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楂波龙爪手

北海很少华人住的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4-5-2010 0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沒天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4-5-2010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實習版主也會遇到卡帖...........
tonykoay 发表于 4-5-2010 01:07 AM



    我也是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請吃請吃,千萬不要給榴蓮賊的=[馬仔]=亂住來。。。
=喵喵= 发表于 4-5-2010 12:58 AM



    对对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tonykoay


    升版主了,记得多多照顾我这个小弟弟。。。

其实那边还有很多攻击性的枪手特别多。。。你要多多照顾我们槟版的网友咯



cwwong81 发表于 4-5-2010 00:52

可以....

這個小生非常清楚....不過...奈何...

沒法度....既然當正了...就要秉公辦事...

小心點不要落入陷阱就沒事了...


林峰成以前的名字。
=喵喵= 发表于 4-5-2010 00:54


真的嗎...


恭喜恭喜,請吃請吃,千萬不要給榴蓮賊的=[馬仔]=亂住來。。。
=喵喵= 发表于 4-5-2010 00:58


他在正版還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6: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作麽成天不是分校,就是遷校的說...

開一間新的會死啊...

馬華都有20億鳥...

可以 ...
tonykoay 发表于 3-5-2010 08:09 PM


檳城人什麼時候說過不要華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7: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檳城人什麼時候說過不要華校了?
野比 发表于 4-5-2010 06:27 AM



    你要豬家會給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4-5-2010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当版主了。厉害。表扣我分。

我觉得”如果“民联有机会执政的话,应该制定法律容许州政府可以批准各州的建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3: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檳城人什麼時候說過不要華校了?
野比 发表于 4-5-2010 06:27


她說的....

槟华社认为建校不重要? 黄燕燕失言遭炮轰
2010/04/14 6:34:52 PM
南洋商报
黄燕燕一句话引起槟州各界反弹。

(槟城14日讯)马华新任副总会长拿督斯里黄燕燕医生一句“或许槟华社认为建校不重要”,引起槟州各界反弹,一致认为前者不该把“国阵败选”归咎于人民。

黄燕燕也是槟州马华联委会主席。她昨天访槟,谈及马华曾于3·08大选前承诺在威省兴建明德正校,她说,也许槟州人民觉得此事不重要,因此没有投选国阵,反之投民联

无论如何,她声明,这只是她个人的看法,她也强调,马华一向把华小视为最重要的政治议程之一,绝对不会“为建校而建校”。

除了槟威董联会发文告表示不满黄燕燕的言论,就连民联、民政党和爱国党也认为部长不应该发表这种言论。

汪天来:为民服务必受支持

民政党槟州联委会秘书汪天来认为,一名政党人物只要全心全意地做任何事,选民都会看得到,也会给予配合与支持。

他说,身为一个以华裔为主的政党,在为本身族群谋取利益的事情上,都必须不遗余力地去做,只要有诚意,都会受到肯定,因为人民有眼睛在看。

“3·08大选带给国阵成员党很大冲击,属于意料之外的事,但不应归咎选民,因为选民有选择权。”

许海明:为选票建校?

槟威董联会总务许海明质问,既然黄燕燕宣称马华绝对不会“为建校而建校”,那么会不会“为选票而建校”?

他今天发文告,指黄燕燕的言论令槟威董联会感到震惊和失望。

他说,根据对方的说法,马华作出承诺后,选民就必须把票投给马华,否则就当作选民认为马华的承诺不重要。

“这代表马华承诺承担明德正校建校第一期的建筑费,已可一笔勾销,马华也可以把建校计划延迟了两年的责任推给选民和华社。”

他说,既然黄燕燕怪责槟州人民和华社,马华还会把华小视为最重要的政治议程之一吗?

章瑛:不知疾苦废话连篇

槟州华教事务协调委员会主席章瑛指黄燕燕说“废话”。

她说,不懂和不知民间疾苦的政党领袖,便不应废话连篇。

她今天向《南洋商报》说,马华在大选期间,便声称有发展商愿意赞助在威省兴建学校的建筑费,马华当时也承诺将建校,但大选后至今,马华仍“动土不动工”。

章瑛也是大山脚区国会议员,她说,黄燕燕应该是初次来槟州,不知人间疾苦,以致胡乱发言,她劝告对方应该多多来槟,多到民间走走与民交流。

她相信在马华兼管两州的黄燕燕未来很难抽空来槟,她笑言,除非是“女超人”,不然哪有多余时间,来槟州了解民间的疾苦?

