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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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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6# 尋夢人 的帖子
师兄应该去看导师在这方面所发表的课题,导师虽然没有讲出口(现有)八敬法非佛说,不过文中是吐露了(现有)八敬的内容和意义已经遭到了严重的曲解。关于这一点,也可以参考
印顺导师的律学思想/(释)清德法师
清德法师在写论文时,也有亲身访问过导师关于这方面的立场。重要是事情发生过后,江老师有针对导师的公告,再次和导师确认相关立场,。。。师兄应该知道,导师的公告立场是被那里的所谓佛总施压而写的,如果因为这样而认为这就是导师的立场的话,那真的是阿弥陀佛了。没有导师的公告,昭慧法师等恐怕早就不容于传统佛教了,严重的话,会造成破僧的下场,不能单纯的以公告来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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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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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2# 尋夢人 的帖子
如果南传十戒女可以修行得很好,
为什么持311戒的南传比丘尼做不到?
你是讲那里的十戒女?西丽兰卡?缅甸?如果是前者的话,我的担忧不无理由,西丽兰卡十戒女在慈善教育等事业作得不错,社会地位很高,不过在佛法的教授上,能不能得到有素质比丘的教导,这是个问题。至于后者,当然没有问题,因为他们仍然在传统佛教的体系,自然能够得到传统佛教僧侣的教导
另一点,恢复比丘尼传承不是要和比丘僧团决裂.
他们同是属于僧团一分子,不管是现今的北传僧伽或佛陀当时的情形都是如此.
所以何来"和僧团决裂只能得到世俗上的民主和平等的利益, 而在佛法修行上, 恐怕造成障碍".
我们不是在谈论理想,而是现实。现实世界里,如果传统佛教僧侣不赞同比丘尼僧团,而开放派系又没有足够有素质的僧侣来教导这些新成立比丘尼僧团的话,他们如何在修行上得到真正利益?支持比丘尼僧团的西方僧侣,不只是尊者,还有其他名僧如菩提比丘,根本没有必要这么仓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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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4: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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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9# upatissa 的帖子
不要忘了当初佛陀也是在考虑要不要去传法或入涅盘, 因为做不做都是佛陀的决定, 你说感情用事, 被慈爱的理由感动都好. 并没有什么不同..
从阿尊者开始接近和服侍佛陀时佛陀大越是六十多岁, 加上大加叶等人十大弟子的出现, 以此推测阿难尊者说服佛陀成立比丘尼僧团, 那时比丘僧团已经成立了二十多年之久... 可以说佛陀一开始并没有想过成立比丘尼僧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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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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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2# 三法印 的帖子
不要忘了当初佛陀也是在考虑要不要去传法或入涅盘,。。。。
有些南传弟子也是很搞笑下,一方面批判极乐世界寿命无量是满足那些追求永恒的人;但另方面竟然认为佛陀可以住世,,然后把这笔帐算在阿难头上,实在是够keling pus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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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4: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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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2# 三法印 的帖子
佛陀成立比丘尼僧团, 那时比丘僧团已经成立了二十多年之久... 可以说佛陀一开始并没有想过成立比丘尼僧团..
原则上是同意,只是时机没有到,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意愿要成立,就不可能后来会因为阿难几句话儿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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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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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4: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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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7# upatissa 的帖子
认同,认同。
在古印度那种重男轻女的社会。
女性出家修行会比男性困难很多。
再说在当时的社会,好像没没有女性出家修行的。
若佛陀允许女性出家修行,这会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某种程度的影响。
出家后,行住坐臥,乃至大小方便,沐浴都是在外边进行,这对女新而言是极为不便。再来女性出家修行,安危也是个问题。
社会是否能接受女性修行者也是个问题,若某些社区无法接受的话,那么女性修行者就很难获得俗家供养。
最后哦佛陀为何又会允许设立比丘尼僧团,必有原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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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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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后来同意成立比丘尼僧团,会否因为当时的因缘具足呢?
