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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风沙

帝无限 Em-Max - 震撼无限平台交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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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1:30 AM 发表


谢谢你的开明谅解.........对于无理的批评与指责.......绝对不理会...............我相信读者有自己的智慧与判断.....谁在无理取闹........谁在做出恶意的指责.........谁在灌水...........看贴就一清二楚了.... ...


当然,很感谢你提供数据,不过, 我之前查找的都是3月, 4月的龙虎榜, 我的确漏了3月的龙虎榜

不过这些都不能够证明“2008年最佳新人”, 对吗 ?  最好的例子,应该是第5名, 当然, 也可能不止是第5名

可是。。。。这样就可以证明是2008年的最佳新人?? 2007年的排行榜,都要在2008年3月公布

这就是我质疑的原因 : 2008年一半都不到,就大大声说自己是最佳新人, 不觉得很造作???

还有你可以解释一下 全世界华人第一个英文讲师, 这个什么意思???我之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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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2:28 AM 发表



随便你,我提出我的申请, 受理不受理,那个是斑主的问题

你有权开贴, 我也有权要求关贴, 这个很正常

按照cari 的原则, 不可以从事非法的交易活动, 请问em-max 要在马来西亚那个法律/条规执行商业活 ...


slayer_boxer大大.......看到你的贴........感觉开始失望了...........还以为你是个成熟,思想开放,有话直说,心胸开阔得人.........没想到.......你还是放不下成见......真的有点失望........不和法交易应该是指在这里进行买卖之类.........论坛本来就是应该交换意见看法的地方.........为什么还要那么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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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2:35 AM 发表


当然,很感谢你提供数据,不过, 我之前查找的都是3月, 4月的龙虎榜, 我的确漏了3月的龙虎榜

不过这些都不能够证明“2008年最佳新人”, 对吗 ?  最好的例子,应该是第5名, 当然, 也可能不止是第5名

...


第一位以英语做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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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北风沙 于 21-5-2008 02:02 AM 发表


不知你懂不懂阳光大帝,之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也没有什么AJL。
树大招风闹得满城风雨,各门各派出尽法宝来干掉初生之雄狮,用来调查的罪名包括洗黑钱,涉嫌投资,欺诈,收订金等等。。
就是没人想到用“没传 ...


毒贩贩毒很多次, 被抓了,可是却宣布自己没有罪,因为警察在他第一次贩毒的时候没有抓他, 那么毒贩就是没有罪的???

你不遵守法律是你的事情, 我按照法律举报是我的事情, 对吗?

别人不用这个罪名提供,那个是他的事情,我只是按照我知道的事情来举报,可以吗?

新加坡是商业立国, 换了招牌,换了新的商业注册,当然允许进行商业活动,有什么不妥?
你懂得商业法的吗? 都已经不同的商业执照,为什么不可以进行?
你有本事换回去se 的招牌看看

我之前的问题很明显, 我,gnehk , 还有其他人证明www.empirepropertyventure.com 不能够进入, 我只是询问为什么, 可是是你的那些支持者 吃了伟哥,“硬硬”说进得了, 我怎么办?? 其实这也是小事情,因为可能dns server crash ,可是 他们一会儿说可以进,一会儿说不可以进,你要怎样??? 我问问题有罪? 我揭发人家说谎话有罪???

我质疑percy 不是2008年最佳新人,因为我在4-5月看不到他的成绩
可是我质疑有罪阿???

没有licence 也可以跑传销, 我揭发有罪阿?

我问的问题都是很简单的,可是都没有人回答
当然你有权不回答,你没有罪
可是我问问题,也有罪???

这里是传销版, 你要做生意到“创业”版, 好不好???

我的要求很合理,不对吗 ???

我做人不会赶尽杀绝的, 你可以搬到创业版,等你什么时候有传销的执照,你才回来咯, 怎样??
哈哈哈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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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2:42 AM 发表


slayer_boxer大大.......看到你的贴........感觉开始失望了...........还以为你是个成熟,思想开放,有话直说,心胸开阔得人.........没想到.......你还是放不下成见......真的有点失望........不和法交易应该是指在 ...


你要做生意,可以到创业版,这里是传销版
没有传销执照,我当然有权利举报, 对吗???
我要求关贴,不合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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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2:58 AM 发表


毒贩贩毒很多次, 被抓了,可是却宣布自己没有罪,因为警察在他第一次贩毒的时候没有抓他, 那么毒贩就是没有罪的???

