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1-7-2015 1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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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5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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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是因為這個腦,不是只用來做找吃,找喝,找性,拉,吸氣的功能。
你發神經似的去不自我局限,只是為找吃,找喝,找性,拉,吸氣的功能服務。
发表于 21-7-2015 1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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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1-7-2015 11:13 PM 编辑
一邊廂你說人腦進化,使人類比動物複雜,懂自我約束達到共利。
但進化了的人,又不大願意使用這個進化得來的,能共利功能,不想自我局限,要發神經地想做便做。
不咬弦了。
有點似說長頸鹿進化出一條長頸可以用來吃樹頂的葉,比其化吃草動物優勢。
但現實中,又發現長頸鹿是喜吃地上的草一樣的不咬弦。
发表于 22-7-2015 0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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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规则与法律就是文明的一个进步,但是要不要跟随也需要时间去教育与组织。就如同性恋的权利也是人权的一部分,但是基督徒会允许吗?他们会跟着吗?一样是不会。但是到了今天他们会不会?一些已经会了,如我没有记错,一个最近美国很大的基督正统教会(应该是Anglican)也被逼去承认同性恋的权利了,因为如果他们不承认,反而会被民众鄙视。 Anglican 在400年前早把 ‘基督教会’ 炒鱿鱼了,如你所见,现代基督教会的定义已经是有一本圣经,有一群信徒,就可以组成一个教会了。
教会特别在启蒙运动以后,影响力已经跌到谷底了。现在的平信徒(普通信友),还保有的只是归属感而已,甚少部分能够进入信仰的核心部分。
我倒觉得不是因为科学的崛起,更多是因为物质的充裕,人把时间全部注入享乐,物质裕,和虚荣感中。这点在城市地区尤其显著。
而国际军事法庭目前也不是全没有用处,如最近在柬埔寨的Khmer Rouge被判处违反人类罪,需要判刑,虽然这些都是小国家,但是已经是文明一个很重要的进步,势力强大的国家假于时日也会被逼去遵守这些条规,这个是历史的巨轮,没有人可以抵挡,就如同性恋的例子而已
柬埔寨被裁判了,美国呢?什么时候轮到他?很难讲,欧盟和亚洲国家还指望美国向他们进口各种资源和成品。
对于朝鲜,他们又做了什么?
你看当今的美国团体,如何发言去 ‘争取’ 他们的权益,就知道是不是个人主义了,而且是非常接近极端个人主义。
真正的人权概括对第三方生命的尊重,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
堕胎是个严重错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你看,为了发泄兽欲,人如禽兽般的发生关系,然后把过程中所产生的生命抹煞掉。
人权?
法律很狡猾的避开在子宫内的胚胎不是人的,来争取合法化堕胎。他妈的,6周的胎儿已有明显心跳,12周的胎儿已经整个人型出来了,20和24周还强词夺理让堕胎。
只有5%堕胎是因为强奸,母子生命严重受威胁,和畸形的。剩下的95%都是纵欲的后果。
这是极端的利己主义,为维护自己的自由,和不愿承担养育自己后裔的道德责任,而选择夺走 ‘自己婴儿’的生命。
‘一位允许自己的母亲亲手夺走自己孩子生命的国家,毫无未来可言’
维护 ‘人权’ ? 另外,人权宣言里所提到的财产权,在资本主义之下也是个狗屁不通的条款。因为人应当也有自由享用土地的权利,如同人拥有享用阳光和空气的权利一样,但这个虚伪人权的土地私有化,导致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现象出现。马克思主义比这个狗屁不通的东西高尚多了。
另外,人权宣言第二条,不伤害他人行为。 强迫教会让同性恋者承认其婚姻地位,这不是伤害是什么?
