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7-12-2009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敢问泉泉版主下。。
问题是转帖的新闻照出问题,还是马赛克过薄的问题?
马赛克如何分别过薄? ...
Baby是我 发表于 26-12-2009 03:17 P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转的那篇报导
每个网站都放一样的照片
都是打一样的马赛克
我就觉得只是一篇新闻稿
所以就不以为意放上去了
其实熟悉我id的人
都知道我很注意娱乐新闻
也很有习惯把新闻放上论坛,例如在康熙的帖
已经习惯这样的回复方式六年了,都没有发生过问题
就是遇上这版主,才会问题多多
如果真的应该ban的话
americas next top model的帖,裸露照也一大堆
又不见得有处理
原因就在--->因为该版主有混宫心计的贴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鸟希望有个话事人出来给各个正式交待!![](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鸟希望有个话事人出来给各个正式交待!
小鸟的鸟 发表于 27-12-2009 12:06 AM ![](http://cforum3.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像namewee酱。。Awak Kecik, Saya Tak Mau Cakap dengan Kecik! Panggil lu punya besar kluar!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直接说出来龙去脉最好。
很多人都知道的事!
除了捣乱的网友,有哪位网友不珍惜自己的 ...
横眉冷对 发表于 27-12-2009 12:03 AM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经历那么没伦理的事情后
我对这个论坛已经彻底的失望了
有制度 没人情
一味偏袒行为偏差的版主
还讨来做么?
反正这么一个矜贵的论坛是我这些粗鄙网友玩不起的啦
等他们认错 将不就等于叫伊斯兰教徒不要sembayang?
不如自己收自己的皮算了咯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可以贴很暴露很暴露的照片
但就是某人不能啊。
明明别人贴的照片比你裸露一百倍
偏偏出事的是lz。
...
wee_wang_wang 发表于 26-12-2009 11:52 PM ![](http://cforum3.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直接说出来龙去脉最好。
很多人都知道的事!
尤其该网友态度并没有改善,而且经常走在版规边缘。
就因为他有“积极协商”而得到姑息,其他人就该死?
果然马屁不嫌臭啊!
奇怪的是,这位大名鼎鼎的vincent5081版主却没有因为这样而被革职。
宁愿牺牲会员,都要保住版主。
milk_boyz 发表于 26-12-2009 10:58 PM ![](http://cforum3.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除了捣乱的网友,有哪位网友不珍惜自己的户口?
那里有着很多的记忆和友情。
如果一个ID等同一个生命,版主就是谋杀了一条生命。
而且手法极度残忍。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其他员会也不公平~! 问题是他只不过是与大家分享~! 图案已经有了马塞克也不算是色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全世界的新闻不用报道~! 因为有带动到色情~! 请管理和超板去理解~! 我也在别的论坛做过管理和超版不是容易的事,论坛是开了讨论和分享~! 重要是开心和..... 我是狼~!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最神奇的是
只要是版主的回帖
是支持投诉者的一方
之后就会消失掉
昨天的一个回复也消失掉了
还好 ...
草丝 发表于 26-12-2009 11:49 PM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沒錯版主是不可以在公開的板塊,
對其他版主有任何的意見&評論的,
對于版主處事&手法的討論是必須去版主交流區的 ![](static/image/smiley/grapeman/19.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叫柳X吉上來處理。。。![](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经历那么没伦理的事情后
我对这个论坛已经彻底的失望了
有制度 没人情
一味偏袒行为偏差的版主
...
wee_wang_wang 发表于 27-12-2009 12:08 AM ![](http://cforum3.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1 坛主负起的是管理论坛的重大任务,所以需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能接受各方意见。
2 坛主应该有足够的上网时间和条件,经常出没于论坛,冲锋陷阵。
3 为维护论坛的良好气氛,坛主应待人友善,热情好客,不可随意辱骂网友。
4 坛主对所管辖的论坛主题应有一定的造诣丶兴趣及经验丰富。
5 坛主有义务为振兴论坛,活跃气氛而努力。
6 坛主有义务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网友的疑难问题。
7 坛主对于论坛上的不良言语要多加引导。
8 坛主对论坛上的垃圾广告或不符主题文章,应即时删除。
请版主明确指出,在禁言楼主的行为符合哪一条“义务守则”?
除了“经常出没于论坛”![](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7-12-2009 1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沒錯版主是不可以在公開的板塊,
對其他版主有任何的意見&評論的,
對于版主處事&手法的討論是必須去版 ...
超级丑八怪[-_-] 发表于 27-12-2009 12:14 A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该版主是来支持禁止的话
不懂会不会一样被叫移除掉呢?![](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每次以为不道歉不认错就可以那样过去就算
这次一定要回一个答案!
事情只会越来越大,而不会因为你们不出来解决就平息!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用这种办事能力的版主,请网管重视这问题!!!!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网友嘲笑我。。。 网管 你上来 吧。
我再次邀请你来。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你们~!一当了版主就会忘记论坛版主规则了~! 我也是有做过的版主,我也知道~!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去kelana jaya 总部complain。如果是我一定直接在那里找那里的管理员。
kelana square,六楼 black A。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该版主是来支持禁止的话
不懂会不会一样被叫移除掉呢?
草丝 发表于 27-12-2009 12:17 AM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支持被討論的版主的話,
好像就不用緊,
可以公開地談。
但如果是(反對)其他版主的話,
就不可以公開評論,
要去版主的交流區 ![](static/image/smiley/grapeman/19.gif)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筱泉
身为版主可以警告会员先,然后修改一下就可以~!何必禁~! ^ ^ 不然就和超版聊怎样处理~!不可以一下就去对付会员~!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到一个cari's slogan了
”宁可ban错,不可放过“ |
|
|
|
|
|
|
|
发表于 27-12-2009 12: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离谱了,楼主只是转发正当新闻,需不需要禁言那么严重?网管呢请问你在哪里?
很遗憾的,这里跟BN政府一样官官相护,虽然我很希望我是错的。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