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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3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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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同意。总之要淡定的把问题摊开来说,不要一开始就诚惶诚恐的,让对方觉得你们很好吃。
如果屋主也肯体谅,肯还一半自然最好。如果屋主表示不能还,那也算了。
最怕的是屋主比你们凶,到时你们才拿出你们的杀手锏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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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3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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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bushi2010 发表于 5-11-2013 09:41 AM 
当然不想
看看lz在槟版发的帖就懂了为何建议她这样做
槟城太远了,
最近比较忙,走不开。
始终觉得,
孰可为,孰不可为。
还是循规蹈矩比较好
一些事情对某人来说是大问题,
或许…………对其他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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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3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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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3 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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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bushi2010 发表于 5-11-2013 10:01 AM 
忙着setia walk当然走不开
夜了去那儿happy hour满不错的
当然,
对那些欺善怕恶的屋主.....
可主张用较强硬的应对手法。
不过,
屋主永远是刻薄,租户总是被欺负的这种观念已经随着时代改变了。
(实事上,屋主面对长期欠租,屋子被霸占....甚至产业被破坏的case一箩箩)
我想要说的是,
不只屋主,身为租户也应该要遵守游戏规则,负起某程度上的责任。
如果你付高租金,租的是百万高级楼房.....换来意想不到的恶劣环境,那你一定心中不忿,这点可以理解。
同样道理,租金较低的公寓,当然就要妥协于较逊色的环境。
LZ才刚刚搬进去不久,如果环境真的太恶劣,屋主也无法帮你改善的话,那你只好搬到别处。
而LZ要负的责任,就是怪当初租屋决定太仓促,考虑得不够周详。
也罢,如果住不下去,那就只好拍拍P股走人.....。
中途毁约,屋主没收定金是道理,肯退还定金是人情,无须怨天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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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11-2013 05:20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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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住在这里的公寓好几年了。因为没遇过什么问题,我又喜欢这里,所以看见有人要租就搬了。可是搬进来后,我的姑姑【她住对面的排屋的】说这里常有蚊症的。我搬进来后就差不多一个月都会有政府人员来喷蚊油2-3次。喷整栋公寓。
我是愿意牺牲那些订金啦~因为毕竟不给都给了。就只想搬而已。就怕屋主突然要我赔偿他多两个月。
前几天,我老公和屋主商量要搬了。可是他好像不多想让我们搬走那样。说他会改善。 我老公就说那就等找到屋子才打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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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11-2013 05:20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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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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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3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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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520 发表于 5-11-2013 05:20 PM 
我阿姨住在这里的公寓好几年了。因为没遇过什么问题,我又喜欢这里,所以看见有人要租就搬了。可是搬进来后 ...
对不起,以下是我的愚见。
1。屋主和你的租约有律师做legal stamp的吗?没有的话,那个合约还不算有法律功效。
2。就算有法律功效的话,如果屋主硬要你陪2个月租金的话,你硬不给的话,他又能怎么办呢? 找律师从法律途径跟你收那1100?看屋主会不会为了那1100,而要找律师咯。分分种律师费还贵过那RM1100。还要浪费时间和精神呢。。。。
3。就算他告你们,如果你们是破产者的话,那么他亏跟大。(会有这个可能吗?应该不会吧)
如果是我的话,亏掉那些定金马上搬走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毕竟屋主竟然要求2个月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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