这个世界真是疯狂了,白变黑,黑变白,指鹿为马。。。
我听了感到很恶心,维护人型尊严没错,是很高尚的想法。但人在扭曲了这些愿意,企图以高尚的词语去装饰丑陋的行为,以合法的进行自私的纵欲行为,罔顾大众利益和社会责任。。。我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已叫了1万遍的岂有此理,爷爷的姑奶奶。。。我平时不动气,妈的,今天看了这些所谓先进国的无耻鸟蛋行为,哗。。。真是他妈的
这么多国家里,我最不爽的就是美国,错就是错,要做错是你的事,没人去干涉。但硬要讲成是对的我就沉不住气了。。。如果是处于无知,那还算过得去。但若是因为合理化本身的纵欲行为,哗。。。我在有生之年一定要看到他们因为无知而付出的代价。
而你说的嬉皮士运动/性解放运动这些也是参考了人权其中一部分而已,很多人对他们有负面的看法,但是其实他们那样做不知是纯粹是为了享乐而已,他们是有更高的哲学思考,他们认为什么要去打战,打战只会死更多人,所以他们的slogon是make love,not war.并不完全只是宣言性解放,而是为了要人关注战争带来的祸害
美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色情行业生产体和消费体,College sex party 几乎和太阳打东边出来是一样正常的自然定律。
滥交程度,连美国本身的保守人士也乍舌。之前有看一个interview家长和孩子们关于性经验的影片,真喷饭,12-14岁的青少年就已经有Regular sex experience 和 Various sex partner了。。。come on,12岁的小毛儿连底裤都不会自己洗。
嬉皮士运动只不过是借战争的烟雾来平衡滥交对他们的道德责任而已。 拿杀人和滥交来比,当然没得好比的。性解放的社会影响我们应该也看见了,特别是保守的东方国家如1960年代的香港,也急剧接受。 更高的哲学思想。。。我一点也不认同,嬉皮士还有另一个特征是不工作,酗酒,吸毒,包含滥交在内,这样的生活哲学对社会百害而无一利。
但我们可以看见的是 ‘先例’ 的影响力对后代的影响有多大。 花车效应和共犯效应,使不正确的行为都可以好像呼吸一般自然。
欧洲国家的确在公民意识方面好,是因为他们在学校非常注重学生了解公民意识与人权。至于宗教的教导他们学校里面不会去注重,因为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也没有需要。 你说得没错,除了虔诚的家庭,当今的欧洲国家对宗教拥有厌恶的态度。有一种想法就是 ‘信有神的人都是辨识能力低一等的人(认知障碍)’ ‘去教堂的人都是古板的人’ ‘迷信虚幻理论的人’ 。连亚洲国家都可以发现到,在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的环境里,承认自己是基督徒是一件很羞耻的事。 宗教的教导当然不会有,但至少要有道德的教导,这是义务,国家有责任把正确的公民知识教导给他们的下一代。
如果个人方面觉得有需要再精神上得到一些寄托,可以自己去宗教场所学习,但是这些人数是在人口里面少过5%。而他们虽然已经远离宗教信仰,但是他们有人性堕落吗?没有。反而他们是现在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这个就真的是很讽刺
还是那一句。 信仰和宗教是两回事,欧洲国家虽然不奉行宗教本身的传统和礼仪,但在超过15世纪的熏陶下,基督信仰的价值观基本已在他们的心里,成为了他们信仰的一部分。
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恋他人妻,不可贪恋他人财物,孝顺父母,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见证。。。这是基本中的基本,没什么好骄傲的。 在欧洲,你举的数据似乎又些错误,我先提出我的看法,如果你认为有误请补充。 幸福不幸福是看个人的,希腊也是全球最幸福的国家之一。
可能你比较不谙经济学。因为我本身专科是商业,因此也熟悉经济和金融相互的关系和运作。在这个年代,国家之间已经疯狂得 ‘created money out of the thin air’,经济和金融崩溃可以是明天的事罢了。欧洲的幸福是用金钱打造的,用金钱打造来的幸福,也会因为金钱而失去,在他们一无所有时留下的才是他们的财富和幸福的标准。 人类都是很短视,但总有一天时间会证明我是对的,危机一旦显出,人性的丑陋将无限的曝露。
至于美国我也是觉得越来越文明,虽然现在依然有很多问题,但是和一百年前比较如何?已经是文明太多了 你的文明指的是表面上的,还是骨子里的? 美国的进步的确很大,从移民大屠杀,到奴隶制度(滥杀奴隶,强奸奴隶,严重的剥削人权),到今天的成绩。