我的意思是就算佛陀不答应,或许之后也会被其他人成立?而且佛陀也道出了比丘尼僧团的命脉是500年。这已是无关于当时的妇女地位或佛陀所能控制范围之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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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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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3# upatissa 的帖子
有些南传弟子也是很搞笑下,一方面批判极乐世界寿命无量是满足那些追求永恒的人;但另方面竟然认为佛陀可以住世,,然后把这笔帐算在阿难头上,实在是够keling p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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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在成道的那一天, 就发现他所知道的涅盘解脱道甚深难解, 因为众生的无明太重, 而梵天那时下来请求佛陀传法渡世, 因为世间也有眼少尘埃的人...., 所以不要把佛陀的住世说成那寿命无量的神话, 一些人以为自己以治学的态度去学佛法, 最后还不是信那些"极乐世界寿命无量"的神话, 而且还相信他的存在... 这就是迷信...
[ 本帖最后由 三法印 于 15-11-2009 07:1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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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1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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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patissa 于 15-11-2009 02:14 PM 发表 
师兄应该去看导师在这方面所发表的课题,导师虽然没有讲出口(现有)八敬法非佛说,不过文中是吐露了(现有)八敬的内容和意义已经遭到了严重的曲解。关于这一点,也可以参考
印顺导师的律学思想/(释)清德法 ...
印顺导师在他的著作有引用经律的记载,来说明八敬法为佛所说.
至于没"说出口的"或不见于他的著作的论点,
我无从臆测他的本意是不是如此.
不过他有提到过的是现今的八敬法已不是原始的形态了,
是已经过演变了,对比丘尼更严厉了.
印老有说过八敬法非原始形态,但没有说过八敬法非佛说,
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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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1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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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patissa 于 15-11-2009 02:23 PM 发表 
你是讲那里的十戒女?西丽兰卡?缅甸?如果是前者的话,我的担忧不无理由,西丽兰卡十戒女在慈善教育等事业作得不错,社会地位很高,不过在佛法的教授上,能不能得到有素质比丘的教导,这是个问题。至于后者,当然没有问题,因为他们仍然在传统佛教的体系,自然能够得到传统佛教僧侣的教导
斯里兰卡的佛教偏重学术的,所以它的学问僧也多.由学术研究而带动教育慈善等事业是有关联的.
缅甸佛教重禅修的,所以现今流行的马哈希系统,葛因卡,PA UUK的止观,孙隆等禅法皆源自缅甸.
这两个地区佛教有着不一样的形态,是因为两者所走的的路线不同,与比丘尼僧团扯不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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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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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卡貼
[ 本帖最后由 yet123 于 15-11-2009 11:4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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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1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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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卡貼
[ 本帖最后由 yet123 于 15-11-2009 11:5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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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1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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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9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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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4# 尋夢人 的帖子
允许北传的比丘尼学习,不代表可以容纳(南传)比丘尼,这是身份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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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9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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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9# 尋夢人 的帖子
印顺导师在他的著作有引用经律的记载,来说明八敬法为佛所说.
请指出出处,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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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9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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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 yet123 的帖子
我关心的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这对我来说不是个问题),而是时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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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9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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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知津】今后佛教的女众问题-八敬法的问题
当然,比丘尼的永远抬不起头来,还有一个重大的约束,那就是比丘尼的八敬法。我曾说过:「在此八法之中,即使最最知律持律的比丘尼,在中国佛教的环境内,充其量,只能做到前面的一、二、三条,其余的就没法实践了。」第四条「比丘尼在二部僧中受戒的法统,早就失传了……至于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的四条,因为中国佛教殊少实行羯磨法,也殊少遵制安居,故也无从做到了。」(《律制生活》第十四篇〈比丘尼与八敬法〉)
因为我对未来的中国佛教抱有很大的愿心,所以对于女众的力量也特别关切,并寄于殷重的期望。但是一想到八敬法,就使我感到困惑,因为八敬法的规定,使尼众失去了独立性,变成了男众的附属品,比如受戒、出僧残罪、安居毕求作见闻疑罪的三自恣,均要向比丘僧中作,把女众的一切行事作法,全部纳之于男众的安排之下。这从佛陀本不许女人出家的观点上看,是有理由的,若从佛法的根本精神上看,似乎是不太相符的,因为那等于是否定了女人的独立人格,如果这是佛世早就盛行的规制,佛世的尼僧之中,就不可能产生那么多伟大的圣比丘尼了。正像小乘佛教以后的女众一样,尽管佛灭之后,有著许多的伟大的比丘罗汉及比丘菩萨,但是伟大的比丘尼就太少了,尤其是在佛教思想的开发工作上,尼众的功绩更是出奇的少!
