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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燈大師

林冠英為何要銷案?希盟執政後,讓全國人看以公平的審訊還自己清白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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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身单孤 发表于 21-5-2018 01:17 PM
其实,现在,90%华裔选民,
是听不进国阵支持者那边骂啥的。

不相信的话,去 FB 骂一下,
看引来多少反弹。

所以,几个国阵支持者,只能躲在柳老板的佳礼,
自爽的开炮。

可怜虫。

说句难听的吧。

现在网络时代,只要有心,海量的资料就在眼前。
比如核能,比如转基因这些。
但是,总是会看到有些人,在支持/反对这些东西时,对自己所支持/反对的东西完全一窍不通。

因为,他们喊这些,根本不是要来进行讨论的,而是要来找“志同道合”的人。
比如前阵子我一直拿希盟的预算案说事。但是居然还有人说“希盟没执政,没有数据来比较”这种话。
要知道,希盟发布她们的替代预算案,并不是什么国家机密的事情。

如果说对喷,恐怕亲国阵的喷子在第一时间内会被彻底打垮。
因为对喷战比的就是人数,比的就是看谁骂得狠。

这些国阵支持者这种“开炮”方式,算是一种比较高明的方式。
说句难听的,和那些喷子讲道理,能讲出什么花样来?
先立下门槛,然后才有机会一步步进行反击。总而言之,来骂人的,言中无物的,一律举报,一律无视。

我前阵子看到有一些“马华仔”拿林首长的华裔身份来说事,似乎想要离间希盟。
不过,仅拿种族来说事,是离间不了希盟的。
要离间希盟。。。最有效的应该是“功劳”,就看国阵她们能不能掌握这些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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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8:1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1-5-2018 07:20 PM
- 彭女在2008年以250万买下洋房,每月5千租给林神
- 彭女在2014年同意以280万在5年内卖给林神
- 彭女在2015年以280万卖给林神

2015年市价400万是LHDN算出来的,老屋很多时候有价无市,谁会用天价买下老屋?
...

联手制造假合约?
这个不是刑事罪吗?

林冠英应该考虑起诉这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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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8: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是神50 发表于 21-5-2018 07:27 PM
你明天可以试一试亲自送一个礼篮到你的政治领导的办公室去

恭祝他宣誓成功

没事的

放心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我有几百块买禮篮的话,我就自己去吃一顿好餐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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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8:2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556688 发表于 21-5-2018 08:16 PM
我有几百块买禮篮的话,我就自己去吃一顿好餐算了。

不必几百块

随便拿张礼物纸包着一个空箱子走进去也可以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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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8:3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是神50 发表于 21-5-2018 08:27 PM
不必几百块

随便拿张礼物纸包着一个空箱子走进去也可以


嗯嗯


哦。

撒勇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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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18 09: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1-5-2018 07:20 PM
- 彭女在2008年以250万买下洋房,每月5千租给林神
- 彭女在2014年同意以280万在5年内卖给林神
- 彭女在2015年以280万卖给林神

2015年市价400万是LHDN算出来的,老屋很多时候有价无市,谁会用天价买下老屋?
...



有 “造假買賣合約” 的報導看嗎?

林冠英被誣賴,有對付兩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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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18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1-5-2018 07:20 PM
- 彭女在2008年以250万买下洋房,每月5千租给林神
- 彭女在2014年同意以280万在5年内卖给林神
- 彭女在2015年以280万卖给林神

2015年市价400万是LHDN算出来的,老屋很多时候有价无市,谁会用天价买下老屋?
...


你漏了觸法和被控的原因。


- 彭女在2008年以250万买下洋房,每月5千租给林神
- 彭女在2014年同意以280万在5年内卖给林神
----2014年6月23日的購屋選項合同讓林冠英在五年限期內以二百八十萬零吉買下賓鴻路25號的獨立豪宅
----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樓以首長職權,以及身為檳州規劃委員會主席,通過彭女農業地用途轉換為房屋土地的批准
- 彭女在2015年以280万卖给林神


