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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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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ewjian 于 16-9-2009 07:08 PM 发表
什么是基督教 本来就是崇洋的华人 信的宗教 ?好心啦。自己不懂就别装懂。信基督不是崇洋。是回家。回到原来的家。好好的研究一下圣经吧。
谢谢。
那你自己又研究这本 神话经 多少啊
我没讲过 基督 是 崇洋
我只是讲 早前信基督教的 都是 崇洋的华人
但基督也不是 回家
基督 = 最基本的监督
监督什么
就是监督你自己的缺点
你连 基督 是什么都乱套一场 还好意思说我没有研究 圣经
[ 本帖最后由 火龙道士 于 17-9-2009 03:5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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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9 07: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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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1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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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面也有一位基督徒没有上过教堂,但却可以上天堂。
他,就是那一位和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
很多时候,需要处境化和同理心来解答疑难杂症,而不是格式化的一问一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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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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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imon 于 16-9-2009 02:43 PM 发表
所以你的意思是,无论那个人有没有中文名字、不会中文等。。。只要他有拜祖先和孝敬父母就是华人? @@“
会问这句话的人 就代表他不重视 中华文化
所以 中华文化 的重点是什么 他完全拿不出poi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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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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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龙道士 于 17-9-2009 03:03 PM 发表
会问这句话的人 就代表他不重视 中华文化
所以 中华文化 的重点是什么 他完全拿不出point
哦。。。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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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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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ewjian 于 16-9-2009 07:08 PM 发表
你口口声声的说:基督徒心胸和容量 都太狭窄了,你来这里闹事就不是心胸和容量 都太狭窄了吗?
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 可以讲这句话吗
要知道你们基督教徒 自己的修养到了哪里
就去问 那些 非基督教徒
要人家讲你们好 你们才是真正的好
而不是你们自己人 讲自己人好
不过也不用浪费时间啦
因为你们一定会用 -----> 魔鬼绝对不会赞美上帝 这类的用词
你们顶嘴的技术 我是领教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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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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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孤单旅行家 于 17-9-2009 12:34 AM 发表
圣经里面也有一位基督徒没有上过教堂,但却可以上天堂。
他,就是那一位和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
很多时候,需要处境化和同理心来解答疑难杂症,而不是格式化的一问一答。
那個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強盜是在臨死前才悔改信主的,因此來不及與信徒們聚在一起過教會生活。『過教會生活』與『上教堂』是不同的。經常相聚在一起過教會生活是主在新約裡的吩咐(林前14:26,來10:25),而上教堂只不過是去『做』禮拜。
再說,主在路加福音裡對同被釘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這裡的樂園指的就是陰間裡的樂園(徒2:31),並不是天堂。根據路加福音第十六章,陰間有兩個地方:一是快樂的,另一個是受苦的。陰間快樂的地方是義人死後暫時去的,而陰間受苦的地方是不信者死後暫時的去處。同時,主在馬太12:40告訴門徒,祂要上十字架受死,之後三日三夜在地心裡,使徒行傳2:31說,祂復活了,祂不被撇在陰間。因此,祂死了之後,三日三夜是在地心裡的陰間,並不是到天堂去。(其實,聖經裡根本沒有說人後是上天堂或下地獄。聖經是說,人死後都要到陰間。不同的是,義人是到快樂的陰間,而不信者則到受苦的陰間-參讀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因此,主耶穌對那個強盜說,『今日』他要與祂在樂園裡,思意是說,他『今日』就要與主一同受死,並且死了之後就要與主一同到祂所去的樂園,而這樂園就是陰間,這陰間就是在地心裡,他們要去的這陰間就是陰間裡快樂的地方,因此也叫『樂園』,並且主把這陰間快樂的地方比喻為『亞伯拉罕的懷裡』(路16:22),意思是說,這地方是義人得安慰的地方。主只在陰間這樂園裡兜留了三天三夜,然後就從陰間裡出來,復活了。因此使徒行傳2:31裡說:『講論基督的復活說,祂不被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
當主基督再來的時候,所有在陰間裡快樂地方的義人都要復活,穿上屬靈、不朽壞的身體(林前15:44,林前15:52~54),且被提到空中雲裡與主相會,從此就要常常與主同在(帖前4:17)。至於在陰間受苦地方的不信者,他們就要比信徒遲一千年才復活,也就是主回來的千年國度之後、新天新地開始之時,他們才能復活,且復活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審判的根據就是他們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若名字沒有記著的,就被扔到火湖裡,在那裡要與魔鬼一同受痛苦,直到永遠(啟20:10~15)。
路23: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太12:40
因為約拿怎樣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必照樣三日三夜在地心裡。
徒2:31
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的復活說,祂不被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7-9-2009 03:3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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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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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ewjian 于 16-9-2009 07:08 PM 发表
你说我们 最基本的孝顺父母都办不到 ?你有看到他们怎样大逆不道,赶父母出门,不养父母吗 ?有没有 ?
