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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革命之红旗

革命之紅旗的新聞報報看-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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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满蔡细历扭曲为反民联平台
主讲人退出马华伊刑事法论坛


马华原订在12月4日举办一场有关伊斯兰刑事法的论坛,不过在论坛举行之前,其中一名主讲人所属的组织,却因为不满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指论坛将反击在野党说词,而于今日退出论坛。

这场论坛名为“伊斯兰教断肢法及对大马非穆斯林的影响”。蔡细历前日主持马华中委会会议后表示,这场论坛将可驳斥在野党的说词,让公众了解其实伊斯兰刑事法并不是反对党所说的不影响非穆斯林。

论坛主讲人包括了人权律师云大舜、智库民主和经济事务机构(IDEAS)首席执行员旺赛夫(Wan Saiful Wan Jan)、伊斯兰复兴阵线代表弗亚(Ahmad Fuad Rahmat)。

日后不再出席马华活动

不料,伊斯兰复兴阵线主席法鲁克(左图,Ahmad Farouk Musa)今日却发表文告,表明不认同蔡细历的言论,因此来自该组织的弗亚将会退出主讲阵容,从此以后也不会再出席任何马华主办的论坛或对话会。

他对于蔡细历指这场论坛将可驳斥在野党的言论,感到震惊。他强调,伊斯兰复兴阵线只是受邀讨论伊斯兰刑事法及其对非穆斯林的影响,但蔡细历却扭曲事实,指这场论坛旨在支持首相及反在野党。

他说,据悉伊斯兰党妇女组署理主席西蒂玛丽亚,也是论坛的主讲人之一。

“我们同意,应该有一场针对这个课题的理性讨论。不过,蔡细历却扭曲事实,把这场论坛变为支持首相和反在野党。”

“伊斯兰复兴阵线针对伊斯兰刑事法有自己的立场。我们已经发表声明阐明我们的立场。(蔡细历)说我们针对伊刑法的立场与政府一致,是错误的说法。”

蔡细历言论影响公信力

他强调,伊斯兰复兴阵线的立场与世俗政治无关,也不应该被诠释为认同我国现有的不公制度。

他痛斥蔡细历扭曲事实,已经影响了伊斯兰复兴阵线的公信力。

“我们对此深感失望,因此决定正式退出这场论坛,同时以后不会再出席马华举办的任何论坛或对话会。”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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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冠英抨有钱养牛无钱付临教
魏家祥解释更换合约避免裁员




教育部被指财政预算不足而更换临时教师合约,导致临教无法享有公积金,招致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炮轰。

不过,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解释,教育部为避免公共服务局裁退有经验临教,才逼不得已从明年起更换临教的合约,从雇佣合约(Contract Of Service)转换为服务合约(Contract For Service)。

至于临教有没有获得公积金一事,魏家祥只声称,公共服务局向教育部汇报时,并没告知此事。

反建议马华支付公积金
林冠英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声称,对魏家祥以政府没钱为由,不给予临教公积金的说法感到震惊。

“如果政府有能力将2亿5000万令吉,交给一家公司养牛,我不认为它没能力支付公积金。”

“当政府没有能力付公积金时,肯定出了一些问题,不是吗?”

他甚至反建议,既然马华有本事每年耗资3000万令吉,派钱予60岁以上乐龄党员及党员的新生婴孩,那马华也应该支付这些临教的公积金。

临教没获公积金掀不满

据媒体报道,森州教育局日前召见州内约150位临教,宣布从明年起,把临教的合约从雇佣合约转换为服务合约。

然而,董教总却对这项决策不满,因为在这份合约下,临教将无法享有公积金。

保住临教逼不得已之举

尽管如此,魏家祥稍后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喊冤。他说,这是教育部在拨款不足的情况下,为保住有经验的临教,而逼不得已的做法。

他指出,根据教育部过往的做法,每当有新晋教师从大专或师训学院毕业,教育部将辞退临教,以确保学校有空缺供这批新晋教师任教。

他继指,教育部这回决定保住这批临教,因此才向他们提出折衷方案,转换他们的合约。

魏家祥指出,在服务合约下,临教的薪水或会减少200令吉,但肯定获得进入师训学院受训。

“这无关政府破产啦,(或者)政府没钱的。如果有人选择用这种政客的方式来挑课题的话,我只有感到遗憾。”