迦叶尊者之后的上座部佛教,确是呆板而不活泼的,所以学者以为印度大乘佛教的振兴,乃是佛世精神的复活,所以大乘经中对于女人的地位,跟男人是平等一般的。虽然在伦理上──在佛法住世的形态上,男女七众,必须各有分际,并且应以比丘僧为中心,但从八敬法的限制而言,总觉得有点勉强。
恨我自己的智能不够,对整个佛法的探究也尚说不上「深入」二字。今日中国的佛教界中,真能深入佛法核心的,并且真能从佛法的根本精神及历史线索上做考察分析的人,印顺长老算是一人。所以我将我对八敬法的困惑感触,写信请教印老,非常欣喜地,他老人家的看法竟与我的想法相近,而且他的看法比我明朗深切得多,他的回信中说: 座下为今后建僧计,提及八敬法,印以为不必过分重视。从好处说,八敬法为对女众之严加管教,从坏处说,反使真心为道之女众,自惭形秽而雌伏。
佛世多有善说法要,神通之女众,佛后殆不闻于印度,得非此耶?……考释尊律制,因事而制,从不预拟规章,而八敬法则与此原则相悖。依经律说:初由佛自教诫尼,后乃令僧差次教诫,乃有半月请僧教授之制。有比丘尼出家生子,乃有二年学法女之制。试思当女众将出家时,释尊如何能预定半月求教授,及二年学法女于比丘僧中受戒之制耶?……此等事,印固欲深论,为日后计,当重视平等性。(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覆圣严的信)
可见,八敬法的成立或出现,似乎是在佛灭之后的事了。因为这与佛法的精神相背,也与佛陀制戒的原则相背,我们在阿含部及律部之中看到,佛陀制戒是因事而制,乃至说法也是因了时机而说,遇到什么样的事、见到什么样的人,就给他们说什么样的法,何况《五分律》卷一也明白地告诉我们:「诸佛如来,不以未有漏法而为弟子结戒。」释尊怎么偏偏又给比丘尼们一上来就规定了一个八敬法呢?从戒律性质的要求上说,八敬法乃是比丘尼在具足戒之上的特别戒,因为传说大爱道及五百释女出家时,就是由于八敬法而得戒的。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主张废除八敬法,它虽使我困惑并觉得它的来历有些问题,但我只能存疑而不敢确信它是出于后来上座长老们的编造,因为八敬法在原始经律中,都有记载,虽其内容不尽相同,它的出现之早,当可想见。如今的我们,既然无法要求比丘尼们全部实践它,那又何必再去强调它呢?所以我现在主张保留它而不必强调它,否则,对于今后女众才能的展望,将是一大障碍。
不过,我的意思更不是否定了男女的界限,打破了男女的位次,因为男女的次第,乃是人间的习惯法,也是伦理法,何况尼众请上座比丘做半月一教诫的规定,乃是绝对可靠的佛制,女众在许多方面,也确必须接受男众的扶助,如果以为八敬法不用重视了,比丘尼就可以狂妄得坐到比丘的头上去了,那就不成体统了!
所以,比丘尼应礼敬比丘,正像沙弥应礼敬比丘尼一样,也像在家众应礼敬出家众一样。
至于八敬法第一条「不骂、不谤」比丘,那是应该守的,事实上,比丘也是不得「骂、谤」比丘尼的,否则便犯波逸提罪或僧残罪了。至于「比丘尼不得举比丘过,比丘得举比丘尼过」,那是所学律典范围的不同之故,比丘如果不通二部大律,他也照样不够资格举比丘尼的过失。
八敬法的问题解决了,我们就该研究女众姊妹的态度问题了。
一般而言,女性的意志力普遍地较男性薄弱,往往不能拿定自己的主张,弄成半途而废,我也看到好几位颇有希望的比丘尼,结果并没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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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9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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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尼僧的“独立宣言”──也谈“八敬法”之废除一、前言
。。。
在佛教的僧伽体制中,比丘僧与比丘尼僧理论上虽属各自独立的僧团,实质上却不然,印顺导师即曾明确地指出「(比丘尼僧)这种独立,仅是形式的,而实际是比丘的附属体,依比丘僧的存在而存在 2。」「八(尊)敬法」,即为比丘尼附属于比丘僧,作了最好的脚注。它不但反映出佛世以来比丘尼僧的实际地位,更意味着比丘僧从此享有优越的领导权威。所以,这一次昭慧法师宣示性的废除「八敬法」,在意义上,其实就等同比丘尼僧所发出的「独立宣言」。身为一介比丘的笔者,对此「两性平权」前瞻的「独立宣言」,倒是乐观其成,而且衷心赞叹与支持!