首項控狀指出,身為首席部長的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樓以首長職權,以及身為檳州規劃委員會主席,通過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申請將在西南區J Mukim, Pulau Betong, Lot 436和437兩個地段,以從農業地用途轉換為房屋土地的批准,讓自己與妻子涉嫌收受利益,而觸犯《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5倍賄款、或者1萬,再視何者比較高。

在此三星期前,林冠英和彭麗君簽署了一項誌期2014年6月23日的購屋選項合同讓林冠英在五年限期內以二百八十萬零吉買下賓鴻路25號的獨立豪宅。

第二項控狀指出,林冠英被控於2015年7月28日,以低於市場280萬令吉購得位於喬治市檳城賓鴻路25號彭麗君的洋房。同時,他知道這項物品的價值與少於眾所知道的回酬,即以低於市價購買位於賓漢路25號的洋房,而他知道這洋房市價為427萬令吉,也知道彭麗君與自己的公職有關,而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2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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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21-5-2018 09:18 PM
有 “造假買賣合約” 的報導看嗎?

林冠英被誣賴,有對付兩位嗎?

林冠英出示两份文件,证明山竹园没转售他人

(吉隆坡5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向媒体出示两份文件,证明山竹园1.1英亩土地地段并没有转售予他人,或吉隆坡国际牙医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出现转移的情况。


他指根据山竹园的地契显示,持有人仍然是国际牙医中心私人有限公司;而他也就城市和谐丶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的指控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查证,发现国际牙医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迄今日为止,并没有出现任何转让的情况。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再次强调,山竹园的地段倘若要转售予第三者,必须获得州政府的批准,而州政府迄今并未有接获相关的申请。


他不知道阿都拉曼达兰如何知道吉隆坡国际牙医中心私人有限公司出现转让股权的事宜,州政府不曾被告知。“你不能就此事而指控州政府。”


他指控阿都拉曼达兰作为一名部长,不应该根据不实来源作出指控,避免遭人冠上“诽谤部长”丶“流言部长”之称号。


而阿都拉曼指控也毫无新意,林冠英指他已就此作出多次的解释,本身也已感到厌倦。


至于会否向阿都拉曼达兰采取法律行动,他表示或许会在日后提出,惟目前最重要是澄清事实。


Penip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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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18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1-5-2018 09:28 PM
林冠英出示两份文件,证明山竹园没转售他人

(吉隆坡5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向媒体出示两份文件,证明山竹园1.1英亩土地地段并没有转售予他人,或吉隆坡国际牙医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出现转移的情况。
他 ...



看來拉曼達蘭 出示的證據不假,完全令已經批准的發展陷入僵局,至今未動工。
否則就會動工建竣,拉曼達蘭也被起訴。


黃金地 lulus 了種草? 有可能。哈哈哈。

manggi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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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10:0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1-5-2018 09:28 PM
林冠英出示两份文件,证明山竹园没转售他人

(吉隆坡5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向媒体出示两份文件,证明山竹园1.1英亩土地地段并没有转售予他人,或吉隆坡国际牙医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出现转移的情况。
他 ...

山竹园一地两卖呀

可以这里卖给了人后那里又转个身收别人定金呀

还要新买主一次过付清

更绝的是第一个买主由始至终都没提出书面抗议或出到一句声

仿佛卖家与买家闭门一家亲都是一家人似的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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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神棍身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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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18 10: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是神50 发表于 21-5-2018 10:02 PM
山竹园一地两卖呀

可以这里卖给了人后那里又转个身收别人定金呀

还要新买主一次过付清

更绝的是第一个买主由始至终都没提出书面抗议或出到一句声

仿佛卖家与买家闭门一家亲都是一家人似的

呵呵呵呵 ...


林冠英試過沒會議記錄賣地,誠信存有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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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18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法庭還他清白最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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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21-5-2018 10:40 PM
以法庭還他清白最公道。

对啊

可惜他申请消案,更令人觉得他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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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8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jHyMC 发表于 21-5-2018 07:57 PM
说句难听的吧。

现在网络时代,只要有心,海量的资料就在眼前。
比如核能,比如转基因这些。
但是,总是会看到有些人,在支持/反对这些东西时,对自己所支持/反对的东西完全一窍不通。

因为,他们喊这些, ...

