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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哲

你覺得死刑該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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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5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5-6-2015 11:08 PM
恩 完全不難理解的文字 立場鮮明
我是介於該死和不該死之間的立場,這不是猶豫不定,而是一直覺得還欠缺 ...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该死?这是个伦理道德的问题。

一个人造成社金钱的损失是否该死?比如贪污,滥用公款之类?如果他该死,这等于说人类的性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某某贪污几百万就该死,少过一百万就不该死?用金钱来衡量生命?这对吗?我认为不对。

哪该用什么来衡量一个人的生命?用这个人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来判断他是否该死,以及造成某人死亡来判断他是否应该死。

比如故意造成某人死亡形成谋杀罪就判死刑,无心杀人比如车祸或者罪不致死等等。

官员贪污腐败,取决他对社会造成多恶的影响。如果造成恶极的影响,或者破坏社会制度,那么死刑。也就是说生命不是由金钱损失来衡量,而是这个生命体的所作所为对社会造成多大的恶劣影响。越是恶劣,那么就可能罪该致死。

最后我要解释下为什么我highlight 破坏社会制度? 我认为社会制度 可以用生命来比较。破坏社会制度,就可能罪致该死。这个社会制度不是现今的民主制度,还是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而是我没有公开说过的机器统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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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5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5-6-2015 11:08 PM
恩 完全不難理解的文字 立場鮮明
我是介於該死和不該死之間的立場,這不是猶豫不定,而是一直覺得還欠缺 ...

毒品在手不理源由,动机就夺人性命,这跟用金钱来衡量生命本质没有差别。差别的只是金钱被毒品替代。
这种司法判决就是愚蠢的司法。

很多人被人洗脑说法律是公正的?错误。法律不一定公正,如果法律愚蠢又怎可能公正?要知道立法者都是由政棍来立法。政棍啊!你以为是思维严密的哲学家?不就是政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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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5 11: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废除死刑,取而代之有终生监禁 ,
有冤情还有机会翻案。
如果案情已定,廿年后能通过人格鉴定,
方可重获自由。
即使受害人家属历经漫长岁月,
也不会太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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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 1 几年就放出来继续干案的例子也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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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5 10: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rufus8178 发表于 5-6-2015 11:45 PM
废除死刑,取而代之有终生监禁 ,
有冤情还有机会翻案。
如果案情已定,廿年后能通过人格鉴定,

首先要明白刑罚的作用是什么?刑罚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是阻吓,第二就是惩罚。死刑就如其他刑罚一样,未必能起到阻吓作用,但是肯定能到达惩罚的作用。
死刑只是各种刑罚中的一种,本质上与任何刑罚都是一样的,只是行刑的方法不同,没什么不合理的。如果只是担忧误判而人死不能复生的话,其他刑罚一旦处刑了其实也是覆水难收的,至于哪一种“覆水难收”比较能接受那是价值观上的问题了,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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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5 07:3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撇開政治和宗教因素外,唯一導致死刑成立案例判決就是謀殺導致。

所以,如果把政治和宗教因素納入哲學思考未必能反映出死刑刑罰的原意。

殺人的行為是不應該和不道德的,所以,不可能會出現另外一種詮釋,變成,某些殺人的行為也應該是和道德的一種表現。

這不是矛盾了嗎?此一時彼一時?那麼,我們如何教導下一代看待這件事情?
執法機構殺人是道德的;沒有執法權的殺人就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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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5 07:4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6-6-2015 10:10 AM
首先要明白刑罚的作用是什么?刑罚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是阻吓,第二就是惩罚。死刑就如其他刑罚一样,未必 ...

在道德上 ,
无论以什么理由去杀人都是错误的 。
法律责任就是维护道德,
又怎能立法杀人呢!
更何况行刑者也是人,
要他们执行死刑也可以说是人杀人,
这就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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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5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ufus8178 发表于 6-6-2015 07:40 PM
在道德上 ,
无论以什么理由去杀人都是错误的 。
法律责任就是维护道德,

那么自卫杀人呢?也是错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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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5 09:3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6-6-2015 09:04 PM
那么自卫杀人呢?也是错误的吗?