遗憾的是,质疑反对者对印顺导师博大精深的佛法卓见,与昭慧法师依经据律而来的绵密论证,从无撰文反驳,以作法义的无诤之辩;反倒充满了激动的情绪而无法自制,以致于口无择言!尤有甚者,还怂恿一小撮
人躲在暗处放冷箭(乱发黑函),诋毁热心卫教护法者,真是可悲可悯!
二、「八敬法」是否佛制?
「八敬法」是否佛制,原无关乎其存废,律制的精神本就因时因地而制宜,而非放之四海皆准,推之百世而可行;抑或唯佛与古德可以兴废,而今人只能遵行无违的。但是,自从大迦叶等保守上座们在主导的王舍城
结集中,否定了阿难传佛遗命「小小戒可舍」以来,「轻重等持」(甚或专持微细戒)便成为各时代、地域,标榜持戒精严者奉行不渝的圭臬。一句「佛制」,似即象征牢不可破的铁律;而事实上他们是否真是如此恪遵佛制呢?恐怕也只是选择性的坚持,选择性的规避罢!君不见佛教界逢有重大仪典或法会,达官显要的座位必列在比丘、比丘尼之前吗?若依佛制的四众伦理序次,在家居士哪里有机会胪列僧众之前呢!
再以这一次中国佛教会决议行文请示印顺导师,有关「八敬法是否佛制」一事为例,导师的一句「八敬法是佛制」,随即被引用以作为反击昭慧法师废除八敬法的利镞,其对于「佛制」赋予不同的「适应」,倒真是令人印象深刻!至于导师覆文的后段:「如因时、地不适而应有所变易,亦应征得多数长老(得含等额长老尼,不仅是少数比丘)同意,然后集大会通过 3。」中佛会衮衮诸公却略而不谈,显有断章取义(只取「八敬法是佛制」)、自由心证之嫌!
台湾佛教史学者江灿腾博士为此,还特地透过中华佛寺协会林蓉芝秘书长,代为向导师求证其语意何指,从而认定导师的意见是:「『八敬法』中,只有比丘尼应尊重比丘的这一精神,因各律见解一致,可以推定是
佛制遗风,至于『八敬法』本身,其实是佛陀之后的部分法派所制定,故部派之间的见解并不一致 4。」
昭慧法师在其〈佛教与女性──解构佛门男性沙文主义〉文中,亦曾援引印顺导师对于各部律中八敬法的比对研究成果,如「『犯尊(敬)法,于两众行半月摩那埵』,是违犯『尊法』的处分条款(昭慧法师认为这
一项经保守上座比丘们修订过)。……『八尊法』中有四项规定,是各部律所一致的,如:
1. 于两众中受具足(先在比丘尼僧中受具足戒,当日还要到比丘僧中受戒)。
2. 半月从比丘僧请教诫(请求名德上座前往说法教诫)。问布萨(自己布萨清净了,还要向比丘僧报告,比丘尼如法清净)。
3. 不得无比丘住处住(近于比丘安居,以方便请求教诫)。
4. 安居已,于两众行自恣(比丘尼先在比丘尼僧中请求别人举发己过,第二天再到比丘僧中请求比丘指示纠正)5。」
这四项,导师认为是「尊法」──比丘尼尊敬比丘僧(精神所在)的具体措施,这是各部律一致的条文。为何要比丘尼尊敬比丘僧一如师长呢?因为「一般比丘尼,总不免知识低、感情重、组织力差(这是古代的一
般情形)。要他们遵行律制,过着集团生活,如法清净,是有点困难的。所以制定『尊法』,尊重比丘僧,接受比丘僧的教育与监护 6。」可以说这四则「尊法」,实质上是为了比丘尼僧团的如法清净,较先成立的比丘僧团所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倘以师生伦理来看待,亦不为过。考诸古印度女性的实际情形,昭慧法师也同意以上五项(安居、自恣、受戒、求教诫、僧残出罪),「比较有可能是初期佛陀制订下来的」,而且「是基于对女众护念提携之慈悲心」 7 而制订下来的。
