相互独立的。」这名作者还在其书注脚中指出,他的这项看法与多国联邦事务专家的看法是相同的。这应该是沙巴自主权的答案。
(本报邬平生)■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036:%E2%80%9C%E6%88%91%E4%BB%AC%E8%AE%A4%E4%B8%BA%EF%BC%8C%E5%BD%93%E5%89%8D%E6%83%85%E5%86%B5%E6%98%AF%E4%BF%9D%E9%9A%9C%E6%B2%99%E5%B7%B4%E8%87%AA%E4%B8%BB%E6%9D%83%E7%9A%84%E6%9C%80%E4%BD%B3%E6%A8%A1%E5%BC%8F%E3%80%82%E2%80%9D-%E4%BA%8E%E5%A2%A8%E6%96%8B%EF%BC%9A%E6%B2%99%E5%B7%B4%E8%87%AA%E4%B8%BB%E6%9D%83%E4%BE%9D%E6%97%A7%E5%81%A5%E5%85%A8&catid=25:sabah&Itemid=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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