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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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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6# 灰色 的帖子
erm,我的沒有很暴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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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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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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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9# 不再嗥月 的帖子
最近很喜歡故意不寫一些東西,讓你們任憑想象。
嗯,我也很喜歡我的意境,想不到我寫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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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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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9# 不再嗥月 的帖子
是说,哪个都过期了所以我就不再画了,还有很多东西要做的说。
啊,因为给懒惰鱼小小的投诉一下,所以就勤劳了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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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6: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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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一如米&1234:
李慕白 俞秀蓮 ~ 羅小虎 玉嬌龍
王度廬著
他的黑, 如墨。
他的披風破爛,用肩膀來懸挂沉重,有如黑夜中的蕭肅,有如看不見中的寧靜,明明沒有任何動作,卻讓人充滿恐怖的想象。
她的白,如雪
她的長衫輕盈,如吹在身體的氤氳,有如早春中的晨霧,有如白聖山上的雲朵,明明沒有任何動作,卻讓人看到仿佛的靈動。
柴火在兩人中閒不安的飄蕩,寒風吹起的冰冷經過守在山洞口的她,拉扯着脆弱的熒燎,撫過他看著她的臉龐。
她舉起手,靠在洞壁。
“你可以不做的,不是嗎?”
他沒有回答,說了其他的話。
“你把指甲剪了。”
他看着她的手,她把她最珍惜的長指甲剪平了,連平時最喜歡的蔻丹都沒搽。
意境刻畫得蠻不錯,尤其是這前半部。 有種婉約含蓄,像李慕白捉住俞秀蓮的手,那段劇情的委婉。
隻是個人覺得若人物關繫的含蓄再加上情節的懸疑及糢擬不明,恐怕就會變成雙重的障礙,使人看不清重點,糢糊了劇情細心刻畫的含蓄而轉移焦點去專註懸疑;或把含蓄的情節錯當成製造懸疑的劇情。有時讀者也懶惰去詮釋太多層的糢擬不清。
回覆不再嗥月:
下一个,是layz和失踪蛮久的roy。两个人都忙工作呢,嗯,谅解谅解。所以下一个出题者(灰色)有灵感的话就出吧。这游戏的某项宗旨是杜绝挖坑行为,预告了,就要完成呐。
既然妳說了。那為了掩埋我挖的坑,週末有點忙,再給我兩天時間,也順便給懶惰魚與roy時間寫…
… 暫時還沒想到主題,
(其實是有的,但不適閤……比如:)
(1. 柳十兵•伍藏•华珊荷 —— 偵探路綫)
(2. 蒙古 • C4 • 裸照 —— 政治暗諷路綫)
(3. 稻草人•狼嗥•1234 —— 怪咖科幻路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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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7: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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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4# Irumi 的帖子
我也是答應了你,要好好讀過你的文,再交感想。
基本上,我最喜歡你的文的一點,就是表面看平靜如鏡,但低下卻暗湧四竄,那種壓抑得很自然的味道。
你很恰到好處地點出了人性的種種可悲之處,讓人除了承認之外,也別無他法了。
其實我也很喜歡這樣的文,雖然看了令人悲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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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7: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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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12今期很努力呢XD
我輸了。
是說,工作真的很忙,交了感想之後,應該沒有辦法交文。
於是我就pass掉吧。
灰色有好題目的話,就先出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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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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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7# layzicfish 的帖子
我覺得這一期大家有點快,還是多等兩天再給題目、反正我也還在欠稿,欠了一個要埋掉的坑~~
若接下來的人,或有誰想出題,可以先出。如我之前也說過,出題這回事可以不必予我~
謝謝懶惰魚百忙中抽空用心點評了我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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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09 08: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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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聊個題外話。
大家如果被聯想題目弄得最近開始壓力了,不如就換個話題透透氣,再來繼續加油。
對這話題沒興趣的,也可以無視。
這個話題就是:你們對抄襲的看法和定義。