我并没有讲这句啊
你知道你胡乱跟我盖罪真的很令人讨厌吗 ?
我是讲 :
原帖由 火龙道士 于 16-9-2009 02:11 PM 发表
要求父母把家里供拜的佛像丢到 垃圾桶
连祖先的灵位 也不许父母上香
孝顺 是在於心
并不是 没有赶父母出门 就叫做 你有孝顺
上帝的审判 重点是要审判你的心
而不是只审判你曾经作过的 好事坏事
我虽然没有看过 基督教徒 赶父母出门
但却有看过 自己搬出去住 不跟父母住
如果说为了工作 那是平常事 至少假期还会回家
但这些基督教徒 不跟自己父母住的原因
只因为自己的信仰文化 不能融合父母信仰的文化 所以 自我搬出去
搬到教堂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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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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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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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龙道士 于 17-9-2009 03:40 PM 发表
我并没有讲这句啊
你知道你胡乱跟我盖罪真的很令人讨厌吗 ?
我是讲 :
孝顺 是在於心
并不是 没有赶父母出门 就叫做 你有孝顺
上帝的审判 重点是要审判你的心
而不是只审判你曾 ...
@@第一次听,特地搬出去住。。。是因为信仰
那些应该是有问题的教导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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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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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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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信者,在審判的那日,其審判的根據是在生命冊上名字有沒有記著,不是看你的文化、宗教、傳統、或做了多少的善事、或多少的苦修。神完全不看這些。神只看你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路10:20)。若生命冊上名字沒有記著的,就被丟到火湖裡,在那裡與魔鬼撒但一同受苦,直到永遠(啟20:10~15)。
路10:20
然而不要因靈服了你們就歡喜,卻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
啟20:10~15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裡,也就是獸和假申言者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遁,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者,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者,他們都各自照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著的,就被扔在火湖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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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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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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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7-9-2009 04:20 PM 发表
對於不信者,在審判的那日,其審判的根據是在生命冊上名字有沒有記著,不是看你的文化、宗教、傳統、或做了多少的善事、或多少的苦修。神完全不看這些。神只看你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路10:20)。若生命冊上名字 ...
中文圣经的 翻译者 其实是一班 中文程度不好的 洋人牧师
从你引述的这段 可以看出洋人有多 专制 和 独裁
如果我问 如何让自己的名字 記在 生命冊
你一定回答 要成为 基督徒
而回教徒 也是回答 一定要成为 回教徒
我猜 犹太教 也是这样回答
那我不是要入很多西方的宗教 才能把名字 記在生命冊
很多 神话故事 也是这样
例如 希腊古神话 也有讲 不能作这个 不能作那个
华人的也有讲 不能用手指 指着月亮
要不然 耳朵 第二天睡醒会被割
做人一定要有用用脑
我也不是 不相信上帝制作一切的生命
但绝对不相信圣经讲的
因为还有很多 新品种的动物 会在未来才出现
生物学家 已经证实 世界会一直出现 新品种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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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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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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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龙道士 于 17-9-2009 05:38 PM 发表
中文圣经的 翻译者 其实是一班 中文程度不好的 洋人牧师
从你引述的这段 可以看出洋人有多 专制 和 独裁
如果我问 如何让自己的名字 記在 生命冊
你一定回答 要成为 基督徒
而回教 ...