但美国不是由平民建立的,而是由伟人建立的,这一点值得去反思。
物极必反,在我看来,美国现在在物质上越丰裕,在人性上却是越来越堕落了。当然我也没资格去指责别人,因为我们自己的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人都是趋向毁灭和堕落的。
我深信接下来的一百年,人类会更加的进步,而这些都不需要靠宗教去完成,因为我们看历史就懂了。 你还是搞不懂 宗教 的功能,还有宗教里的 信仰 所扮演的角色。
如你所说,人类进化已经相当久的时间,但真正建立的文明是在7000年前(排除史前文明的可能性),而在2000年前,国家政局才逐渐稳定(罗马帝国的统一,以及罗马帝国分裂后,国家间的战争减少,战争的减少使得经济不断的突破,也带动了科技)。
有一点我要反驳你的是,人生存不能没有信仰,特别是面对灾祸的时候,他陪伴了各个民族度过许多难题,如战争,死亡,仇恨,被剥削,被奴隶。人类是在这种环境中产生了他们的信仰,通过他们所相信的坚强信念才得以生存和发展到今天的模式的。 但文明已经建立到了极高的程度,却舍弃了这些协助他们生活的 ‘信念’ ,犹如植物人的存在,身体的生命还在苟存,但带给他生命的‘灵魂’已经不复存在。
现代的 ‘先进’ 和 ‘文明’ 犹如亮丽的驱壳,但主导生命的精神部分已经死亡。
可能你还不明白我再讲什么,但时间快到了。 各国的矛盾已经要爆发了,看欧盟的关系,美国本身的债务和道德伦理问题,南北韩关系,中日关系,俄国乌克兰关系,中东伊斯兰国和世界关系,泰国政治问题,缅甸内乱。 箭已在铉上,拉得很紧了,大家都在努力撑着,微观上看似和平的生活,在宏观上早已忍不住了,现在看谁先忍不住而已。。。美国本身已没有多余的资金注入在军事上了。 那时可能会没有网络了,但你将会明白,什么是信仰所扮演的角色。
而美国的政治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基本上太过右倾就会发生各种不公平的事件,不要忘记资本主义是完全没有与基督教义有任何的冲突的.就连以前的教宗也可以接受资本主义 哪一个教宗?最政教合一的时代的? 资本主义的缺陷太多,基督教义的理想世界是犹如乌托邦和理想国一样的地方,也如马克思主义相似,追求的是精神高于物质的世界。
共产主义的失败让我们看见了,即使拥有高尚的理想,永远抵不上人性的软弱。共产主义的失败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唯物主义,弃绝了旧有的价值观和信仰人生观。 人一旦舍弃了精神生命,基本上蚂蚁的生活都比他高尚。
发表于 22-7-2015 0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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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很 ‘格式化’ 。。。
人在知道法律的代价后,还是会干出了违反法律的事的。
台湾年轻人捷运砍人案,美国最有名的校园枪击案,最近也有诱杀孩童案。
即使面对重刑,还是有人胆粗粗偷走了7亿美元,推Auditor下楼,炸美女,煽动种族仇恨。
在4500年前,犹太人已有了法律,其中一个法律是不可杀人,法律刚制定的第一天他们就杀人了。
在缺乏公民意识的社会里,法律绝对无法保护人,而且法律也未必是对的。
如果美国不再把税收投入在军事力量里,那我才相信他的法律拥有震慑力。美国是因为他的拳头大人家才听他的,受它法律的约束。
而且拳头大的一方,基本不受自己制定的法律所约束,大不了就开个会吃个包修订法律。
发表于 22-7-2015 0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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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22-7-2015 02:47 AM 编辑
嬉皮士运动据我观察,其实是来之其中一个很伟大的哲学家,木桶哲学家(Diogenes)
他是来自家财富裕的家庭,但是却选择住在一个木桶里面,每天不工作,无所事事,就是在木桶里面抓虱子,思考哲学问题。
但是他不是乞丐,是公认的智者,是一名哲学家。
有一个蛮有名的故事应该你也有听过,就是Alexander the great,甚至纡尊降贵去拜访他,Alexander问他需要什么赏赐,木桶哲学家冷冷地说:那就请你让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这点就可以看得出他是属于无政府主义,就如嬉皮士运动一样。。。
