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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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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云吞面很香
but now i pity LZ lor the mummy get like that LG, better alone lar, if not untill w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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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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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樓主,現在妳都自己養自己了,還要供他的屋,如果他真是那么沒用就離婚啦,反正靠妳自己也可以養活孩子。趁現在的妳還年輕,還有勇氣,這份婚姻是可以改變的。雖然版主讓我們不要隨便挑撥姐妹們離婚,不過有這樣的男人還不如沒有男人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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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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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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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东西不说,房子既然是你供,就一定要有你的名字。
快快找律师加你的名下去。。
kuchi.kuchi 发表于 18-10-2010 11:46 AM 
举起双手、双脚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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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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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月餐是妳吃又不是他吃,關他鳥事?
厄哌B連 发表于 18-10-2010 01:09 PM 
谢谢您帮我"鸟"了他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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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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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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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都知道你的老公是那些花言巧语的啦,你们女人就是喜欢衰这些,过后就在那边讲多多,怪就怪自已没带眼识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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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5: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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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有癫痫症,JP有精神病。JG对JP施家暴 我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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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6: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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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个脚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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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10-2010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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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想到是你也...
因为他们的父亲是德高望重的牧师
真正爱主的人,是不会打老婆的,
教会还有救吗?为什 ...
云吞面很香 发表于 18-10-2010 12:33 PM 
你认识我?我不会形容他的爸爸。他是个脾气暴躁,而且孤寒的人。打老婆是退休后的事。他什么事都摆教会为先,家庭之后。孩子和他的关系很疏离,不亲。可是他祷告很有能力,只要祷告就能成。可是他的孩子个个婚姻不愉快或者债务累累,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为孩子祷告。当然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为人父者,不是祝福孩子的吗?既然金钱上不愿帮忙,那么精神上的支持总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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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10-2010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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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回复,我都不知要如何写下去。其实离婚这个念头一直在盘转,只是期望情况会改变,谁叫自己不带眼识人,一直以离婚为出路也不是上上之计。上一代的错为何要牵连到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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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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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是我看太多家变,家暴。。。
x现在的我都为自己铺好后路。。。
不要有一天吵架时,要离开也不能。因为失去经济能力。。。
女人最重要要有一间属于自己名字的屋子和车。。。。
如果有一些现钱在个人银行是就好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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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0 1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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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麻木的啊?
可是有些事情涉及人为,楼主你的感受我明白。
当初你嫁的时候就知道,很多问题会出现的啦。
假如是这样的话,当初就不应该在一起,而且现在搞到自己那么的痛苦啊.
每次讲要离婚的男人,根本不能用一开口就说这一句,真的想大巴大巴该辖区臭男人。
不会珍惜女人老婆娶会来是疼,既然是那么多问题的家人楼主你还嫁。
真的很佩服这就证明楼主你有多爱这个每次都讲要跟你离婚的臭男人。。。。。
还不知好歹的臭男人,还不会珍惜眼前人。
楼主保重照顾身体 加油 加油 加油 支持你的朋友 祝楼主好运 明天会更好 [img][/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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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0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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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0-2010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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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 720424
大概女人犯贱才会嫁给不该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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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0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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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觉得是你自己犯贱
720424 发表于 19-10-2010 12:19 AM 
我觉得你的帖含有人身攻击的意味。希望你收回你的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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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0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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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你答应离婚他才会怕,就因为他知道你不会里、离,所以那么过分,
就算离了也是好的。这样不负责任的丈夫不要也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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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0 0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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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的帖含有人身攻击的意味。希望你收回你的言论。
叶的灵 发表于 20-10-2010 09:02 AM 
我不认识楼主,有必要对她人身攻击吗?
我不认为我有必要收回我的言论,不管这是楼主本人,或者这只是一个故事,我只能想到用这个字眼形容对此事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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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0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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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识楼主,有必要对她人身攻击吗?
我不认为我有必要收回我的言论,不管这是楼主本人,或者这只是 ...
720424 发表于 20-10-2010 09:38 PM 
俗话说“女怕嫁错狼”。。。我觉得楼主的处境值得同情。。。而您不应该一句有建设性的话都不说,就要踩她呀!
不然的话,只能说您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爱情可以给人很大的推动力。。。也可以致使一些人失足成千古恨。。。)
那么,也许应该值得同情的人是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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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0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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