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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结果对中国不利,习大大扬言不惜一战,大马龙族会支持祖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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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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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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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16-7-2016 12:18 AM
有用? 一句法律不朔既住就被打趴了啦, 還有用.
九段線? 一大堆資料, 一大堆地圖......
你唯一判給的理由都完了, 再多挑剔對方也沒用....
結局很簡單.....你會輸.
九段线是什么中国内部都没能搞清楚,也难怪你讲不出来的
会输? 如果让一个法庭判,前提是公正的情况下,我可不认为中国会赢,因为九段线本身一大堆问题,海洋法却完全没问题。
中国的理由难道就有很多?不过是九段线跟二战后收复几个岛的所谓证据而已,很多?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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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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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形象吧? 中国要拿南海没问题,请大摇大摆拿,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全世界都懂,所以别在那里扮正义说得他国入侵中国那样,我呸。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之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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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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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10 发表于 16-7-2016 12:27 AM
先喊口號 打倒中共軍國主義
馬來西亞沒有什麼龍族 只有馬來西亞人
馬來西亞沒有漢奸 只有馬奸
中共企圖用武力侵略我國海域 和破壞東盟國家海域主權
目前只有在戰略地點讓美軍駐守 配合日軍維護區域和平
什么日军?这是讽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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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2: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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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沒救了, 都說了, 九段線Predate UNCLOS,
你也和美國人一樣, 有目的的採用UNCLOS公約條文去看
故意用新法去看舊事實. 喂法律條文不是這麼用的,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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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 都說了一千九百次,
九段線早於UNCLOS
每次就只會重覆公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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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3: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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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的很...地圖這麼多, 不會去看嗎? 599樓就有很詳細的解說,
己解釋得很清楚它是一個歷史的產物, 而這未完成的這劃界因內戰而受阻,
劃界的解釋權是來自當年戰勝國的權力. 只是現在美國想推翻它而己.
九段線會沒問題, 它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
基本的法律觀念還要我教你嗎? 法庭不能去審一個事實(Judge a fact )
只能是事實審理(trier of fact).
九段線存在的事實可遠至1947年就存在.
它是一個未完成的劃界. 法庭不能因之去否定的客觀存在的事實.
但是用後法去審既有的事實卻肯定是不行的, 違反了基本法律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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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行行好, 不要再提海洋公約了, 說了一千九百次,
海洋公約不能用在此, 轉來轉去, 永遠都是海洋公約.....
你煩不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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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3: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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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理由难道就有很多?不过是九段线跟二战后收复几个岛的所谓证据而已,很多?呵呵 還有大量的文件, 照片, 地圖, 文獻....從以前到現在.....多得很
你說的中國有進行收復的歷史事實, 就是一個很好的証據了.
更重要的是, 那時馬國都還沒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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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3: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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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atlim77 于 16-7-2016 03:18 AM 编辑
SuperKedah 发表于 16-7-2016 02:44 AM
你真的沒救了, 都說了, 九段線Predate UNCLOS,
你也和美國人一樣, 有目的的採用UNCLOS公約條文去看
故意用新法去看舊事實. 喂法律條文不是這麼用的,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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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 都說 ...
我没有目的,每个方方面面要看,我只是post 文献,没有放自己的意见。第十五条文,还是部分支持你的论点(把历史背景就不可以用十五条文)
你现在很有情绪,看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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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4: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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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博罗公爵 发表于 15-7-2016 10:01 PM
丛林法则这句我认同你。
另外我想对你说,现在的中国一点也不像中国。传统中国人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现在的中国我完全看不到,我只看到它的野心,并安慰自己说英美法都做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做来开脱 ...
我很好奇:中国像哪样你不会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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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4: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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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4: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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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4: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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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15-7-2016 09:26 PM
我也不認為啊.
五大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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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有錯也應被批評, 只不過佳禮會開駡的人太多太多, 不缺我一個
但被人誣衊, 對不起! 佳禮網友會為它說幾句公道話的網友實 ...
墙外骂得太多了,我早就放弃了,因为想说服一个跟你立场不同的人太困难,很多人甚至跟我们的立场是对立的,立场对立意味着利益的对立,谁也说服不了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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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5: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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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翾 发表于 16-7-2016 04:42 AM
墙外骂得太多了,我早就放弃了,因为想说服一个跟你立场不同的人太困难,很多人甚至跟我们的立场是对立的,立场对立意味着利益的对立,谁也说服不了谁的。
没有立场,是最好的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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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6: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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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大马人的身份来维护土共入侵祖国的合理性是最可笑的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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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7: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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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博罗公爵 发表于 15-7-2016 10:01 PM
丛林法则这句我认同你。
另外我想对你说,现在的中国一点也不像中国。传统中国人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现在的中国我完全看不到,我只看到它的野心,并安慰自己说英美法都做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做来开脱 ...
