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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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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不够爱你
  
  
     今天,夜依旧很黑,空气依旧是冷冷的,星星依旧闪烁,我心痛的以为自己不爱你,而眼角流下的泪却告诉我,我爱不够你。
  我想我不够爱你,在每次我想对你说我爱你时。
  你知道人是不能够付出的,每一次的付出都代表着伤害。我害怕被伤害,在那个没有月亮的夜里,我对着你那十一朵玫瑰说,因为我不肯闭上眼睛迎接你的吻和你那句我爱你。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在每次你需要我时。
  你知道离开是逃避,我害怕在你的需要中迷失自己。而我又在每次离开后选择默默的帮助。我想这样至少你不知道我是谁,谁又是我。我的生命灰色而单调,你的却不同。所以,你知道很多事情都没有必要去真的明白什么,那么,或许离开可以告诉你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不够爱你,在每个你想我的深夜。
  你知道,想是一种爱怜,而我最不需要的就是爱怜。因为我害怕如果我有一天失去你的爱,我会怎样。所以我宁愿从来没有过。毕竟这样少了它我还可以活着。然而我还是会在深夜,冷冷的空气中坐着,看窗外的星星。每个星星再那时变成你的微笑,忧郁而深沉。单星星不是你,所以我不在想你,在深夜。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在每次你对我笑时。
  你知道笑是一种危险的讯号,而你的笑又如此的绚烂有魅力使我无法面对。我害怕自己会融化在你的笑里,而融化后我就不在是我自己了。可我现在还是我自己吗?你每次面对我的笑容都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在我想告诉你所有的答案却没有说出口时。
  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我柔弱却坚强。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别人的爱。医生曾告诉我,不知何时我会突发心脏病而亡。我想象我这种连自己生命都掌握不了的人是没有资格爱别人的吧。每次当你看穿我假装快乐的眼睛时都会问我为什么?我只有摇头,你可能不知道我是不能,也没有大笑的权利。所以我早已学会了别人的快乐和悲伤与我无关。然而我却会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但是我却没有告诉你,我想也许简简单单的朋友更适合我们,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我没有告诉你明天我会去动手术,也许永远也下不来,也许永远都看不到你了。今天,夜依旧很黑,空气依旧是冷冷的,星星依旧闪烁,我心痛的以为自己不爱你,而眼角流下的泪却告诉我,我爱不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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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牵挂他,就嫁给他

   
    如果没有牵挂,爱情怎能拥有回味悠长的深刻内涵?如果没有牵挂,你怎能把对恋人的爱体现得细致入微?
  那天傍晚阴沉沉的。快下班时,我的办公室聚集着几位二十妙龄的青年男女。

  其中有位女孩要结婚了,正盘算婚礼的费用。大家叽叽喳喳地谈论着结婚的话题。

  另一位女孩说:“我要找对象呀,他最好有房子,哪怕是两居室;最好他在单位挣钱多,衣食不愁;最好他有大学文凭,仪表也要体面些。”几位年轻人纷纷赞成。有人说:这年头,没有房子就要吃苦,单位的效益差,日子就要过得紧紧巴巴。

  那位准备结婚的女孩突然问我:你说,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是房子?是钞票?

  说话间,外面的天空突然电闪雷鸣,雨声大作。年轻人把目光投向我,等着回答。我沉默片刻,问:如果你恋爱了,就要谈婚论嫁了,请问,你会牵挂他吗?譬如在这样的暴雨天,你是否牵挂他──他怎么回家?年轻人都愣了。他们又把目光投向窗外的雨线,无言以对。只有那位即将结婚的女孩,若有所思,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这时,我的呼机响起,上面是妻子的留言:下雨了,别骑车了,坐出租车回家吧!我向几位年轻人读了妻子的留言,然后说:结婚了,就意味着实打实地过日子;爱他,就要牵挂他,牵挂他了,就结婚吧!

  在那个雨天的傍晚,我告别了年轻人,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望着车外大雨激起的水花,我回忆起热恋时对她的牵挂。初恋时,只是忙着约会,渴望着耳磨鬓擦的心雨低诉,渴望着拥伊入怀的怦然心动。可是,当爱情面临着婚姻的门槛时,那种热恋的情感,已经化为对她一事一物的牵挂。我记得,在婚前的一个夜晚,当雷雨惊醒我时,我忽然夜不能寐。我牵挂起她──那简易的平房是不是漏雨?雷雨声是否惊扰了她的梦乡?深夜,我冒雨去探望她。她情不自禁地扑入我的怀抱,说:“我们结婚吧!”

  如果没有牵挂,爱情怎能拥有回味悠长的深刻内涵?如果没有牵挂,你怎能把对恋人的爱体现得细致入微?鲜花是情,拥吻是爱,思念是恋,而牵挂则是设身处地为恋人作出奉献。许多时候,牵挂,绝非鲜花的浪漫和拥吻的缠绵,但牵挂是一对恋人走入家庭的钥匙。它预示着你们的爱情之树,即将萌发出新的枝杈,即将凝结成鲜美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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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柔软嘴唇的小鱼

  
 在我嫁给他以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不肯表达爱的人。

  我教他无数遍——盯着我的眼睛,深情地对我说:我爱你。可是他嘻嘻一笑,像个孩子一样逃了。

  我闭上眼睛,请求他给我一个吻,他却呲起牙,学着小狗的样子吓唬我,又向我嘴里吹气,把我的脸当气球。

  我在街上牵他的手,希望在寒冷的冬天,他大大的手掌给我温暖,可是他只给我灌了热水袋,不肯与我拉拉扯扯。

  我将头枕在他臂弯,他熟睡便将我滑脱,并转过身去,以背向我,他还和我抢被子。

  闲时无事,他喜欢玩飞镖,我骂他玩物丧志,他辩解:“我还小……”

  这样一个男人,如此的不解风情,粗糙平淡,我怎能没有怨言?

  可是,1999年12月20日的夜里,天气聚冷,我蜷在被子里看影碟,他在旁边改稿子。渐渐地,我睡着了,如此舒服温暖,我怎能不安睡?!梦里,我梦见一只白嘴唇蓝脊背的小鱼,它一下一下啄我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那么柔软的嘴唇亲近我。我醒了。我发现,他正在用手指摸我的脸,轻轻地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在我的面颊上,印满他指尖爱怜的涡纹。

  他害羞了,笑了,说他只是看看我,睡着了没有。他转过身去看稿子,他长着很长很浓密的睫毛,他的手指刚直,但我还是梦见一只长着柔软嘴唇的小蓝鱼,它一下一下啄着我的脸,它是那样深深地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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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艾玛,艾玛,我爱你

  
啊哈,空气里终于流动着快乐的生气,那是我们以前熟悉的气息。

  艾玛,艾玛,我爱你

  在向艾玛求婚100次失败后,我发誓再也不在她面前作半跪状。她说得对,我才30岁,而她已经快30岁了,着急的应该是她。

  说实在,走在大街上看我俩,你会为她打抱不平。本人个子略显瘦小,五官也不太周正,衣着服饰也略显老土。看看人家,一头随潮流黄起来的头发,深色唇膏,近膝靴子,大眼睛长睫毛,也算是深圳街头随处可见的美人胚子。

  我当然有我的制胜法宝。追求她的时候,同事们就下了毒誓:咳,你追不到的!我不信邪,偏要一试。攀老乡,送温暖,安排集体活动,事情却毫无进展。想想,若被笑话会有多惨。但天无绝人之路,一次,她和我的一名哥们兼情敌在沙发上正玩石头剪刀布,看着他们坐得那么近,我相当生气,破坏的冲动油然而生。我大步走过去,当两人惊愕时,我已挤到他们中间坐下。我和艾玛继续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把那哥们晾在一边,冒着和哥们交情破裂的危险,赢得了艾玛的第一个欣赏的眼神。

  首战告捷。我想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要想赢得芳心,我还得拿出过硬的“软件”。在工作上,我潜在的惊人天赋也渐渐表现出来,在人际关系的处理方面我表现了自己的天才,业务量直线上涨,排在公司的最前列。不止如此,我还塑造了一个成功者必备的勤奋工作的形象,是呼声最高的未来的准成功者。

  哀兵必胜。我终于以一个未来成功者的形象赢得了艾玛小姐的左拥右抱。

  尼采说: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鞭子。所以,在拍拖的日子里,她可没少遭到我的埋怨。我说:你怎么长这么高?居然只比我矮一点点,没机会穿高跟鞋了吧。我说:你怎么长得这么漂亮?走在大街上回头率那么高,让我没有一点安全感。她总是内疚而羞涩地笑笑,也装模作样地检讨一下自己,脸上还展开一个会心的幸福的笑,很受用的样子。她如果想法来刺激我,说有谁谁谁追求她时,我总是自信而大度地:不要紧,你可以和他们交往交往,比较比较啦!

  但是,一个人要总是装成满不在乎,该有多费劲。在她的温柔、善解人意、多情等多种药方的化解之下,我的警觉性渐渐瓦解,对她的在乎劲头浮出水面。她和同事去打保龄球,我一时嘴快,“男的还是女的?”她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你不是从不担心有人追求我吗?”

  天机泄露之后,我的日子不大好过了。她这个骄傲的公主,从来习惯了接受赞美和拥护,遇上我这么一个有些性格的,左展右示表现都不见我就范,以为是个多有型的主,稀里糊涂就做了我的女朋友,现在定睛一看,原来我不过在装酷,那份别扭劲!处处要和我作对。

  怪自己心太软给她看出破绽,我感到了她正离去的危机。我当机立断,准备向她求婚,让她成为我的真正俘虏。

  钻戒买好了。我把它戴在自己的小指上,见面就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装成握她的手,把戒指移植到她的无名指上,又故作惊讶地说:哎,哪来这么漂亮的戒指,还是钻石的!老天要你嫁人啦!她惊喜地看着闪亮的手指,用拳头敲着我说:坏!

  她说她要好好想想。我像守株待兔的猎人,眼看兔子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走近,只有屏声静气地等。

  正在我诱惑她走进我布下的天网时,她逃走了,吃了一餐不该吃的饭。

  那个人不该成熟英俊有钱且单身,不该请艾玛跳了一支舞,跳舞后更不该送她回家。转过身,她不该向我吹嘘这样一个有实力的追求者,听得我胆战心惊。单身中年男人的危险,在于不自觉间给你渗透的迷惑。这个笨女子,如何理解得到我的杞人忧天!

  我们的正式战争缘于她的call机。为着出差方便,我带上了她的全国联网call机。北方城市寒冷的夜里,天天收到的是那个 单身恶棍的亲切留言。下飞机后我直奔去找她,一条一条留言摁过来给她看,恶气向她讨说法:你看看吧!她满不在乎为自己开脱:单相思,与我无关!有强劲的对手介入,我再向她求婚时,感觉就像小孩玩耍着把戏没有正题。

  1997年一个有些寒冷的夜里,我突然预感到她正离我越来越远,不可抑制地要去找她。当昏黄灯光照着我落寞的影子的时候,我看见前面的车子里,钻进了一个袅袅婷婷的女人,定眼一看,正是她。

  我看着黑亮的车身飞驰而去。清醒些吧,我自己。人家有香车代步,而我呢,一个典型的三无人员,凭什么和她生气和他争高下?我心灰意冷,斗志全无。

  无奈,只有拿出最后一招:以退为进。我们进入冷战状态,不打电话,不见面,只是做不到不思念。

  听说,那小子下午五点半就会在她的办公室门口等她;听说,他们去了外地度假;听说,他起码在全国各地有一打以上的新旧情人;听说,他对她开始忽冷忽热;听说,他们开始吵架……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得快。这期间她打过电话给我,我不是恭喜她有了新欢,就是讥讽她抛了旧爱,总之没一句好话。感觉到她总想解释什么,迅速堵住了要说的话。拉倒吧!我一个人心痛好了。

  一晃就是两年。1999年12月的一个周末,我百般无聊呆在家里。

  门铃响了之后,恹恹地去开门。天哪,是她,笑靥多了些不熟悉地忧伤。心一下就热腾起来,不用问发生什么事情了。还是我这种三无人员性能稳定,忠实可靠啊!

  让她哭,让她闹,让她笑。墙上一直没有撤下来的我们的合影,增加了我们和好的气氛。想想以前"双剑合璧,天下无敌"的调侃,就忍不住要珍惜眼前。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来,我兴冲冲地下冷落了两年的厨房,要亲自做几样小菜,隆重庆祝千禧年的到来!

  啊哈!厨房的油烟冒出来了,电饭煲里的香气溢出来了,空气里流动着快活的生气,这还是我们以前熟悉的气息。

  两个人,围着昏黄的灯光吃晚饭。她不经意地问我:21世纪就要来了,新年有没有打算?怎么过?请我干些什么?

  我脱口而出:请你买菜、拖地板、请你过日子,请你做我的煮饭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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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03朵白玫瑰
  
  
原本以为,和大伟会一直沉默下去,就像我为他写的那篇《飘逝的心境》一样会随着毕业渐渐尘封,不曾想,离别却带给了我更紧的纠缠。早知,该离他更远一点的!

