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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onfeel

你们都错了,请看清楚他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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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还没有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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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5# dragonet


    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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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9: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还没有提控上庭?
海阔天空任我行 发表于 9-12-2010 05:48 PM



他還躺在醫院,口供都不能錄

拿什么提控他  

現在是使拖字訣,人民很善忘的

今天的報字不是有寫,又有新花樣了,不知道真滴假滴

有狗仔隊報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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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9: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没喝酒,澳大利亚回来马路方向错误造成的!
dragonet 发表于 6-12-2010 10:46 AM



    车祸地点完全是有分界堤的 one way express highway,就算 lesen 用钱买回来的人,在驶入反方向的高速道路前都应该会发现到那是反方向的,而且目击者也说过该司机在撞上受害者前,已经有闪过两辆车,他是不是应该立刻停在路旁调转方向,而不是继续鲁莽往前冲。

他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说他不是冷血的,还懂得内疚和后悔。但这不能说他也是受害者,他必须为他自己的疏忽负责任!

比例说,一个很疼爱儿子的母亲让刚考到车牌的新手驾着跑车到处跑。然后因为新手的关系,不习惯驾车时应该注意的东西,
而疏忽的把电单车骑士给撞死了,自己也重伤。难道说,可以因为他是新手,不习惯驾车的关系,所以他撞死人,自己也受重伤,然后加上母亲的内疚,自己的后悔,就可以不用负责任了???

做错事就要负责任,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心。是男子的,就要勇敢面对自己的过错而不是要生要死的博同情免负责任。被撞死的空姐才二十多岁,他是应该被这种糊涂的司机撞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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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9: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梁上伯 于 9-12-2010 09:48 PM 编辑
我们做个小测试:

1。我们准备两辆玩具车
2。让两辆车正面相撞,在把两辆车推向对方时,一辆加速。
3。 ...
moonfeel 发表于 7-12-2010 01:03 PM




    老人家很Pantang黑色或红色的车。因为很衰或容易发生车祸。虽然不是很迷信。但是不由得您不相信。黑色或深灰果然不太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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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家很Pantang黑色或红色的车。因为很衰或容易发生车祸。虽然不是很迷信。但是不由得您不相 ...
梁上伯 发表于 9-12-2010 09:42 PM



这样也有得讲哦。
那么那些黑色车不是都........了
为什么路上还有这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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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9: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女士:生活规律 嘉辉没喝酒习惯

陈女士说,bla bla bla,“发生这起事件是大家不想要的,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随意揣测事件,就让警方去调查!


奇怪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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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那家伙走错方向还继续走是不是因为他以为深夜了,路“应该”没什么人走,所以就因为“贪方便”“懒惰”走段长的路来转弯,所以才硬硬一直走,管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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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女士:生活规律 嘉辉没喝酒习惯

陈女士说,bla bla bla,“发生这起事件是大家不想要的,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随意揣测事件,就让警方去调查!


奇怪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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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哭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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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受害者?????那麼无辜被他撞死的空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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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0: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真正的受害者, 那麼无辜被他撞死的是.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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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受害者?空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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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醉漢撞死空姐案
死者母親不滿
司機家屬3理由卸責
(檳城9日訊)“醉漢撞死空姐案”肇禍司機家屬以“兒子年紀小、剛從國外回來、可能不熟檳島道路”為車禍發生理由,引起死者吳雪韻母親不滿。
肇禍司機為22歲的澳洲留學生,車禍后他也蒙受重傷,目前仍在檳城中央醫院留醫,其母親受訪時曾說,兒子因留學澳洲,可能不熟悉檳島道路,才會逆向行駛導致車禍發生。

案中死者吳雪韻(27歲)的母親程寶珠于今日在住家受訪時,激動地指出,對方不該以“剛從外國回來”為理由,企圖推卸責任。

“他們的兒子年紀小,我無辜枉死的女兒也很年輕,是擁有大好前途的女生!”

