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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碎天使

面包树上的女人-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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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TwinkleLittle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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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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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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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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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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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

    “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

    “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自己会走。”我倔强地离开他的房间,也许从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过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

    “幸而你还没有跟他上床,即使分开,也没有什么损失。”迪之说。

    “不,我后悔没有跟他上床,如果这段情就这样结束,而我们从未有过那种关系,是一种遗憾。”

    “我也这样想。”光蕙说,“好象当年我想和老文康在离别前发生关系一样。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个没有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会怀念我。”我说。

    “男人不一定怀念跟他上过床的女人。”迪之说:“难道林正平会怀念我吗?你们别那么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些什么。”我说。

    “谁叫你爱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难触摸的呀。”迪之说。“不用这样悲观。也许过两天,他会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几天,我没有上课,刻意避开他,愿望他会牵挂我,但已经五天了,他没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后第十四天的黄昏,我们终于在校园遇上。

    “你好吗?”他关切地问我。

    我望着他,心头一酸,泪都涌出来。

    他连忙安慰我:“别这样。”

    “你是不是爱上别人?”我问他。

    他摇头。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语。

    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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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俯身要替我执拾地上的东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说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来,收拾地上的东西。我的生命已经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继续到杨韵乐那儿学小提琴。本来是为了林方文才学小提琴,如今被抛弃了,应该放弃才对,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给我的小提琴,它是我们之间仅余的一点联系。如果我们之间是一首歌。它便是余韵,是最凄怨的部分。

    在杨韵乐那儿,我碰到近视眼。

    “你学得怎样?”他问我。

    “很差劲。”

    “我也是。”他说,“你不是为了爱情而学的吗?”

    我苦笑。我想起杨韵乐第一天跟我说的话,他说,爱情是很好的动力,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

    杨韵乐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劲,走音更厉害。

    杨韵乐忍无可忍说:“你拉得很难听。”

    我没有理会他,使劲地拉,发出非常刺耳的声音,杨韵乐瞠目结舌,近视眼用双手掩着耳朵。

    我要虐待他们!我要向男人报复。

    林方文在除夕送给我的歌《片段》已经流行起来,我常常在电台听到,歌说: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

    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

    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气中荡漾,我们却从此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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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常常缺课,我不敢缺课,我望着课室门口,痴痴地希望他会出现。当他出现,我们却无话可说。我们已经分手四个星期,我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我继续学小提琴,用走音来虐待自己和杨韵乐,谁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钱,给我虐待也很应该。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得很厉害,我立即赶去看她。

    迪之一个人在酒吧喝酒。

    “什么事?”我问她。

    “我要和卫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却又无耻地有些开心,以后我不会再孤单,有迪之陪我。

    “原来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同居。”迪之说。

    “你怎么知道?”

    “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是公司里的同事。”

    “这么巧合?卫安真斗胆!”

    “她是公关部的,我跟她不熟络,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饭,她打开钱包拿钱,我无意中在她钱包里看到卫安的照片。她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刚才,我质问卫安,他承认了。”

    “你打算怎样?”

    “我不会放手的。”

    “你刚刚不是说是跟他分手吗?”

    “我不甘心。”

    “我爱卫安,卫安也爱我。他跟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感情,不过是责任罢了。”

    “他说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个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马。”

    “爱情不能用时间衡量。”

    “你总是喜欢向难度挑战。”

    她倔强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机会复合吗?”

    “不知道。”

    “他是个怪人,爱上那个千年女妖也真够怪,对他来说,你也许太正常。”

    我正常?我应该是正常的。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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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迪之对卫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赢那场战争。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她喜欢。那天跟他们喝下午茶,迪之看见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便嚷着要跟卫安生一个。

    “好呀,只要你喜欢。”卫安说。

    “你说我跟卫安生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她问我。

    “卫生巾。”我说。我巴不得捏死他俩。

    跟他们分手后,我到杨韵乐那里学小提琴。我没有想过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为我消逝的爱情尽最后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种材料。

    杨韵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宣布投降。我教学二十年,从未遇过象你这种无可救药的学生,你不正常。”

    他说我不正常?迪之说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我抱着小提琴,跑回港大,冲入林方文的房间,他刚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劲地扔向墙上:

    “还给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犹未尽,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难听?”