仅被告知将减薪两百元

询及合约条款是否真如外界所言,临教将无法获得公积金,魏家祥强调,公共服务局向教育部汇报此事时,只提及临教的薪水将削减200令吉。

他否认本身对此事不知情,只强调教育部在汇报会上,没被告知合约的详细内容。

“我们……决策的东西,就是一开始在汇报会的时候,它告诉我们(削减)200令吉的薪水,至于内容方面……假期要回校,这个对我(而言),也是很新鲜的东西。我们会去调查。”

无论如何,他说,本身已经指示官员将合约交给他仔细查看。

否认禁止民联议员入校

此外,魏家祥澄清,教育部未曾发出指示,禁止民联的代议士进入学校见证学生获得100令吉援助金。

他指出,有些学校比较倾向邀请国阵的代议士来见证学生获得援助金,是因为这些华小的董事部有80%是马华党员,家教协会大多数成员也是巫统、马华或国大党党员。

否认要华小售清真食品

针对森美兰州教育局指示华小必须售卖清真食品一事,魏家祥指出,森州教育局主任已向他证实,并未发出有关指示。

“凡是有穆斯林或非华裔的华小,校方需为他们准备适合的食品,如清真食品,但不干涉其他学生食用非清真食品。”

他说,森州教育局主任将调查,到底是哪个官员发出有关指示。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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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服务局未批准官员
槟政府成立房屋局遇阻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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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党大会首次局部禁止采访
阿兹敏:让基层辩论大选策略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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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联呛选委会无权决定州选日
与四州首长商量是否同步选举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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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揭养牛计划先发贷款后签约
公账会要整顿政府管理系统





国家养牛中心再次传出丑闻,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今日揭发,农业部在2009年率先发出总值2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却延迟逾一年后才与该中心签署相关合约。

公账会主席阿兹米卡立(Azmi Khalid,右图)指出,农业部是在2009年将贷款存入一个特别户口,而该户口须得到农业部的同意,才能被转账至公司的营运户口。

不过,农业部却迟至2010年,才与国家养牛中心签约批准这项计划。

阿兹米卡立今日主持公账会听证会,召见农业部秘书长和其他官员后调查国家养牛中心后,召开记者会揭露此事。

欠妥善管理延迟批准计划

公账会发现,国家养牛中心的其他问题包括缺乏妥善的管理,延迟批准计划和更换目标。

他也透露,公账会将于明年1月传召国家养牛中心相关人士供证。

无论如何,他表示,本身并非对这项计划感到失望,而只是要督促其处事方式须与时并进,不能固步自封。

检讨批准合约计划的方式

阿兹米表示,未批准合约便过账是个周而复始的问题,不只是发生在国家养牛中心,其他部门也发生同样的问题。

因此他继指,公账会决定传召财政部官员和政府首席秘书莫哈末西迪,重新探讨政府批准合约计划的方式。

“我们将它视为,这是一个必要检讨我们的管理系统的讯息。”

“我们今日的管理方式必须符合现代需求……不能再向这种旧手法妥协。”
总警长证实沙烈昨已录供

另一方面,全国警长总长依斯迈奥玛(左图)证实,警方已针对国家养牛中心涉嫌失信案,传召超过3至4个人问话,当中包括国家养牛有限公司执行主席莫哈末沙烈。

“我们已向超过3至4个人问话,以协助调查此案。莫哈末沙烈是在昨天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被警方录取口供。”

“自警方在数天前从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手中接过此案后,调查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警方正从各个角度调查此案。”

《马新社》报道,依斯迈是今日在沙亚南出席雪州警察总部新楼开幕仪式后,这么说。

促请公众停止揣测放传闻

依斯迈奥玛也表示,他听到有关此案的各种传言,并促请公众停止作出任何揣测。

“请不要作出任何揣测。由于案件正在调查中,我们必须对各方公平。”

总审计司报告揭露,备受争议的国家养牛中心于2010年并未达到原定的牛肉生产量,而国家养牛有限公司更是被发现存有多项弊端。之后,国家养牛中心被揭发在首都孟沙购买千万
豪华公寓。

媒体勿猜测沙巴内安令案

另外,针对警方上周援引内安法令在沙巴斗湖逮捕13名疑是来自伊斯兰之家(Darul Islam)的武装分子一事,依斯迈促请媒体不要作出任何猜测。

《星报》今日引述反恐人士的消息报道,13名被捕者所属的组织计划暗杀一名本地州议员。而初步调查显示,该组织企图煽动特定人士展开危害国家的行动。

报道也指,该组织计划扣留一名警员当人质,以作为释放被捕武装分子的交换条件。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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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坚称未付潜艇佣金给拉萨公司
副防长呛在野党:为何不用脑?