  与大伟的相识是四年前的事了。那年夏天,我十六岁,我梳着一头短发升入中专校园,当我第一次站在军训的队伍中,我就发现了站在对面的他,那精气神儿让我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当然,站在火热的太阳底下,看他的无畏我也有一种为他男子汉的豪情所感动的激动,我想,我对他是一见钟情吧!可是那时我不懂。来自大连的他身上有一种海风般的粗犷气质,古铜色的肌肤、刚硬的线条、气宇轩昂的神态,深深的锁住了我的目光。偶尔走在路上,不经意的相遇,我们的视线会短暂的碰撞,从他如炬的目光中我读出了一些若有若无的情愫,于是心跳得像个小鹿般欢快而羞涩。

  新生卡拉OK大赛,我唱的是王子鸣的那首伤心雨,那天的表现并不出色,可结束的那一刻,我看见大伟从后排的椅子上站起来,使劲儿的为我鼓掌,我牢牢的记住了那一刻;寒假过后,我的短发已渐渐蓄长,削薄的发式让我看起来不再象个假小子了,当我穿着肥肥大大的迷彩去食堂吃早餐,猛然回头的一霎,我看到我盼望了一个假期的他停止吃东西满是笑意的怔怔的望着我,而我却手足无措、只是呆立在原地回望他……两年中,我和大伟一直处于彼此沉默的状态,而我却感觉到他的目光无处不在,炙热而深情,穿越许许多多的人群,我们的视线总会紧紧的纠缠。

  我把这一切悄悄的压在了心底,我把自己的心动归结为无知和好奇,因为那时我正喜欢着一个男孩,我们相识了许多年,我一直天真固执的以为他是我的真命天子,而恰恰此时,大伟在学生会表现得异常的突出,很自然的,我在心理上有许多的压力,于是我盲目却强迫的压制了对大伟的感情。然而,我只是被我自己假装的冷漠和平静所蒙敝,否则,我怎么会因为他无意间抛给一个女孩一朵折了梗的玫瑰而落寞憔悴,我怎么会总是喜欢远远的看他在足球场上守着那个球门,我怎么会看到我和他的硬笔书法展在相邻的位置就悄悄的欢喜,我怎么会每天三次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要在他的目光里寻找自己才觉得安心?我越来越明白自己的心意,也越来越矛盾。此时的大伟已是学生会主席,而我们离毕业已近在咫尺了,在他面前,我不是自卑,而是一分拘谨,如果我的存在对他会造成一点点的伤害和不利,那么我宁愿保持沉默。

  不久以后,事情却发生了转变,我和大伟都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境地。那是十月的一个周未,我青梅竹马的那个男孩到学校看我,校园的甬路上当他的桑塔纳从大伟的身边缓慢滑过的时候,大伟已抱着篮球看到坐在车子里的我,目光中掺杂了让我心疼的苦涩。我转过头从车窗去回望他,那一刻我如坐针毡,之后的两个星期,大伟像空气一样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人群中,我再也找不到那双充满深意的眼睛。一个月后,作为我学生时代的记忆――我信手涂鸦的一本散文集《梦随风过》在校内发行,天意使然吧,为大伟写的那篇《飘逝的心境》凑巧停留在99页,人说九九长久,而这一次,我和大伟却更加的陌生了,因为书中有无数篇为我的青梅竹马而镌写的痴情。其实,梦随风过,我是希望风过无痕,可是我却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这些文章刺伤了大伟的眼睛,也刺伤了我和大伟之间默默流淌的深情。每一次见到他,看到他那种假装的无所谓的洒脱,我都难过得想哭。既然已经知道喜欢的是大伟,我为什么还要如此荒唐?我是真的怕毕业,怕分离,我用这种方法来疏离我日渐强烈的爱意,我错了吗?我不停的问我自己。

  我在忧郁中度日如年,随之而来的毕业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受尽了折磨。北方的小城辽阳,雪出奇的多,我总喜欢一袭黑衣,在冰天雪地中消融我内心的疼痛。终于,我去找了他,纯色的纸页只留下了我的对不起。在毕业离校的前一晚,我们相约,四年来,我第一次肩并肩的和他站在夜色里,在校园外的那条街上,踩着厚厚的雪地,大伟拉着我躲过车流穿过那条马路,我们在冰冷中温热着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当我拿出那条浅灰色的围巾,是我熬了两个夜晚学着赶织的,很粗糙,大伟淡淡的说织得很好,可我分明看到他眼中闪烁的光芒,而同样是我手工折叠的一百零三朵白色的玫瑰晶莹剔透的递到他眼前的时候,大伟的眼神却黯淡下来,他问:“为什么是一百零三朵?为什么不是红色的?”我嚅嗫着答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最喜欢白色……”我们无语的对视,这一夜,我和大伟从街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我们在雪地上长久的停留,我们之间的误会冰释如水。他摆个酷酷的POSE,说我以后该站在那个方向望着大连的他,他也会望着我,我哭了,眼泪滑到脸颊上,很快的被冷风结成了冰晶。

  我实习的单位早已定好,是到远在西安的一家青少年杂志社做文字编辑,可是我一直在犹豫不决。之后,我推迟了去实习的时间,我甚至想放弃难得的工作机会,因为我不想远离大伟,我想为爱留下。可是,大伟不再见我,他拒绝听我的任何解释,“我希望你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好的未来和发展,你留下来能做什么,你想放弃自己的梦想吗,别为了我耽误你自己,你懂不懂?”大伟的语调激动而生硬,我感到委屈和矛盾,这样的选择摆在我面前,真的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我辗转辗转的思想斗争,我知道,如果没有大伟,那么一切对来讲都没有意义,我是一个感情至上的人。2000年最后一个夜晚,我站在雪地上整整等了他五个小时,我的心也被冻伤了,然而我不怪他,因为我明白他是为我好才这么狠心的,他不想我与自己的梦想擦身而过,其实他不懂,如果可以从新来过,我不要做那些无谓的傻事和抗拒,他才是我最初的梦想。2001年1月1日凌晨2点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他,他的眼神满是忧怨、怜惜和不舍,我失去了所有语言的能力,一瞬间泪雨滂沱,冰凉的手被他握在掌心中,只是不停的颤抖。

  我还是来到了西安,孤身一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用我如水的耐力、用大伟给我的鼓励堆砌起来的信心和坚强开始了我十九岁的路程。生活上的不适应、工作上的压力、性格上的尖锐很快就被现实打磨得服服贴贴,而对大伟的爱和思念却整日整夜的生长。我是一个认死扣的女孩,一旦认定了一件事,便是到死也不肯放弃,我根本舍不下对大伟的感情,于是每一天都是那么难熬,我越发的无法走进人群。我靠着四年中那么多美丽温暖的回忆,维系我的呼吸,组织我的灵魂,然而没有他牵住我的手,我的心始终没有温度,即便阳光暖暖的照着我,我仍止不住微微的寒意。我是那么想他,他满口的大连话从电话中传来,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哽咽,而泪水却不受控的湿了衣襟、湿了两颊,我只能不停的看书、不停的写,只能拼命的努力工作拼命的忙碌,然而无济于是。我把大伟的照片放在我的书包里,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的陪着我,我自私的允许自己在无助的时候刻骨的想他,想他的眉眼、轮廓。

  “我还没有吃饭,饿死了!”“那我一会去给你买个盒饭吧,记住,好好对你自己,我希望你过得好,我很想你!”大伟的声音不停的在耳畔纠痛着我,这份相思快把我熬干了。我把自己扔到西安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在陌生的地方游走,可是我的记忆力出奇的好,曾经的点点滴滴如潮水一般的迫着我的记忆,我拼命的想他,想他戴着黑色的手套勇敢的守门,想他左臂上的那颗黑痣,想他跳高时的坚毅神情,想他跑4×4接力时的满脸汗水,想他远远的投过来的幽深的目光,想他每天打饭时绕过几张桌子从我的面前经过……走累了,想哭了,抬头望着悠长的街道,两旁的法国梧桐早已苍翠欲滴了,俏生生的叶片闪着光微笑着,可我却牵念着家乡那一片涩涩的冷意,牵念着那粗犷的海风,牵念着那高大挺拔、气势磅礴的白杨树,这些都是属于我的大伟的,它们刻在了我的灵魂深处。

  直至如今,我仍然没有和大伟说一百零三朵白玫瑰的涵义,其实在我的数字概念中,一百零三朵白玫瑰是一份百分百的纯纯的爱。接着,我几乎是疯狂的喜欢上了蓝色,蓝色的牛仔裤,蓝色的牛仔服,蓝色波鞋,蓝色的腕表,蓝色的发夹,蓝色的手写原子笔,蓝色,成了我的梦想,成了我的忧郁,因为――大伟最喜欢蓝色。

  我懂了,我该怎么做,我上网给他发了E-Mail,告诉他我想他,告诉他我不会让他失望,告诉他我会回去,我会倾尽自己的全力站在离他最近的位置,也告诉他一百零三朵白玫瑰代表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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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脚下,看今生
  
  
记得二十几岁时,有个专门研究轮回学说的朋友到家里做客。
  “我们夫妻,下一辈子还会不会是夫妻?”我太太问他。
  “很难,机会不大!”他想都没想似的回答。
  “可是……可是难道这一生夫妻的爱,人一死,就完了吗?”
  “好像电插头,拔掉以后,灯丝就不亮了。”他又冷冷冰地说。
  “那不是太可惜了!”我不平地说。
  “有什么可惜?你几时能记得前生?你记得你上一辈子也是跟你太太吗?你当然不记得。”他一笑,“同样的,你下辈子又能记得这一辈子吗?夫妻缘,只是缘的一种,没有绝对不变的。最重要的是,你们今生是夫妻,看得到,摸得着,最实在!”
  将进二十年了,他的话常在我脑海浮沉。
  很喜欢一个禅宗的故事。有一天老禅师带着两个徒弟,提着灯笼在黑夜里行走。一阵风,灯灭了。
  “怎么办?”徒弟问。“看脚下!”师父答。
  当一切变成黑暗,后面的来路与前面的去路都看不见,如同前世与来生,都摸不着,我们要做的是什么?当然是“看脚下,看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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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沉没的爱情
  
  
    什么所有的爱情悲剧都是一个结局,在失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刻骨铭心地爱着那个人,而那个人却是自己永远无法再挽回的了。

  98初冬的那天晚上,传呼响的时候我正在酒店和一帮朋友喝酒。因为太吵,它一直响了好几声我才隐隐约约听到,低下头看时却是很意外的一行字;如果是沈安的传呼请回电话。一个陌生的区号0411及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更陌生的是最后的署名;冰凌。

  我是沈安。但我不认识什么叫冰凌的人。犹豫了半天,我最终没有回电话。传呼又再次响起,同样的内容加了“务必”两个字,我把电话打了过去。

  竟是个女孩子,她说:“沈安吗?对不起这样打扰你,记不记得我,我是冰凌,李冰凌。”

  我没有说“不记得”但我摇了摇头,我是个很典型的男人,不会直接对任何女孩说“不”的。

  我沉默的那个空间里她又说:“那你还记不记得于飞呢?”

  我愣了一下,那个叫于飞的男孩曾是我生活中的另类“朋友”,属于无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混”的那一种,忘了哪一年结交过,不远不近地处了段时间。今年春天,听说因伤害罪被判了7年刑。

  “我曾是于飞的女朋友,我们一起吃过饭的,很多次,”她说。

  我的记忆在那一刹那模糊地闪过一个女孩的脸。似乎是有过这样一个女孩的,人很娇小,留短发,眼睛黑而且亮,常常跟在于飞身边不言不语,好像也不曾笑过。

  冰凌说:“于飞出事后我就来了大连,知道的传呼只有你一个人的,一直没有打,而今天……”她停顿了一下,“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非常、非常地想听一个人的声音。”

  其实那天晚上我已喝了不少的酒,从我和天南分手后,我常常这样喝得半醉半醒地回去。又是如此,一个我爱的女子连句话都没有就离开了我,让我不愿再在夜晚清醒地孤单。然而那刻因了冰凌的那句话,我一下清醒至彻底。

  “沈安,也许你真的不记得了,可是我一直记得,曾经有一次你对于飞说女孩子是需要呵护和宠爱的,就是那样一句话,我总是记起你。”冰凌说:“我认识于飞时只有18岁,从那一天起我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快乐。”

  我记起于飞,我不知当初自己对那样一个男孩说这样的话且当着他的女友,是糊涂了还是喝多了,但是我说了。

  我站起来走出酒店,初冬的风冷冷地刮着,直直地自街中袭过。我慢慢地对冰凌说:“生日快乐!对不起,我没有什么可以送给你的,只有这句话了。”

  我是真心的。

  “这样真好。”冰凌说:“真的沈安,听到你的声音,我已经很快乐。”

  我叹口气,很轻地不愿被她听到,在电话里可以听到偶尔有车急驶过的声音,我想她是在街上的。我说:“一个人在外面太孤单的话,给我写信吧!就当朋友,你知道寄哪儿的,是吗?”

  收到冰凌的信是在一周后,其实在此之前我已很多年没有收信或写信的经历了,但是我找不出更合适的方式对她,太陌生了。

  冰凌的字很小,圆圆的型体,用了很少再有人用的蓝黑色墨水,写在纯粹的那种白纸上。我是在当班的空隙极快地看了一遍,可当时我感到了一种震惊。我把纸张翻过来从头再看,那些文字,忧伤得令人心碎。那到底该是个怎样的女孩,受到过怎样的伤害?她说:“一个又一个深夜,我醒过来,一身冰冷的汗水,只为了同一个梦。梦中的那个人一次次用一把尖利的刀子刺穿我的手背,流出血来,我那么疼。我已经躲了那么远那么远了啊,却仍然无法躲开,世界还是在那样的夜晚一次次坍塌下来……”

  我给冰凌回信,她的地址是大连一个院校的成人部外语系。我用了行里的公函,只在上面写了一句话:“别怕,冰凌,再有那样的夜晚那样的梦,呼我。”这也是我看了她的信后唯一想说的一句话。

  以后深夜我不再关闭传呼,尽管很长时间后冰凌都没有在夜晚打过。她只是不断地写信来。那些文字,或深刻的忧伤或浅淡的快乐,无一例外的美丽而生动。

  我们开始隔了遥远的距离,隔着山山水水以这样一种方式慢慢走近。我开始不再夜夜流连于酒店,常常翻着冰凌的信,想象着她也是曾经在身边走过的那些女孩子,不同的是她们大多伤害了我,而冰凌却被别人伤害。

  那年情人节在春节过后不久,大街上飘满了玫瑰的清香,几天前落的一场雪仍残迹斑驳。我在那天下午收到了寄自大连的一个包裹,用了那种黑色带了猩红玫瑰的纸精心包装起来的一个礼盒,很大但很轻。我喜欢那张纸,所以用了很长时间才把它完好无损地拆开。打开的纸盒里,层层叠叠落满了浅粉色的纸鹤。

  我一只一只地数,竟然整整一千对,纸盒的底层有张照片。一个女孩在暗暗的光里,低着头站在退潮后的海边,是侧影,且垂落了一些发丝,看不清女孩的脸。照片的反面有一行我熟悉的小而圆的字,是一首叫作《千纸鹤》中的歌词:折一千对千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逢?

  冰凌问我:“是真的吗?沈安。”

  我握着她的照片长久地没有了任何的思绪,只是心底里有什么最后固守的东西正在一点一点地融化。

  我终于发现,我爱上了冰凌,与那千对纸鹤无关。只是迟悟的我连一句情人节的问候已无法对她说。

  我给冰凌写了信,在那个情人节的晚上,我一遍遍写下她的名字。我说:“冰凌,从来没有这样幻想过,一个人可以长出一对会飞的翅膀,飞过山与海去找他心爱的女孩。”

  冰凌的回执只有三个字:我哭了。

  我看到了那些泪,在梦里,真真实实的。

  日子开始在一种新的情感和日渐明朗的思念中渡过。那个春天过去的时候,冰凌在电话中对我说:“安,没有那些梦了,终于没有了,我丢掉它们了。安,我不再害怕,因为你啊!”

