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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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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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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010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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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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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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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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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姐妹,不要把我的帖被版主封了,谢谢你们
lectan 发表于 23-1-2010 11:22 PM 
由始至终都是
不明白做莫我回复
义务培训钟灵中学龙舟队的前进体育会主席林子辉表示,钟灵学生在案发地点练习划龙舟已有四、五年,因此这意味,他们绝非基于槟政府将赛事移至海域举行及削减培训津贴,才改到相关地点进行训练。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2388
都被关?
有点质疑版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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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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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槟州政权已经快两年,对龙舟活动也表现出非常积极的一面,可惜的是,民联似乎只看到热闹的人潮和“死缠”,希望可以在吸引更多人出席国际龙舟赛会,将比赛地点转移到靠近槟威大桥的海域举行。
身为州政府,其部门单位众多,无论是海事局、旅游局或体育理事会,却没有根据专业的角度及研究,进一步鉴定相关地点的安全性,草率的作出这项决定,最终引发悲剧。
该处海域存有暗流是熟悉该区海域水流的人士所熟知之事,只要不幸掉落海,即使每名划手穿上两件救生衣,也难以抵挡大自然的威力,任你是世界游泳冠军,也难逃一劫。
龙舟翻覆事件已经不是首次发生,曾有龙舟队在上述海域发生意外,惟没有造成人命伤亡,但是,这些事件已经充份显示出该区为危险水域,民联政府单位却是毫无前车之鉴,对意外事件完全没有反应,继续允许龙舟队伍在原地练习。
单凭这个角度看问题,已经显示出民联政府的轻忽,直到搞出6条人命后,还推三阻四表示「与州政府无关」,「无权禁止」等等的说辞,充份显示民联政府草菅人命及不负责任的态度。
不知道那一天,当槟州政府面对投资失败,出现州政府破产的局面时,州首长、行政议员或政府官员是否也会说「与州政府无关」、「无权禁止破产」。或是一名狂人攻击政府高官住宅时,当局是否会说成「无权禁止人身自由」、否则干脆一点,说成「州政府不得侵犯人权」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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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010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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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
第一,马来西亚拯救队的灵活性还不够
第二,危险性告示牌该设立,像外国一样
第三,政府也该从新检讨安全性指南,该强硬实施
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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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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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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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网友,我再一次申明请大家针对主题而讨论。如果有得罪之处请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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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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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槟州政权已经快两年,对龙舟活动也表现出非常积极的一面,可惜的是,民联似乎只看到热闹的人潮和“死缠 ...
吾华吾国 发表于 23-1-2010 11:27 PM 
我现在才知道海事局是州政府的
警察,消防员,教育局都是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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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010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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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說的才是針對主題討論
你屏蔽前有詳細看過17頁共420樓的回復嗎
一個操作,屏蔽了所有回復。自己 ...
uid1532142 发表于 23-1-2010 11:28 PM 
第一,马来西亚拯救队的灵活性还不够
第二,危险性告示牌该设立,像外国一样
第三,政府也该从新检讨安全性指南,该强硬实施
可以用这个来讨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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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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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网友,我再一次申明请大家针对主题而讨论。如果有得罪之处请海量!
潇洒哥 发表于 23-1-2010 11:31 PM 
当没事发生?
别人我不懂
至少我的回复是针对主题
都是有证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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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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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針對主題回復都被屏蔽了
還說什么?
現在開始的討論我敢打包票跟前面17頁的回復也是無兩樣。你這行為就是加重論壇負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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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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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马来西亚拯救队的灵活性还不够
第二,危险性告示牌该设立,像外国一样
第三,政府也该从新检讨 ...
lectan 发表于 23-1-2010 11:34 PM 
我建议你先把主题改下
不然怎样针对第一,马来西亚拯救队的灵活性还不够
第二,危险性告示牌该设立,像外国一样
第三,政府也该从新检讨
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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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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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里有我本身認識的,有個又是我朋友的堂弟。
我也是忿忿不平。
你卻來抹殺我們之前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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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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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是我朋友的表弟
你酱做,就把我和枪手们
把我和乱发表的回复相提并论而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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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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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落格到面子书(Facebook)再到各电子论坛,大家是觉得林首长的太极拳耍得太快了,加上蔡校长在意外发生后不久,曾说了这么一句:“若这(钟灵国中龙舟队翻覆意外)是我的错,我将负起全责!”,这不禁让人感到林首长是“半夜吃柿子、专选软的摸”,乘机把全部责任推往蔡校长身上。
我们不敢要求州政府负起全部责任,但林首长和罗议员也不该在使出温情拥抱和嚎啕大哭之后,再来一招乾坤大挪移,以猫政府惯常行使的“死猫绝技”把钟灵校长塞得满口毛!这种卸责言论要是出现于一般政治小喽啰口中,最多是骂一声“夭寿无脑”或送上几个叉叉就算了,但出自一个处处讲求C.A.T的猫首长难免让人纳闷:又来讲一套做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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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010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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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里有我本身認識的,有個又是我朋友的堂弟。
我也是忿忿不平。
你卻來抹殺我們之前的討論
uid1532142 发表于 23-1-2010 11:37 PM 
不要生气
如果说责任的话,全部都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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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1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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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敢要求州政府负起全部责任,但林首长和罗议员也不该在使出温情拥抱和嚎啕大哭之后,再来一招乾坤大挪移,以猫政府惯常行使的“死猫绝技”把钟灵校长塞得满口毛!这种卸责言论要是出现于一般政治小喽啰口中,最多是骂一声“夭寿无脑”或送上几个叉叉就算了,但出自一个处处讲求C.A.T的猫首长难免让人纳闷:又来讲一套做一套
吾华吾国 发表于 23-1-2010 11:44 PM 
你不要影射教育部副部长哦 ..... 他是会出律师信告你诽谤的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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