    我拉奏杨韵乐教我的《友谊万岁》,是最浅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谊万岁》?”他问我。

    “真本事,就凭三分之一,你便听出这首歌。”我凄然苦笑,“为什么送一把小提琴给我?我学不成。”

    “这只是一份礼物。”他说。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掷在地上,冲出他的房间。

    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说爱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对他的要求太多。他并不是责怪我在颁奖礼出现,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会给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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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小提琴还给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韦丽丽的死讯。她在师范学院的运动会上,给一个掷铁饼女运动员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击中后脑,当场脑溢血,送到医院,经过一小时的抢救,终告不治。

    除了叶青荷和刘欣平在外地不能回来以外,排球队的队员都来了。宋小绵实习的那间医院,正是丽丽被送进去的一间。她死了,也是小绵裹尸的。小绵说,丽丽后脑整块凹下去。

    丽丽的母亲坐在灵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个掷出铁饼误杀丽丽的女洪金宝哭得死去活来。

    我没有想过在我们那种年纪已有人死。在我们追逐美好青春的时候,已经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发生交通意外,为什么竟会是一个铁饼那么荒谬?听说她被击中之前,刚刚在颁奖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个人冠军,离开颁奖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么突然,她死时的表情一定还是很高兴。

    丽丽的遗体下葬在华人永远坟场,丽丽母亲选了丽丽一直保留着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个排球陪葬,我们在排球上签名。我看着躺着丽丽尸体的棺木埋在黄土里,第一次觉得与死亡如此接近。丽丽唯一的亲人是她的母亲,我没有见过她父亲,我想起她家里连一点属于男人的东西也没有,也许她从未见过生父,却已经回到尘土里。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们都很害怕。一个曾经和我们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种感觉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说。

    “我想起那个染血的铁饼便会发噩梦。”光蕙说。

    “生命很脆弱的。”我说,“人那么聪明,却敌不过一块铁。”

    “所以要爱便尽情去爱。”迪之说。

    “是的,即使错了又何妨?”光蕙说。

    丽丽的死,在我们心里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震撼,整个晚上,我们便只说过几句话。生命无常,迪之赶去见卫安,光蕙要找孙维栋陪她,我突然很想见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欢的人身旁,寻求一点安慰。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我穿过宿舍长廊,轻轻敲他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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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方文来开门,我望着他,不知怎样开口,他望着我,目光温柔,我扑倒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拥着他。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韦丽丽死了。”我呜咽,“她在运动会上给一个铁饼打中后脑。”

    “我从报纸上知道。”他说。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紧紧,给我温暖,我突然觉得,他又回到我身边了。

    “我很挂念你!”我对他说。

    “我也是。”他说。

    我喜出望外,在他怀里痛哭。

    “别哭。”他把我抱得更紧。

    “你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吗?”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你也从来没有说过爱我。”我说。

    他吻我,我抱着他的头,不肯让他的舌头离开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闭着眼,不敢睁开眼睛看他。他脱去我的衣服,我后悔没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内裤并不配衬。如果预知那个场面,我会穿得好一点。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时五十五分,电台刚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给我的《明天》: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第一次经历很蹩脚,并没有成功。迪之说她跟邓初发试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来都是失败者,我们终于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来。

    我想起那个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掷在地上。

    “小提琴呢?”

    “烂了。”他说。

    “能修补吗?”

    “形状都变了,无法修补。”

    “烂了也还给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么用?”