2004年马法两国的鲉鱼级潜水艇交易在国会下议院再度掀起朝野激辩,国防部今日坚决强调政府未曾向Perimekar有限公司支付任何佣金,并斥责挑起此事的在野党应该用脑袋想一想。

国防部副部长阿都拉迪夫(Abdul Latiff Ahmad)是今午代表该部总结财政预算案辩论时,受到人民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的质询。

若有记录意味政府愚蠢

他表示,若有人找到任何文件证明政府曾向Perimekar公司支付佣金,那将意味着政府愚蠢。

“你认为政府会写下支付Perimekar佣金的记录?那证明大马政府是愚蠢的!”

他反问努鲁:“为何你不用用你的脑袋?”

当他再度受询及政府是否未曾向Perimekar支付一分钱的佣金时,他激动地说:“真的,真的,真的,真的!”(Benar, benar, benar dan benar!)

重申防长愿到法国供证

他也重申,国防部长阿末扎希若受到法国法庭的传召,将愿意到法国供证。

“且发出法庭传票,他已经说了,他将会供证。”

不过,他强调,这只是扎希的个人立场,内阁还未决定批准扎希向法国法庭供证。

“先发出法庭传票。”

只付“协调与支援服务费”

在2010年6月,国防部向国会承认,向Perimekar有限公司支付1亿1496万欧元,作为“协调与支援服务”费用。不过,该部辩称这并非佣金。

Perimekar有限公司的拥有人,是首相纳吉的亲信阿都拉萨。阿都拉萨也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第三被告,目前已因唆使谋杀罪名不成立而获释。

政府是在2002年敲定购买两艘“鲉鱼型”潜水艇的交易,纳吉是当时的国防部长。

潜艇军购的佣金课题是在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曝光后浮现,坊间传闻,阿旦杜亚是潜艇军购案中,代表马来西亚的翻译员。其后她到大马企图向阿都拉萨收取佣金,却不幸遭人谋杀。
阿都拉萨和两名特警后来被控谋杀阿旦杜雅,但是法庭最后宣判阿都拉萨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不过,另两名特警被定罪,处以死刑。

我国著名人权组织——大马人民之声已经入禀法国法庭,以排期审理这宗军购案。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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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蚝油蛋白质不达标被令下架
廖中莱斥潘俭伟误导消费人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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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大学生会炮轰集会法案荒谬
促大专生唾弃无改革决心政党




政府提呈国会的和平集会法案掀起民间大力非议,而马大学生今天也起来抨击该法案荒谬,并促大专生唾弃没有改革决心的政党。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MPMUM)今天连同校内11个团体发表联合声明,炮轰和平集会法“根本没有诚意归还人民集会的自由,公然违反宪法掠夺人民的基本权利”。

“政府近来对《大专法令》和《2011和平集会法》保持的保守立场已经造成教职人员和学生的大力反弹,相信来届大选身为选民之一的大专生将会用选票表达对专制的不满。”

人民意识到本身集会权利

这些组织指出,人民已在4个月前的709大集会中,无视政府的打压及恐吓,公然走上街头表达心中的诉求。

它们补充,这种情况说明,人民已经意识到本身拥有宪法保障的集会自由,新推出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里的诸多限制只会引起更多的反弹。

“人民面对警方和镇暴队的水泡和警棍,都没有报以激烈的反击。这显示成熟的大马人民已经能够自律,设定新的和平集会法显然是多此一举。”

纳吉转型改革沦为空口号

12个学生团体也表示,首相虽然口说要改革转型,让大马成为最民主的国家,但事实上却默许政府上诉驳回《大专法令》违宪的裁决,还为新的和平集会法中的限制辩护。

“所谓的改革转型已沦为无落实意愿的口号。”

它们指出,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内容充分暴露出政府的专政想法,新集会法赋予警方和内政部长过大的权利显然和“最民主国家“风马牛不相及。

促政府取消申请准证程序

12个学生团体强调,政府应该取消集会申请程序,而正确的做法是,人民只需要通知警方有关集会 的进行日期与场地,让警方维持现场的秩序。

“三十天的申请只保障政治部有更多的时间部署打压集会,并没有保障人民能够和平集会。”

“地点的制定应该由主办方决定,而非内政部或警方。难道关丹的反稀土集会被限制在偏远的国家森林,这时集会和诉求还有意义吗?”