「八尊法」的另外三则,是:「受具百岁,应迎礼新受具比丘」;「不得呵骂比丘」;「不得(举)说比丘罪」。关于此三则,印顺导师认为「是礼貌上的尊敬」 8。所以总和而言,「『八敬法』,就是源于比丘尼的『敬法』──尊敬比丘僧,服从教导的实施方案。尊敬比丘僧的条例,固有的(或者我们也可说是佛制的)或增订的,及旧有的『敬法』(处分条款),共为『八敬』 9。」最后,导师的结论是:「『八敬法』的成立,早在部派分立以前;在佛教主流(老上座们)的主持影响下完成,成为全佛教界所公认 10。」
笔者之所以再度不厌其烦地引述印顺导师的论证,实基于敬法暨对于印公老人的感恩与愚诚,不忍让他的话成为保守派拒绝改革的遁词,而试图为其作进一步地解读!根据前述导师的研究分析,我们不妨说「八敬法」有部分是释尊衡量当时比丘尼僧团的实际需求,为令他们能如法修行、和乐清净,方才制订下来的。只是释尊涅槃后,大迦叶等上座比丘们因于嫌厌女众出家的情绪发酵,甚至将释尊晚年的僧品日杂,归罪于此,遂从「尊(敬)法」集成了「八尊(敬)法」。而对于比丘尼的监护与教育,也变质「成为对比丘尼的严加管理,造成比丘对比丘尼的权威 11。」这一发展过程,应可相信是历史上的事实。至于佛以「八敬法」为女众出家的根本法,或大爱道比丘尼依「八敬法」而得戒之传说,依据以上的论述,亦可判定为佛后所附加。
回归到前所述及的观点,「八敬法」是佛制也好,非佛制也罢,原无关乎其存废,昭慧法师说得好:「谈任何规章,都不能超越『十句义』(十种利益)的根本大法──令『正法久住』或『梵行久住』,就是戒律十大根本法的总结论。任何律制,只要是因时因地制宜的法条,就有可能因时移境迁而抵触此一根本法;凡抵触根本大法之律制,依理均属无效!这与世间子法不能超越母法,任何法令不能抵触宪法的道理,是一样的 12。」更何况,佛法是以「法」为中心的,「法」是佛法的一切。释尊组织僧众的原则,也是「依法以摄僧」,所以说「组合僧众的一切制度(律),是依于法的;依于法而立的僧制,有助于法的修证,有助于佛法的增长广大(正法久住、梵行久住)13。」不过由于随佛出家者日众,所以「律」的重要性日增,进而达到与「法」对举并立的地位 14;甚至在王舍城结集中,毘尼还取得了优先于法的地位 15。
「法与律,起初是同一内容的两面。『法』──圣道的修证,一定是离罪恶,离缚着而身心调伏的,所以又称为『毘尼』 16。」毘尼的译义即为「律」或「调伏」 17。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佛制(增订的通常也说是佛制)的戒律,只要是妨碍圣道的修证,无法使僧众达到离罪恶、离缚着而身心调伏的目标,甚至与「梵行久住」、「正法久住」的究极理想背道而驰者,皆应废弃;即使是佛制,而现时业已变质或与目前的时空相隔碍者,亦当在此列!
三、「女形非障,骄慢成障」
在四月十日,中国佛教会召开的长老委员会议中,长老比丘们或言「每位比丘都不会要求尼众尊行八敬法」;「八敬法之有无并没有影响比丘尼」;「多少年来根本没有人提及或强调八敬法的问题」;或言「目前并没有实行八敬法」;「八敬法自古以来很少人谈论」;「在大陆或台湾的法师们没有人强调八敬法」 18 ……。乍听其言论,不知情的人也许会认为废除八敬法多此一举!但事实果若其言,昭慧法师就不必如此大费周章,还落了个绊脚石 19 的罪名了!至于「影响佛教团结与发展,至深且巨」这顶大帽子,还是让给林立的山头与传统保守的长老们吧!