    “纪念。纪念一次分手。”我说。

    “我已经把它丢了。”

    我很懊悔,我喜欢那一把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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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把我和林方文复合的事告诉迪之。

    “唉!”她叹气,“你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旧好,然后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这样想过。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后主动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人,一定会比较好受。”我说。

    “当然啦!我向邓初发提出分手的时候,心里只是难过了一阵子。被人抛弃的话,即使不太爱他,还是会很伤心的。所以,我以后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个。”迪之说。

    吃过午饭后,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点尴尬,决定要买一批新的。

    “我想买胸罩。”我说。

    迪之不怀好意地望着我。

    “干吗这样望着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还没有成功。”我说。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会无端端买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给男朋友看。”

    “没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没有男朋友的话,只穿给自己看,不会那么讲究的。”她随手拿起一个透视胸罩给我:“这个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么意思?”她又拿起一个白色喱士胸罩,“这个吧!纯情中带点性感。”

    “这个扣子在前面。”我说。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开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卫安最喜欢。”

    “既然卫安喜欢,你买吧!”我跟迪之说,“我喜欢款式简单的。”

    “女人的内衣本来就是穿给男人看的。”迪之说。

    我们在试身室一起试胸罩。

    “你打算继续做第三者吗?”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会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给他时间,你以为我喜欢做第三者吗?每次和我上床之后,他都要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觉得很痛苦,我曾经想死。”

    “你别做傻事。”

    “我想想罢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我现在想到更积极的方法。”

    “什么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他回到那个女人身边,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

    我们背对背,笑得蹲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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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穿了一个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来。

    “这个好看吗?”我问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几下,说:“很有弹力,不错,不错。”

    “我是说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几下,“不错,不错,弹性很好。”

    我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迪之,她的乳房丰满,尺码是34C,腰肢纤细,臀部浑圆,双腿修长,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点心动。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说。

    她突然有些伤感:“这是男人喜欢我的原因吗?”

    我怜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个好女孩。”

    “是吗?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已经跟四个男人上过床。”

    “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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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空中的思念
       

    学校开始放暑假,我在杂志社已不需做校对,他们让我做人物专访,李盈建议我访问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说。

    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访问在林方文的家里进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当做访问你的人,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跟他说。

    他把腿搁在我的腿上,我推开他:“请你不要性骚扰女记者。”

    “你最喜欢的歌词是那一首?”我问他。

    “《明天》。”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我念给他听。

    他点头。

    “这首歌是写给谁的?”我认为是写给大嘴巴费安娜的。

    他望着我良久,答:“一个女人。”

    “谁?”

    “已经不重要。”

    “你有为其他女人写歌吗?”

    “我答应一个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给她。”

    “会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到目前为止,你有没有最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一定要答吗?”

    “是的,很多人都关心你的爱情,因为你的情歌很动听。”

    “最爱的女人?”他感到惆怅。

    我咬着牙,望着他,期待答案。

    “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应该为他向我说真话而高兴,还是为那句真话而伤心。

    我完成了访问,杂志社的人说,我的访问写得很好,很有感情,当然了,我用两年的感情来写一篇文章,并且因此知道,他未必会持续地爱一个女人。往后,我又访问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颓废的地下乐队,一个颓废的画家,于是,人也变得颓废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象一个小妇人那样,替他收拾东西,洗烫衣服,在阳台上直至灯火阑珊,也等不到他回来,有点万念俱灰的感觉。

    光蕙跟孙维栋仍然纠缠不清,我最近见过孙维栋一次,他瘦了很多,整个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头长发剪短,她说要忘记过去。卫安常常打电话给她,终于有一次,她依约赴会,然后在他脸上打了一拳,事后她很后悔,她说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话,会把他打得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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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迪之提议我们三姊妹一起去东京旅行,忘记那些男人,光蕙很赞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本来想跟林方文说,我要去东京,希望他说:“留下陪我,迟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个人在他家里呆等,他凌晨才回来,我忍不住向他发脾气。

    “你近来很少陪我。”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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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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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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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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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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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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