你不遵守法律是你的事情, 我按照法律举报是我的事情, 对吗?

别人不用这个罪名提 ...


其实你自己已经给了答案.........为什么还要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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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2:47 AM 发表


第一位以英语做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其实,很多人都说自己很厉害的

我希望你可以放一些他的资料,例如学历,曾经在什么公司工作
还有一个最重要,谁可以证明他是全世界华人第一个用英语作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我觉得我的问题很正常咯

当然你也是有权利不回答的,因为这里不是法庭,你也没有犯罪
不过,你要证明自己说的不是谎言,那么就要证明咯
在马来西亚,只要不妨碍司法公正和商业诈骗, 说谎话是不犯法的

[ 本帖最后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1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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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03 AM 发表


不要乱讲, 这两个我都没有动
我只是朋友“投资”se - 4gp


你的[朋友]!
哈哈。。。
幸好不是你!
你的[朋友],是那位大大用枪强迫他买的?
你去问MW的人,他们有REFUND吗?
MONEY GAME的关了,钱也拿不回,都没有人敢出声!
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咯。。。
至少,老板有说过REFUND!
那,你也没有"投资",又何出声呢?
不要在这里假会咯,你是股神,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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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11 AM 发表


其实,很多人都说自己很厉害的

我希望你可以放一些他的资料,例如学历,曾经在什么公司工作
还有一个最重要,谁可以证明他是全世界华人第一个用英语作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我觉得我的问题很正常咯

当然你 ...


如果证明了.......你马上和我买一个GM!!!!!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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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yun 于 21-5-2008 01:57 AM 发表


我觉得slayer的要求在于合理范围

而且这些要求不难

是否之前游花园太久了呢?


绕园圈不要紧,证明可能是沟通不良

在马来西亚,只要不妨碍司法公正和商业诈骗,说谎话是不犯法的

绕园圈也是不犯法的

不要紧, 最起码001还很正面的回答问题,这个比其他的支持者好很多咯

其实, 很简单。。。
我和其他人问问题,没有答案不要紧,最多说不知道,因为他不是老板
所以不知道答案很正常, 我只是讨厌那些玩 “话术”的人
还有不要说一些没有证据支持的话,这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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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3:24 AM 发表


如果证明了.......你马上和我买一个GM!!!!!如何????


你懂得商业法的吗???

你打广告说, 这个人是世界第一华人用英语演讲的激励讲师, 我问问题要求证明,不可以阿?
证明自己说的话不是假话, 是你必须要做的,这个叫做知情权

难道有人告诉我,飞机可以飞, 我就要买飞机?
我告诉你, 只要你在广告(例如报纸,杂志) 无法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就已经违反广告法,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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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dyred26 于 21-5-2008 03:21 AM 发表


你的[朋友]!
哈哈。。。
幸好不是你!
你的[朋友],是那位大大用枪强迫他买的?
你去问MW的人,他们有REFUND吗?
MONEY GAME的关了,钱也拿不回,都没有人敢出声!
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咯。。。 ...


别人做什么是别人的事情, 我只是知道em-max不能够证明他的传销执照

所以我举报

因为这里是传销版,不是那些阿猪阿狗开一个web site 就可以做传销的地方

你当然可以去创业版作你的生意,然后有了执照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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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32 AM 发表


你懂得商业法的吗???

你打广告说, 这个人是世界第一华人用英语演讲的激励讲师, 我问问题要求证明,不可以阿?
证明自己说的话不是假话, 是你必须要做的,这个叫做知情权

难道有人告诉我,飞机可以飞 ...


你难道害怕吗??你如果对我们公司不敢兴趣......为什么问那么多???问了又不参与.........其实你会不回觉得无聊????我觉得还是回到你的MW好点!!!我从头到尾真的想和你交个朋友......看来你没有那种意思想交朋友........没关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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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3:47 AM 发表


你难道害怕吗??你如果对我们公司不敢兴趣......为什么问那么多???问了又不参与.........其实你会不回觉得无聊????我觉得还是回到你的MW好点!!!我从头到尾真的想和你交个朋友......看来你没有那种意思想交朋友... ...


晕倒。。。我从来都没有说我参与mv
se, mv 我都没有参与, 我只是消息多, 知道得多
不过的确都有朋友参与

知道就要买? 你不如去抢银行, 如果我告诉你飞机可以飞, 你也要买飞机啊?

不清楚地情况就参与, 你会不会的哟???

