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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比亲情重要!!(2012追10年前的“房租”钱) - 更新篇 清明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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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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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自己一直都是有屋子的人,做么要做到大伯的屋子里,这样的事情想得到以后都会吵的啦,换个角度想下,你大伯大嫂住你家的屋子不给租金住好些年,你会什么声都不出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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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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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长的说。。可是我还是看完了。。。哦呵呵。。
人都是这样的啦。。亲情不可以当饭吃。。。钱,才是最实际的。。
但,我觉得他们两夫妻真的说难听一点:发钱汗。。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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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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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家庭,有能力的话,自己买屋子吧。。兄弟姐妹还是亲朋戚友的房子犹如酒店,住一下子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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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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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你家婆 RM350 帮你顾两个孩子,LZ,你执到啦,
你都会说外面顾一个孩子要 RM600-800, ...
草根一名 发表于 22-2-2012 01:20 PM 
10年前的350块会少吗?10年前我出来打假期工赚学费,做书记的薪水才4百块,10年后书记的薪水少少也有1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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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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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cpy5302
我是同情你, 但你不明白人性。
如果我沒猜錯,這只是個序幕。
如果你家公家婆的財產不多,錢的問題將再浮上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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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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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老人家
给仔女当波踢!!
看到心寒!!
将心比心,妳儿子将来这样对你,你有什么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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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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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喜欢.
我家婆是已经74岁人。而且跟过3个儿子住
第1个是我老公 ...
cpy5302 发表于 22-2-2012 01:21 PM 
一个74岁老人家这样给子女踢来踢去,很心凉下.
你不喜欢跟家婆住,可以理解.
但是你们这些不用收留老人家的子女,请给分别给大伯大嫂和家婆一些钱.
你大伯大嫂会比较心甘情愿一点.这样不是很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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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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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2-2012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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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py5302 于 22-2-2012 04:08 PM 编辑
我也是很同情她,就是因为每个儿子借钱不换,媳妇赶她走,儿子当没一会事,也不说什么。现在我才知道,我家婆帮她大媳妇照顾孩子一个月才给几十块。(注明:不是我赶她)
所以我才把这笔钱,推到我家婆名下。可是到最后,正如"草根一名"说,我家婆说,她什么都不知道,全是我们的主意。。。
算把,钱是已经settle了。他们要说什么由他们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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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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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cpy5302
施比受更有福气,那些年你受过别人的恩情,在你经济宽松的时候主动还,没有什么不妥的,
你的夫家在你有需要的时候给与适时的帮助是人情,开口叫你还是道理,他们没有不对,
看似精明解决了这件事,可是没有人甘心,贤内助这工作不宜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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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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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2-2012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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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py5302 于 22-2-2012 04:23 PM 编辑
你都会说啦,如果你外家是在这里的话,问题是你外家不是在这里,你要靠人来帮你,你家婆肯帮你,
你一年 ...
草根一名 发表于 22-2-2012 02:39 PM 
我所说的RM600-RM800 (是2个孩子的费用,而且是在大城市的行情),而不是小kampung。那时我的工钱真如浮萍所说,一个月薪水才几百块,1千都不到。那时1个孩子我已经给我家婆RM200,到第2个时是RM350,我还是晚上自己照顾,放工回来还要煮晚餐 。。。
如真得像你说,一年省下 8 千,3 年就 24 千,应该是现在的行情吧。。。而且我们不是只给RM350照顾孩子的钱,而其他什么都不给。比如家里要用的,大节日/每个星期日家庭日(全家:大概10个人)要吃的,全是我们一人包办(从买到煮洗)。不说多只是星期日的菜钱不说多也要RM100吧(10人的分),一星期一次,一个月4次。。。。我从没有说过要他们给回我, 我只想到一星期的家庭日要开心而已, 可是到最后却给人说"那有好东西给我们吃,不就是那些小鱼小虾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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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2-2012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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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老人家
给仔女当波踢!!
看到心寒!!
将心比心,妳儿子将来这样对你,你有什么想法!!
lai76212 发表于 22-2-2012 03:17 PM 
不是我要把她当球踢,不是我赶她走。请不要误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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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4: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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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冤枉的是楼主的家婆,帮你们怕被其他儿子骂,不帮你们讲话又被套上“扮老”这个称号. 几十岁的人还要看到自己的孩子因为钱(媳妇)骂到乱,她心里会有什么感想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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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4: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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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错,是人的错 .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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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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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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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lz写的那么长,不过我还是看完。。你的大伯很等钱用吗?看来以后你们一家人很难坐下来吃饭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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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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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咯!以后周末不用煮了!
还有点像“缺宅男女”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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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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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说的RM600-RM800 (是2个孩子的费用,而且是在大城市的行情),而不是小kampung。那时我的工钱真 ...
cpy5302 发表于 22-2-2012 04:04 PM 
原来我计算错误,不好意思。
问题的关键是,你将他们一星期来一次的吃饭钱当是交屋租,
加上其他家庭成员的吃费,你也加在你大伯的身上,
看来你大伯就不知有这么一回事。
现在搞清楚了,看来他应该接受不到:原来我一星期一次的吃饭钱,就是我的屋租,,,!!!
换了是我,我也接受不到你强加给我的这个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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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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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穿了女人就是天生的搞屎棍
本来人家两兄弟可能都没有计较的
可是有了老婆,这老婆一定会多多话
整天在老公耳边唠叨
整天说老公被自己兄弟揾苯
换个角色如果楼主是那个大嫂
看到老公屋子免费给人家住那么多年
我看她也会跟那个大嫂一样去当个搞屎棍
可能会上来这里投诉老公愚笨
老公的兄弟奸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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