(1)歷來繙成中文的聖經版本中,公認最好的是和合本,是于1911年面市,碍於譯經者的中文水平,以及當時所使用的詞彙今日也許已經不用了,因此有的地方詞不達意,或讀了叫人不能明白。我所貼的聖經版本,稱為《恢復本》,主譯者李常受,于1984年繙譯完成,所用的詞彙大都使用現代的。
(2)聖經的作者有許多位,大多是東方的猶太人,不是西洋人。而且基督教原本也不是西洋人的宗教,乃是出自猶太人的,而耶穌本身也是猶太人,不是西洋人。
(3)雖然聖經的作者有許多位,但奇妙的是,所寫的內容都一致,其思想彼此都沒有矛盾,都是講到神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且自從成書以來,內容從來就未曾更改過。現今最好的詞典就是韋氐大詞典,自出版以來,幾十年間內容卻改了許多。
(4)聖經把人的真實光景忠實的寫出來-人的由來,人的過去,人的現在,以及人的將來,都忠實的告訴了我們,並不怕得罪人,也不會為了迎合人的口味而把真理牺牲掉。
(5)聖經,實際上就是神寫給人的情書,這本書的主題內容就是宇宙的神聖羅曼史-神與人就是這本書的主角,說到這位全豐全足的神如何來到地上尋找人、追求人,並要把祂所有的一切豐富-抱括祂所造的萬有,以及連同祂的自己,全都賜給人,為叫人與祂合為一,就如丈夫與妻子合為一一樣。在美國,一旦一個女子與男子結了婚,男子所有的,都成為女子的所有。這位神正是這樣的一位男子-祂要把祂所有的豐富,連同祂的自己,都賜給人,好叫人拥有神以及宇宙萬有。
(6)聖經還有許多的豐富,不能述盡說竭。總的來說,聖經就是神賜給人最大的禮物,這禮物就是:神要把基督這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我們。
新約以弗所書三章8~9節:
這恩典賜給了我這比眾聖徒中最小者還小的,叫我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並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裡的奧祕有何等的經綸,向眾人照明......
新約羅馬書八章32節:
神既不吝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有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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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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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7-9-2009 09:35 PM 发表
(1)歷來繙成中文的聖經版本中,公認最好的是和合本,是于1911年面市,碍於譯經者的中文水平,以及當時所使用的詞彙今日也許已經不用了,因此有的地方詞不達意,或讀了叫人不能明白。我所貼的聖經版本,稱為《 ...
聖經正典是那麽多經書裏篩選回來的。。。 所以是人選的。。。不是天掉下來的。。。
而且。。有些現在聖經經文,原文裏是沒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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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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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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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7-9-2009 10:30 PM 发表
神對未信者的要求,就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有永生(永生就是神那永遠的生命,不是指一般基督徒所誤解的『永遠活著而不死』,)就可以得救-這得救就是免去火湖裡永遠的沈淪。
然而,對於信徒,神的要求是要他 ...
是hor。。。你提醒我上次看到聖母馬利亞顯現時候也是呼籲人類多多祈禱、讀聖經、和禁食。。。因爲這世界太多人犯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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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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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imon 于 17-9-2009 09:53 PM 发表
聖經正典是那麽多經書裏篩選回來的。。。 所以是人選的。。。不是天掉下來的。。。
而且。。有些現在聖經經文,原文裏是沒有的。。。
(1)聖經六十六卷正典之所以被定為正典,其原因是它們都能通過時代與真理的考驗。
(2)不是原文聖經有沒有的問題,是原文(希臘文)聖經陸陸續續被考古學家發掘出來的緣故。愛聖經又懂聖經希臘文的,必定會有個心志把聖經原文按原意重新繙譯-當然,因著文化水準的關係,有的繙得好、繙得準確,有的就繙得不當。因此,若對譯本聖經有疑問,或遇到有爭論性的地方,就必須回到聖經原文來看,而聖經原文中(新約聖經),學者公認最好的,就是希臘文版本 Nestle-Aland 第二十六版。恢復本聖經就是根據這Nestle-Aland第二十六版來繙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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