Diogenes有一句名言,重估一切现存价值,他认为文明主要的价值观如社会地位,名誉,金钱,都是罪恶的渊源。而自然比文明更实在,所以人应该返归自然,遵从自然,不应该追求这些“文明”的需求。所以他透过透过自己的行为艺术表现他的想法,就是一根橄榄枝,一件烂的衣服,一个讨饭的袋,每天无所事事,晚上睡木桶,居无定所,随遇而安。这点和嬉皮士运动很像的。
我说的全球最幸福的国家在北欧,如丹麦,norway,瑞典。。等等。。。
他们制度完善,人民富裕,公民意识高,民主制度,人权被彻底的贯彻,但是却没有宗教
而看很多国家贯彻宗教到了极致,却都是非常不幸福的国家。
虽然如果说宗教会使到国家不幸福是武断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宗教不能让人民幸福。宗教不是答案。
发表于 22-7-2015 02: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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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22-7-2015 02:50 AM 编辑
有了法律不代表人就不会犯罪
但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有了法律,社会更加的安定!
要透过宗教来扑灭罪案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100个人类,可能只有1个会遵守纪律
但是透过法律
100个人类,90个人会遵守纪律。
发表于 22-7-2015 04: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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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透过宗教来扑灭罪案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100个人类,可能只有1个会遵守纪律
但是透过法律
100个人类,90个人会遵守纪律。
是你臆猜, 還是有統計依據?
這種無依無據的理論, 不應出自博士口。
发表于 22-7-2015 06: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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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的确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国家之一,有一次看过他们大学的影片,羡慕得不得了,还是免费教育。
人是无法顺其自然的,因为人类的出现本身已经违反了自然。
打个比喻来说,这个世界就好比一个 Simulation of Reality,而人类的出现就好比一种 hacking program。
人类大脑的形成与猴子不同是由于Switch的差异,即使拥有相同的基因,但无法超越就是无法超越。但是一定这个超越形成了,人就成为了一种Hacking program的存在。
看看我们在作的东西,早已经可以影响自然规律了,而且我们有足够的力量去选择毁灭或维持这个自然。我们由一团带有信息的有机物形成一个复杂的有机物,然后影响了其他有机物,早已经是一个超越性的存在了。
因此顺其自然的同时,人也会surpress他自然的欲望。这决不是宗教的影响,而是在于Divine law的影响。
要知道宇宙的信息,不只是记载在有机物中,或遗传基因中,他也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于无机物中,或者是非物体中。
我相信在这个宇宙形成以前,Divine law就已存在。各种能量的存在,有形的好比分子,物质,无形的好比电磁波,光线,引力,共振,quantum dynamic。。。等等,都存在着信息。
在神学之中,God 不是一种 being。 中世纪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祂以精神的方式存在在人内,另一种是宇宙万物存在祂内,但两种说法都错误。
祂是一个超越人所能定义的奥秘。在圣经中的记载很有趣,当Moses问他是谁时,祂的回答是 I am,而在神学中解释神是什么时,他的回答是 God is .