  我的唇轻轻地隔了话机向她传递。我再次于梦中拥抱了冰凌。然后我们开始共同数着她回归的日子,共同梦想着这个夏天该是怎样的美丽和浪漫。

  可是就在冰凌告诉我她要回来的前三天,我接到行里派我去昆明学习半年的通知。也许是爱情带给我的运气,那段时间我的事业相当顺利,只是飞往昆明的那天,我的心里落满了无奈和遗憾。而那个夏天因为我的离开,冰凌没有回来。她说:“安,那个地方没有你,我回不去,它将不是归途而只是噩梦开始的地方。”

  我的心为了她的这句话遥远地疼了很久。

  从昆明回来时秋天已经过去,我从营业厅调到信贷部,所有开展起来的业务将日子变得忙碌无序。每天几乎是很晚了才有时间给冰凌打个电话,但是每一次哪怕只是一分钟我也会告诉她,我爱她。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去疼爱一个女孩。

  冰凌一直一直地盼着我去看她,可她不肯寄一张清晰的照片给我。她说:“你来,你来了就会一眼认出我,一定会的。”但我不能给她任何去看她的许诺,我太忙了。我知道这不是什么理由,只是一个男人不能轻视的现实生活。

  又慢慢到了99年初冬,我与冰凌“相识”到相爱已近一年。她说:“我已经快过完23岁了,你还记得吗?再有两天,就是我的本命年。”

  我冲动了一下,对冰凌说:“那一天,我一定会陪你一同渡过。”

  第二天早上一到行里,行长就叫我去他的办公室。他一见我就说:“后天你去济南开会,一周的时间,准备一下吧!”停了一下他又说:“沈安,行里正研究你升任信贷部主任一职,你努力点啊!”

  我一下打住了要请几天假的愿望,我爱冰凌,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我更加自私地期盼着事业成功的感觉。我知道有些东西不可以错过,而冰凌,总有一天我会找回她,长相厮守。

  再给冰凌打电话时,她同室的一个女孩说:“冰凌去烟台了,去接她的男朋友沈安。”

  若我动身的话,那天晚上该到了烟台,没有别的办法联系到冰凌,除了等。

  电话一直到深夜才响起来,我抓过来并没有看号码说:“冰凌……”她打断我:“我已等过了最后一班车,刚刚,最后的一班。”

  我说:“冰凌你听我说……”

  她说:“沈安,像我这样一个女孩,以这样的方式去爱一个只有在远离后才能讲出来的人,是不是开始就是一个错?”

  她挂了电话,没有再听我说一个字,我因内疚而心疼,不断地。

  几乎一夜无眠。

  第二日,一直打冰凌宿舍的电话,从中午到晚上,她都没有回去。我心乱地收拾出发带的用具,我想她伤心了,可是我一定会弥补的,我一定会。

  是上午10:40分的火车,行驶至兖州的时候身旁换了两个乘客。我一直在看窗外初冬荒凉的原野,却无意地听到一个人说:“嗨,你看报上登载的这条消息,昨天夜晚烟台驶往大连的大舜号渡轮因风浪太大,被迫返回烟台港时没能救助,沉了,全船300人,还不知生还几个……”

  我转回身在他的惊呼中一把抓过他手中的报纸,一行黑色的字清晰地映入眼底:烟台至大连的“大舜号”渡轮于11月24日凌晨沉没。

  冰凌啊!我大声喊出这个名字,眼泪哗哗地落下。那个一直一直在逃避受伤的女孩,最后伤她到没有退路的人,竟然是口口声声爱她生生世世的我。

  火车飞速地行驶着,在冬日灿烂的阳光里,我的心里却开始大片大片地飘起了雪。它们会从此永远不停地落下来,将我的世界冰冻,直到我找到冰凌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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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杯咖啡

   
我当年能够顺利通过皮特的文秘面试,正是得益于一杯咖啡。

  那天过五关斩六将通过了口试笔试一路冲到面试的女孩共有6个,都是二十多岁年纪,明亮的眼,温软的笑,齐刷刷一排6棵青嫩葱儿,师院专科毕业的我并不出色。

  主考将我们带到一只大冰柜前,出人意料地说:“最后一道试题:为老板冲一杯咖啡,然后亲自送进去。”

  “进去”指的是进总经理办公室去,换言之,如果考试通过,那么将要见的人便是自己未来的老板。我们对视一眼,心照不宣,都暗吸了一口冷气。

  多日辛苦,在此一搏,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来。我冷眼看着5个对手的操作,有直接冲一杯苦咖啡的,也有认真按比例配制奶粉方糖用料恰到好处正如三合一厂家出品的,还有两个竟分别做了咖啡冰淇淋和鸡尾酒,装饰着柠檬和樱桃的花杯鲜艳别致,简直堪称色艺双全。当此劲敌,我有什么胜算?

  想了想,我老老实实冲了一杯苦咖啡,然后调好一小盅奶昔,又在小碟里放几块方糖和咖啡勺,用托盘端了走进总经理办公室。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皮特。

  他四十出头,也许不到,一双蓝眼睛写满精明。他笑眯眯地问我:“你竟要我自己调咖啡?”

  我也笑着,但心是紧张的:“这是我第一次为您服务,很抱歉不了解您的口味。 但是这次之后,我会知道您是喜欢加糖还是加奶,希望下次令您满意。”

  “下次?你知道一定会有下次吗?”他笑了,蓝眼睛变得很柔和。我心里微微一震,顿觉无比轻松,我知道,我已经得到了这份工作。

  从这第一杯咖啡直到我此后为期两年的秘书生涯中,我始终坚持这“自我无原则”的原则。表面上很轻松,只要上面说A我重复A就行了;实际上每日如履薄冰,因为皮特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老板,出尔反尔和迁怒于人对他是家常便饭,而首当其冲的直接受害者自然就是我这个离他最近的秘书。

  皮特有个坏习惯,处理废文件不喜欢使用碎纸机而总是顺手一揉便扔进字纸篓。那年圣诞,纸篓时装满了他扔掉的贺年卡。负责清理卫生的吴嫂大概是觉得卡片精致扔了可惜,便捡了几张带给儿子玩。那个小肇事者有一天拿了张音乐卡坐在公司门口开开合合地玩着等妈妈下班,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偏偏皮特要回公司拿一件什么东西,觉得音乐熟悉,要过来一看──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神秘人特送给皮特的特殊礼物,不懂英文的吴嫂和她的小儿子也不清楚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香艳词儿──总之,皮特发了很大的脾气,觉得这样隐秘的东西扔进垃圾堆可以,沦为清洁工儿子手中的玩物却不妥。

  吴嫂第二天便被炒了鱿鱼。而我,也连带地挨了顿骂,因为没有替老板将卡片送进碎纸机。

  我替吴嫂不值,也为自己委屈。但皮特是老板,操纵生杀大权,他认为我错,我有一百条理由也仍是不对。我惟有默领了这一顿无妄之灾,从此更加小心翼翼,且自动自觉地为自己增加了一项工作内容──每晚清查纸篓,将自己认为可能有用的文件私下备份或妥善处理。

  这种备份给我的工作带来了非常直接的好处。皮特常记不清他对我说什么,有些应该交待给我的任务有时他只是想一下就以为自己是说过了,过后却常常突然向我索讨某一份工作记录。现在有了这种备份,当他再突然向我问起哪份莫明其妙的文件时,我便再也不至于天辞以对。

  这样的小心,我终于有惊无险地在秘书位置上坐了一年。在皮特的公司里,无过便是功,年底我被加了1000元的底薪。员工们羡慕地给我敬酒,但我的心里却丝毫没有快意。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努力敬业近乎于一种饮鸠止渴,由于老板的粗心,我知道太多的秘密,这对于一个秘书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我想,被炒鱿鱼对我而言只是迟早的事。

  就在我每处于“时刻准备着”状态中的时候,我国驻南使馆被炸的消息传来。一时间民情激昂,各种游行示威逐层升级。我们公司也有工人提议举行罢工以示爱国,这一建议立刻得到工人们的一致赞同。但是队伍尚未形成,公司领导层已经得到密报,皮特急如热锅上的蚂蚁,紧急召开各部门经理会议,问:“谁去平息这件事?”

  大家面面相觑,这种事,最适合出面的自然是老板。但大家都明白,皮特是个胆小的人,活得比谁都仔细,是绝对没勇气以身犯险的。

  皮球踢来踢去,几个经理谁都不愿出面。终于办公室张主任圆滑地开口:“这种时候,还是总经理身边的人出去一下最合适,总经理代言人嘛。”

  大家的眼光“刷”地下集中到了我的身上,我正做着会议记录,完全没料到向来只须人云亦云的秘书在这种节骨眼儿竟会变成“总经理代言人”。我望一眼皮特,他的蓝眼睛里满是惶惑和期待,这时候说“不”是需要很大勇气的。我并不是一个勇士,在拒绝老板和面对员工两种选择中,我只的选择另外一种勇敢。

  终于,我说:“我去看一下情况,然后再来汇报。”

  工人们已经选出了代表要同上层对话,这让我微感轻松,他们肯和平谈判说明并非不留地。我问代表:“停产一天对我们到底有什么帮助?”

  “但是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我们不能毫无表示。”工人们的情绪仍然很激动。说实话,我颇受感染,如果我是学生,我会立刻走上街头和大家一起高喊爱国口号。但这时候,我只有沉默半响,然后轻轻说:“用失业来表示,是否太冲动?”

  半小时后,我回到会议室,汇报皮特:“工人们并非罢工,只是想下班后上街游行,他们把美国当局与美国公民分得很开,并且很明白要以公司利益为重。”

  无论皮特怎样追问,我始终没有告诉他那天同我谈判的工人代表到底有哪几个,但不知怎么,过了几天,他还是知道了。那几个代表在月底被结清工资解除了合同,工人们特意为他们几个开了送别会。我没有去,我知道他们在背地叫我什么──“汉奸”。

  我问心无愧,不能不寂寞。

  皮特很明白我的委屈,他永远有本事听到公司里每一个最隐秘角落的动静。那天下午,他突然将我叫进办公室,满面笑容地说:“我一直很感激也很欣赏你。公司里那么多主任,关键时刻只有你肯挺身而出维护我。我已向总部申请,送你到总部培训两年,然后重新安排你的工作。从下星期起你不用再上班了,我已经安排张主任帮你联系学校参加培训了。”

  我大喜,衷心感激。无论如何,有人能够明白自己的委屈给予补偿是一份莫大的恩惠。

  受人恩惠最好的表示就是让那人知道你有多么感激而且受益之深,我小心地答复皮特:“新秘书只怕一时间不能适应工作,我读夜校好了,白天仍来上班,直到出国。”

  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原因:皮特是很情绪化的,答应的事并不一定准。难保他不在这两个月觉得其实我也没什么好,临时改变主意。

  从这一天起,日子变得格外忙碌而充实,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培训,哪方面也不能马虎。但我的心却从未有过地轻松起来,有什么比能预知自己的明天而且那明天十分美好更令人欢欣鼓舞的呢?我觉得自己一生中最辉煌的日子就要来了。

  当月底,那场在本市引起不小轰动的爆炸案发生了。员工中4人轻伤,两人重伤。那段时间,我的忙碌达到了极点,简直疲于奔命。除了公司的工作和与保险公司接洽,还常常要周旋于伤者家属之间。

  其中一名重伤员整只右臂被炸飞,她的妻子拉着我,让我看她的一对双胞胎儿子:“他们还这么小,以后我可怎么过呀?他是技术工,手没了,就是废人了,天塌了呀!”

  她哭,我也陪着哭,心情沉重到极点,但是完全无能为力。没有一句安慰,因为安慰在这时候显得无比苍白,只好问她:“我能做些什么?”

  其实不用问也知道──钱!这时候只有很多很多的钱才能稍微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掏出身上所有的现金交给她,又问:“保险公司来过了没有?”

  我们公司给每个员工都买有保险。经过交涉,保险金已基本到位,但实在是杯水车薪,几万元钱和一只手臂的价值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我将希望寄托在公司福利上,但是皮特说,公司可以承担一些营养费和抚恤金,但不会很多。

  我小心地问:“前两天不是给总部发过传真汇报事故申请补助么?”

  皮特揉着太阳穴,一脸的疲倦:“但是保险公司已经给过赔偿,总部也只给这么多。”

  他竟然并没有斥责我多事,这反而使我更加疑惑。我望着他,心里充满矛盾,但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当晚,我整晚在翻查自己两年来备份的所有旧文件,终于找到那一张有关员工伤病补助的总部传真,我心底的疑惑被证实了。

  大概是一年前,皮特以传真形式和总部讨论过有关员工伤病补助的问题。最后的文件我并不清楚,但通过这一份传真草案可以看出,美国总部原本答允的金额应该是很高的。那么,皮特说只有很少的一些抚恤金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他想私吞这笔钱。

  我,应该揭穿他吗?后果会怎样?

  那夜,我彻夜难眠,傻傻地想:美国的月亮真的会比中国的更圆吗?但我只怕看不到了。

  我辗转,梦里隐约听到有小孩细细的哭声,在喊“爸爸”。他们爸爸的手没了,他们需要很多的钱来帮助他们长大,受教育。也许,我会因为自己的美国梦而带给两个孩子一生的辛苦与挣扎。

  但是,谁能定如果我不去美国他们就一定会拿到一大笔抚恤金呢?毕竟我并没有看到最后的文件。也许我误会了皮特了呢,那么随便怀疑不是在害人害已?

  早晨上班,我为皮特冲了一杯咖啡,然后连那张揉皱了又展平的传真件一同放在了他桌子上。

  在秘书室,我细细叮嘱新来的小丁:“皮特喝咖啡喜欢加半盅奶昔,不放糖。而且他比较习惯‘哥伦比亚’和‘摩卡’,那些‘雀巢’和‘麦斯威尔’是给国内客人预备的,不要弄错了。”

  正在絮叨,皮特打内线电话叫我进去。

  推门的时候,我想,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走进总经理办公室。

  皮特的表情很淡漠,但桌上的传真件分明洒着斑斑点点的咖啡渍。他竟这样惊惶,我再无怀疑,皮特在关于伤残补助的数额上一定做过手脚。他拈起那张薄薄的传真,嘴角一丝潮讽:“我知道你还有收集垃圾的嗜好。”

  “never say ‘no’!”(永远不要说‘不’)这位绰号“中国通”的老板突然用英语对我咆哮起来:“a good secretary should be good at keeping silence!”(一个好的秘书应该懂得保持缄默!)

  “也许,”我也用英语回答他,“也许我应该维待沉默,直到我去了美国,见到总裁后再设法帮助他们。可是,”我的英语并不十分流利,因为激动,我的声音哽咽起来,我望着皮特,诚恳地说,“我不想对您不利。”

  他一愣,脸色缓和下来,许久,他困惑地,轻轻地问:“WHY?”

  我当然明白他之所指,停了一停,才抬起,改用中文清清楚楚地回答他:“因为,我从来都是中国人!”