范清渊:威胁人民投马华

爱国党副主席范清渊认为,建校和投票根本是两回事,黄燕燕的言论是在威胁人民。

他说,根据黄氏的说法,马华承诺会建校,人民就要投票给马华,这种说法是在威胁人民。

他指出,政党候选人在大选期间只是交个名字,让选民投票给他们认为有本事的候选人,若没被选民选上,候选人也没有办法,不能怪罪选民。

“就好像娶老婆这样,女人喜欢你,才会嫁给你,若不喜欢你,你做什么都没用。”

他说,选民本届不选你,可能下届便给你机会,选不选,是选民的权力。

他说,华校建越多越好,因为屋业发展蓬勃,许多地区必须建更多的华校,来容纳更多的华裔子弟。
http://www.nanyang.com/NewsCenter/articleDetail.asp?type=N&id=141438&sid=7&cid=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4-5-2010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当版主了。厉害。表扣我分。

我觉得”如果“民联有机会执政的话,应该制定法律容许州政府可以批 ...
entauong 发表于 4-5-2010 12:28 PM



    你也是未来版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3: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說的....

槟华社认为建校不重要? 黄燕燕失言遭炮轰
2010/04/14 6:34:52 PM
●南洋商报
...
tonykoay 发表于 4-5-2010 03:40 PM



    这条水我确定它下届一定到 。。。 听我朋友说那边的人民要反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当版主了。厉害。表扣我分。

我觉得”如果“民联有机会执政的话,应该制定法律容许州政府可以批 ...
entauong 发表于 4-5-2010 12:28


還沒...小生也是應雞妖之請而試試罷鳥...

這個小生覺得不錯...
槟州推展全国首个“言论广场”
唯演讲者无免控权禁用扩音器

刘嘉铭
5月4日
上午 10点54分



槟州民联政府今日正式推介全国首个受到官方承认的“言论广场”,誓将宪法第10条款保障人民言论与集会自由的精神,贯彻在施政与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槟州首长林冠英今早在旧关仔角草场,亲自主持“言论广场”的推展礼。出席者除了槟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行政议员、各州议员、槟岛市政局主席巴达雅之外,多个非政府组织代表也出席见证。

其中包括前律师公会主席苏莱曼(右图右)、社运分子安华法查、人民之声槟州协调员王泽钦。
根据记者观察,出席者约百人,他们大多佩戴由槟州中文报记者与摄影记者协会所分派的黄丝带。

异于一般示威模式平台

此外,林冠英在推展礼上与苏莱曼、安华法查沟通后告诉记者,当局将回归“传统”,禁止演说者在“言论广场”借助扩音器及音响系统发言。

当中的考量计有,因为“言论广场”允许多人同步发言,需要避免特定人士干扰他人的声量。

此外,州政府也希望民众善用这个有别于一般示威模式的平台抒发观点,希望此举不会掀起警方的注意,减低可能被对付的风险。

无论如何,林冠英表示,本身尊重民众在举行示威、集会与烛光会时,使用扩音器等的权利。

无免控权警方可以对付
林冠英表示,政府相信槟州公民将负责任地行使发言权。但他提醒,警方亦可采取行动对付滥用者,因为警方已表明不会给民众提供法律免控权。

尽管如此,他仍然吁请警方行使判断能力,网开一面,让民众自由表达他们的看法。

“民众可能会利用言论角落发表包括对州政府不公平的言论及批评。但我相信,我们都够成熟,能接纳他人不同的看法,让他人能自由表达他们的见解。同时,也以数据及证据反驳与纠正之。”

不仅是另一个海德公园

林冠英在致词时表示,今天是乔治市自308政治变天后另一个重要的极具历史意义日子,因为言论广场代表全马人民的民主平台,对享受言论自由权利的期许,以及全民对公民社会的希望。