这不是故弄玄虚,我是真的能明白和区分这个说法,并且与至今的科学完全没有冲突。
硬要说的话就好比我们所存在的世界,充满着各种coding,神就好比那个编写encoding law的存在。Law已经存在了,但Variation就让他随机的发生。
我们所生活的地球的各种生物存在于一种平衡之中,而人类身为这种hacking pragram(因为又不能说是Game master),拥有打破平衡的能力,能够进行创造,也能够进行毁灭。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几乎就是讲到了宇宙奥秘的核心。
当思想已出现时,人的大脑所产生的能量,根本就是核聚变等级。
讲了这么多,顺其自然不是答案。宗教或许不是答案,但在基督信仰中的核心价值,确实是Divine law。即使不同肤色,地理环境的人,都会打从心里认同。
但问题是你对圣经一窍不通,瞧你解读的部分都知道了,所以会不认同是当然的。要不然我们来辩辨圣经的价值?我也可以解答你误解的地方,各种荒谬的难题也可以问。
发表于 22-7-2015 06: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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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读懂圣经的话,耶稣提出的方法早已超越了法律,他所提出的是精神(Spirit)。
法律只能叫人知罪,却不能停止人犯罪。
其实我有一点好奇,为什么你一直提‘宗教’,而不说成‘基督教’,或者‘基督信仰’,因为宗教的形式有很多种,你这样说太笼统了。
拜神当然不是方法了,因为神看不见摸不着。但把耶稣的精神传承下去就不同的说法了。 犹如我上一个回复提到的,精神和知识不一样,精神本身是一个能量的存在(energy form),这个能量中携带着信息,这精神能够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也能影响其他人。 我说到比较scientific term一点,不懂你会比较容易明白吗。
这一种精神能量绝对能使人停止恶习,有太多例子了,连染上毒瘾的也能解除。 我对成瘾症了解得蛮深入的,绝对不是靠药物就可以治疗的东西。
身为人,除了拥有Physical form,也拥有Spiritual form,这是绝对无法否认的。从我对你那么久的交谈中,我发现你对后者的认识几乎是0,也没听你提过,如果我有错误的话请纠正我。如果你还是无法理解人类精神层面的生命的话,那么交谈下去是很没意义的,因为我们的认知程度不一样,就好比跟婴儿讲解榴莲的味道,婴儿只记得奶的味道罢了,他的记忆中可以作为参考的食物信息太少。
我不否定法律的功效,但我发觉与宗教没有冲突啊? 法律和宗教信仰可以同时存在。
发表于 22-7-2015 06: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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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了,之前看过了,但忘了影片名
Well...希望能够启蒙你一点什么,天主教信仰一点也不迷信,否则也不需要读4年哲学4年神学了,直接做神职人员举行礼仪就好,干嘛那么麻烦去追求知识。
我的表姐也是位遗传学博士(但不作人类胚胎研究),同时也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还有很多著名科学家也是虔诚的天主教徒,这个信仰和科学并没有冲突,前提是在充分理解的条件之下。
至于还没有理解就先入为主的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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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5 0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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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基因有大概30亿bp,而有时候只要1bp不一样,就会形成致命的疾病
人类与猴子基因不一样,4%看起来是很小,但是已经是天翻地覆的改变。
我觉得人类的存在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的出现不是偶然,而是必要。自然界每个物种的出现,全部不是偶然,也是必要,如果没必要就会自己灭绝。
只是大自然似乎低估了人脑进化的功用,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就是因为人脑的不一样成为了地球的主要的物种。基本上就是大自然要人死,但是人不要死,所以就物种越来越多了