  “就这样,我为员工争取回了那笔高额的抚恤金,而我自己,却因此而失业。”

  小阮讲完了她的故事,望着我轻轻一笑。

  我问她:“你后悔吗?”

  她挑起长眉,眼神晶亮:“这个问题,皮特也问过。后来,那几个受伤工人也问过我,为什么当初那么奋力地为老美卖命,阻止他们游行,现在却又这么帮他们?我对他们说,我从来都是帮自己同胞的,我不是汉奸,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啊!”说到这里,她笑起来,笑容坦荡明亮,“只是,说完全不在乎也是不可能的。那以后,想起美国,想起那份高薪,我就忍不住喝咖啡。不加糖的咖啡真的很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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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缘来是否无恙

  
 晓澜第一眼看到杨柳的时候,就感到心突然很快地跳动了一下。

  杨柳站在孟飞身边,如同一个黑色的幽灵。她穿着皂色裙装,挽了浅浅的发髦,挺秀的双眉下是黑如点漆的眼睛,只有她的皮肤,在一片黑色中雪白得近乎透明。

  杨柳是孟飞拜托晓澜照顾的。虽然晓澜有点为难,但谁叫孟飞这么信任他呢?带杨柳回家之后,他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宝贵时间来打扫房间。杨柳说:“谢谢你。”她的声音轻柔娇美,甜得恰到好处而绝无做作之虞。晓澜在心里叹了一句:盂飞真是好福气。

  只是,孟飞为何非得选择女友远道而来的时候出差呢?

  那时晓澜也是刚刚调回这个阔别多年的城市负责上海地区的业务。上任伊始,自然有许多千头万绪的事等看他去做,还有多年未见的朋友都要见一见聚一聚,但晓澜仍然尽可能抽出时间来陪杨柳。因为杨柳真的很孤独,这里的一切对她而言都非常陌生,晓澜似乎成了她惟一的亲人。后来晓澜就带杨柳一同去会朋友。老朋友在一起喜欢乱开玩笑,晓澜先还解释几句,说这是别人的女朋友不是我的。当然没人相信,连晓澜自己听着也觉牵强。晓澜有时想,不知杨柳听到那些玩笑是什么感觉,但从她静如处子的脸上他看不出答案。有次晓澜无意间说了句:杨柳,你让我失去了很多机会呢。杨柳淡淡一笑没有回答,而晓澜已经在后悔不迭,他想自己怎么能说那种话呢,好像暗示什么,未免太不君子了吧。

  现在晓澜处理完公司的事务后,就急急忙忙地乘地铁回家,再不像以前,老是担心下班后应酬完该干什么。看着万家灯火绽放出夜幕下另一种风景的时候,心里也会有淡淡的温暖,知道那里面至少有一盏是在等着他,只是在想起那等他的人心里想的却是别人时,才感觉出丝丝怅惘。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各人有各的缘。这样安慰着自己,也便释然了。

  杨柳会煮味道很特别的咖啡,忙碌完一天的工作,品着香浓的咖啡与杨柳聊天是极放松而享受的。晓澜渐渐知道,杨柳大学毕业没多久,进了竞争很激烈的一个合资公司做office小姐,才不过半年就有了升助理的机会,可她就在这时候放弃了工作。为什么;她没说,他自然也不问,其实他已猜到跟孟飞有关。想不到杨柳这样一个外表温婉的女子,为了爱竟能如此果决,让他又对杨柳多了种刮目相看的感慨。

  只有一件事让晓澜很是奇怪,那就是平时很少单独出门的杨柳每到星期三晚上就要一个人出去。本来他还没怎么在意;可是当又一次杨柳告诉他晚上不用陪她时他不禁问了一句:“杨柳,你一个人能到哪里去?”

  晓澜这么问是因为刚好那天晚上他没有别的安排,这对他来说确实十分难得。下班前他特地向秘书咨询上海哪个咖啡馆最有特色,原是准备好好地陪陪杨柳,没想到他兴冲冲地赶回家,却正好碰到杨柳要出门。

  听到晓澜的问话杨柳沉默了一会儿。在这一会儿的时间里晓澜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三,想起杨柳在上个星期三与上上个星期三都曾经这样出去。于是他注意地看了看杨柳,他发现杨柳似乎刻意地修饰过了,这使他的心没来由地一沉。

  于是晓澜说:“如果这涉及到你的个人隐私;你可以不回答。”

  杨柳明显地犹豫了一下,终于轻轻地说:“我答应了一个人。”停了一会,又似乎解释似的说,“我会早点回来。”

  自然,晓澜不便再多问了,可是那一夜。他是知道自己做不了任何事的了。无论他做什么,他的思绪总是被一个问题打断:约杨柳的那个人,究竟会是谁?这段时间以来,她认识的无非是他的那帮朋友,难道会是其中的一个吗?迅速地在心中用排除法筛选了一番,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疑的对象:吴霖。虽然他极不愿意相信杨柳会被这个风度翩翩又出名花心的家伙吸引,可是他得尊重事实,事实是,孟飞出差了。杨柳正在与这个城市里的另外一个男人约会。

  想到这里晓澜狠狠地掷了笔,墨水在纸上划出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晓澜决定第二天就找吴霖谈谈,杨柳是孟飞托他照顾的,如果出了差错他怎么对得起兄弟?

  本来晓澜想等第二天晚上再去找吴霖;可是一上班他发现自己对着一大堆文件怎么也无法静下心.好容易熬过一个上午,趁中午休息的时间他就赶去了吴霖的单位,你昨晚去哪了,晓澜见到吴霖的第一句话就问。

  老兄怎么关心起我的私生活来了,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跟一个倍儿棒的小妞去跳舞了,吴霖一贯的嘻皮笑脸。她是谁?想撬朋友的墙角呀。我不告诉你。这时一件让吴霖感觉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晓澜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一字一句地说,我警告你吴霖,杨柳是我兄弟的老婆,你最好少沾惹她。

  晓澜怒气冲冲地说完正要转身,忽听吴霖轻声地骂道,猪。你说什么?我说你是猪,你看看杨柳的眼睛吧,全世界都知道她爱的是你,她眼里压根儿没有别人。你不仅是一只笨猪,而且胆小如鼠,连承认爱她的勇气都没有。还拿什么兄弟的老婆当借口。你还不如我呢。哈。在吴霖的大笑声里,晓澜呆若木鸡。

  有那么一瞬间,脑子里是雷霆骤雨。内心突然被唤醒的一种意识,一种一个多月来渐渐滋长起来却从不敢去触及的意识,使他陷入短暂的混乱。他真的不知道,这种越来越强烈的意识,会不会让他的理智被别的什么所支配?

  晚上晓澜是醉着敲开家门的,杨柳为晓澜开门的时候,一向沉静的眸子里闪过刹那的痛楚。只是晓澜不曾看到,他已经不省人事,可还在一个劲地说着我不回家。杨柳一直守着晓澜。不时用毛巾为呢喃不安的晓澜擦着冒出来的冷汗,晓澜的痛苦让她明白,有些事情已经不可能再隐瞒下去。

  半夜里晓澜似醒非醒地看见一双焦灼的眼睛,他抓住了放在他额头上的毛巾,连同那上面的手。他看上去孩子般无助,心痛的感觉攫住了杨柳的心,她与她的心一起扑入他的怀里。晓澜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汪洋大海,无比幸福又无比痛楚。他终于嘶哑地叫了出来:“对不起……盂飞。”

  杨柳颤抖了一下,她的颤抖马上传给了他。这回他完全清醒了。

  “杨柳。”他虚弱地叫,虚弱得说不出别的话。她长长的睫毛掩住了漆黑的眼睛,他觉得也掩住了他的世界,他的世界一片黑暗。

  “晓澜。”她的睫毛打开了,一行清泪滑过了她姣好的面容,“是我的错.我不该骗你。”

  “不不,”晓澜错乱地试图抚慰流泪的杨柳。

  她的泪让他痛到极点,“是我对不起孟飞,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你是说,你要放弃我?”“我又能怎么办?杨柳,恨不相逢未嫁时。”“孟飞……他是有妻子的人。”晓澜呆住了。

  “原来你不知道?”杨柳的声音听上去那么凄楚,而泪痕未干的脸上却慢慢浮上一丝淡淡的微笑。然后。她开始叙述,那是她第一次在晓澜面前提起孟飞:我们是在一次出差时认识的,为了他我放弃工作追随到这个城市,他才告诉我他早就结婚了。这段时间他其实哪儿也没去,每个星期三他妻子值夜班时他就约我,我不敢告诉你是因为他骗你说他出差了。真的很抱歉。说到这里,杨柳抬头望了一眼晓澜,她的眼睛非常清澈非常明亮。

  那你,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晓澜愣了半天,终于问。

  晓澜,舍弃一件东西是需要时间的。何况,我现在留在这里。已不是为了他。

  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结局之好让晓澜喜出望外。同时不能不相信,冥冥之中真有所谓缘分。要不然,杨柳怎会从千里迢迢之外来到他的身边呢?

  杨柳很快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她的聪明使她在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里如鱼得水。每天下班后她都到晓澜公司去等他,他有时要处理完手头的事才能走。她就坐在他办公室外的休息室里看看报纸。她使公司里暗恋着他的女孩们自惭形秽。

  日子应该是甜蜜的。只是晓澜有时吻着杨柳如玉的纤手,会觉得这个小小租房的简朴有点对不起她。他的确觉得像她那样的女孩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太委屈了,可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仍是细心地经营着日子,经常买些花花草草的小东西点缀房间,使陋室渐渐地变得有生气了。他看她做着这一切;感动着她的贤惠与温婉。上海的房价是很贵的,他拼命地工作、挣钱,终于在半年后把一本厚厚的合同书放到了她的手里。那时,他如愿以偿地看到了她惊喜的眼睛。虽然只付了首期。但毕竟一个梦已编织了雏形。只待借以时日慢慢去完善了。“你真好,晓澜。”她的声音格外地甜美。他觉得他可以满足了。

  合同书上填的是她的名字。

  他有了比以前更迫切的奋斗的动力。但是这时候总公司出了事,人力无从挽救的漏洞使整个系统立即陷入瘫痪;他失业了。

  他想不通为什么否极泰来的时候命运要跟他开这么大的玩笑。她劝他去别的公司应聘,但他接受不了从一个分公司经理一下子论落为求职者的巨大反差。他一意孤行地将所有存款投入了股市,他只能再赌一次命运。

  但是股市一片低迷,他的资金天天都在减少。每当他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里看到杨柳时他内心里就一阵悸动,一种莫名的担忧使他开始变得喜怒无常。只有在偶尔赚了一把时他的脸上才能露出笑容。那时他就对杨柳大谈特谈以后的宏图伟略辉煌前景。杨柳顺从地听着不发一言。然后麻利地收拾他吃完的碗筷。那是个热得令人忍无可忍的夏天,晓澜觉得自己像一头关在笼里的困兽,而杨柳是笼子边上一朵艳丽的鲜花。即使鲜花无意飘香也一样会招致成群的蜂蝶,他想。如果有一天有人要去摘那朵花的话,那头野兽的满身力气也许毫无用武之地。杨柳明显地感到晓澜的眼神越来越莫测,以前小屋里两情相悦的景象早已一去而不复返。有时晓澜看到杨柳穿着薄薄的家居衣衫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大汗淋漓地做饭,心里也会涌起久违的感动,但是一切都被沉重的现实严密地遮盖着。

  晓澜最后一天出现在证券公司的大厅里时他的账户上不名一文。他其实已经用不着来,股市永远不会同情穷鬼。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除了这里还能去别的什么地方。直到最后一个人走完以后;晓澜才茫然步出大门,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感到世界正在渐行渐远。后来他不知怎么走回到家里。他对杨柳说:“我饿了。”

  杨柳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他去热饭,她冷冷地说:“有方便面,你自己煮吧。”晓澜知道该来的终于来了,他好像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然而现在他的心正在粉碎。

  “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她问。他没忘,今天是她的生日。他早上走时想过要用最后一笔钱给她买生日礼物,但是今天他的最后一分钱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不是她的错,他想,她是有理由这么对我的,她已经够宽容了。

  分手是惟一的结局,虽然都有那么多的不舍。他把购房合同交给她说,我没有能力再付每月的按揭,如果你能说服房产商退钱就拿那笔钱走吧;算是我补送你的生日礼物,尽管已经退了。杨柳说。你别走,我们一起赚钱买房吧。我真的很喜欢那套房子。他苦笑了,杨柳,我是真的爱你,但是既然爱情的剧本上已经打出了“剧终”,又如何能改变呢?杨柳想说,不,那上面写的不是“剧终”,只是“未完持续“而已,可她说出来的却是,我是一个只能共享福不能共患难的肤浅女子,忘了我吧,晓澜。

  晓澜穷困潦倒的日子在某天早上收到一张巨额汇款单时结束,六万元对他现在来说当然称得上巨款。而当初只不过是一笔购房款的30%,正如曾经以为只是生活之一部分的东西。比如爱痛。那么,自尊也忽然变得不像他原来以为的那么重要了,他去应聘,半年后又成了新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要求长驻重庆.一个离上海十分遥远的城市。

  他又拥有了以前的一切,除了杨柳。他在新的城市里买了房子。他想自己是不会再回去了。很多女孩子追求他,他觉得她们都不错,以至于无从选择。他只好把他的时间平均地匀给他的女友们,不让谁感到特别委屈。有段时间一部《不见不散》的电影席卷全城;正好他的一个女友吵着要去看这部电影。他就陪她去了。看到电影里葛优梦见自己老得不成样子了才见到白发苍苍的徐帆;葛忧哭了,晓澜发现自己也哭了。他哭着打开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你在干什么杨柳?”“我在看《不见不散》;晓澜你呢?”“我也是,你哭了。”“你也哭了。”

  晓澜的女友莫名其妙地看着哭泣的晓澜:“晓澜。这不过是电影。”

  晓澜说了一句让女友更莫名其妙的话:“明天有直飞上海的航班吗?”

