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davps

砂國陣一黨獨大 幹掉火箭議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3-5-2017 01:3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o_o)p 发表于 13-5-2017 05:37 AM
既然不提控,就代表沒有必要審了,你們還拿來大談特談?

这不代表najib没有罪!为什么不可以谈?难道又是国家鸡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3-5-2017 01:5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选 它是澳洲人 就是违法违规

重新补选,名正言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3: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12:26 AM
他以为法官 已经 判定 Jib Gor 沒有貪污,这是他不能接受司法不公平的现象,活在美好的自我幻想中,最糟糕的是他自以为是。

厉害,观察力很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5:35 AM
想要推翻国阵,难道就是要一大群华人进回教?你不要再傻下去啦!进回教跟推翻国阵又有什么关联啊?

我想要推翻国阵,可是我不想进回教,我喜欢吃叉烧饭和云吞面!

沒有大量 華人 進回教,國陣 就推不翻。如果你和你的後代不移民,遲早一代人也是會迫於無奈進回教的,結局也是一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5:39 AM
这不代表najib没有罪!为什么不可以谈?难道又是国家鸡密?

無罪推定原則(英语:presumption of innocence[1][2]),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許多國家的刑事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在這個原則下,提起公訴的檢察官應負起舉證責任,應負責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以證明被告在事實上的確有罪;而若法院要判被告有罪,則所使用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限制,而且超越合理懷疑。




羅馬共和國的十二表法已提到無罪推定的概念。拉丁法諺,宣稱有罪者,應負起舉證責任,這個責任不應該交給宣稱自己無罪的人(拉丁语:Ei incumbit probatio qui dicit, non qui negat.)體現了這個原則。《尚書》〈大禹謨〉也常被認為具有無罪推定的概念[3]。



無罪推定最早是在啓蒙運動中被作為一項思想原則提出來的。1764年7月,意大利刑法學家貝卡利亞在其名著《論犯罪與刑罰》中,抨擊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和有罪推定,提出了無罪推定的理論構想:「在法官判決之前,一個人是不能被稱為罪犯的。只要還不能斷定他已經侵犯了給予他公共保護的契約,社會就不能取消對他的公共保護。」



無罪推定是一種典型的直接推定,無須基礎事實的証明,即認定該當事人無罪。換言之,證明被告有犯罪的責任由控訴一方承擔,被告訴人不負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



世界許多國家都在憲法或憲法性文件及刑事訴訟法典中規定了無罪推定原則。如:加拿大憲法、法國2000年最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典、俄羅斯2001年新刑事訴訟法典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4:4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o_o)p 发表于 13-5-2017 04:37 PM
無罪推定原則(英语:presumption of innocence[1][2]),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許多國家的刑事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 ...

讲来讲去就是你在支持那鸡啦!还废话连篇,你在欺骗华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3-5-2017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8:40 AM
讲来讲去就是你在支持那鸡啦!还废话连篇,你在欺骗华社!

你這種人無視法律,還談什麼道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5: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o_o)p 发表于 13-5-2017 04:57 PM
你這種人無視法律,還談什麼道德?

又来骂人了,看来你就是这样,逼人进回教,逼不到就骗,骗不到就恼羞成怒,然后好像发疯一样骂人了!

我回避你这种人就是啦。不好意思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3-5-2017 05: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o_o)p 发表于 13-5-2017 04:57 PM
你這種人無視法律,還談什麼道德?

我奉公守法,尊重法律,你又来套帽子。你来来去去就是这几样东西,也可以在社会混这么久,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eachew 于 13-5-2017 06:16 PM 编辑
q(o_o)p 发表于 13-5-2017 04:57 PM
你這種人無視法律,還談什麼道德?

还记得今年丘光耀被抓进扣留所,你竟然表示:“最好变成赵明福第二”,你这种人心肠太恶毒了!简直就是令人心寒哦!

当然啦!这种人内心都这么恶毒,随随便便就骂人是 宇宙最貝戔发表于 28-3-2017 04:44 AM),你这么没有口德,還談什麼道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4:40 PM
讲来讲去就是你在支持那鸡啦!还废话连篇,你在欺骗华社!

長篇大論看到頭昏腦漲就開始亂打稻草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gnarok026 发表于 13-5-2017 06:17 PM
長篇大論看到頭昏腦漲就開始亂打稻草人?

亂打稻草人?没有啊!我不认为他是稻草人,我觉得他是个怪人,一直喊进回教,还有认为阿鸡哥无罪的怪人。我没有骂他是坏人哦?版主不能够扣分或警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o_o)p 发表于 13-5-2017 04:57 PM
你這種人無視法律,還談什麼道德?

錢沒有人會嫌多的,但像蓝教兵這樣爲了錢幫 国阵 做事的人,  有夠贝戔又不可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6:22 PM
亂打稻草人?没有啊!我不认为他是稻草人,我觉得他是个怪人,一直喊进回教,还有认为阿鸡哥无罪的怪人。我没有骂他是坏人哦?版主不能够扣分或警告!

你不懂什麼是稻草人最好就不要勉強rep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gnarok026 发表于 13-5-2017 06:26 PM
你不懂什麼是稻草人最好就不要勉強reply

没有人会明白你的,因此没有人会 reply 你,bye by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6: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6:28 PM
没有人会明白你的,因此没有人会 reply 你,bye bye!

這就對了,有時間好好去唸書,不要連小號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3-5-2017 06: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eachew 于 13-5-2017 07:04 PM 编辑
Ragnarok026 发表于 13-5-2017 06:54 PM
這就對了,有時間好好去唸書,不要連小號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

不要連小號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知道啊!那时候你在论坛里面欺负一个女网民啦!讲人家上小号都什么的!欺负女人的男人(尤其是以色色的课题来)也是没有什么道德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7: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gnarok026 发表于 13-5-2017 06:54 PM
這就對了,有時間好好去唸書,不要連小號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

教育低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因為心虛而暴露了自己教育低下的事實那才丟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6:58 PM
不要連小號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知道啊!那时候你在论坛里面欺负一个女网民啦!讲人家上小号都什么的!欺负女人的男人(尤其是以色色的课题来)也是没有什么道德啦!

小号,网络用语,通常是玩家在玩一个主要账号之外,再申请的辅助账号;小号等级一般较低,花费玩家的金钱和精力较少,主要起到辅助作用。又称羊号、资源号、农民号。


求求你了,不要在論壇里自爆其短了 好好去唸書好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5-2017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3-5-2017 07:07 PM
教育低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因為心虛而暴露了自己教育低下的事實那才丟人!

重複一次我說過的東西不等於你理解了其中的精髓,拜託你了乖乖去增加自己的理解能力和詞匯量好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4-11-2024 02:18 AM , Processed in 0.10752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