“言论广场保障民众的权益之余,更应成为一个管道,让民众透过举行集会、烛光会、和平请愿、新闻发布会及各种和平及艺术的表达方式,展示公民权利。”

他表示,言论观察不仅是另一个类似伦敦海德公园的平台,而应被视为槟州及马来西亚民主与言论自由的重要里程碑。

林冠英也不忘指出,槟州民联政府以赋权予民、富国强民及启迪民智的三民任务为施政基础,而言论角落鼓励公民行使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赋予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以及第10(1)(b)条文赋予的和平集会的权利,正实现了人民对政府“赋权予民”的期许。


予人民免于恐惧的自由

林冠英也援引伏尔泰的名言表示,“我或许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们希望这能给到我们最重要的自由,那就是免予恐惧的自由。”

他表示,一个好的政府必须做到三件事,那就是听人民的话、做人民的事及给人民一个希望。

“言论角落将可扮演催化剂的作用,将民主精神弘扬到整个槟州。它也体现州政府愿意听人民的话,当个好政府。”

危险性远低于好处

著名律师苏莱曼则赞扬,言论广场是个极好的概念,令传统上常控诉不满的槟城人,享有另一个发表言论的平台。

“这也符合律师公会将宪法带入基层‘平民化’的运动,更直接告诉人民何谓言论自由。”

询及是否将形成一种针对警察法令的变相抗议,他认为,应正面地将之视为一个机会,别担心抵触法律,应该相信人民。

“开始时,可能有些人会因不习惯而过度亢奋。一些人或滥用,但其危险远少过可带来的好处。”

允打岔培养成熟度

他表示,民众也不用仅一味走上街敲锣打鼓,可借此平台发表言论。如果言之有理,自然有人洗耳恭听,否则就会去聆听其他人的演说。

“这也培训人民动一动脑筋与使用逻辑思考,如果你说废话,没有人要听你一派胡言。”

他希望,言论广场也可允许民众“打岔补充”,“一旦你说些愚蠢的话,听众可质问你为何尽说些垃圾。演说者将知道如何处理批评,有助于民主的意见交流。”

人民之声槟州协调员王泽钦则呼吁,槟州民联拟定资讯自由法,完整地保障人民的知情与发表权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30885

可惜的是.....警方擺明會玩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是未来版主。。。
cwwong81 发表于 4-5-2010 03:49 PM

才不要。当了发言的自由度缩小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沒...小生也是應雞妖之請而試試罷鳥...

這個小生覺得不錯...
槟州推展全国首个“言论广 ...
tonykoay 发表于 4-5-2010 05:00 PM

哦。。不错啊。一直以来你都是大家的人选。


觉得这言论广场有警方的限制,感觉没什么人敢上去发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沒...小生也是應雞妖之請而試試罷鳥...

這個小生覺得不錯...
槟州推展全国首个“言论广 ...
tonykoay 发表于 4-5-2010 05:00 PM



    警察一定会玩野的,你认为国x政府会给某某人演讲吗?讲到他们就不爽了咯 。。。分分钟ISA捉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5-2010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尼宗兄...
多多关照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就只有一间北海钟灵国民型华文中学罢了?
楂波龙爪手 发表于 3-5-2010 02:37 PM



    楂哥,


放过他们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4-5-2010 07: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过他们把。。。。
mingshi 发表于 4-5-2010 06:59 PM



   他们是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10 08: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是谁?
楂波龙爪手 发表于 4-5-2010 07:00 PM



    那边北海的。。。。

他们也不想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10 03: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一定会玩野的,你认为国x政府会给某某人演讲吗?讲到他们就不爽了咯 。。。分分钟ISA捉 ...
cwwong81 发表于 4-5-2010 17:27


看到那個啥嘛木沙說的鳥話就像扁他...

东尼宗兄...
多多关照哦...
楂波龙爪手 发表于 4-5-2010 18:15


小生又不是檳版的....關照不到醬遠啦...

揸宗親又沒啥來政版玩的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10 06: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說的....

槟华社认为建校不重要? 黄燕燕失言遭炮轰
2010/04/14 6:34:52 PM
●南洋商报
...
tonykoay 发表于 4-5-2010 03:40 PM


她的言論有恐嚇的成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1-2026 06:53 PM , Processed in 1.249905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