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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ncentkh

佛教是如何看待同性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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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SHzero 发表于 26-7-2012 09:06 AM
那你就说说嘛
为何知道和明白了 佛陀立下不邪淫戒的目的和因缘   就能解决同性恋是不是邪淫的问题了

就是不清楚才问,清楚了就不用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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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1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SHzero 发表于 26-7-2012 09:57 AM
同性恋是不是邪淫? 这问法本来就不对了
应该问 同性恋行淫是不是邪淫  
在佛教的立场   同性淫和人畜淫一 ...

兄长,我不知你说的重罪是指那个佛教而言?

我认知的佛陀释迦教理是没有罪或不罪的,更不用说什么重罪!也许我们信的本来就不是同一个“宗教”,却偏偏都自称为佛教。还刚好来到同一个屋檐下 - “佛教论坛” 切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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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1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SHzero 发表于 26-7-2012 09:57 AM
同性恋是不是邪淫? 这问法本来就不对了
应该问 同性恋行淫是不是邪淫  
在佛教的立场   同性淫和人畜淫一 ...

小的给大师兄赔礼了,大师兄说的可对哦!小的真的好无知愚蠢,不知天高地厚,将“同性恋行淫是不是邪淫“ 既然说成是“同性恋是不是邪淫”?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再给你赔个大礼了。小的会好好面壁思过的,谢谢大师兄指教。

点评

你没问错,同性恋和同性友谊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的性行为取向,不必在意文字游戏。  发表于 26-7-2012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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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1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中,行能构成业力的产生。

出家,在家阿罗汉所做一切身语意行为并没有构成业力的再生。

佛陀曾经说过,性欲,爱欲是阻碍解脱的道路。

所以我才会问,证果的人还有必要行房么?
行房所做的行为能不能够成业力产生( 包括网友说的繁殖下一代是一种贪欲,也是构成贪欲的再生)。
从以上诸位回复就可以看到,行房本来就是贪欲。
从这边已经可以看出,双修法跟原始佛教的说法已经有不一样的地方了。

尤其我对以欲止欲(吃饱就算,那么多少才是吃饱呢?),是不认同的。
想要更上一步,首先必须摆脱性欲,爱欲。

所以我才说,戒律是培养定的基础,
就算时常正淫的夫妻,一旦未能摆脱性欲,爱欲。终究不能解脱
(在家人应该做在家人的事,包括正淫没有错的)
如果对方缺乏正见,看到这个说法,等同是暗中鼓励他从事行房。增诸贪欲,无法察觉淫欲为苦。
个人是觉得属于此类细微的不善根。

我不否认循序而渐次,而我看到的是循序,而不能渐次。缺乏是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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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as 发表于 25-7-2012 09:33 AM
因为主流社会观念只能接受异性恋,就这么简单。

如果像荷兰那样主流社会接受同性恋婚姻的国家,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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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0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凡夫跟本上很难摆脱性欲,爱欲. 虽然在修, 一直压制生理的性欲, 但心里是充满爱欲. 但又很害怕生理的性望...

唯有那些证果的人, 他们已经摆脱心里的欲望, 就是讲他们心理根本上已经明白这个臭皮囊是个假合, 感受也不是常, 也非我的. 由臭皮囊取得的感受是没有多大的意义, 可有可无, 不需要排斥和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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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uy998 发表于 26-7-2012 11:26 AM
小的给大师兄赔礼了,大师兄说的可对哦!小的真的好无知愚蠢,不知天高地厚,将“同性恋行淫是不是邪淫“ ...

密勒日巴  ---   不要把理解当证悟  也不要把证悟当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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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2 09: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芬姐第4 于 27-7-2012 12:17 AM 编辑
Gap_Gezz 发表于 26-7-2012 11:04 AM
你被扣分是因为歧视性质太明显了。

这算歧视?
我的意思是由环境造成的同性恋者应该去寻找心理医生治疗,而不是因为心理有问题了就认同他们去干有问题的同性恋

搞同性婚姻将来会堕魔道,版主竟然轻视这么严重的事

点评

性取向是小事,但是攻击一个人的心性说人家有问题大大的加重人家的世俗压力。 你知道有多少同性恋者因为受不住外界的眼光而自杀的嘛? 每个人都有选择爱的权利,你没有权利干涉人家的选择。尊重就好了。  发表于 27-7-2012 10:30 AM
das
很明显的歧视同性恋者  发表于 27-7-2012 09:19 AM
好奇一下,你是听谁说的? :)  发表于 27-7-2012 0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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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郎財女貌 于 27-7-2012 05:17 PM 编辑
琁凨 发表于 25-7-2012 09:29 AM
很好奇為什麼大家都愛討論同性戀的生理問題,而不是心理問題?