爱真的经不起考验
当妻子有了情人以后
我在酒精中迷失了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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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在冰雪纷飞时

  
    我和喜宝从来都不是那种纯洁的爱情男女。相遇前,就已算爱情战场上的高手,在各自“领域”,为爱轻狂,一路招摇。我不停更换女友,她则不停更换男友。很难说,谁比谁更胜一筹。

  依稀记得当日,我和喜宝相遇未久便轮流讲各自故事,哈哈大笑,举起酒杯频频撞击。一饮而尽时,眼里却闪着不知该为谁流的泪。故事,就是这样,成为回忆时,才添了惆怅。正如多年后我向旁人讲述自己和喜宝的故事一样,只有惘然。

  那时,喜宝25岁,是上海一家动画公司的设计师。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与喜宝第一次相遇的日子:1991年11月11日,我26岁生日。生日前两天,我才与我第九任女友小美宣布和平分手。只顾沉浸在逃离了爱情的欢乐中,压根没想过生日已经临近。如果早就想到的话,我好歹也会和小美混到生日结束。我就是这种坏男人,一边不断去狩猎爱情,一边又不断为自己制造各种逃离爱情的理由。16岁时,有算命先生对我扬言,此生关于爱情,我注定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年,母亲也在场,她气得变脸,把算命先生骂得狗血喷头。我只是嘿嘿一笑,没在意。没想到,多年后,却成为一句谶语,左右着我的爱情。

  在那家叫OLDTREE的酒吧里,我已经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寂寞的生日之夜。我坐在酒吧边一张高高的椅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注意到喜宝的存在,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奇怪一个女孩居然也会用男人专属的古龙水。侧身望去,原来,她已坐在我旁边一张椅子上。难怪,香水味浓得化不开。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她是一个出来“玩”的女孩。我面无表情,她倒主动开口说话。我暗笑她居然如此大胆,“敢”主动和我说话?因为,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我已感觉到她是一个擅于“泡”男人的女孩。只是,料她不会想到,在我这样的男人面前,说不定是谁“泡”谁呢。我开始对她一脸坏笑,以为会把她吓跑。哪知,她靠得更近。有些沙哑的声音轻蔑地飘过来,我见过比你笑得更坏的男人。说完,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香烟很不客气地抽出一根,自顾自点上。我盯着她的脸,足有十秒钟。她把烟雾吐向空中,然后,慵懒地说道,你没见过漂亮女孩吗?  

  她一句话,噎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自嘲地笑。感觉她是“同道中人”,便无意和她再斗下去。况且,彼此都已晓得对方不是好惹的,已经足够。因而不多时,我们便开始“和平共处”,聊起了各自的故事。那是我和喜宝相识后共度的第一夜。  

  之后的一个多月,只要忙完工作,我和喜宝就混到一起,穿梭在上海的各种酒吧里,跳舞,唱歌,喝酒。完全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我喜欢亲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然而,关于爱情两个字,我们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我知道自己和喜宝的共性。我们之所以能够乐此不疲去不断恋爱,无非是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喜新厌旧的心。所以,关于我和喜宝的结局,我早已猜到。各奔东西,是一种注定。不是她先提出,就一定是我先提出。两种方式,一种结局。当然,一对知道彼此过去的男女纠缠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倦鸟归林,不再游荡。然而,这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结局。这一切,都是我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告诉喜宝这些,只是以为她比我更明了。  

  那时,我和喜宝常常在徐家汇附近一家叫Kissme的酒吧里约会。酒吧里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会调一种叫做“风情万种”的鸡尾酒。每次与喜宝过来,我都要请她喝一杯。看着她在昏暗的灯光中,坐在我的对面,极优雅地端着那杯鸡尾酒,常常会令我陷入一种迷乱。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需要天长地久的那种男人。在Kissme里,我往往是一边和喜宝说话,眼神却不放过酒吧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子。喜宝见我如此,常常开我玩笑,也没见过她露出那种介意的神色。这反而让我在有意无意间,喜欢粘着喜宝。大概,和女人一样,男人有时也很贱。越是疏离,越是想靠近。后来才晓得,那是喜宝“泡”男人的一种手段。我佯装不知。  

  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想过与她共此一生。对我这样的男人而言,让我与一个固定的女子长相厮守,是一件可怕的事。只是,这一次的爱恋,我不愿意主动画上句号。我想把机会留给喜宝。  

  渐渐的,我发现其实喜宝有很多东西是隐藏在她看似很张扬的外表下面的。斗嘴仗,我从来都斗不过她。等到有一天发现我斗得过她时,我以为自己的嘴上功夫进步了一大截。后来才意识到是她变得温柔了。当然,只在我的面前。因为,后来我还目睹过在Kissme,她痛斥一个极不礼貌的服务生。那个服务生,被喜宝贬得差点晕死过去。而我,则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切。想起她对我的温柔,我觉得自己比那个倒霉蛋幸运一百倍。  

  然而,我有些不安。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喜宝为我改变什么。我们只是一对情场上的得意又失意者,棋逢对手,在进行着心照不宣的新一轮爱情大比拼而已。我可以容忍喜宝主动将我丢弃,我愿意输给喜宝,却不愿意让她俘虏我整个的心。我对女人的爱情尺度只能让步于此。和我过去追逐又最终被我放弃的女子相比,喜宝本身就是一个大赢家。而在这场爱里,她最终需要的是什么?我还一无所知。

  一天,我和喜宝约好在淮海路上新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吃西餐。下班之前,我突然胃痛,直冒冷汗。我打电话取消了预订。然后,打电话给喜宝,告诉她,我胃不舒服改个日子。她的反应似乎很平淡,没有一句多余的问候。我突然感觉到一点点的失落。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令我大感意外。让我对爱有了另一种看法,也让我慢慢了解在这场爱中,喜宝对我的心意。

  胃痛如刀绞的那个黄昏,我一个人蜷缩在公寓里,浑身直冒虚汗。吃了药,感觉稍好了一些。这时,我隐约听到有小提琴的声音由远而近飘荡过来。居然,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叫《狂恋》的爱尔兰民谣。这首曲子,我只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在那家叫Kissme的酒吧里向喜宝提起过。小提琴的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突然停在了我的门边。门是虚掩的。有人把门轻轻地推开。

  门开的瞬间,我所看到的场景,多年以后回忆起来,我都感觉它像是一部美丽的爱情电影。而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觉得爱是美丽的。

  喜宝走了进来。她的身后跟了四、五个年轻的服务生。两个外国琴师各自拉着一把小提琴,围绕着靠在沙发上的我。几个年轻的服务生,端着精美的西点和漂亮的餐具。喜宝还带了胃药过来。

  在轻柔的音乐里,在我的公寓中,那一夜,我和喜宝吃了一次此生难忘的西餐。早晨醒来,我看见喜宝躺在我的怀里,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细细打量着她,用唇去触摸她美丽的身体,我第一次涌起想要长久地拥有一个女子的欲望。轻轻用手去抚摸喜宝那一头柔软的细发,我惊讶于自己的转变。我希望喜宝尽快醒来,然后,让我附在她的耳边细语,讲述温柔的情话。然而,一切,在喜宝醒来之后,又都变了回去。我强迫自己又回到那个冷漠无情的坏男人躯壳中。因为,我太了解自己的本性。

  喜宝在我怀里温柔地醒来,她凝望我的眼神,让我感觉她很深地爱着我。我对她微笑,想袒露我一直压抑着的爱。她却先开了口,下个星期,公司派我去美国深造原画设计。我一惊,多久?声音都在颤抖。两年。我看着喜宝的眼睛,我猜,她一定没有读出我眼里的深情。要不,她怎么会忍心告诉我这样一个消息?  

  我看着喜宝,尝试把她当成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这是我原本猜到的结局,我却还是陷入了幻觉。也许,我早该认命。因为,对于我这样耐不住寂寞的男人来说,为一个女人把心封闭两年,只能是天方夜谭。

  喜宝临行前,我们又在Kissme见了面。已经是1992年的秋天了。上海的秋天,白天很少见到太阳,夜里也很少看到星星,任何时候,似乎都是阴郁而感伤的。那夜,在Kissme里,喜宝端着那杯“风情万种”缓缓地对我说,我是那种经历了太多情感的女子,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我早就该倦鸟归林。这杯酒,调酒师说,浓缩了很多东西,所以才叫做“风情万种”。但我其实已厌倦再去经历浓缩的东西,一辈子的爱,我不再愿意用十天半月就用掉。我宁愿把它稀释开来,够我去享受一辈子……

  喜宝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下来。面对她那隐含太多期待的眼神,我强迫自己变得冷漠,不去回答她。离开Kissme时,我和喜宝各自离去。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分手。  

  喜宝离开上海那天,上海下了一场立秋以后的大雨。我没有去机场送她。我在公寓里,伫立在窗前,天空灰灰的,像一张病人的脸……

  喜宝的离去,对我日后人生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变得明显起来。我因为自认是个喜新厌旧深情难留的男人,所以,没敢轻易给喜宝留下任何承诺。我以为,我不够资格。但后来的事实并不是如此。

  别后,喜宝一直没有写过信来,也没有打过电话。但喜宝在美国深造的那两年间,我却一直没有接触过别的女人。我奇怪自己的自制力。只是,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这一切,是否是为了喜宝而改变?

  很多时候我夜半醒来,喜宝的样子便在眼前晃来晃去。从来没想过,我居然也会对一个女人深情。我观察着镜中为喜宝而消瘦的自己,像是观察一个陌生人。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心:可以如此浪荡不羁,也可以如此深情缠绵。

  我怀惴着对喜宝无法磨灭的记忆,在上海度过了这一生最寂寞的两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再度相遇,我愿意再做一次关于爱的尝试。然而,迟迟没有喜宝的归期,一切似乎是渺如烟云。后来,我在街上偶然碰到喜宝的一位旧友,才得知喜宝早已脱离了原来的动画公司,一个人嫁在了美国。

  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正走在上海繁华的淮海路上。周围,人如潮涌。我却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变成黑洞。我突然想起16岁那年,那个被母亲骂过的算命先生,后来偷偷跑到我面前说的话。他说,你喜新厌旧,是因为你命里有桃花。有桃花运必然有桃花劫。30岁以前,你会为一个女人肝肠寸断。

  我在淮海路上回忆起这个细节时,是1995年10月23日这一天。这一年我正好将满30岁。站在街边,我哈哈大笑。

  也是这一年,我在上海匆匆忙忙结了婚。太太小令,和喜宝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我逐渐体会到一些事:在城市的背后,很多结婚或者不结婚的男女,都有自己的理由。结婚或不结婚,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跟爱与不爱,恨与不恨,全无关系。

  和小令的生活,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一天天过下去。我常常在想,如果爱真是一杯浓缩的酒,稀释开来,或许也不过如此。

  几年以后一个冬天的黄昏,我和小令去参加她一个朋友再婚的婚礼。那天,上海下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大雪。我们两个各自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钻进一辆的士。窗外,冰雪纷飞。车开得很缓很慢。在行至四川中路,离小令的朋友举行婚礼的酒店已经很近的时候,因为路滑雪大,车子突然熄火。我们只好付了钱,下车步行。我走在落了一层积雪的街上,思维近乎于停止。

  就在这时,我远远地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缓缓走过来。只是一瞬,我的思维重新鲜活起来。我认出来,那个女人,是1992年就离开上海的喜宝。

  我猜,那个外国男人是喜宝的丈夫。那一刻,他和小令一样,只顾往前迈着步子,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对旧日的情人正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用细微的眼神正悄然传递着一份曾经关于爱的回忆。

  冰雪纷飞,我和喜宝的眼神只是在迎面交错而过的瞵间,轻轻碰触。因为有雪在空中飞舞,只感觉到了一丝迷离,一丝恍惚。然后,我们便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擦肩而去。

  街边,有隐隐约约的歌,萦回在冬日上海伤感的黄昏里:转身之前/看见你眼眶里的泪水/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里存在过/那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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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6: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远离真爱的痛苦经历

  
 “阳、成、君、梁……”我在一张便笺纸上写一些男人的名字,像一个个晃动的符号,数一数,一共是8个。已经是零晨时分,镜中的自己脸色苍白,一丝笑意浮上嘴角,眼神是疲惫又空洞的--可是这笑意显然太过短暂,飘然瞬间就没有了影踪,留下弯弯的嘴角翘着,轻轻地划出无奈的弧度。

  8个男人!

  我把纸揉成一团,扔进拉圾桶。一会,又从桶中捡起,重新展开来,细细地撕得粉碎。

  一切都已结束,一切还会不会再开始?

  你是我的惟一,我却是你的八分之一

  一个独睡的女人晚上的节目是很惨淡的。结婚8年了,有近3年的时间我是一个睡的,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睡起码好过同床异梦。

  上个月刚刚过完30岁生日,也许是这个新的年龄的刺激,也许真的到了年龄,一夜之间,睡眠成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

  还有用来解释的原因,那就是思春的缘故吧。虽然从不愿把自己等同于什么深闺怨妇,可细想想,不也就是。30岁的年纪,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偏偏要守着这样的孤清。

  是的,我是某人的太太,正以“别人太太的名义”生活。曾经我沉睡在他的怀里,婴儿般地做着香甜的梦。

  多少年来,我是令无数人羡慕的,我们是公认的一双金童玉女。现在偶尔一起走出门的时候,仍是瞩目的一对。只是在我们的心中,一切已经没有了意义。

  强出现的时候,像一股强辐射瞬间俘虏了我,他有些漫不经心,我却触电了。也许当时他太过于冷静,或是我不够矜持--我真的爱上他了。我的初夜,他并不是很在意,甚至有些惊异,继而又开玩笑地说,不可能,都这年头了。

  我一直以为最珍贵的雪藏了这么久的东西,却象赝品一样不被人承认,甚至还有些调侃。我一心一意地想跟他过一辈子,却在一开始就留下这一片阴影。

  不管强是否爱我,不久以后,我成功地把自己嫁给了他。这个城市里的男人,稍微出色一点的,谁都不挑三捡四。年轻漂亮的女孩每年源源不断地从内地各省市场涌到这里捞世界。他选择了我,可能是因为我是公认的大美人。他也知道我爱他。然而他却似乎对我没有特别的兴趣,哪怕是在床上,我的美貌聪明在他的眼里形同虚设,他是冷漠的,我是热情的,他爱享受,我却乐于奉献与牺牲。为了得到他、得到婚姻,我早已放下女孩儿的架子和矜持,接受着全开放的观念,他是有经验的,我没有,就像一张白纸,他在上面随意描绘着想要的图案。

  强的成熟,是我眼里一本丰富的书,我每一天每一页读得有滋有味。

  “你有过几任女友?”有时候我对他充满了好奇。

  “你不应该知道的。不知道对你会好一些。”他的毫不掩饰,就仿佛即使有错,也不是错在他有过很多女人,而是在于我要去知道。

  “你就给我一些成就感吧,我想知道我是越过了多少女人之后才能得到你的?”我当时得意得忘了形,我说了我一生都应该后悔的话。

  “8个。”他淡淡地告诉我。

  原来我只是你的八分之一,而你却是我的惟一。

  我没想到,几年之后,他还是原来的他,而我却变了,他对我的变化显然没有准备,于是他开始不回家。

  我们就过着这样貌似幸福的生活,他或许是个好老公吧,不多说话,晚上回来吃饭,有时候也会和家人朋友聚聚,我们也不吵架,一副好夫妻的经典模样。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变了。