真不知这些长老比丘们是素在「深宫」,不知比丘尼「疾苦」,以致有此「天真」的想法呢?或者是意欲粉饰太平,以入人于罪?其实昭慧法师在其一篇篇的论著与响应文中,对于当前比丘尼所遭遇的不平等待遇,早已举证历历;并有其它比丘尼与在家居士为文见证他们亲身的经验与见闻,这些实际的事例,难道都不曾上达「天听」吗?举其荦荦之大者,如某戒场就要求传戒的长老尼顶礼新戒比丘20。我们不妨运用一下想象力,设想那是个什么样的画面!真不知当时这些比丘的内心是满怀忐忑与惭愧,还是从此自觉高「尼」一等,而志得意满起来?又如某专弘《大爱道比丘尼经》的道场,则要求参与结夏安居的比丘尼,表演女人八十四态21;甚至还有要求依文背诵者 22,真正匪夷所思!
日前览读参与安居的比丘尼所写下的心得,心中真不知作何感想!只能说这些道场的主事者──或者因于大比丘的心态作祟(比丘僧),或者业已彻底受到洗脑而自甘卑微(比丘尼僧);但他们的确做到将这些反智、反净化的奴化教育,扎扎实实地输入到这些比丘尼的心识中!而且深刻到让他们对号入座,认定自己与「性别」俱来这些烦恼罪恶;(这是否也可以称为佛门女性的「原罪」?)深刻到让他们在比丘面前自惭形秽而抬不起头来!这就如同算命,笔者一向劝信徒不要轻易去尝试,因为算命先生预告式的话语,即使自己刚开始全然不信,但这些「预言」慢慢地会渗透到心识中产生暗示作用。渐渐地自己就会由全然不信,而半信半疑,最后,应验了算命先生的铁口直断。为何如此?就是因为全副心思都集中在那上头了,一点点的蛛丝马迹,都会立刻引发同样的联想,进而展开行动,造成事实。所以算命先生一向准,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一直在给自己指令,暗示自己往相同的方向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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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11-2009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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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女人八十四态如若「不是男女共有之病态,就是男女均属罕见之变态」23,而却有人要比丘尼们暗示自己,那是身为女众特有的成分,从而对他们的向上、向善、向解脱,乃至弘法利生形成障碍。对于彼等心性之残害,真是莫此为甚!这些愚弄佛法教育,借着丑化、诋毁女性来满足自尊、优越,甚至达到远离情欲目的的比丘,真正是我佛罪人!然而归根究底,始作俑者就是结集经律的保守上座比丘们,在其中附加了自己对于女众出家的厌恶情绪,并刻意地予以压制与鄙视,而现代怀抱大比丘思想的比丘僧又从旁推波助澜所致!
昭慧法师分析得好:「任何一种阶级意识,不论是种族优越论、身分(地位、职业)优越论、男性优越论还是人类优越论,都是『无明』──不能明了『缘起无我』的愚痴相,也都是『我慢』──高举自我或己群的重要性而相对忽略他人或他群──的变相产物 24。」而偏偏这样的无明我慢存在于每个凡夫的心中,或浅露,或深隐;一旦有人试图否定或质疑其重要性与优越地位,他便马上如刺猬一般,张开全身的刺迎上前去──即使在「众生平等」这样的基调之前,都会有人以「佛制」这块金字招牌,来保住自以为「钦定」的优越地位!我慢真是坚固如高山啊!
这些年来,深深体会到:凡不能正见缘起,而时时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便是对别人(他群)、对自己(己群)的一种莫大的伤害。因为事事以自我(己群)为考虑,只要非我族类,都可以不论公义、昧着良心弃而不顾,甚至自己还成为加害者!于是同一阶级、同一利益者,便借着共同的意识型态与利益,结合成为同一阵线,共同捍卫这有形、无形的利益。这些由自我感所发展出来的烦恼产物,究竟是爱自己还是害自己?这些爱、见、慢、无明,难道不是吾人出家修道意欲断除的吗?岂可容它泛滥而妨碍自他圣道的修证呢!
所以尽管八敬法是佛制的吧!尽管「每一位」比丘僧皆不因此而生起骄慢心和优越感吧!倘若这些贬抑女众的律制,已然对比丘尼的心性造成伤害和障碍,基于「同根生」的立场,难道我们还能够理直气壮地说八敬
法不可废吗?更何况,事实上已有不少青年比丘依于此制而有恃无恐,名正言顺地接受比丘尼(包括长老尼)的顶礼,并且沾沾自喜地享受特权呢!此所以笔者会借用昭慧法师的用语,提出「女形非障,骄慢成障」25,来与大家共勉!