但是我觉得人类要与自然对抗还是很长远的路,除非可以发展外太空移民,不然迟早物种太多的时候,大自然就会降低物种的数目,冥冥中似乎就有一种定律
看恐龙之前成为主要的物种,但是突然就灭绝了就懂。而科学家也觉得这个时代的物种大灭绝可能又要再次来临了
所以我也是觉得宇宙是有一种定律,但是不是如基督教说的那种人形化的上帝。
发表于 22-7-2015 0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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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22-7-2015 01:52 PM 编辑
如果你说信仰就如一种energy,这个我觉得比较合理
而这种energy可以影响人的脑信息,改变人的行为
但是这种信仰不会是如基督教说的那种人形化的上帝,那个只是人类自己武断的认为而已。
我觉得宇宙的信仰,应该就是如star war那种的宗教,may the force with you
法律与宗教有时候会冲突,就如现在
法律经过辩论后,觉得同性恋的权利与异性恋是一样的,那么如果教堂反对他们在教堂进行婚礼,就是犯法了。
发表于 22-7-2015 06: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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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是很有趣的,尝试去读读看吧。
圣经中的许多章节,创建于不同的时代,单独来看,它就像一幅图画无限的放大来看,只看到他的点。单靠这点是解读不到什么信息的,只有站在适当的距离,看见这幅图的全貌才会变得有意义。但圣经差不多有两千页,身为基督徒,能够反复读完的也不多啊。
你所提到的,人形化的神,我是很不赞同的。你若读到旧约,会发现神这个角色从来没有以人形出现过。
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是非常坚持神是无形无相,没有躯体的。基督教和他们最大的分别在于耶稣这个人物的出现,他最后也因他说了他是 ‘神的儿子’ 而被判死刑。
对犹太教来说,这是严重的亵渎罪。他的门徒也因为他被捕而四处逃散。也就是说,故事该在那个时候就结束了。
但基督教却快速崛起,这个团体几乎是以两个人建立的,一个是原门徒 Peter,另一个是原本迫害他们的人 Saul(后改名Paul)。在早期基督徒Stephen被投石至死时,他是在场的,而且也常带领群众捉基督徒。 Paul是这样的介绍过自己 ‘就法律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忱說,我曾迫害過教會;就法律的正義說,是無瑕可指的’ 。他比你还要深信这个神不是人形化的上帝,并且为此杀害过许多人。 但这样的一个人最后却成为了最初的基督神学家,他所带给教会和世界的影响力就如核子弹一样,远远超越了前11位门徒,而且还为这个信仰被捉了许多次,再牢房里度日,最后被砍头而死。
那关键就在于耶稣是谁了。但现在的欧洲基督徒,对他们来说史实变成了传统,传统变成了传说,传说变成了神化,常年的生活在浓厚的基督宗教气氛之中,也经历过他的繁荣,堕落,和衰退,我不觉得他们懂我所懂的,也不曾从各个角度严格的去探讨这个信仰。对他们来说,他们几乎全都曾是基督徒,祖先之辈也是基督徒,对他们来说,这个信仰团体就如拜天宫和土地一样的存在罢了。
所以要瓦解基督信仰,你所着手的不应该是科学,法律,制度,文明,而是从耶稣开始。
物种演变真的是由大自然所选择的吗?那这个存在于基因内的Natural Selection的law本身就是个谜。
在物种起源的关键了还参杂着一个因果问题,他究竟是有Variation的存在了才生存,还是决定Natural Variation的Selection早就存在了?
这不禁让我往量子力学方面去做思考,仿佛所有的物质在出现以前,它的原子和原子之间的作用早已有了规律,原子核与电子和质子的规律,在生命出现以前,这个Law早就出现了,我称之为Divine Law,这种无形的规律在似乎在宇宙形成以前就出现了。 因此,我的观点是,Natural Selection以前,Divine Law已经遍布全世界了,也可以说凡是有形和无形的物质和能量,都有着各自的Encoding去Program他的运作,因此万物的规律和无序,都有着我们看不见的力量在互相作用着,包括The origin of species里提到的Natural selection。在短期来看好像是无序的,但长期来看他必定有他的规律在。 人类是选择的结果吗? 圣经说人是神的肖像,我觉得是有他的原因的,至今天从无机物到复杂的生命体,大自然中似乎只有人类最接近这个Divine Law的奥秘。
由于以前的科学不发达,字汇也有限,因此以前的人只可以用以前的文字来解说,但绝对不是说他的想法落后。
对于St.John 在他的作品中(后人译为The Gospel of John),他对耶稣的诞生提出了富有哲性思考的论点。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He was with God in the beginning.