  先是身材,体重在不知不觉中由80斤增到100斤,从纤细的少女,活脱脱地变成了一个丰满的少妇了。

  再就是闺中的秘密,从前的儿女私事,多半是新鲜的刺激的,可是渐渐地,不知怎样开始的,有了自己的需要,而这种欲望分明一天强似一天。

  而他,对我的变化是没有心理准备的。

  他要求我节食,他喜欢少女型身材的女人。其次,他依旧冷漠,对我的需求不予理会,只顾提出自己的要求。像从前一样,他不肯做安全措施,长期服用避孕丸,这也是增胖的原因之一,医生警告过我再服下去可能会导致不孕症。

  我曾努力让自己相信他是一个好老公,我正过着平静安稳的好日子,在人前,我们有那么多人羡慕。然而,这些都是骗人的,他或许早就已经不爱我,或许他根本就没有爱过我,只是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划,都需要一个家、一个老公和老婆一起过日子。

  当一切都不能顺利运转了,需要我去迎合才能维持时,我开始不再对他存在幻想。

  终于,他不太回家了。

  离婚,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对于出现情变的婚姻来说,离婚就是对犯错的一方最大的宽容。如果不离婚的话,受难的也是无辜的一方,但通常为了惩罚出轨的一方,另一方是不肯轻易放手的。

  我觉得最大的嘲弄是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我把最年轻的生命和最纯净的感情给了一个爱无能的男人。我要报复他,我开始在他不回家的夜晚与陌生男人偷情。他喜欢少女,我为什么不可以喜欢少男。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8个。如果我遇上第9个男人是个好男人的话,我才会恶狠狠地离开他,我比他年轻,我一定可以赢他的。

  刚开始时我觉得很满足,慢慢地我觉得自己像惯性一样收不回来,我突然发觉这样失去的太多了,在每一个男人身上我都要变本加利地补回来,像股价一样实行报复性反弹。

  女人的堕落好像一瞬间的事,虽然事后总会有负罪感。

  我偏向于找比我小的男人,他们热情、有激情、有无尽的精力。在这些经验略嫌不足的男人面前,我知道自己的形象是迷惑人的。我要他们非常地温柔、耐心、听话对我无比的体贴。多情些的男孩会幻想着和我结婚,每一次我都在心中苦笑。我已经很少去想将来。

  在我眼里只有这些积少成多的数字。

  我已经分辩不清出自己是否真的就很快乐,从数量上来讲,我是赢了的,同时--我也发现这种没有感情的两性生活只会让我更加讨厌。我对这种报复方式已经厌倦很久了。我只希望有一个人可以继续我真正的婚姻生活。

  我期待着第9个男人的出现。

  可是在这个20岁的女孩就要登征婚广告的城市,30岁的我,有着并不短暂的婚史,恐怕只能等着四五十岁的男人的挑捡了。同龄的男人是不会关注我的了。何况,我是一个并不俗气的女人,眼光也刁钻得很。

  随着报复的心渐渐平息,开始总结自己从中受到的伤害。至于别人,我伤心地想,能够伤害的是那些在乎我的男人,那最终报复的,又是谁呢?

  我没有再跟强玩任何数字游戏了,平静地离了婚,一切都简单得很,我不再和他争任何东西,只想安安静静地尽可能地保全我自己。如果可以,我真希望一切都从来没有发生过:我没遇见过他、没有和他结婚、没有展开过疯狂的报复计划,我希望能够回到任何一个起点,我的心灵都将会纯净很多。

  经过一段时间的平复,我开始寻找我的第9个男人。我的目标是单身汉,对于已婚男人没有一丝兴趣,就好像骗子不会对骗子有兴趣一样。何况,他们的背后随时会有一个女人跳出来和我理论。我喜欢运动型的男生,也许是年龄的关系,我喜欢他们年轻有力的拥抱。

  晖出现在那片偏远无人的海滩时,我一眼就发现了进入视野的猎物,他有着稚气未脱的闪烁的双眸。没费什么力气,我们就像老朋友一样轻松熟识地聊天。我们讲起了各自有趣的故事和经历。我告诉他过去不会游泳的时候,坐船时总是心惊胆颤,担心船会像铁达尼号一样沉入海底。以至于夜晚的噩梦,常常是滔天巨浪将自己卷走,淹没……谈话间,他突然跑开了,我望着他健硕的身影,正觉得奇怪的当儿,他举着一盒雪糕回来:

  “这么可怕的经历,吃点雪糕压压惊!”

  晖的眼神里分明是关爱。

  20岁不到的他有着良骏一样闪光的皮肤,还有绵羊一般善良温驯的眼神。我从中读得到,我使他迷惑。

  他的确迷上了我,每天睡前,我都会收到他的电话,他急于要证实我有没有想念他,他有很多躁动的情话急于诉说,甚至会问我要不要结婚或生一个小孩出来玩的傻话。有了晖之后,我可以体会到多少男人卑琐的快慰--可以给自己极度缺乏的自信心添上一件纸糊的外衣。可除了虚荣和心灵和空虚,又能说明得到了什么?

  “孩子总是会长大的,会变成大人,他们是不可靠的,总有一天,他们会觉醒,要摆脱你的控制和操纵,就像我自己。”我对着空气中虚拟的人群说。

  晖还是个孩子,他在球场上快乐地跑动,他并不真正属于我的世界。他的世界,也离我太远了,那条路上,要越过8个男人才能够到达,我已经回不去了。

  有些人也许在经历了很多的异性以后,就逐渐不懂得感情了。一切都像是公式化,无聊的时候就玩些成人的游戏,在他们的游戏里,很多无辜的人卷了进去,被迫加入到游戏中来,成了牺牲品。

  晖并不是我的第9个男人,我不愿意在他的身上重新看到自己曾经历过的痛苦。或许从一开始就错了,有一种感情游戏我是玩不起,或者任何女人都是玩不起的。到了最后,只会使自己伤痛更深,离真爱更远。美好的婚姻于我已经是一种幻想了,我不想让任何人再一次承受与我一样的痛苦,我是注定要孤单地生活下去了。

[ 本帖最后由 悬浮在天空的吻 于 24-10-2006 07:0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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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心才有蜜

  
 忙忙乱乱的一天下来即使工作再有趣味,整个人浸泡在电话、传真、会议中,时间过久了。脑筋与唾液通通用尽,无论怎么看,人都象是溅上了茶水的打印纸,蔫蔫的。不是么,女人三十烂茶渣,呵呵呵……

  终于,熬到快下班了。

  长长伸一个懒腰,侧过头看窗外的天空。是这个巨大城市灰蒙蒙的黄昏。因为太遥远,感受汹涌如蚁的人流、车流其实是一种奇怪的安静和从容。

  也许是下了班以后无处可去的凄凄惶惶表情不小心流露得太过明显,一贯老好人的古芬忍不住过来表示同情:“今晚港澳中心有一个盛大的圣诞party。碰巧我有请柬,一起去逛逛么?”

  天。圣诞?

  像我这样已经26岁的老女人,脸上粉稍微抹厚一生就会毫不留情地往下掉,每天不好好化一个妆都不敢出门,是不是还有必要跑到那种忙忙乱乱的场合,和一群激情洋溢的孩子一起等待午夜的钟声,并做一棵免费赠阅的活动圣诞树?

  刚想摇头,古芬的话把我吓得不敢做声:“沈国华,不要再这样躲着人群了。即使你变成广告界女皇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听音乐,还不是一样冷清。”

  我哭笑不得。市面上有很多这样的好心女子,一旦自己顺利嫁出去,就以把天下同性送进婚姻为己任,并从中得到无穷乐趣。可是,既然自己租得起不错的楼房,穿得起名牌套装,何必非要急急忙忙把自己送到一个男人身边,厮磨着过日子?

  结婚是容易的。只要双方拥有差不多的条件。我的要求只略略高一点点:不愿意同热衷求婚的张三李四随便走在一起。反正无需一个男人来养活,何妨追求一件奢侈品——爱情——哪怕他只是令我有一刹那的心动。多年以来,我频频回首,脖子已经有些酸软,总看不见伊人出现在灯火阑珊处。

  看见古芬洋溢青友善的面孔,实在不敢得罪好人的一颗好心,立刻让眼睛放射出适度的光彩:“能够去那儿的人,条件应该都不错?”

  “是呀!”她欣慰我的终于开窍,“快快回家换一件衣服,好好洗一把脸,9点钟才开始呢!别忘了弯过来接我!”

  我郑重点头,并同她絮絮约好碰头的时间地点。

  手中拿着一杯红酒,我把自己扔在一个大沙发里,倒开始暗暗感激古芬的善意:这是一个优雅的聚会,所有人穿着讲究的晚礼服,彬彬有礼地互相问候。没有人拿着彩纸喷枪欢呼乱窜,硕大的圣诞树点明今天的主题。

  静静坐在角落,见古芬挽着她风度闲雅的丈夫处处寒暄,看见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夫妻忙忙碌碌,看见更多的单身男女抓紧这美好机会谈笑认识,写了姓名电话职位电邮的小卡片满天乱飞,一开始觉得滑稽,忍不住偷笑。后来又感到深深的悲哀:人类就这么禁不起寂寞的打击?稍有机会就忙着推销自己。

  神绪飘飞间,耳边响起一个柔和动听的男声:”人人都尽情享受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你为什么悲哀?”

  “只为这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我微笑。

  转身礼貌地点头招呼,我突然怔性了:这位男士长相倒未必十分出色,但是挺直的鼻梁、健美朗目,人才也算很过得去。久战商场的我看一眼就知道,此人有一份高贵的职业。最令我动心的是他脸上有一种懒散的神气一一一这正是我心头蠢蠢欲动,却不敢流露出来的。

  “可是你不悲哀,眼睛在寻觅。”他表情依然淡定,眼睛里透出一丝俏皮。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因为这年头。苦苦寻觅一个恋爱对象,似乎该当成笑话来说,人人忙碌的不过是买房结婚。面对这样的男人,我平时一贯脱口而出的讽刺与幽默无影无踪,只好报以微笑。

  就在这对视的一瞬间,脸突然红了。

  当他伸手邀请我一起跳舞,当他和我躲在窗前静静看城市的灯火,我顾不得一些熟悉的人在背后偷偷笑,只享受看从来没有过的温馨。心底那个小小的声音越来越炽热:也许,我已经找到了。他就应该这样,可以并肩看人世的繁华,即使不发一言,也能彼此默契。

  午夜的钟声响起,把我吓了一跳。欢呼声中,香摈的泡沫四射。

  恍惚间,一只温暖的子握住了我。他轻轻笑:“你还没有给我电话。”

  实在不好意思在这种场合交换名片,我想了一下:”也许,我可以顺道送你回家:”我开着公司的一辆小小本田。

  我认识的大多数男人听说我有车之后,总是会有一些过激反应。但是他一点都没诧异:“谢谢。不好意思,我住的地方似乎稍微远一些……午夜已过。你的马车会不会已经变成南瓜?”我大笑。

  重色轻友从来都是人们最易原谅的弱点,我心安理得地不管古芬夫妻,任他拉着我的手,做出”纵万千人吾往矣”的亲呢姿态。一起离场。

  车静静驰在深夜的街。

  窗外是这个城市零下九度的冬天,窗内的我们喝了不少香摈,脸红艳艳的。沉默中,我心头却漾着难言的喜悦,就差大声告诉所有人。

  他含蓄地微笑着,安静地看窗外。

  眼看快要到他报的地址,我忍不住有一些着急:“我不记得是否询问过你的名字?”

  也许我可以问得再含蓄一些。可是酒精我实在不愿意抑制自己的冲动——人海茫茫,一旦错过,未必有机会后悔。

  “可是我们都会记得,圣诞夜其实也可以找到快乐,只要自己愿意。”沉默中,车已经驶到了目的地。他并没有动手推车门,几秒钟以后,像是下了决心,直视着前方,安静地开口:“沈国华,你知不知道,他们同我打赌,说没有一个男人可以与你聊天十分钟以上——除了开商务会议。”

  我浑身一凉,拼命抑制住因愤怒而颤抖的手:“你觉得自己做得到,便答应了赌约?”

  “他们明天会在顺峰请我一顿晚饭。”

  我竭力平静自己,然后恶狠狠地笑:“恭喜你。”

  他的手动了动,似乎想点一支烟。很快又停下,突然笑了,露出好看的白牙:“在party上,你对我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人的价值绝对不止一顿晚饭。整个夜晚我一直在考虑,用什么方式告诉你真相比较妥当一些,我还有机会和你继续做朋友。最后想,也许越直接越好。”

  “你想告诉我什么?”

  “我被一个优秀女子的魁力打动,感到自己的罪孽。”他想用幽默调节紧张气氛。”

  也许,我应该感谢那群好事的朋友,使我有机会度过一个这样愉快的夜晚。想通这一点之后,我的表情顿时变得柔和:”我不记得是否询问过你的名字?”

