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举改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建议 |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12月19日宣布来届大选落实的选举改革 |
同意选委会在第13届大选使用不退色墨水,只需要修订相关选举程序条例。
| 在来届大选使用不褪色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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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采用预早投票,允许军人与警员及配偶能够提早投票,但在界外地区执勤则采用邮寄选票。
| 为所有军警进行预先投票(advance voting),而选委会仍将保留备受诟病的邮寄选票制度,以便那些无法预先投票的军警,仍可使用邮寄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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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选举委员会采取适当措施允许海外选民投票。
| 没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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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允许东马选民可以在选举日当天,不必回到本身选区的情况下投票。
| 没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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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了确保真实无误,确保申请人提交更改登记选区的申请之际,都有附上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 没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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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MIMOS有限公司确认和查明相关事宜,以清理选民册,并建议在沙巴州,针对有外劳变成选民问题设立皇委会。
| 与隶属科艺部的马微电子系统学院(MIMOS)合作清理选民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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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展览附加选民册延长时间至14天,并取消限制抗议人数和费用。
| 将展示选民册的期限从7天延长至14天,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审核并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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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过程方面,取消选票上有编号(serial number)、允许残障人士能够带同信任的人士帮助投票。
| 残障人士选民可以在任何其信任的人士陪同下,前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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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选举委员会取消反对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并且取消撤回提名。
| 取消提名后的1小时反对时段,候选人在提名后不得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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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确保选委会独立,执行职务不会偏帮任何一方。
| 考虑赋予选委会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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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投票观察员在投票室的座位位置,让他们可以在选民进入投票室时,可看见选民。
| 改变投票观察员在投票室的座位位置,让他们可以在选民进入投票室时,可看见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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