Through Him all things came into being, not one thing came into being except through Him.
What was come into being in Him was life, life that was light of men.
And light shines in darkness, and the darkness could not overpower it.
我从没跟别人提起过,因为一要花时间,二群众通常是不思进取,而且是短视的,对于无法理解的东西他们不会试图去理解。
而且你这么跟他们谈论,大部分天主教徒会认为无聊(其实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很无聊,大部分人只在乎如何依照耶稣的吩咐去生活),而新教基督徒会说你是异端邪说。
我们可以看到St.John的想法是非常前卫的。
Word就是Message(Divine law的内容),God就是Divine Law。 The Word was God,也说得没错,如 Pie = 22/7 = 3.141592657... 一样,Law 和 law 的 message原本就是一体的。我假设你明白我在说什么,虽然这个解说可能不够生动。
如果硬要说得Scientific一点的话, Word 就是 Universal Message of the Divine law,而God就是 Universal Divine law。
Through him all things were made 也说得一点也没错,Divine Law的Message依照着Divine law的 Divine will组成了各种存在,也包括人类。
因此神存在吗?神有和人一样的意志吗?
根据Plato的说法,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存在? 当人的想法中一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自己本身就是一种存在,因为人脑中的‘想法’是由组成脑袋的原子共同形成的,因此当想法存在时,我们也可以说是原子中存在了想法,这个想法也存在于现实中。 这是St. Thomas Aquinas用很短的字去回答神是不是真的存在的第一个解答。
你脑中的画面存在吗?是现实吗? 是,是存在的,也是现实存在的,否则这个画面便不会出现在你脑中,你脑中的原子也不会让你的大脑构成这个画面。
那么,现在我提出一个问题。善本身是在人类之后存?还是在宇宙形成以前已经存在?
当一个念头,从人的脑中被意识到他的存在的时候,这个‘信息’不单单出现在人的脑中,而是存在于宇宙内,因为人是宇宙的一份子,人由宇宙中的物质所组成,也受到各种作用力和能量的影响而形成,人本身就是宇宙的一部分,继承了宇宙的信息,我们身体内的铁,钙,氮,氧,氢,碳,你能说这些原子和植物身上的原子,和化肥,大自然中的原子是不相同的原子吗? 因此人与大自然中的信息是相通的,不要把自己局限在基因这个框框里,因为不是Through Gene all creatures existed,而是Through Divine Law all things were made, all things were in him and with him。 如果你要在人类的寿命,生命上作hacking的话,你的方向错了,而且可能很严重的错了,你的研究非常可能不会造成物种的超越(Trancendence) 反而会在Divine law的影响下造成物种的灭绝。 肉身的死亡是一种基因缺陷吗?我不这么认为,反而是一种平衡。人类生命继承与生育有着非常大的关系,我假设你所提到过的没有死亡的人类必定是不能生育的生命形态,可能和病毒一样。另一个假设是他的行动会很缓慢,或完全没有行动。
至于神和人拥有相同的意志吗?
这个问题是我自己故意这样问的,正确的发问方式应该是 ‘人和神拥有相同的意志吗?’ 而不是 ‘神和人拥有相同的意志吗?’
因为人是 Through him and in him and with him 而存在的,因此不是神相似人吗?而是人相似神吗?
所以也不是你所提出的 神是拟人化的存在,而是 人是反映神的一种存在,人的出现 reflected the image of God, The message of the universe , and the mystery of the Divine law。 人和鸡,狗,昆虫,细菌一样,都是由相同的原子所组成的,但我们这个相同的原子,却形成了可以理解自己的存在的一种存在,我的身体的氨基酸和鸡的氨基酸有什么不同,这氨基酸中的氮原子又有什么不同?但为什么我不是鸡,而是人?是什么区分了我和一只鸡?我死后,组成我身体的原子又到哪里去?这些原子还承载着我存在的信息吗?还是说这些相同的原子在我的脑中所形成的 ‘能量’ 才是我真正的存在? 那么我的存在到底是什么呢? ‘我’ 是一堆有机物,还是一股存在于脑中的能量?