  “刘明。”他一边报出自己的名字,一边掏出一个小小笔记本,在上面认真写下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撕下递过来。

  也许见惯了商场的全套礼貌,接过小小的纸片,觉得格外趣致。再一看笔迹,他的字笔触圆柔清秀,毫无剑拔弩张的霸气。从字迹可以看出,刘明是一个注重细节的老派人。很无稽地。我的心又开始微微颤动。但是这个场面太过尴尬,我实在不知道怎样转圆,愤怒平息之后,一时也笑不出来,只静静坐着。

  几秒钟之后,他轻轻说一声:“再见”。推开车门下去。

  在这种场景,再见其实就是“再也不会见”的意思。

  潮水一样的疲倦汹涌袭来,我突然觉得支持不住,头靠在方向盒上,怔怔看着他的背影。

  似乎感受到目光的压力,他突然回过头来,向我挥挥手:”沈国华,夜已经很深了,一个单身女子,早早回去吧!”语气温柔亲切。

  第二天上班,又是兵荒马乱的一天。直到快忘记自己身在何处,才总算是下了班。

  回家路上,我特意绕到小花底买一束血红的玫瑰。我要把它插在电视机旁的大水杯里,时刻提醒自己恋爱是血淋淋的残忍事件。扭开汽车音响,一个男人唱“因为有心所以才有秘密,然而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些痛楚……”想到这些年来的寻寻觅觅,想到”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在苍凉的乐声中,泪水涔涔而下。

  到平时习惯了的小店吃晚饭,坐下来,还是惶惶然。没情设绪地点了几个小菜

  “我一向不敢买玫瑰,觉得它很悲衷——艳丽、华美的悲哀。最可怕的是。人人都以为,它可以象征爱情。而它什么也做不了。”惶惑间,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我甚至不敢回头,生怕是自己神经过敏。刘明,这应该是刘明的声音。

  “沈国华。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坐过来。”

  呵,真的是他。绷紧的肌肉突然全部放松,我点头嘴角已经染上了一丝丝笑意。所有的孤独、疲惫、伤心、失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狂喜。没来由的,又觉得心酸——职场拼杀这么些年,不是一样为男人没有逻辑的来来去去失魂落魄)接过他盛好递过来的第一碗温热的汤以后,一滴眼泪进了热气腾腾的汤里。

  就是他了。这么些年来,他是第一个令我感觉值得的适龄男子,高贵斯文。所以,我会努力记住和他一起看的每一场电影,会珍惜他对我绽开的每一丝微笑,我会乖乖去见他的三亲六眷,然后为宝贵的自尊与他们个个闹一些小矛盾;只要他愿意,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在不久的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手脚肥胖如藕的孩子,每天搅得我们怒气冲天……

  含着泪抬头,发现他正深深地凝视我。我简直不能掩脸上的盈盈喜气。

  半年过去,我们变成了非常黏的一对。下班我就买回精美酒食,两个人腻在一起,他听唱片,在起伏的音符里静静翻着集邮册子,而我拿着遥控器频频换台看广告,夜深后广告稀少,便看午夜剧场的黑白老电影。

  时间飞逝,我深深沉浸在喜悦之中。

  突然很想结婚。

  女人天性中所有琐碎的一面顿时全部发挥出来,我每天像筑巢的燕子一样,往家中叼各种零星的小东西。刘明每次过来,都忍俊不禁:“看来女人的生活中是小物件组成。”

  我开始隐约期待他为将来做一些什么,可他并不为此费心,照样买珍贵邮票,或者一叠置买进口唱片。期待一再落空,心里堆积了一些不甘,转念想我爱这个人,又把一切烦恼抛开。

  直到那一天,商量买何处的房产,他震惊:“我们现在各自租的房子都挺乐退掉一处搬到一起不就可以?”

  男人!

  我柔声:“总得有自己的家吧?”

  “我是穷人,没有什么积蓄,如何买房?”他诧异,“如果一定结婚,简简单单不也很好?”

  “家中的开销、将来孩子的学费怎么办?”这一段时间,为了让两个人有良好的情趣相聚,我频频买东西,开销已经不小。是否我需要这样付出一生?想想都觉得恐惧。真心话脱口而出:“其实你只要稍微省一点,每月用不这样买好几于块钱的唱片、邮票、一切开销肯定充足。”

  他非常奇怪:“可这是我的薪水。”

  刘明此刻心中一定在想,这个小女人还没有结婚就开始管我花钱,真正可怕。那不是意味着婚姻的一切费用都该由我负担——房子、装修、日用品……疲倦弥漫开来。两个人合作建立一个家庭实在是大工程,齐心合力忙碌的话。一切困难都可以充满幸福地去克服。要是他懒洋洋不起劲,尽管收入不俗。偏拒绝与将来的家人分享一切,我禁不禁得起这辛苦?有一千个理由让自己相信,终于找到了恋爱的感觉,可是……

  我挣扎着最后努力:“像你这样的商务代表,愿意辛苦一点自己的话,挣钱不是难事。”

  “那种生涯不是我的本性——挣钱是大脏的一件事。”他狐疑“你不是因为我属于有前途的绩优股才投资的吧?”

  我甚至没有力气愤怒,反而微笑出来:“现在已经不是莫名士自风流的年头。”

  他沉默一下,伸手去拿外套:“我曾经以为你最能欣赏我。”

  我没有挽留。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整个人崩溃下来,眼泪大滴大滴爬满脸。

  下班后约古芬出来喝咖啡,温和地说:“我已经同刘明正式分开。”

  “我们都以为这一次你终于可以结婚。”她小心地说。

  我不可以向认识两个人的朋友投诉,时间精力金钱都不够,只好微笑:“到最后大家发现,相爱是容易的相处是困难的。”

  她已经明白只能陪着我轻轻叹息。

  也许,也许有一天我有足够实力买房雇佣人,不再需要男人为家庭出钱出力,刘明会是最理想的好丈夫。

  看见古芬善意关怀的眼睛,我精神一振:关怀我的好朋友并不少。

  等到遥远的将来,不再为衣食拼杀的时候,我会充满惋惜与温情地回想起刘明。那个曾经令我那样辗转、那样痴迷地爱恋过的男人。

[ 本帖最后由 悬浮在天空的吻 于 24-10-2006 07:01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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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挽救即将断路的爱情

  
    有时候,一只小小的开水壶也能改变一桩即将断路的婚姻。

  那天是为什么事吵的架,她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他们互相指责对方,说的话都很伤人,以至于到最后,她只想收捡东西走人,远远地离开这个生活了两年的男人。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她正在烧开水,壶里的水大约有40度。

  她找出一个旅行袋,正是两年前自己投奔他时拎来的,后来一直搁在壁柜里,现在已经沾满了灰尘,想起自己两年前带着怎样的期望走进这个屋子,然后日复一日给他熨衬衣洗袜子,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她拿毛巾擦灰,眼泪也顺势奔涌而出,砸在皮质的袋子上啪啪直响。

  那个男人就坐在她背后的沙发上抽烟,他一言不发,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要在以往,他会抱着她请求她原谅,但现在,他显然已经不在乎她了,看见她哭,居然还无动于衷地坐在那里。

  他既然不稀罕他们的感情,她为什么要稀罕?她果断地擦掉眼泪去看开水,温温的,没开。水一开她就走,一分钟也不停留,她想。

  她开始往袋子里装自己的东西:衣服、书、磁带,还有牙刷毛巾,与其让他丢掉不如自己拿走……最后她取下手表和项链,那是他买给她的,放在桌子上还给他。终于收拾好了,鼓鼓囊囊的袋子就搁在房子中间,与他对峙着,屋子里的空气几乎凝固了。

  她再次去看开水,水冒着热气,60度的样子。水一开就走,她想。

  她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水开才走呢?因为两年来一直都是她烧的开水,这只开水壶有点问题,水烧到80度的时候就开始沸滕,所以要多烧三分钟才能喝。他一个大男人哪知道这些,在她来之前他经常肚子疼而找不到原因。

  五分钟后,水还是没开,再等等吧,她想。

  这一等等了半个小时,水不仅没开,而且变凉。原来开水壶坏了,灯都没亮。她拎起袋子决定放弃这壶开水,那个男人突然从背后环抱着她说:宝宝别走!他声音嘶哑,豆大的泪珠滚落在她的头发上。

  他原来还是在乎她的。他们的爱情只是有点感冒。旅行袋从她的手中滑落,她没走。

  后来他主动交代是他弄断了开水壶的电线。为了让她不走,为了挽救他们即将断路的爱情,他只能这样做。这时候他们度过了最初的磨合期,走时了幸福安全的婚姻。那只断路的开水壶,如今就搁在他们家的壁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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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

  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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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不是未封的炉火

  
    我伤感地对他说:“凯,我曾全心全意地喜欢过你。但我现在只能真诚地祝福你。爱,不是未封的炉火,说燃就燃,说熄就熄的。”


    我和凯相恋三年,一直情投意合,我们已论及婚嫁。凯曾无数次地对我说,他会让我永远幸福。我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披上美丽的嫁衣,和凯相守一生一世……
  
  去年夏天,我由于工作的原因去沈阳学习三个月。当我回到居住的小城,回到凯的身边时,却隐约感到凯对我的热情中似乎掺杂着些什么,他的眼睛里有一种惶恐和躲闪。恋爱中女孩子的心是最敏感的,我预料到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心平气和地询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凯故作镇定地笑我疑神疑鬼,我平静地说:“我不想听你的遁词。”
  
  终于,凯说出了实情。他被一个女孩缠上了,而且那女孩霸道至极 绝对不允许他回到我身边,虽然她深知我是凯名副其实的女友。
  
  凯很负疚地请求我的谅解。我只觉得一切都破碎了,连同我的希望。凯摇着我的手,近乎哀求地说:“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我甩开他的手,淡淡地说:“祝你一切如意。”凯无言,泪水静静地流了下来。他深知我的性情。我是崇尚唯美主义的,尤其是感情方面。宁可痛而割舍,也不会抱守一份遗憾与残缺。
  
  凯讷讷地说:“漪漪,多保重,我会永远想着你的。”我定定地望着远方,心中一片苍茫。三个月的分离埋葬了我们三年的恋情.我并末特别的伤感。即使我不离开他,一段不稳定的感情也会由于别的原因而出轨。属于我的,拒之不去;不属于我的,强求亦失。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回到家后,我烧掉了凯写给我的所有的信,然后怀着解脱的心绪熄灯睡下,竟是一夜无梦。当清晨的第一线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时.我意识到自己将要重新开启另一度生命。
  
  后来,凯又几次找我,我说我不会重复走过的路。再后来,听说他很快厌烦了那女孩儿的专制与骄横,给她很多钱并与她彻底脱清干系。不久,凯辞去了他的工作。独自一人去了广州。
  
  这期间,一个各方面都很出众的男孩重新走入了我的生活。他是个宽厚而富有内涵的人,待我很宽容,满足我各种小女孩式的幻想。终于有一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虚妄与肤浅,愿意改掉许多缺点,并且心甘情愿。我已离不开他。从不拿针动线的我,以极大的耐心和爱心,千辛万苦地为他织了一件纯白色的毛线衣,同时也织进了我对他的依恋与深情。我们时常坐在灯下,品茶读书或者聊天,那种宁静而温轻的感觉令我有种深深的感动。在别人的眼中我们的相处似乎很平淡,惟有我们才能体味出平淡后面的内涵。我们定了婚期。

分手两年的凯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凯依旧英俊潇洒,只是沉稳了许多。凯其诚地对我说:“分手后我又找了几个女孩,但我始终找不到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于是我拼命工作,试图忘掉你,可是我骗不了自己,那份最初的爱已经融入了生命。如今我已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上百万元的固定资产。和同龄人相比我很富有,在感情上我却很贫乏。的确,围在我身边的女孩很多,但我不喜欢她们的轻浮与贪婪,今生今世我只喜欢你。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也知道你会拒绝我,可我还是抱有一线希望,千里迢迢来找你。你能原谅我重新接纳我吗 ?”说到此处,凯已是泪流满面。我的心很沉重,毕竟我曾深爱过凯,可我不能伤害我的男友。我拭去凯的眼泪。凯以为我回心转意,欣喜若狂地晃着我的手臂,大声问:“你同意了 ?真的吗 ?”说着便拥住我的双肩。一种酸涩倏地袭上我的心头。这双手臂,曾经多少次拥抱过我啊,可我,已不再是当初骄傲任性的小女孩。我伤感地对他说:“凯,我曾全心全意地喜欢过你。但我现在只能真诚地祝福你。爱,不是未封的炉火,说燃就燃,说熄就熄的。我深爱如今的男友,让过去的一切都忘了吧……”
  
  我和男友陪凯玩了两天,凯要走了。他的情绪很激动,对我的男友说:“她是一个好女孩,是我没有福分和她相守,祝你们能携手一生一世。”
  
  凯走了,不时回头向我们招手。我默默地注视着他英挺的背影,心中一时百感交集。别了,我初恋的朋友,真心地祝愿幸福在不远处等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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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着前世的记忆回来

  
我以前曾经养过一只白猫,毛不很长,头顶有一块桃形的浅黑色毛,长长的尾巴,总是骄傲地扬着头,踮着足尖走路,我叫它多多。

  多多是从同学爷爷的大裤管里被抓出来的,我把它带回家,那时候家里已经有了阿米和菲菲,所以就叫它多多,然而,在很短的时间内,多多凭着它讨喜爱撒娇的本性成为了家里的小公主……呵呵,它的公主脾气也渐渐表露无疑:睡觉要睡最软的被子,吃饭只吃新鲜的伟嘉猫粮,走路总是把尾巴扬得高高的,只要它不乐意,谁也别想抱它……

  后来,松狮狗甜甜到了我家,再后来,我们家重新装修了,再后来,多多就失踪了……我找得很久很久,长期以来就不愿意放弃它已经永远不会回来我身边的事实,于是我带回了小小,那只被人关在鸟笼子里在寒风中啃着白饭脏兮兮地呆在花鸟市场的小白猫,仅仅因为它和多多差不多大,仅仅是想到我的多多在外面是不是也过着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带回家,小小后来生了一窝小猫,我留下了毛毛,这是个小男孩,但长得和多多很象,小小后来去的别的人家,我留下了毛毛……

  毛毛在渐渐地长大,现在已经是只完全可以独立自主的大男孩了,老是野在外面夜不归家,呵呵,不过有我那五岁的十四斤猫王阿米的照应,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然后,我发现了它……

  那天清晨,很冷,我被迫起来溜狗,因为家里没别人了,我披着大棉袄,眯着八百度的近视,打着哈欠去溜狗……路过政治处的小楼时,我扯着嗓子叫我的狗,然后,我听到了猫叫,细细的,迫切的猫叫。

  “多多!”我条件反射地叫出来,然后我叫一声,那只猫也叫一声,眯着眼睛我到处找,在政治处小楼的二楼,内阳台外那一条细细的砖缝上颤危危地站着一只白猫,再在向我叫,一边叫一边用身体蹭阳台,差一点一失足掉下来……

  我站在楼下仰着看了很久,然而,政治处的门是关的,我没有办法上去抱它,“应该不是多多吧……”我不得不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且自我安慰,“如果是的话到晚上应该没问题吧……”

  傍晚我去溜狗时,那只猫又出现了,它好象总是在我到楼下的时候才出声,这次比较幸运,我碰到了个熟人,于是得以上楼去找它,在办公室的阳台上,我轻轻唤它“来,多多”它跑到我的身边,乖乖地让我抱起来,就这样,它来到我家,被我抱在羊毛绒大衣里面……

  它来到我家,就象多多一样的熟悉家里的环境,就象多多一样立即跳到沙发背上去磨爪子而不是和阿米一样在沙发柄上,就象多多一样和甜甜吵架,就象多多一样熟悉那只粉红色的猫食盆,它吃了好多,吃得瘦骨伶丁的身子突然冒出了个大大的肚子,涨得好象走也走不了了……然后,我发现不对劲:它的眼睛瞎了,或者说,已经近乎于瞎了,它是凭着嗅觉生活的,如果,它没有被我抱回来,绝对活不了这个冬天,而且,它的牙很细很小,它不是多多!

