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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eiks

男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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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讓我想到難人這兩個字
然後你的貼有讓我想到之前老公說的一番話:
以為要老婆媽媽同住一屋簷下很簡單嗎
我每天要戰戰兢兢不知道哪天會發生婆媳大戰,然後到時候我又應該拉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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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5:22 PM
欠钱是因为开了一间店给他老婆顾,货就在和妈妈联名的总店拿,母亲问道儿子都含糊的咿呀过去,
货拿了, ...

和我知道的case很像,不过老婆是在工作地点和同事搞上,
还坚持要自由搬出去,甚至因为和小王约会忘记去带孩子放学。
老公还一直给她机会,劝她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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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3-2014 06: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rokenwings 发表于 21-3-2014 05:42 PM
前辈,你有分身?你说在这里混了十年,可是为何注册时间只有七年光景?

纯粹好奇,不是搞砸。

这个要多得班主了。。最高峰时期注册了20多个ID来打仗。。这只咖哩猫也是一只。。被block 了很多个了。。只剩几个还可以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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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3-2014 06:0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思雨 发表于 21-3-2014 05:50 PM
男人,讓我想到難人這兩個字
然後你的貼有讓我想到之前老公說的一番話:
以為要老婆媽媽同住一屋簷下很 ...

有你老公这句话,你就定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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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6:0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倫理,有理說不清,你說你對,她說他對,我只是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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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3-2014 06:0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kang1979 发表于 21-3-2014 06:03 PM
家庭倫理,有理說不清,你說你對,她說他對,我只是路過…

所以要学习站在最高点看全部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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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6:00 PM
这个要多得班主了。。最高峰时期注册了20多个ID来打仗。。这只咖哩猫也是一只。。被block 了很多个了。。 ...

20 多个 ID?? 打仗??

在哪里打仗?需要这么多分身来帮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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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6:1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4:28 PM
这里不止10年了,好像在12年前我们就在这里打滚了。。

那时候还可以看到谁走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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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3-2014 07: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rokenwings 发表于 21-3-2014 06:07 PM
20 多个 ID?? 打仗??

在哪里打仗?需要这么多分身来帮托哦?

那时候咖哩佬针对我到很够力,而且这里很多姐妹也帮我很多,真的谢谢她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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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7: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atin 发表于 21-3-2014 04:37 PM
我不是喜欢主张离婚的人,我相信如果不是走到这一步,没有任何人会考虑离婚并付诸于行。

话说,我身边那 ...

Datin / Teik,

对于那些喜欢‘打包’回家吃的你们有什么看法 ?   可以盖只眼当没事吗 ? 可以原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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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7:4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4:20 PM
你还有在呀。。嘻嘻!
这个世界如果有真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话,世界不会这么混乱了!

如果世界只需靠一句话而有修养,问题就简单了。只是,这句话还是最好的一句。

伦理是最上层的人际关系,连阿公也要遵守,何况我们。破坏伦理关系,天地不容。

没有家庭教育,每天只顾着吃吃吃喝喝喝的马国人,说了也不认。

就算离婚也不能自我,还得需对方的同意,分居也要两年。什么是自我与自由,很多人都搞不懂的。要讲伦理就不能说自由。

要踢人家出去也要对方的同意。比如版主自己也不想突然被禁做版主,所以禁人ID也得通知人家一声,不然自己拿来衰被人讲就可赖皮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还有几句话连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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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4:12 PM
这个我很赞同,但是很多时候的努力都是自己认为而已,努力要得到人家的认同也不是一两天的事。
最后我们 ...

为什么努力要得到人家的认同?而且这个人家指的是谁?

我觉得在一段婚姻里,努力是双方必须同时进行的,若只有一方愿意努力,另一方却半点意愿也没有,那设下一段时间,期限一到就算尽力了。

至于小孩那一块,就看情况了,要是整天吵吵闹闹,家暴等等的,我不觉得孩子在这种诡异的情况底下算是好事一件,很多时候做个了断对多方面都是好事,我从来不反对离婚,也同样的不提倡离婚。

不过离婚后带着孩子就真的是万事要小心谨慎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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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5:15 PM
所以很多事情是要对到自己了,才懂得很多时候我们的修养和脾气要练是可以的,但是别人呢?
母亲的委屈呢 ...

是的,很多时候如果中间的男人会做,两个女人的委屈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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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ellowei 发表于 21-3-2014 05:17 PM
有时候能转身就走的case, 真的是很幸福的。
被迫要跟烂人摊牌的时候真的很烦的,这个时候自己的修养 ...

转身就走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对烂人说人话,也是白费心机。我也不想变成和烂人同等和她对骂。所以我转身就走,就当街上遇到疯子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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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1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05:07 PM
欠了家婆的生意300多千,绿帽由头带到脚,
老公还是要她要的要命。。。。。。
一句话“孩子还小”

那就是这个儿子真的很没hood咯,这样的老婆还要?离婚不是可以救了自己的妈妈,不用再被媳妇辱骂咯?其他人我不知道,可是我有洁癖,我不能穿肮脏的衣服。就算有点肮脏,人家看不大出来,可是我自己会很不自在,心里很不舒服。所以离不离婚,都是看个人,就像你说的那个没hood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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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4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mmerocean 发表于 21-3-2014 11:15 PM
转身就走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对烂人说人话,也是白费心机。我也不想变成和烂人同等和她对骂。所以我 ...

看得我羞愧一下,我很多时候都很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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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3-2014 11: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就会让我们看到不同人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环境就会有不同的修养文化,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的观点是很难用在不同生活环境的人。事情发生了就要解决它,如果有心要解决就要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不是唯恐天下不乱。做人还真的蛮有学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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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4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eiks 发表于 21-3-2014 11:53 PM
这种帖子就会让我们看到不同人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环境就会有不同的修养文化,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的观点是很难 ...

呵呵,你还真用心良苦啊,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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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4 09: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家暴
我父母吵架的時候,是不會互毆對方,不過他們會互丟東西,鍋碗盤杯,甚至觀音像都可以拿來丟(我家的觀音可憐下
每次發生這種事情時,我都會喃喃自語說:為何他們不離婚算了;然後就會問自己:如果他們離婚了我應該跟誰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其實對我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所以如果是遇到家暴問題,其實我是鼓勵離婚的;
有父母,不一定是最佳的成長環境;同樣的,單親家庭出來的孩子不一定就有問題
以上是我的愚見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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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4 10: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mmerocean 发表于 21-3-2014 11:15 PM
转身就走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对烂人说人话,也是白费心机。我也不想变成和烂人同等和她对骂。所以我 ...

呵呵, 可能我就是遇上了不舍得转身的case。。
对着烂人不一定要跟他对骂,也不一定要跟他说人话的。
就像我的case, 对方就是烂人一个藉口又多又烂,
只能忍着气跟他“理论”。
长期下来, 我学到了一招, 就是“堵”。
对烂人最好的招就是“堵”到他没有路走, 没有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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