因此人最终会走向精神的世界,而不是物质的世界。
当组成人身体的原子分解成各种元素回到大自然里了,我们脑中的这个 ‘位格’ 或是 ‘灵魂’ 也会回归到他原有的地方去 ---〉 神
解释生命? 遗传学不是答案
请反驳我吧,因为我也想进步,缺乏别人的提问单靠自己我无法成长
发表于 22-7-2015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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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成为伟大的科学家的话,我还是认为你必须往哲学和神学的道路发展。
因为哲学和神学也是推动人类思维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的推手,他们毕竟集合了大量学者对这个世界所获取的信息。
不要注重他的形式,而注重他的本质,将对你有非常大的帮助。
人脑本身是一个宇宙的Simulator,你必须不断地Input各种有效资讯,你的大脑才能进入奥秘的领域,太过专一研究而用排除法否定他的可能性只会阻碍你的进步。
在教会历史中记载的一些超自然事物并非是不可能的,我个人认为祈祷有一种Syncronization的作用,我也读过许多教会的灵修作品,发觉同步率越高的虽然有人的身体,但会越来越不像人(在特制上),而人之所以祈祷不能实现是因为同步率太低而被排斥。 这些都是我从密契灵修者身上发现的(当然他们不是以Scientific的语言记录下来,反而是许多破碎的资讯留下来的线索)。 当我们的灵魂(喜欢你称为mind也好)与Divine will的同步率接近100%的时候,超自然现象和奇迹就会发生,也就是说现实在特定的约束下信息会被修改。这显然和信德(Faith)也有很大的关系,毕竟是透过信德,人类和造物主才能建立起关系,重新结合。但如果和Divine will不符合,就会遭到排斥。
露德圣母的一些奇迹的可信度非常高,因为有许多医生和作药物研究的医生去做考察时,本来只是碰运气或者要找出这现象的破绽的。但最后只能用奇迹来回答。
肺结核末期(不可能医治)的病人,竟在垂死的激烈反应以后痊愈了。
对于一些平信徒的异象,如Dr. Gloria Polo(教会审核过的)的启示,她提出过人在祈祷时,会有一束光上达天空,在她的频死经验里,她‘看见’了许多人在为她祈祷,‘许多光束’ 从地上射上天空,‘有些大,有些小’,但其中有一束特别大的 ‘光束’ 获得了她的注意,你可以去看她的Testimony。 真人真事,她被雷打中时上过报纸,至于为什么只有她有这个经验就不得而知了,她也不是虔诚的人,性生活糜烂,堕过几次胎,做过许多恶事,在她的故事中,别人的祈祷似乎是关键。
可以Google Dr.Gloria Polo 或者看 http://www.javaemerald.com/religion/gloria_polo_testimony.html 。
另外,普通人对于 ‘神’ 和 ‘耶稣’ 的印象都过于刻板。 神是没有一定的形象的,在圣经里Holy Spirit有过火的形象,也有过鸽子的形象,也有火的舌头的形象。而耶稣在复活后,单凭外表没有人认出他来,他的外貌似乎一直在改变。显示给St.Thomas时,他的身体是带有伤口的,现示给其他人时,他又以另一种面貌示人,他的门徒只有从他的行为中才认出他来。所以基本上对耶稣有特定的样貌这种刻板印象都是不谙圣经的人想象出来的。
发表于 24-7-2015 08: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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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5 04: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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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5 08: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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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5 0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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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5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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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说全部
你要误解
在那自吠
我也没法
再说你每次拿的比喻都很烂
都不相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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