  然而,它却是如此熟稔地信任我,就如同多多,它喜欢没事就腻在我身上,喜欢在我抚摸它的时候打着响响的呼噜,喜欢顺着我的手势半眯着眼,喜欢在安全时赤红着耳朵……都是多多的习性,当那天我坐在椅子上看电视时,它跳到我身上,熟练地把鼻子埋进我的掌心时,我紧紧的抱住了它,因为,只有多多,才会如此放心地在我掌心取暖,在那一刻,我相信,我的多多不会再回来了,它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而它,就是多多的转世,它放弃了视力来换回了前世的记忆……

  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在这个大院里除了我们家以外,没有别人家养这种白毛黑顶的猫咪,野猫大多是我家阿米的后代,以纯黑为主,极少数的也是黑黄相间的,绝没有它这样的猫咪……

  于是,我叫它多多,虽然它瞎了双眼,然而,它却回来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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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植物园的小黄花

  
那一年,我们谈恋爱了。最常去的一个地方是植物园。在我印象里,植物园是很清静的,人并不像现在这样多,一种若有若无的花香不时飘过。

  一天下午,我们照例去植物园。路边开着一朵的小黄花,星星点点满草地,灿烂而耀眼。

  他蹲下身去,随手摘一朵,笑吟吟地插到了我的头发里。

  我小心地不敢动,因为头发太短,害怕小黄花掉下来。小黄花还是很快就掉了下来,轻轻地飘落在地。我的心仿佛也轻轻地飘落了。

  走出很远,我还回过头去张望。

  我摇摇头。我不能告诉他。可我还是要频频回头张望。一朵已经飘落的小黄花,那是他采给我的,可我因为头发太短,不能留住。

  多少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经历过那样长久的有花香的日子。再去植物园,发现人多了,很热闹,很热闹;可是,热闹中,我却孤独着。

  所有的花仿佛都失去了味道,只是黯然开着。往事已逝,只有在朋友们偶然相逢,问起何以会留一头长头时,才会有刹那间的惊觉,鼻端,仿佛又有一股淡淡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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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花爱情

   
   那年春季,樱花特别烂漫。

  东京大学校园里,处处散发着国花特有的气息,细腻、柔和、风情万种,一如少女初恋的情怀。就在那时,我前往东京大学进修。

  在东京街头,很难看得到悠闲的行人,众人都是行色匆匆,紧张而充满活力。六个月的进修时间,因短暂而显得尤为珍贵。我匆匆的上课,匆匆的跑图书馆,匆匆的生活和学习。直到樱花漫舞校园、阳光异常灿烂时,我蓦然惊觉已时过3月了。

  我忽然觉得应该为这样美丽的天气留下点什么,于是,我穿上了粉色的外套,夹了洁白的画架,意兴盎然的来到草坪上。挑了个绝美的角度,我支起了画架。五彩的画笔,在洁白的花布上任意驰骋,朵朵樱花飞舞在晚霞的艳丽中,不远处一栋沉静而睿智的教学楼,散发出这座日本高等学府特有的迷人魅力。

  “好美啊!”不知何时,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蓦然回首,惊见一位戴着无框眼镜的男士,一袭灰衣,左手夹着一本厚厚的书,文质彬彬的样子。

  “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我用并不是很流利的日语向他问好。

  “你是中国人,是吗?”他眼中闪动着温柔的光芒,迷人极了。

  “是的,我来自上海。”我惊奇于他的敏锐。

  “我来自北京。很高兴见到你!”他伸出了右手。

  异地遇国人,陡觉分外亲切,随后我们用国语开始长谈。言谈间,我获悉他从清华来东京留学,主修计算机专业,打算毕业后留在日本。他说日本的女孩一点也不像想象中那样温顺、可爱,在她们身上有一种莫可名状的东西,让人觉得不舒服。他还是喜欢中国的女孩。他还有一个很男孩的名字,叫磊。

  樱花时不时落在我的长发梢、脸颊和鼻尖上,痒痒的醉人的感觉。夕阳渐渐的隐遁下去,天际还残留着一抹淡淡的霞红,仿佛对白昼恋恋不舍,不肯立即消去一般。

  “那么再见吧!”磊说他还要赶着去听一个学术讲座。

  我突然对面前这个才聊了几小时天的男人滋生出了丝丝眷恋,他身上独特的智慧,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儒雅,显得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风度翩翩。站起来的时候我有些慌乱,画笔不小心砸在了画布上,溅的五彩斑斓,像一朵偶遇甘露后盛情怒放的花朵。

  我弯下腰收拾画架和画笔,如瀑的长发披散下来。

  “你真美!文。”磊由衷的赞道,“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能约你吗?”

  一抹粉色悄然爬上我的心头,“平时比较忙,周日下午没有课。”我忽然有点羞涩起来。

  周日那个下午,下起了绵绵细雨,密密的、细细的,滋润着人们缺水的心田。

  我们去了神户,磊说神户的人们很悠闲,在那儿可以完全放松自己,释放劳累的心情。神户人因为悠闲,便自觉高雅、生活有品位,所以神户人也因之看不起东京或京都人的匆忙、劳碌。

  那天,我们撑着一把粉色的伞。磊轻轻的搂着我瘦弱的肩膀,诉说他动人的心曲。那一刻,我真的好希望那一刻能永远停留,停留在磊含情脉脉的眼神里,停留在这樱花纷飞的季节里,停留在神户绵绵的细雨中,停留在两情相悦的雨伞下。

  那天,磊送给我一只精致的水晶苹果,苹果的小柄连着一个可爱的小盖子,打开它,便可以放东西进去。磊说他已经把心放进去了。

  回到宿舍,我收伞的时候,抖落了一地的樱花。我轻轻拾起片片散落的樱花,把她们制成干花的样子,装进了水晶苹果里。我暗暗希望,磊的爱情像干花一样,永不凋谢。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聚匆匆,散匆匆,恋爱匆匆。

  然而,在这段令人迷失的日子里,我总会隐隐感到不安。临培训期满的日子越来越近,不安的感觉也变得越来越强烈。我是要回国的,在上海,有我心爱的工作,挚爱的亲人和可亲的朋友,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无法割舍。

  磊说,没有关系,你先回去吧,等我毕业了有了工作,我来上海娶你。你要等我。

  我看着他坚毅而略带忧虑的眼睛,看着他挺拔而不失儒雅的身影,心一阵又一阵的被揪紧。要我等你吗?你还要读三年博士,三年,对一个男人来说,可能如拂水掠影般算不得什么;可是,对一个27岁的女人来讲,三年则是青春的代价。三年,也就是两万六千二百八十小时,又有谁能预料其中的斗转星移、世事变迁呢!

  我走的那天,樱花开始调零。磊因为有很重要的讲座,没有来送我。

  飞机慢慢的升了起来,离地面越来越高、越来越远,望下去东京鳞次栉比的高楼小的像一个个火柴盒。我拿出装着樱花的水晶苹果,回想起过去那些快乐的日子,泪水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泪眼朦胧中,发觉原本以为弄干的樱花却已黄枯,我一惊,记起了生物教授说过,没有泡过福尔马林的干花也是要谢的。原来在我制干花的那一刻起,因为没有福尔马林的护侑,早已注定了花谢。

  或许我们的开始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爱情像干花一样,如果没有防腐剂,没有客观条件的支撑,在这样纷繁复杂的世界里,终究会抵制不住种种侵袭而枯萎。

  飞机已穿上云层,那是个多云的天气,再看窗外时,弥眼竟全是厚厚的云海,东京的樱花,神户的悠闲,都藏到了我再也看不到的地方,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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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分一秒爱一人

  
   他们是相亲认识的。

  其实,家明是个条件不错的男人,身材高大,有一份很好的职业,年纪不过二十有八。

  仰慕他的女孩成批成堆的。家明却不是说燕瘦就是说环肥,挑得很。

  这日,邻家阿婆来说媒,说有个叫沉落雁的女孩待嫁。家明的心不禁一动。

  沉燕雁,听名字该不会是个相扑手,也不会比黄花瘦。该是个增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的倾城美人吧?家明对此女抱了太多的希望。

  见面地点约在公园门口,那天下很大的雨。

  家明抵达时,已见到一个穿着玄青布裙的女孩站在那里。蛮平淡的一个女孩,十分清瘦。

  女孩见到家明,似乎有些紧张,不大说话,家明问一问,她答一句,家明觉得寡味得很,决定收兵。

  这件事过去一周后,家明每日忙于工作,几乎忘了这件事。

  沉落雁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打来的。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很微弱,她约家明见面,说有样东西送他。

  家明看了看手表,觉得时间还早,便答应了。

  在环桥见面,已是华灯初上。她换了一袭白棉布裙,脸上化了淡淡的妆,见到家明,微微一笑,递给他一个很大的信封。

  信封内是一盘磁带,上面录了一首小诗,是她写的,诗的名字叫《听雨》:芭蕉听到了雨声,便缠绵了所有的心事,早已潇潇,晚也潇潇。玫瑰听到了雨声,悱恻了所有的爱情,聚也依依,散也依依。我听到了雨声,不禁想起了一个人来,那个我给了电话号码的人,那个我只见了一面的人,那个我等了千年的人。

  家明晚上回去,躺在单人床上,把这盘带翻来覆去听了好几遍,想起了雨中见女孩的第一面,有点心动了。他想,这首诗是她专为自己写的吗?

  家明见多了女孩,却没有一个女孩为他写诗,他一时热血澎湃,第二天便约了女孩看电影。

  不知道算不算谈恋爱,他们淡淡交往着,一个月会有几次约会,没有牵手,没有任何亲密的眼神,只是谈一些日常琐事,有一句没一句。

  每次约会,家明必定迟到,她等他似乎成了习惯。有一回,她等他听音乐会,足足等了他三个小时。即使等来了他又怎样呢?他永远是那样冷漠,聊不到三五句,便一再看手表,似乎有了更重要的事情赶着做。

  那种等待是漫长难挨、永远没有尽头的。

  她总是安慰自己,下次他一定会准时来的,一定不会让她再等了,但是,一个个下次之后,他依然迟到。

  就这样,到了落雁的生日。

  生日那晚,落雁推了所有朋友的约,专心等他到来。公园门口,落雁提着生日蛋糕,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心一意一等家明。

  时间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地滑过,她望眼欲穿,等来的只是无止尽的黑暗。一直到12点了,她终于无奈地打开蛋糕盒子。在公园门口的台子上,点燃了一支支的蜡烛。轻轻吹灭烛光,她的眼泪掉在了蛋糕松软的奶油上。

  家明去找落雁时,她已经走了,留给他一个纸盒,他打开,里面是一块手表,底下,附着一张小卡,上言:家明,为什么你的手表总是走得那么慢?送你一块手表,希望你能善待一下爱你的女孩,等人的滋味是痛苦的。

  就这样,落雁从家明的生活中消失了。听说她去了北京,家明打听过她,却没有任何消息。

  以后,家明又见了别的女孩,一个又一个,终于有一次,他无以自拔地爱上了其中一个女孩。但是,那个女孩总是迟到,一如他的过去。

  站在公园门口,他等着那个女孩,一次次看着手表,在那一刻,他深深体会到了落雁等待的痛苦。他想,不管他能否等到这个女孩,都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想想他曾认识过的一个手表女孩,是她教会了他怎样去珍惜别人,怎样去一分一秒爱一个人。

[ 本帖最后由 悬浮在天空的吻 于 24-10-2006 07:2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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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6 07: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找不到回家的钥匙

  
 圣诞节早晨,我匆匆吃了早点,开始翻衣柜,杰一边往公文包里装文件,一边打趣道:“今天为谁而容?”我瞪了他一眼,他很绅士地朝我欠了一下身,转身咚咚下楼去了。

  快下班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响了,是杰打来的。“早晨看你在衣柜前选衣服时我突然想:那里面的好多衣服是我买给你、你穿给我看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你开始喜欢穿给别人看了,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我在想:为什么我们结婚以后就不再在一起过圣诞节?我们拥有的最快乐的时光不就是从那个圣诞夜开始的吗?可是,我们都快要忘记了。所以我想,今晚,如果你愿意放弃你和你朋友们的聚会,我也放弃我的,我们一起回家,过一个安静的夜晚。” 我听着有些陌生的声音,想拥有还是放弃,这真是个问题。

  低头看了看表,差15分钟5点。我的同学约好5点钟在楼下接我,现在推辞还来得及。我慢慢地开了口,可自己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明天吧,明天我们一起回家。”那边轻轻地放下了话筒。

  我坐在那儿,早晨出门时的快乐心情现在已经变成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感,不一会儿包里的呼机响了,明已在等我。我们来到一家酒店,一进门,就看见宽敞豪华的大厅里摆着一棵闪烁着霓虹灯的圣诞树和一个满面春风的圣诞老人。十几位同学已汇聚在那里,分别几年,光阴带走旧日的梦,曾经风华年少的我们如今都已是别人的丈夫或别人的妻子。但今晚,我们都是不回家的人。

  班委宋拿出许多贺卡,让大家在上面写上最想说的话,然后她把贺卡收上来,把顺序打乱,大家轮流抽,每抽出来一张就要当着大伙儿的面大声地朗读,然后和这个写贺卡的人结成好朋友,为他或她表演一个节目。那晚的贺卡写得五花八门,我写的是一句歌词“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被明抽去了。明就为我唱了这首《最浪漫的故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轮到我抽时,我随意地从中间抽了一张,没想到这么巧,我抽到的是明的,上面写的也是一句歌词“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唱了这首歌。唱完了,大家就起哄,非让我们一起表演一个刺激点的节目。跳舞?不行;喝酒?也不行。这时有人恶作剧地喊:“Kiss!”也许是喝了酒胆子壮,他真的冲过来在我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明送我回家的时候,已是午夜,在电梯间,我把手伸进衣兜掏钥匙,可是翻遍了所有的衣兜,也没找到钥匙。我又翻包,包里也没有,我满怀希望地敲门,可是屋里静悄悄的,没有回应。我心情万分懊丧,从包里拿出手机,给杰打电话。电话那边乱哄哄的,我冲他喊:“我的钥匙丢了,你赶快回家开门。”

  站在昏暗的楼道里,一阵清凉的夜风吹过来,我的酒醒了许多。此时我真想回到家里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可是我却进不去眼前紧锁着的这扇门。就在那一刻,我突然间顿悟: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这精彩终归是别人的,真正属于我的是这扇门后面的这个小小的家。

  世界上的钥匙有很多,可是能开启这扇门的钥匙只有两把,我的那把丢了,我只能找他,只有找他,茫茫人海中,除了他,没有人能把我带回家!楼下传来停车声,不一会儿,一阵匆匆的脚步声向我奔来。顷刻间那个熟悉高大的身影已站在我面前,他从衣兜里掏出钥匙,哗啦一声把门打开,用手轻轻揽着我的腰,说:“进去吧。”这时,外面响起一阵震耳的鞭炮声。杰走到窗前看了看,又折回来,一边铺床,一边说:“来,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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