不懂是不是当太多年的反对党,
骨子里有些基因是想反执政党的。

呵呵。

看到亲国阵他们一直以抹黑的方式,
有时,真的很不苟同。很想帮他们。

希盟执政后,弊病开始显露出来。
单是 GST 的废除,这边就很多弊端可以提出了。
可惜,亲国阵那些粉丝,不懂为何看不到?
反而还拿 SST 出来说,300亿,证明 SST 不必 GST 收得少,
难道他们不明白,SST 是针对厂家,不是老百姓。
这样做,是在为希盟加分吗?

我突然转移阵营,加入他们去痛批政府在实施上有些地方是不可行的,
但却觉得,若自己这样做。。。好像怪怪的。

你说的希盟预算案,同感,的确有一些不妥之处。
过于乌托邦了。
大概,他们没真的想到自己会执政,
所以提出的口号,过于理想化。

百日十大政纲、6大目标、5年 60承诺,
有一些,的确是过于理想化的。
我们这个国家,民主两线制才刚起步,
还没能到理性提出质疑的地步。
只要疑问希盟的施政方式,会被群起攻击。

但沉淀下来后,好好思考,

比起执政 61年的国阵,希盟还是比较让人充满期待。

所以,我暂时不打算去质疑希盟的做法。

但,看到亲国阵那些,
依旧用大选前的方式,
看到一个新闻,好像逮住打好机会,
拼命连环发炮,来去几个同样的家伙群起攻击,
就觉得特别好笑。
如果这个方法管用,
早就在民间发酵了啦。

唉。。。真可怜他们。
想教他们又不是,看着他们一直犯错,又挺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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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8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finity 发表于 21-5-2018 03:41 PM
這裡國政槍手是沒智慧的。他們一直為主子辦事。林冠英的案件有腦袋的人都是國政陷害的。在大馬政治逼害已經見慣了。在509大選國政做出什麼手段你們可以看到一清二楚。你看那個傻瓜一燈那裡敢提起。

的确,亲国阵的粉丝,
他们水平不足。

好多个,连简单一句话也写不好,
狗屁不通不知道自个儿写些啥,
好像学会中文没几年就来献丑,
看得让人捧腹大笑。

唯独一灯,虽然他逻辑不通,针对性太强,
但起码文法还行。

所以,我也比较想和他说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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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8 04:4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556688 于 22-5-2018 04:46 AM 编辑
一燈大師 发表于 21-5-2018 09:28 PM
你漏了觸法和被控的原因。


- 彭女在2008年以250万买下洋房,每月5千租给林神
- 彭女在2014年同意以280万在5年内卖给林神
----2014年6月23日的購屋選項合同讓林冠英在五年限期內以二百八十萬零吉買下賓鴻 ...


哦,还有这么一回事。我现在才刚刚知道罢了。
也许还得考虑多一条“法令”:在和某人买了一套房子之后,政治人物(在特定限期内?)不准和卖他房子的人有其他什么“接触”或再签什么“合约”?

法律里就是有太多这类 inferences。又有太多人“识少少扮代表”的民众喜欢七嘴八舌把事情复杂化。
还是那句“小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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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8 04:4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21-5-2018 11:46 AM
林冠英自己沒做過,法律公正,審訊公平,根本不需要申請銷案,反而用來證明是 BN 的政治逼害,釘上最後一根釘埋葬 BN 更好。


可是 林冠英 偏偏不敢。

你知道為什麼嗎。

多亏这里的网友吧?
还未开庭审理此案,就被媒体军和群众谬论的口水所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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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8 04:5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556688 发表于 21-5-2018 05:09 PM
贪污可以爱钱,爱人,爱地点,也可以爱名气。

还可以爱汽车,爱飞机,爱火车票,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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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8 1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21-5-2018 09:28 PM
你漏了觸法和被控的原因。


- 彭女在2008年以250万买下洋房,每月5千租给林神
- 彭女在2014年同意以280万在5年内卖给林神
----2014年6月23日的購屋選項合同讓林冠英在五年限期內以二百八十萬零吉買下賓鴻 ...

来,继续分享。

反正很快没案件了。

你只能在佳礼混,外面没几个听众了,我是你佳礼唯有的几个听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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