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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女高中生水泥灌屍殺人事件【18+】(有翻拍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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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7-2012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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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真得很气。。但他们确实是“小朋友”不能判“太重”。。只是他们的行为真的很变 ...
jess_jasmine 发表于 18-7-2012 05:24 PM 
对,没错!不过他们已失去小朋友的人格特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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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7-2012 1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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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看不没有做
太可2了
数学+ 发表于 17-7-2012 10:01 PM 
更top model的还在后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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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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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错!不过他们已失去小朋友的人格特征了!
看不没有做 发表于 18-7-2012 05:31 PM 
最大的因数也是因为父母的离异,父母的偏袒,父母的离弃,缺少关心。。。.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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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12 1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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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因数也是因为父母的离异,父母的偏袒,父母的离弃,缺少关心。。。
jess_jasmine 发表于 19-7-2012 10:42 AM 
所以这是父母应该关心的事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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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12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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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4日
監禁第41天,早上6點,A因為通宵打麻將輸了10幾萬火氣正大,便想這股怒氣發到了順子身上。
B、C、D三人因為討厭順子腳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D家裡打電玩。A到D家找他們後,一夥人往C家2樓前進。
少年們配合著音樂的旋律毆打順子,順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鮮血給染紅了。此外,他們把點火蠟燭,拿到她的臉上滴蠟,讓她整個臉上都是蠟油。D因為不想要沾到血,於是將A吸膠用的塑膠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後順子全身僵硬,開始痙攣。
途中,A拿出了一支鐵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鐵球,D將那支鐵棒往順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輪到A來施暴時,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副半開玩笑的神情,讓暴行更加嚴重。在A施暴的過程中,順子意識到自己即將死去。早上10點暴行結束。A用錄音帶的磁帶綁住順子的腳防止她逃跑後,一夥人出門洗三溫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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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12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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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1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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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是父母应该关心的事实吧!
看不没有做 发表于 19-7-2012 11:58 AM 
不过父母情愿“偏袒”孩子也不“纠正”他们。。怕孩子不开心。。怕被孩子骂。。怕孩子闹脾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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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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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M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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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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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的某日
下午4點,少年們因為昨晚夜遊正呼呼大睡,順子趁機從2樓來到1樓的客廳,打算報警。
但不巧, ...
看不没有做 发表于 17-7-2012 02:29 PM 
她私底下唱你也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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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0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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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私底下唱你也懂。。。。。。
via2222 发表于 19-7-2012 02:44 PM 
通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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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12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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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M我吧
snow@leaf 发表于 19-7-2012 01:21 PM 
吐不要怪我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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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12 06: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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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看不没有做 于 19-7-2012 06:57 PM 编辑
1月5日
隔天早晨,不知該如何處理屍體的少年們,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提上車,之後將順子的屍體連同她的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裡,倒入水泥。水泥是A從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來的。
A在這個時候找到了當時由長渕剛主演的熱門連續劇『蜻蜓』的完結篇錄影帶。這是因為順子一直很期待這部連續劇的完結篇,而被綁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采大結局,但是她卻沒能收看到。曾有幾次聽她說過很遺憾之類的話,所以A才想把錄影帶一起放進去。雖然這對順子和其家人並無實質上的幫助,但這卻是A在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關於此事,被逮捕後A對警方供稱:「與其說是可憐她,倒不如說是怕她變成鬼來找我。」
早上8點,他們原本想將汽油桶丟棄到海裡,但是將車子駛至江東區若洲15號地若洲海濱公園整備地時,心裡害怕,便將汽油桶從拋出車外,丟棄在整備地裡。
暂告一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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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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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2 0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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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不要怪我哦!
看不没有做 发表于 19-7-2012 03:23 PM 
我会慢慢看的,其实我看过简约的版本的。太难想象她当时的感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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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2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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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2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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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赶快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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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2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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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
A跟B因為去年12月在足利區內把一名坐台小姐帶入賓館施暴,被綾瀨署警方以婦女施暴罪嫌逮捕。
3月29日
東京都足利區綾瀨署的2名搜查員來到練馬的少年收容所,提調A跟B。因為在搜索他們的家裡時發現了女用內衣,警方認為他們可能還有涉及其他刑案,因此來這裡問口供。
「你怎麼可以殺人呢」對這句搜查官隨口說說的一句話,A誤以為其他的少年們對警方供出順子的事,便回覆道:「對不起,我殺了她」。搜查員聽了大吃一驚,因為他原本只不過是想要套話罷了。據說A在進少年看守所後,幻聽和幻覺的情況很嚴重,在煎熬下好幾次都打算自首。
另一方面,在順子被殺害後,C也因為對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過,但因為涉嫌殺害順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時,共犯D、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雖然加害人還未成年,但因為情節重大,本案從少年法庭被移交到東京地方法院。
一般來說,少年刑案是不具名,只用代號表示。但『週刊文春』﹝1989年4月20日出版)裡用加害人的本名來報導整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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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2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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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7-2012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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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在東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審。
4人以妨礙自由、妨礙性自主、非法監禁、殺人、屍體遺棄等罪名起訴,面對法官的詢問,4人異口同聲地坦承罪行。但B和C的律師則主張自己的當事人是「傷害致死」,而A也改口說自己是「過失致死」,他表示雖然自己沒有打算殺順子的意圖,但也知道繼續施暴下去或許會導致她死亡。A在首次公審結束後失神昏倒,引起了不小的騷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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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7-2012 0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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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5月21日
檢察官在東京地方法院的公審上論告求刑時,說出了在過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見的重話——
「本案是我國犯罪史上罕見重大兇惡犯罪」
「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動機」
「淩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像」
據說,旁聽這次公審的記者事後表示:「好像過去全部的刑事審判時用到的詞句全部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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