我很少和不清不楚地人交朋友的哟

还有。。。要注意形象, 你们是在这里招生意的,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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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4: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54 AM 发表


晕倒。。。我从来都没有说我参与mv
se, mv 我都没有参与, 我只是消息多, 知道得多
不过的确都有朋友参与

知道就要买? 你不如去抢银行, 如果我告诉你飞机可以飞, 你也要买飞机啊?

不清楚地情况就参 ...


还说做传销.......基本功交朋友都不会.......我告诉你.....要攻击MW话我可以讲更多...............我看到你在MW的贴.......大家可以去看看.........摆明是MW的人.....照顾形象的应该是你.......因为我从没攻击你们.......是你一直在攻击我们.........成熟点........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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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4: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4:03 AM 发表


还说做传销.......基本功交朋友都不会.......我告诉你.....要攻击MW话我可以讲更多...............我看到你在MW的贴.......大家可以去看看.........摆明是MW的人.....照顾形象的应该是你.......因为我从没攻击你 ...


我自己有1个电脑公司+ 装修公司,也投资一间朋友的cafe 15k,当作友情支持 ,所以最近留意那些irc,stg等等公司,
祖传一些地,偶尔买卖股票,每个月去油棕园收钱

我没有任何的传销+直销的生意, 只有买amway 的一些东西

你尽量攻击mv ,不要紧, 我也打算找资料攻击,大家一起咯
我在mv的贴??? 我也要知道我写了什么, 哈哈哈

就算mv 倒闭, 我一毛钱都没有损失, 哈哈哈

找到资料证明那个人是全世界第一个英语讲师??
放心,在马来西亚不妨碍司法公正+ 商业诈骗, 讲谎话不犯法的
只是。。。。大家对于讲谎话的人叫做骗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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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4: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生意???交朋友???

我一个月拿到的name card 超过50张, 我派出去的也很多。。。。

哎哟。。。这种朋友我很多

美国也闭市了, 还是睡觉吧,明天应该又要跌了

[ 本帖最后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4:2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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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4: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4:21 AM 发表
做生意???交朋友???

我一个月拿到的name card 超过50张, 我派出去的也很多。。。。

哎哟。。。这种朋友我很多

美国也闭市了, 还是睡觉吧,明天应该又要跌了


大家好好的像这样交流不是很好吗???不用踩来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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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4: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事情的看法.......

我是帝无限的会员.....我家人和我一样加入SE还没拿回rm40k......我只是在很多角度看事情....也接触不少市场在开始升温的回馈计划公司........所以也收到了不少新咨询.....当时真的还有点冲动想换公司....就好像某某人(你们知道是谁吗??)........多轻松......不用解释.....只需讲解.......然后到处踩人家公司......多轻松的事.......只是我过不了心理那关.....总觉得市道上真的暂时还看不到有那间公司真的好过帝无限(纯属个人见解没有别的用意在此声明)....所以才选择留下.......它的方程式是我个人觉得最完善的.......
在现今社会,不管你是从事哪个行业......都离不开这三个角色......
第一:生意人
第二:受薪员工
第三:消费者
以上三种不同角色形成一种循环,相信大家都知道的......
生意人
好处:利润丰厚,拥有名誉,收入无封顶
缺点:承担成本,收入无保障,承担压力
受薪
好处:收入稳定,只需按指示工作
缺点:解雇危机,收入有限
消费者
好处:尽情消费,享受服务
缺点:要重复赚钱才能再次消费
如果把以上缺点全移锄........就是帝无限理念..............
帝无限凝聚消费群=市场开拓---->推广会籍营运配套---->消费推动---->联营项目发展---->创造更大价值---->消费回赠奖励----->帝无限消费群体
以往我们的回拨电话一次过四年.......没有人重复消费......这回就有点不同......所有消费都是重复消费循环型......不管是美容产品,保健产品,网络交易平台,旅游等........都是消费了再消费......重复消费循环一直不断旋转..........加上整个帝国内政注入的新血......这就是我留下来的原因........你们面对我也面对.......我可以和你们一样......跟着攻击.....我也可以选择现在的角色.........都只是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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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9: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dyred26 于 21-5-2008 03:05 AM 发表


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啦!
那,你又知道你几时去荷兰吗?
不要在幼稚的思维!
写东西写standard一点啦!
哈哈哈~
EMMAX倒?
除非老板不要做了!
我看你去了荷兰,EMMAX依然的还在!
看来你真的 ...


各有各的立场,讲的话都没错,可是开口就问人家几时去荷兰,真的有点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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