我會想聊這個話題,是因爲最近有個名叫vivibear的中國網絡女作者,被爆出來大量抄襲文章,而且還不只是抄一人,而是抄了至少有230人、270多篇文章,如今已被譽爲“鼠標寫手暢銷女王”。
更厲害的是,她出版了10本左右的小説,每一本都大賣,但一開始被人抓出證據時,她反而很大聲地嗆回去說是那些原作者抄襲她,直到現在別人連時間都引出來了,連CCTV也報道了,她才不敢這樣大聲,並且換個説法,說只是看到人家的形容詞優美,“借用”了而已。
其實在爆發這個抄襲醜聞之前,我是完全不認識她的,而她是不是真的有抄襲,目前情況也不明朗,但是當我看到那一長串的名單中,竟然有不少是我喜歡的作者時,我傻眼了,這才跑去關注這個新聞——因爲,連身為讀者的我,看到了喜愛的作品被人抄襲,還被拿去賺錢,我都替原作者心疼了,我很難想象原作者發現的時候,是如何的心痛了。
此外,她的態度還十分囂張的原因之一,是因爲她“借用”的小説,大部份都是耽美、BL小説,也有不少是耽美風的同人小説——這些都是沒有機會之下,很少會出版的小説,也可以說根本就是非主流市場。
她基本上,就是把文字中的男人,全都換成了女人,“他”換成了“她”而已。
(個人感想:我是覺得,她的態度感覺上就是在宣告“我抄是給臉你們”。)
另外,若是如她所言,真的只是“借用”了風景、歷史之類的而已,也就算了,可是到了現在,似乎被人發現她連情節也照搬,而且1300多字的文中,有1200字左右是“借用”的,而且還會有簡繁體參雜的情形(是說,她難道不知道,Google有個系統可以輕易讓你轉換簡繁體嗎?),而去除掉“借用”的部分之後,她的文字、内容全部都空乏生嫩得讓人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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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在看完那些證據、支持者們的反應,還有反抄襲者的反應之後,就突然很想和大家聊這個話題了。
我覺得她那樣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抄襲,雖然法律還沒有下定論。
我也覺得很心寒,如果多幾個向她那樣的作者,那麽就會越來越多網絡作者,即使寫得好,也不敢發表了,因爲隨時都會被抄襲。
尤其是耽美界的小説,其實有不少都很高水準,但因爲種種原因,大部分作者寧願只是自己寫來自娛娛人就好了,都不是想着要賺錢的(還有不少是已經嫁人,根本不是很需要那稿費的),但我想再發生多幾次這樣的事件,大概很多人就會把真正最好的,都收起來算了,以免某天看到自己的作品部份出現在某部暢銷作品中,肯定血都吐了幾公升去了。
於是,身為讀者的身份,我嚴重鄙視這種會影響我的福利的行爲;身為一個寫文人,我更是鄙視這種明明不是很會寫,還要用這種手段和方法賺錢的人。
說到尾,又變成我個人的發洩了Orz
是說,我雖然寫得看似很激動,但我其實只是想討論而已。
而且,除了法院之外,我覺得別人再怎麽說,也還是不可以就這樣拍扳斷定她絕對是抄襲的。
於是,回到原題,我也只是想和大家談談針對抄襲這件事情而已。
嗯,例如大家有沒有遇過其他更誇張的抄襲事件呢?還是比較有趣,可以無奈一笑的?
如果有興趣的話,就來談談抄襲這個話題,一下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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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09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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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个人觉得抄袭实在是一大卑劣的行为,如果只是借用某某优美的形容词的话那倒无妨,如果也只是风格上的模仿,那也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很多人都是在模仿别人风格中写出自己的风格,就我也是少许的在模仿着刀大的写作风格,但是如果连桥段都是“借”来的,那我只能说,收皮啦!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强求也没有用。抄袭者永远都无法走在写作的尖端,因为抄袭者都只会走在别人的背后,需要别人的影子来让自己得到安全感。
如果像鱼所说的,那真是天没有眼,我在这里衷心地祝福抄袭者成功被入罪,受万人唾弃,遗臭万年,我就甘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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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1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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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0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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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很多人模仿古龍的風格,結果看起來很像綜藝節目的搞笑模仿秀。。
其實寫作風格的模仿算是另一種方式的繼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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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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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2-2009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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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0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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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3# 12341234 的帖子
你太敏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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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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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呐。
我对这个问题一点意见也没有呢。
硬要说的话,我倒觉得绝对的抄袭是不存在的。
vivibear的小说我看过一部,就是《寻找前世之旅》,是在德国时一位中国同事借我看的。
其实也只是那样而已,很普遍的故事,很一般的情节。
看过,就会忘了那种。
原来是那么卖座的书啊?