她說,如今女兒已死,說再多也無用,他們會為女兒討公道。如果傷者知道自己做錯事,更該負起責任,要面對可能的處罰。

另外,社會保險機構也于今早由營運部高級總經理阿茲曼移交保險金給吳雪韻雙親,金額包括1500令吉供辦理喪事用途的經費,及每個月330令吉給死者雙親,直至兩人逝世為止。

阿茲曼受訪時指出,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有為死者投保社會保險金,由于吳雪韻未婚,因此受益人是雙親。

“至于每個月的330令吉,有關金額將于3年內再有所調整。”

他呼籲各公司要為員工繳付社會保險金,萬一不幸發生意外,員工的家屬也有保障。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 ... mp;art=1210mb59.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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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12: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血报告出来了没有?为什么迟迟未将那个打靶仔提控?是不是想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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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伙,因为自己的错而:

1)害死了人家的乖,美丽,孝顺,拥有好前途的女儿(孙女)
2)害航空公司损失了一位有责任的员工
3)害到顾客少了一位高贵,漂亮,有责任的空姐来服侍
4)害死了人家的女朋友(如果人家在谈恋爱的话);可能是人家的未来的好媳妇!
5)间接性的创伤她父母及家人的感受!
6)间接性的影响到她家人未来!少了一位女儿(孙女)来孝顺及服侍老人家
7)害到无辜的她当场去世,而且还是死不明目!还有伤口那些呢?


错了还赖外人胡说,猜测!到底有没有尊重死者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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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3: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他害得人,算什么呢?!!!!这贴是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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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血报告出来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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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DRM 的效率比 Perkeso 还要慢。。。   马航空姐吴雪韵车祸身亡 社险机构完成程序 死者双亲领赔偿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 凌晨十二时二十四分


(槟岛西南区9日讯)马航空姐吴雪韵车祸身亡案件引起全国关注,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特地将死者的索偿档案从吉隆坡转至槟城,并在两天前完成程序,死者双亲获得1500令吉抚恤金,另加每月赔偿金330令吉,即日生效。
该两笔款项是于周四由社险机构高级总经理(运作部)莫哈末阿兹曼亲自移交给死者双亲吴铨森(53岁)和程宝珠(52岁)。
阿兹曼向死者双亲解说,由于死者仍然单身,所以社险受益于身为父母,但属“次级受益人”(secondary dependant),赔偿金比配偶之间的首要受益人来得低。
他说,死者因是在非工作时间遇祸,所以赔偿金额不多,加上死者没有配偶,所以双亲领取的属次级受益赔偿金。
他说,第一期赔偿金将在这个月底发放,330令吉将分半直接汇入死者双亲的银行户口。赔偿金额将在两三年后做出调整。
“肇祸者须还我女儿公道”
程宝珠坚称,做错事的人就要承担后果,要还女儿一个公道。
她说,天下父母都疼爱自己的孩子,我的女儿还很年轻,本来也有很长的路要走。肇祸者家属不能因维护自己的孩子,而要她的女儿平白无辜的送命。
她说,事发后,肇祸司机不曾联络他们,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方的心情;人在做天在看,一切交由上天做主。
“人都不在了,说什么也没有用。我唯一能说的就是,做错事的人就要承担后果。”
她说,女儿生前在马航就职时,表现获得上司赞赏,每次测试都考很高分,女儿的前途本来是无可限量的。
社险主动快速批赔偿金
莫哈末阿兹曼安慰死者双亲,生活还是要继续,勉励他们坚强活下去。
他指出,由于吴雪韵的车祸案引起全国关注,所以社险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络其家属,并自动将死者的索偿档案从吉隆坡转至槟城,以更快的批下赔偿金。
他说,社险机构以往是被动的等待人们上门索偿,但现在该机构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只要在报章得悉社险会员遇祸,当局就会即刻联络死伤者家属处理索偿程序。
另外,他呼吁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注册和确保缴交社险金,以保障员工和家人的未来;社险会员如果在工作时间出事,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络社险机构,以更快得到赔偿。

相关照片

■ 莫哈末阿兹曼(中)移交抚恤金给吴铨森和程宝珠(左2),由槟州社险机构总监诺哈妮达(右)和行政官詹凤兰(左)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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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7: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眨眼之间,这张帖已经来到28页的说。应该很多人认为死者比较无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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