关于这一点,印顺导师说得真确:「男与女,约信仰、德行、智慧,佛法中毫无差别。……女众与男众,同样的可以修道解脱。依这道器的平等观,生理差别的男女形相,毫无关系 26。」这对于长期以来被压抑而缺乏自信的女众而言,该是多大的鼓舞!虽然自来中国社会即与印度同样有着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文化倾向,但在两性平权思想业已编入国民教材的今日,佛教实亦应顺应时代思潮,勇于突破传统所固守的,不合时代机宜的律制,以促进僧团的和乐清净!
四、佛教纵兴盛,僧众当自强
回顾自「废除八敬法宣言」发布以来,见诸报章杂志的多方响应,甚至笔者所接获,未具名黑函的指责违反佛制云云,都在在加深了个人对于佛教未来的隐忧。不管佛教表面看来是如何兴盛,但是从长老到青年僧众,真正深入佛法堂奥,会得佛法要旨者,确乎是寥寥可数!僧众们或为道场的维持、发展,镇日忙着送往迎来、音声佛事;或偏弘一宗一派,而舍弃无边法义的探求;或远离僧团,独居自修;或崇尚知识性的理解研究,而却未能以佛法净治身心、自利利他……。
弘法的人才似乎是多了,但细察其内容,讲的无非是儒道等共世间的伦理道德;尤有甚者,连一些民间信仰、异教的思想也被裹上佛法的外衣,用来教育信徒。于是,从僧众到白衣,多的是人云亦云,不会思考、不
善分辨之徒(慧以抉择为性)!愿意安心在法义上深入的少了,或者该说寺务的繁重与信徒的恭敬供养,渐渐地消融了为法的理想。于是身虽出家,却离法遥远!尽管佛学院林立,僧教育亦较从前普及;但是,教史不读,律制不通,连最基本的佛法要义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岂不是八十四态可以冠上「佛说」,而被某些人深信不疑,甚至达到戕害目的的主要症结?又岂不是自恃骄贵,借着奴化、丑诋异性,来达到自我肯定目的者所欠缺的呢!
政治上的愚民策略,从教育到宗教,皆造就了可悲悯的广大受害者;可喜的是有些受害者已不愿再当愚民或顺民,而且有了思考反省的能力!在废除八敬法事件中,个人认为能够让问题透明化,使「因时、地不适而
应有变易」的律制,为全体僧尼所关心、思考与讨论,即算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尤有进者,与其等待中佛会不知底时「集大会通过」27 废除八敬法,倒不如从比丘尼众的反奴化教育扎根,以唤醒佛门女性的自决意识。唯有从心理上脱离「比丘尼是比丘僧的附属体」这一意识型态,建立起佛门四众弟子悉皆平等的观念,根除凡夫的劣根性,好好地充实自己的知能,扩大自己的气量、视野。如此做去,任谁胆敢鄙视于你、戕害于你!怕只怕比丘尼们自甘卑微,愿意逆来顺受,继续接受「次级僧众」的待遇,这样纵然废除了八敬法,都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
比丘尼是当自强,但比丘僧难道不应自强吗?发心出家的男众,在人数比例上的确少于女众许多,而动机纯正、心在佛法者,显然更是稀有!惟因男众出家的难得,所以如果未曾真正将佛法体会到自心,又时时以涅
槃寂静的终极目标,作为惕励自己不断向前的信念,太早到来的肯定呵护,唾手可得的名闻利养,信徒的不能如法供养、如法护持,很快就会将那脆弱如露水般的道心给腐蚀掉!出家难,出家后又能抗拒世俗名、利、情
的诱因,而始终如一地以法为念、依法而行,更是难中之难!若说「心入于正受,女形复何为?」28 我们何妨也警醒自己:「心若不入于正受,男形复何为?」但愿在佛法真理之前,尽舍大比丘本位主义,结合四众弟子,共同为正法久住、涅槃寂静的理想而努力,这也算是忝为年长老比丘的笔者,一番婆心的建言!伏愿法轮常转,正法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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