为了保护自己而杀人,是无奈的,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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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5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5-6-2015 11:28 PM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该死?这是个伦理道德的问题。

一个人造成社金钱的损失是否该死?比如贪污,滥用公 ...

我認為不要太早預設跟金錢有關的判死就等同於性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因為這牽扯到原則問題。破坏社会制度的部分我想到一個問題:抗爭的集會算是破壞社會制度嗎?你說法律不一定公正,那反過來就是法律不一定不公正啊~所以看事情放開一點比較好(雖然可能已經很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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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5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ufus8178 发表于 5-6-2015 11:45 PM
废除死刑,取而代之有终生监禁 ,
有冤情还有机会翻案。
如果案情已定,廿年后能通过人格鉴定,

其實法律是不是真的在維護道德現在是法律界和哲學界的反思
而且殺人不對是社會上的定義,不是形上的道德意義,所以才會有所動搖
這個意義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可以殺豬殺雞卻不可殺人,動物可殺人為什麼不可殺?因為人是社會單位中的重要主體,有特別的意義。換言之不是因為形上的道德意義如人就是天命所歸來追尋真善美聖啦啦啦啦啦的道德主體,所以要啦啦啦啦啦啦之類的。
我只是提出意見,基本上我也是和你想的差不多,可是執行死刑=殺人的深層意義上有些不一樣的看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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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5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6-6-2015 09:04 PM
那么自卫杀人呢?也是错误的吗?

首先要明白刑罚的作用是什么?刑罚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是阻吓,第二就是惩罚。死刑就如其他刑罚一样,未必能起到阻吓作用,但是肯定能到达惩罚的作用。
死刑只是各种刑罚中的一种,本质上与任何刑罚都是一样的,只是行刑的方法不同,没什么不合理的。如果只是担忧误判而人死不能复生的话,其他刑罚一旦处刑了其实也是覆水难收的,至于哪一种“覆水难收”比较能接受那是价值观上的问题了,因人而异。那么自卫杀人呢?也是错误的吗?


死刑只是各種刑罰中的一種.....只是行刑的方法不同,沒什麼不合理的<<這段話有些牽強,在法律上來說有執法過當的問題,而在邏輯上犯了滑梯謬誤,就是說反正你犯了刑罰就該受刑,而刑罰的方式雖然不同但本質上都和其他刑罰一樣,所以你偷東西我可以砍你的手,甚至可以把你娶回家當懲罰。這個例子希望你看得明白,我是引用了較誇張的方式讓你容易理解。


自衛殺人問題我覺得都是錯,除非不得已的狀況有例外,這和現在目前法律上所維護受迫害人的自衛殺人者的一些管道。如一個人把我逼到走投無路,只有把他幹掉我才可能活得下去(直接威脅生命),但還是有罪嗎只是比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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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5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6-6-2015 07:32 PM
撇開政治和宗教因素外,唯一導致死刑成立案例判決就是謀殺導致。

所以,如果把政治和宗教因素納入哲學思 ...

我引用一個哲學在這之上被熱烈討論多年的議題給你?
如果美國宣稱伊斯蘭國有危險行為,而發兵攻打(開戰),假設那只是他口裡說要捍衛和平(道德),但實際上(沒人知道的情況下)他其實是為了私慾,那他戰爭中殺的人不就是人們眼中的道德體現(和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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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5 07:3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7-6-2015 05:07 PM
其實法律是不是真的在維護道德現在是法律界和哲學界的反思
而且殺人不對是社會上的定義,不是形上的道德 ...