再说两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对个人道德的要求,你把道德准则用在国际政治上并不合适。传统中国人讲究这些,但古代中国在与邻国的交往过程中会管这些?你有没有想想真正中国人其实起源地也就是黄河长江流域,可现在中国的版图那么大,土地从哪儿来的?你再去问问越南人为什么讨厌中国人,不单单有南海的问题,在他们的意识里中国侵略他们的历史有上千年。古代中国与现代中国在这点上没区别,有区别的只是有没有能力而已,换做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当然啦,你讨厌拿英美做借口的中国人,这些人可能在你眼中是伪君子,我也不喜欢,因为我更喜欢当真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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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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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15-7-2016 01:14 AM
請分清楚, 啥是仲裁. 仲裁不是法庭,
依國際法, 有主權爭議則依以下程序進行.
1. 談判 negotiation : 依ICJ的判例, 1969年North Sea Continetal Shelf Case,
爭端當事國負有認真談判之義務.
2. 斡旋與 ...
仲裁是动词/形容词,法庭是名词,当然仲裁不是法庭。
在南海案件里,仲裁法庭并没有干涉国家主权争端,所以不属于你提出的程序范围。
这次仲裁法庭扮演的角色就是作为第三方,根据现有信息,地理资料和法律条文,给予专业客观的法律意见。
记住,只是具有参考性价值的法律意见,而不是有执行力的司法审判。
所以,法律意见是anytime,anywhere都可以提供服务的,不属于你提出的程序范围。
所以仲裁法庭在不牵涉,不插手外国政治纠纷或主权争端之下,提供第三方专业的法律客观意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中国可以选择不承认,不接受这个仲裁,但是不要等到仲裁过后,搬一大堆理由来反驳裁决内容,哭诉仲裁不公正。
好像杀人嫌疑犯不承认法庭的审讯,完全不上庭辩护,等到法庭判决后,才来搬一大堆不在场证据,大叫法庭判决不公正。
这不是变相承认该法庭的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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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9: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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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這是說啥?
只是確認有些疏漏之處, 則以一般國際來作裁決.
Nulla poena sine lege (Latin for "no penalty without a law" is a legal principle, requiring that one cannot be punished for doing mething that is not prohibited by law. This principle is accepted and codified in modern democratic states as a basic requirement of the rule of law.
(source:wikipedia) 老兄, 這是罪刑法定原則 :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你是來搞笑的嗎? google 的結果也不好好消化, 和不朔既往原則十萬八千里好不好.....
美国本身没有不承认“九条线‘的存在,甚至,是认可在是1948是存在的 有一點認知你必要有的是, 這份報告是美國國務院的研究報告
是以國際法的角度去探討.
现在美国是说,“九条线”是岛屿领土的线(希望我没有翻译错,有错请纠正),不是包裹海洋,这算是技术性的反驳吧。 第一, 它反駁了啥? 它有說反駁了中國某條立論?
它只是提出它認為所謂的九段線是線內島嶼主權的主張, 無關海洋領海的主張
它的立論建基於1958年中國頒佈的領海12海里的基礎上.
美國這份報告, 闡述了美國可能的主張與看法(美國國策也不一定認同).
但也僅此而己. 如果你想要用美國的看法就是對的, 中國的主張就是
錯的. 那你明顯的是搞錯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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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醒你一點, 這份研究報告, 用國際法去切入是一個方向.
但就如我之前提出的法律觀點, 法律不朔及往原則, 想單從
後來的公約, 企圖去解釋早約30年前的劃界行為, 是極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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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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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6-7-2016 09:42 AM 编辑
中國認為它的九段線就是它的主權界線, 怎無關?
仲裁就必要建立在一個大家都認同的基礎上, 才能解決紛爭.
如是完全第三方專業法律客觀意見 = 法律諮詢服務.
那也應只是對菲國私下的諮詣而己,
現搞那麼多上庭啦, 雙方出席啦等等的飛機作啥.
仲裁與諮詢大大不同, 不是隨你唬爛.
中国可以选择不承认,不接受这个仲裁,但是不要等到仲裁过后,搬一大堆理由来反驳裁决内容,哭诉仲裁不公正。
不承認, 不接受, 也可以對判決結果表達意見,
一切都可以接受公評, 不對嗎?
好爛的例子, 一個是刑法審判, 用刑法審判去對比仲裁.
我在想, 你真的對審判與仲裁的不同還儍儍分不清.....
分不清的情況下, 還在這大小聲......你不會臉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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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9: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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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6-7-2016 09:17 AM 编辑
終究相反的意見也要有出現, 不會有一言堂現象, 不然, 長久下來,
網友對中國的看法會越來越負面....
就好比那個網友trin14, 根本就是情緒性的發言....因為它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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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6 09: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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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atlim77 于 16-7-2016 10:04 AM 编辑
SuperKedah 发表于 16-7-2016 09:01 AM
看不懂你這是說啥?
只是確認有些疏漏之處, 則以一般國際來作裁決.
老兄, 這是罪刑法定原則 :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你是來搞笑的嗎? google 的結果也不好好消化, 和不朔既往原則十萬 ...
我认为是一样的。
在没有明文规定是无罪,在明文定规后,是在定规后犯事,才有罪。并且,不可追究明文定规前行为,就是那样被视现在犯罪行为。
我的确读了几遍。
我认为,你说是一体的。
讨论不要有情绪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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