如果異性戀不在火車廂搞 1 女 VS 18 痴漢的大濫交 我也懶的去探討異性戀的生理飢渴和心理問題呢!!!

~~~~~~~~~~~~~~~~~~~~~~~


台铁车厢上演荒唐性爱趴

台铁车厢性爱趴 女主角未成年

台湾涉嫌租用台铁莒光号客厅车厢举办“性爱趴”的男子蔡育林,昨天被依妨害风化罪嫌移送板桥地检署复讯后,因涉嫌向参加者收钱、媒介未满十八岁的少女“小雨”性交易,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法官审理后以无串证之虞饬回。

“小雨”昨天也在新北市社会局社工和律师陪同下,到铁路警察局接受侦讯;警方讯后还请女警假扮“小雨”,以“调虎离山”方式引开媒体,让她顺利离开。

检警前天搜索蔡育林(38岁)在新北市三重区住家,发现一份“性爱趴”企划书,怀疑他并非首次举办类似派对,且当天参与台铁车厢“性爱趴”的22男、3女中,包括两名负责递送保险套的女服务生、三名把风男子,因为事前都知道“小雨”未成年,恐列少儿法规中“意图营利媒介未满十八岁者性交易”共犯。

据报道,蔡育林涉及“刑法”“媒介性交及猥亵罪”,可处五年以下刑期。他虽然否认媒介性交易,但要求参加者汇款,扣除租用车厢费用如还有剩余,就可能构成对价关系,可能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

至于和“小雨”发生关系或猥亵的十八名男客,若知道对方未成年仍从事性交易,可判一年以下徒刑并依违反“少儿法规”得公布姓名;若不知“小雨”年龄,且从穿着、谈吐看不出她未成年,则可能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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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芬姐第4 发表于 26-7-2012 09:10 PM
这算歧视?
我的意思是由环境造成的同性恋者应该去寻找心理医生治疗,而不是因为心理有问题了就认同他们 ...

三大版主帮你站台  芬姐今生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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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郎財女貌 于 27-7-2012 05:41 PM 编辑
芬姐第4 发表于 26-7-2012 09:10 PM
这算歧视?
我的意思是由环境造成的同性恋者应该去寻找心理医生治疗,而不是因为心理有问题了就认同他们 ...

搞同性婚姻将来会堕魔道 真的非常嚴重一下喔!!!

那那些幫同性戀證婚的法師將來會墮落到那一道啊?!



昭慧法師(1957年5月28日-),本名盧瓊昭,台灣佛教人士,祖籍廣東省梅縣,著名女性佛教僧侶,為印順法師門徒,弘誓學院創辦人,現代台灣佛教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因為其從事社會運動,與民進黨政治人物互動較為密切,近期則公開表示支持國際環保政黨台灣綠黨。她同時也是「反賭博合法化聯盟」的召集人。

女弟子彼此相爱 佛教法师证婚祝福

来源:苹果日报 作者:心同编辑 我要投稿 时间:2012-07-05 字体【大 中 小】

Q:身为佛教法师,为什么愿意公开帮2位同志女弟子证婚?

A:佛家认为所有事物都在姻缘条件下改变,没有所谓的尊贵与卑微。从佛法看人的情感,没有神圣不神圣,同性、异性遇到的问题都一样。佛陀的理念就是众生平等。我不主动举办佛化婚礼,但是这2位女弟子愿意找我,我就配合。台湾法律不保障同志,她们只能透过宗教仪式公开,是很美好的。作为修道人,能够以佛法祝福人,何乐而不为。

Q:证婚这事,会不会跟佛法有所牴触?

A:佛家看婚姻,即是无名,所以在古代修道者证婚、做媒会被视为犯戒。佛化婚礼逐渐被重视是从新加坡、马来西亚开始,当地华人在婚礼加入了佛教仪式。我想信仰本来就具备张力,菩萨就是对众生有感情,才不捨放下众生。自古以来,出家人面对生老病死苦,都会去帮助,然而光这样已不能满足现代人,我认为不能再拿以前的戒律来谈现在。

    我以中道的智慧来看,就是把握重点,看清楚问题。人看到差异往往习惯用自己立场去想,就有失公正,也不符合中道智慧。对同性恋也好,对其他生命也好,我不能站在我熟悉的宗教角色及文化氛围裡去看它,否则一定会扭曲。重点在于这件事,到底有没有伤害到谁?佛家说众生平等,每个生命都不想被伤害,都想被尊重。既然人渴望被尊重,那也得尊重别人。

她们没有伤到谁

    就像站在宗教立场,我不会因为我不吃肉,就对屠夫有偏执,可是当我判断,屠宰是伤害动物(第三者)的行为,我会反对。同性恋不一样,她们没有伤害到谁,如果你只是看不顺眼女生跟女生结婚,那是你个人的不公正。

    我研究宗教伦理学多年,诸多伦理议题裡,其一就是关于“同性恋”。从佛典的记载来看,并没有谴责同性恋的陈述,不可否认佛典也非全由佛陀所讲,而是由后代弟子多次复诵写下。即使后来有出现反对同性恋的言论,那也不用太奇怪,那代表当时印度社会的一种共同意识,某些人把他们自我的意识融入到文内,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而在出家部分,是有规定“黄门”不得出家。黄门所指的是性功能不全的人,例如太监,但这只说明出家时的某种限制,并不表示歧视,就像现在父母不同意,也不能出家的道理一样。

Q:不担心有人有异议?

A:我觉得她们有那么大的勇气公开同性感情并被检视,我不应该不陪她们走一段。当然有修道者认为佛化婚礼不宜,但我想外界声音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做,道德良知有没有错。若没错,顺著众生状态,让她们稳定、快乐,我替这2位相爱的女生证婚,是功德一件。(记者许家峻採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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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芬姐第4 于 27-7-2012 11:05 PM 编辑