真麻烦,难养也 。

是的,误导了“道德”。应该说法律在维护“社会道德” 。道德是天理,万物自生自灭,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物竞天择 。社会道德是礼制,礼制失德而有乱德,所以才有法制 。
死刑法规属于乱法,恐怖主义就是被它逼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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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5 12:0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meuser 于 8-6-2015 12:13 AM 编辑

不为私欲而执行死刑是合理的,有时是需要借此来表法
野狗野猫人道毁灭 或人道阉割 是合理的吗?
为脑死或存活率低被病魔折磨的病者 拔喉 是合理的吗
无奈之下 一切变得合理
如果都不合理,那我们吃肉杀生也是不合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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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5 1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贱猪头 于 8-6-2015 11:25 AM 编辑
rufus8178 发表于 6-6-2015 07:40 PM
在道德上 ,
无论以什么理由去杀人都是错误的 。
法律责任就是维护道德,

当法律无法制裁这些人的时候,我想人民自己就会开始执行私刑了。 最近到处殴打抢劫犯有些甚至打致死亡残废的case就是很好的例子。 现在的法律貌似一直在保护同情这些人,却没有拟定出帮助这些人的对策。

就算废除死刑也要有一定的事后完整对策。 没对策的一路在呐喊废除死刑就只能让我们继续反对到底。 因为无条件/对策的废除死刑只会帮毒贩跟心里不在理想平衡处者更大胆的做出夺去他人性命的举动。 而这种恶性循环会比现在有死刑好吗? 我想会有更多人会死。 这是否又意味着道德文明在倒退?

当你亲耳听到有人策划或欲布局合理杀人的动机的话,那时候你就会知道这个死刑门槛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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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5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rufus8178 发表于 7-6-2015 07:34 PM
真麻烦,难养也 。

是的,误导了“道德”。应该说法律在维护“社会道德” 。道德是天理,万物自生自灭 ...

不,恐怖主义是他本身。 而恐怖主义的崛起基本上就是从自己心里觉得恐怖开始。 大家若可以安心过的好的话就不会有这种问题,但是这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可以做的只能持续的努力维持加强这种安心感。无论吃行穿住 还是 心灵满足 跟 缺口 认知,这些都是过得好不好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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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5 1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rufus8178 发表于 5-6-2015 11:45 PM
废除死刑,取而代之有终生监禁 ,
有冤情还有机会翻案。
如果案情已定,廿年后能通过人格鉴定,

按照现在的作弊文化来看你觉得在人格鉴定中犯人不会有作弊行为?? 我们的政府愿意养他们这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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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6-2015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nameuser 发表于 8-6-2015 12:01 AM
不为私欲而执行死刑是合理的,有时是需要借此来表法
野狗野猫人道毁灭 或人道阉割 是合理的吗?
为脑死或 ...

我看到兩個兩個事情:
1 萬物齊一
2 無目的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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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6-2015 03:1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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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6-2015 03: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些人]是指?

死刑犯會再犯只是推測,而不是絕對,為了「可能」發生的事而處決他們也是個問題。廢死可以有其他理由和依據,不一定要以目前廢死盟的理據,與其討論錯的,為何不討論對的。道德文明是否倒退就要先看看新社會制度和新文明有沒有與之抵觸之處。

為了大部分人的安危殺死一些人,這無疑是效益主義的立場。如果,我說如果,你被社會走上這條不歸路,你覺得「錯」的是誰?新社會會為妓女爭權、替女性謀公義,這不是立意為善的行為,只不過是與自己無關,或不直接相關所以才能夠有此一說。以妓女為例,我們不關事時或許會說她們也只為了生活,男人去也是男人錯,而且是男人與伴侶感情的問題與妓女無關,但是如果男友是自己的,或者老公是自己的,面對著樣的境遇,我們還能怎樣?很難想像,也不能作準,正如我們無法假設自己是殺人犯,也無法讓殺人犯再假設自己沒殺人那樣。
對於這點我要說的是,如果以效益主義立場出發,沒有道德可言,有也只不過是強詞奪理;如果以情感投入理據當中,理據不再中立,必然有所偏頗。
我沒有提倡廢死,但也沒有主張死刑,原因在於這兩派的理據完全不能說服我,缺乏了中立性的理據就沒有討論的意義,因此才在此開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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