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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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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LZ可以把报案书放上来吗?
我不是怀疑你,可是有很多疑问/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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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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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把报案纸放上来。现在的手机到处可绿影,绿音,若你问他的名字,编号,再假假问他bukit aman 的地址,然后再用比较高standard 的马来话来跟他讲,看他有这么嚣张 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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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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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AttitudeLearner
法律不是穷人说的,法律只是帮有钱人的,不管那个时代都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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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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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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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ttitudeLearner
法律不是穷人说的,法律只是帮有钱人的,不管那个时代都一样!
倚楼听风雨 发表于 25-1-2012 01:37 PM 
不用那么悲观。在一些情况下还是有例外的。
在读college时的一个华人新年晚上我驱车去朋友家作乐。经过一个来回单行道上突然看到有人站在双线中间,而且是偏靠向我的车道上。因为没有路灯的情况下我做了个闪开的动作。而我很确定的是我没有碰到那个人。可我从往后镜看去看到那个人似乎在按着他的脚,当时我没有停车因为那里是马X区。因为我肯定自己没有碰到那个人所以没有报案之类的。
一星期后我家收到一个警察通知信,告知车子撞伤人而没有报案。我就立刻去上述的警察局投报。见到那个Sarjan时他就问我为何不报案。我说当时那个人站在双线(考undang时有说双线是不能超车和越过马路),加上我在还未接近他时已经闪开了。
我还带Sarjan去现场来考察我的report。回到警察局后Sarjan告诉我我没有错,所以不会出没有任何saman给我。但劝我以后遇到类似的case就先备案,不然就算是对方的错但他们先备案都会令我们没有错也没有备案的人很麻烦。
还有Pxlis通常会问我们做什么工作或教育程度。因为他们知道受高等教育和白领一族的人会以法律或undang的条例来跟他们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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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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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claim lz 爸爸的insurance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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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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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5# AttitudeLearner
那我和他说我是和啊jib哥办事的就ok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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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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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写那么多东西,有没有问过lz拿那张报案纸是怎样写的呢?好了,就将说lz已讲述那个车祸的情形出来 ...
中立使者88 发表于 25-1-2012 12:42 AM 
楼主父亲的报案纸怎么写是不会否决楼主投诉的途径和权利的。投诉也包含了报案内容不符合事实。
上庭需花钱,但不一定自己出,这点是很多不熟悉法律程序和政党及社会援助的人所常有的误解。
以上的投诉管道若当局受理兼不需当事人出钱请律师来跟进的,当事人最多是被邀请做证人,并且可拒绝。
你所提到的疑点,楼主父亲即使无法反证,对方也无法证明,因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楼主父亲理应在庭上不受判罚。对方可以质疑你,你也一样可以反质疑对方的。
法律过错追究不能太过死板一味只想到需花钱而打退鼓堂,有不花钱或花极少钱的途径,关键在于人们有没有尝试去认识过律政体系和政府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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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6: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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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7: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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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车牌?以后大家就知道怎么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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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2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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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时你最好不要和警察争论,可以直接告诉他说我们现在要找律师,然后警察会“比较好谈”。
上次我也是讲,那个警察马上变成很“客气”,然后我假假打电话问律师,然后跟警察叔叔讲等下律师要去现场拍照,要你一起去,他马上讲应该是对方错,叫我不用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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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2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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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父亲的报案纸怎么写是不会否决楼主投诉的途径和权利的。投诉也包含了报案内容不符合事实。
上庭需花 ...
Scoutfai 发表于 25-1-2012 05:59 PM 
好了,现在金钱问题可以解决了!那时间呢?你要知道审一件案是要多长的时间吗?譬如说控方不得空出庭,有或者文件不齐而要延期leh,那怎么办呢?最惨的是开庭时间不是由你来决定,开庭时间又遇到你不得空或这是在工作的时间leh?大马审案的效率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如果大马法庭有香港法庭审案酱快的效率和新加坡法庭审案那么的司法公正的话,那就好咯!
唯一还可以做的是,像楼上所说的去到sarjan面对面谈,然后谈不妥假装打个电话给律师吓吓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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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2 03: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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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现在金钱问题可以解决了!那时间呢?你要知道审一件案是要多长的时间吗?譬如说控方不得空出庭,有 ...
中立使者88 发表于 26-1-2012 12:20 AM 
时间问题见仁见智。人家可以提出不出庭理由,当事人也一样享有这些权利,人家可以令你麻烦,你也一样可以。不出庭的做法在新条例下已经比以前更加严厉审核,对诉讼者有利。这事件除了楼主本身(或协助他的政党)做民事诉讼,不然他只是最多被邀请做证人,可以拒绝,即使他不出席,诉讼照样走的,因为他不是诉讼者。提出诉讼的是贪污局或检察官,若是警方受理楼主的投诉,直接内部调查,都不用上庭。而且案件审讯间,人们可以继续平常生活的嘛,不是每天在法庭坐牢的啦,别把诉讼看的太恐怖,诉讼如车贷房贷一样,虽着人长大自然而然就要学习面对。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得到一样东西(公义),自然需付出努力。若嫌这嫌那,注定自己的鼻子被人牵着走。公理只会帮助自己愿意去争取的人。
那些方法,可以,但请别忘记,楼主是已经发生了,所以那些方法都对楼主没实质帮助。而且,那些方法,其实全部都是软实力,不是每次管用,来个有点知识和胆识的警员根本不怕你们,因为他们也知道普通人嫌麻烦,怕出钱,靠吓人技巧谈判。我们虽然在进步着但对方也是的。唯有认识硬实力的方法,发生不愉快事情后就每次都知道如何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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