白布飘扬 发表
好奇一下,你是听谁说的?




这只有已证悟的人有神通的人才知道搞同性连死后堕魔道
佛教时代没有同性恋的大问题
一个样样靠佛经来作依据的人是读死经的人
佛教以证悟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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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郎財女貌 发表于 27-7-2012 05:36 PM
搞同性婚姻将来会堕魔道 真的非常嚴重一下喔!!!

那那些幫同性戀證婚的法師將來會墮落到那一道啊?! ...

我已经在你帖子里讲了
重复多问是你假假无视之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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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芬姐第4 于 27-7-2012 11:37 PM 编辑
Gap_Gezz 发表
即使全世界不认同你,只要你的心喜欢(贪着)。没有任何宗教或者人可以介入你的自由。

版主竟然讲这种话

我们是没有权利干涉他们,但是社会必须让人们知道对错
既然版主这样讲,版主敢不敢挑战佛陀的戒律?


一夜情,搞群P-------即使全世界不认同你,只要你的心喜欢(贪着),你们可以选择玩一夜情、搞群P
堕胎--------------即使全世界不认同你,只要你的心喜欢,你可以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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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版主不能讲这种话? 又不是你的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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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ASHzero 发表于 27-7-2012 11:37 PM
为什么版主不能讲这种话? 又不是你的师父

是咯是咯,原来版主也可以乱说话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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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12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就一定搞群p、一夜情吗?某人的逻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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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2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达摩难陀长老:
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
说得很好,但不知为何没有放弃食事,而继续像小孩一样拿着饭碗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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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2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乃至成佛不受斯报。常作丈夫诸根具足。弥勒。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一切人中最为其下。何等为四。
一者于尊敬所而有烝秽。
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着。

根据大乘经。。。同性恋者是最为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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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2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das 发表于 27-7-2012 11:51 PM
同性恋就一定搞群p、一夜情吗?某人的逻辑有问题。

同性婚姻是邪淫,欢迎版主们支持 ,真好笑
这不过是个比喻

点评

請注意你的言論措辭。  发表于 28-7-2012 1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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