我认为,如果一个人看过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书的话。
说不定任何小说放到他面前,都有抄袭的成份在呢。
我啊,对这个,是一点也不感冒。(也不知为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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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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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引用、仿拟、抄袭与致敬有相近不同层次上的定义。
风格、叙述、结构上的模仿应该很难去定义为抄袭,只是具有新意、完整、高明与否的差别。
有些时候仿拟及引用的手法用的妥善,会产生一种大家早已存有共鸣的精简意深的意境藉以抒怀,另一层面也就向前人致敬、在不同时空創作人的共同情怀。但是若没有耳熟能详的共鸣,也就实在没有致敬、仿拟、引用的功效了。
有些时候作品的模仿程度与相似程度,虽然不至于灌上抄袭的定义,但明眼人一看总会觉得意兴阑珊,陈旧不堪的手法缺乏新意。
与其去模仿前人的风格、内容、题材、体裁等,不如多阅读不同种类小说与文学小说,去理解及解构并吸取别人作品中的养分,然后再用心去塑造属于自己的内涵。但话说回来,即使再标新立异的作品,也是从前人的作品中有迹可循的启发而来的。
内容+叙述的模仿、我想是最令人垢病的。原文字句直接抄下,那更不必说了,是侮辱自己,原作者,读者,以及小说文学这门艺术。也有人说过,天下文章一大抄,只分高明与否的差别。
另一点觉得抄袭似乎多数发生在通俗小说,个人觉得这是因为通俗小说的题材是有限的,所以才会发生类似相似度的内容、情节、叙述方式等。其实这问题归咎于主流通俗小说的局限。
打个比方,好莱坞主流电影讲求的起承转合的商业主流卖座模式,已经局限了电影的形式与风格走势,再加上流行的类型片模式来来去去就是那爱情、惊栗、推理、动作片等。一部爱情电影,可以有不同的内容、角色、情节,但逃不过起承转合、幽默、悲欢离合、动作片离不开高潮迭起的惊险场面……当中仅剩下的变化与创新可想而知。前几年好莱坞编剧的内容与题材已经面临了思枯才竭、了无新意的局面,而大量引進外國非主流導演、文化、獵奇影片等……
若提到中文主流通俗小說,恐怕情況更糟糕…… 一部通俗類型小說在侷限的題材与體裁里,能有少的獨自風格以及原創性已經是很難得的了。
回复稻草云:
我觉得你想说的是
“绝对的原创是不存在的。”
比较适合吧?
绝对的抄袭,还是有绝对可能的。
[ 本帖最后由 灰色 于 23-2-2009 11:1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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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9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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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灰色 于 23-2-2009 10:29 PM 发表 
回复稻草云:
我觉得你想说的是
“绝对的原创是不存在的。”
比较适合吧?
绝对的抄袭,还是有绝对可能的。
对啊!乎乎乎。
糊涂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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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2009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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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题一下。
我强烈认为,通俗小说的题材并不是有限的。
同样,任何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没有一个锁起来的闸门来划定一个局限区。有很多走不出闸门的人,不代表闸门外面,还是闸门。
各位通俗小说的战友加油吧~
就算关在闸门里面战斗也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
ps: layz是真的不打算答题了吗? 我/我们会等你的~
[ 本帖最后由 不再嗥月 于 24-2-2009 10:1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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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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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9# 不再嗥月 的帖子
或许这么说吧~
澄清:虽然写的不好,但我写的也是通俗小说,并不是在说一些清高的话。
任何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没有一个锁起来的闸门来划定一个局限区。有很多走不出闸门的人,不代表闸门外面,还是闸门。
这一点我是认同的。不过诠释与定位也许有所不同。我觉得激励大家突破目前仅有的程式,去开发新的领域,总好过继续停留在同样的里程。这是我的意思。
很多小说作家拥有出色的作品,也是突破了之前通俗小说的模式,并加入了新的元素,比如文学性质(老蔡),社会、心理性质(老九),历史中华传统&文学(方文山)这些都构成了作品的新颖意念,走出了特定形式的类型小说/作品,有者趋向混合了不同类型的小说与文学原创性,再慢慢培养成主流文化。
要注意的是, 这种文法与特定新创的体裁又将演变成另一种主流的类型(通俗=流行),若后人能从个种主流创作与文学作品中吸取养分,开发新颖的路线,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闸门外就是因为有另一片天空,所以我会鼓励跳出框框。
或许这是我对于“闸门“的定义。也许和你的定义有所不同。不过我相信大家有都可以交流的平台。
话说我填著的坑,一边填,一边扩大……
下一期的题目,我还是pass掉算了。近期较忙,而且又忙着填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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