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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常厌恶火箭闪电州选,我捍卫Religious Correc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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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6 1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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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如说当 『高级总部长』,地位在首相和副首相之下,却比一切部长还要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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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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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是神 发表于 25-7-2016 12:39 AM
佛教有教人对'布施'可以这样讲话的么?
印象里
从来没有听过佛门对报界发表过类式谈话
真玄
真玄
呵呵呵
佛教教人放下屠刀,別再殺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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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6 0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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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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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supapaya 于 25-7-2016 01:20 AM 编辑
素还真 发表于 24-7-2016 10:53 PM
火箭害怕林冠英输掉官司,到时国阵媒体就可以借题发挥说火箭sama-sama 贪污。这样的舆论会让火箭在槟州选举不利。由于火箭刚刚借漫画替林冠英造神,各地火箭大佬也站出来公开挺林,如果林冠英在官司失利,党想和林撇 ...
不是火箭把林和党捆绑在一起,是林把自己和火箭捆绑在一起,还有槟州
现在林在骑劫槟城华人对行动党的支持,说成是支持他的清白,支持他(出狱后)继续领导
若选举胜利,林出狱后能以这一条夺回首长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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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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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还真 发表于 24-7-2016 12:03 AM
长话短说:
本人非常厌恶火箭打算解散槟城州议会和闪电州选,理由如下:
捍卫民主制度!
我们选国家领袖就是要让他们做足任期。解散州议会,国会,制造补选都是在破坏民主制度。不是随便操纵在政棍手里。 ...
你说这么多干什么?民主制度只有不能过期了不举行选举,沒有例明不能在限期行举行选举,,是你没文化还是假民主呢???笑死人,,,,你的国震做出许多違背民主的事就理所当然,人家依照民主制度做事你就阿之阿左,,原本我们对林首長这样的做法有一点点不認同,现在经过你这假民主的说一说了,,,我完全支持林首長的做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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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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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擔任高職一旦超越某個期限,就會容易形成一人坐大。
希望有限期的任制可以通過實行,並通過國會強制全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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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9: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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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不是僧人,而是個凡夫俗子『主席拿督洪祖丰』。
所以可以理解為何可以張揚,因為是拿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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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10: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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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 发表于 25-7-2016 09:55 AM
發言人不是僧人,而是個凡夫俗子『主席拿督洪祖丰』。
所以可以理解為何可以張揚,因為是拿督嘛。
原来是被'人'下令跟稿词对记者这么说话的
真玄
真玄
嗯嗯嗯嗯嗯嗯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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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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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 发表于 25-7-2016 09:55 AM
發言人不是僧人,而是個凡夫俗子『主席拿督洪祖丰』。
所以可以理解為何可以張揚,因為是拿督嘛。
越来越反感这个淋冠英了
PENANG被他搞到像个黑帮私会党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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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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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10: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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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为什么雪兰莪没有说要闪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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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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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洲是届满才选举的.
未必每个洲的期限跟全国大选同步的.
基本上每隔3到5年期限就可以解散议会从新选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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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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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對到準準 00 秒才算屆滿嗎?
還是屆滿前早 1 秒宣布選舉,也算是閃電選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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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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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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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稍微中立一些,就被宏鬥兵輪大米。。。
終於體會到宏鬥兵的恐怖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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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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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宪法允许的, 都没有错。 不是他们破坏民主, 只是你不懂法律罢了。至于闪不闪电州选, 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做的不好, 自然没人支持他, 做的好就有人支持。 别把你自己的个人喜好当成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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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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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蓝眼。。火贱。。。还没有和月亮谈妥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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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6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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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25-7-2016 07:35 PM 编辑
法律也不对付一脚踏两船的人,可是这种做法并不道德。
同样的人民托付某党执政,除非发生极大的状况不然没有必要提早选举。这次的闪电州选(就是从这个建议提出后到落实,速度之快可以用闪电来形容),可以说完全就是就是林首长个人因素。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24-7-2016 10:58 PM 编辑
火箭害怕林冠英输掉官司,到时国阵媒体就可以借题发挥说火箭sama-sama 贪污。这样的舆论会让火箭在槟州选举不利。由于火箭刚刚借漫画替林冠英造神,各地火箭大佬也站出来公开挺林,如果林冠英在官司失利,党想和林撇清关系也不容易。林首长被告上庭后,火箭就把林个人和党捆绑在一起,这次闪电州选也是捆绑后的结果。
我认为火箭要好就得放弃林,重建党的声誉。
我不是说林贪污,而是策略上有两种:
(一)就是造神,把林个人命运和火箭捆绑在一起。这个策略带来的结果就是闪电州选。
(二)就是停止造神,把林和党切割。这样就可以慢慢筹备大选。
两条路,我个人是支持第2条。我认为这样对火箭才更加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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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6 07: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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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25-7-2016 07:35 PM 编辑
习惯了!
宏斗再凶,我的原则仍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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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6 08: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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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cguanz 于 25-7-2016 08:17 PM 编辑
素还真 发表于 25-7-2016 07:25 PM
法律也不对付一脚踏两船的人,可是这种做法并不道德。
同样的人民托付某党执政,除非发生极大的状况不然没有必要提早选举。这次的闪电州选(就是从这个建议提出后到落实,速度之快可以用闪电来形容),可以说完全 ...
1 只要宪法允许的, 那么就是没错的。
2 就算小林赢了州选, 只要法庭判有罪, 就一定会被对付。
3 与其说是拿小林和火箭绑在一条线, 倒不如说是借着小林被对付的悲情英雄事件来乘机赢取选票
4 如果火箭烂, 就不要选他, 就这么简单
5 你讨厌火箭的闪电州选, 和religious correctness一点都没关系, 你只是被自己的厌恶情绪蒙住双眼
6 所谓的宗教自由,是宪法规定,无关religious correctness。至于 拒绝回教法, 是你个人和族群情绪, 事实上只要国会通过就可以成立, 只是要先通过宪法改写先, 所以要真想拒绝回教国, 请认真的去考虑要怎么走出种族情绪, 种族政治, 而获取更多议席。不要学以前的老祖宗只会说回教法对华人怎么不利, 要不要学麻花只会说回教法怎么违宪, 因为一大堆的违宪的法令不断推出你都不理, 结果一对你不利的的回教法一出来你就叫违宪, 只会让支持回教法的人觉得这些人只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东西。在反回教法方面, 只有g25的人是真正的有理智有考虑的人, 因为真的有请法律专家来解释回教法和普通法的不同和影响, 其他像麻花和腥臭日报只是想浑水摸鱼抹黑罢了, 根本于事无补的废物。像我说, 真要拒绝, 请去考虑,然后实践要怎么走出种族情绪, 种族政治, 而获取更多议席。有实力才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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