这次的12个联署单位包括: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 (MPMUM)
马大新青年 (UMANY)
马大回教学生会 (PMI)
马大亲学生阵线
Gabungan Mahasiswa Islam SeMalaysia (GAMIS)
Persatuan Mahasiswa Selangor (PERMAS)
Persatuan Mahasiswa Kelantan (PMKUM)
Persatuan Mahasiswa Kedah (PERMADAH)
Persatuan Mahasiswa Pahang (PMPUM)
Persatuan Mahasiswa Negeri Sembilan (PERMANIS)
Persatuan Bahasa Arab (PBAUM)
Majlis Perwakilan Mahasiswa Nasional (MPMN)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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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09: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限制太多警察权力过大
人权委会提出十项修改建议


刚在下议院提呈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所掀起一片骂声。尽管大马人权委员会欢迎该法案,惟认为法案设下过多限制,侵害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

“不过,代替它的法案与其说是促进集会自由,倒不如说它为公众设下太多限制和条件。”

为此,该委员会向法案列出10项建议,以保障人们通过和平集会表达心声的权益。

法案设下太多限制条件

人权委员会主席哈斯米(Hasmy Agam,左图)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该委员会对和平集会法令,与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和世界人权宣言第20条文,所保障的人们集会自由一致,表示欢迎。

他也欢迎,政府宣布废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27A、27B和27C条文的做法,证明政府承认和尊敬人权。




委员会建议没囊括在内

他也说,该委员会上个月与总检察长会面,针对这项法案所提供看法,并没囊括在法案之中。

他指出,该委员会在细阅法案条文后认为,当局有必要修改法案的部分条文,以确保保障人们通过集会表达心声的权力。

“法案有些条文设下太多限制,并给予警方太多权力,因此破坏了人们主办或参与和平集会的权利。”

区别集会街头示威定义

人权委员会提出10项修改建议:

(1)必须清楚区别,包括游行在内的“集会”,和“街头示威”的定义。

(2)将无持械和平集会自由的权力涵盖非公民,因为他们也有权力发言和被他人听见。

(3)检讨不能在禁区50公尺范围内集会的条文,因为这种禁令在大多数城镇都显得不切实际。

(4)允许人们针对警方所设下集会限制和条件向法庭上诉,而非向内政部长上诉。

(5)为了遵守《儿童权利公约》,应重新考虑禁止儿童参与集会的条文。

检讨须卅天前通知条文

(6)为了符合和平集会法案的目标,应检讨法案第13条文,从而设立警方与集会主办人坐下来协商,并针对集会达致共识的机制。

(7)法案关于执法的第5部分,应包含《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轻武器的基本原则》的条文。

(8)法案第24条文不应只是确保媒体只能适度地(reasonable access)报道集会,反之应该确保媒体能充分地(full access)报道集会。

(9)检讨须在30天前事先通知,因为这是不切实际和不可行的。

(10)应在法案中增设条文,允许第三方团体,如人权委员会、律师公会和其他相关法定团体来观察集会。

促政府让公众参与讨论

哈斯米表示,人权委员会支持和平集会法案的目标,但在落实方面,它认为当局必须在主办和参与集会者,以及保护其他间接受集会影响人士的权利和自由之间,取得平衡。

他也敦促政府,考虑多个单位所给予的意见,并在通过这项法案前,能让公众参与讨论这项法案,以确保法案条文与人权原则一致。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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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09: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国阵立法封杀“大马之春”
议员将上庭挑战和平集会法案




虽然《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还未三读通过成为法令,不过一名州议员已经恫言,一旦法案获得三读通过,他将入禀法庭寻求司法审核有关法令的宪法地位。

行动党雪州哥打阿南沙州议员马诺哈兰表示,这项法案把街头示威列为非法,肯定是开民主倒车,因此若法案在没有更改下通过成为法令,他将会成为第一名挑战法令的人。

“现在这个法案更加严峻,打压我们集会的基本权力。和平街头示威到底有什么错?如果国阵坚持在没有修改及撤回禁止街头示威的条文,我将会是第一个申请司法审核的人,以要求法庭宣判法令违宪。”

新法案保国阵政权

马诺哈兰(左图)也是一名律师,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有关法案已经违反宪法,旨在捍卫国阵的政权,避免马来西亚发生类似“阿拉伯之春”的事件。

他说,国阵在过去几年因为街头示威而面对庞大的压力,信手拈来的就有2007年的净选盟集会、兴权会示威及今年的净选盟2.0集会。

因此,他相信这是国阵把街头示威列为非法的原因。

“国阵现在提出一个法案,把街头示威列为非法。这清楚显示他们不要马来西亚发生如同‘阿拉伯之春’般的示威。”

“警方和内政部长都获得更大的权力,这全都是为了让国阵保住政权。”

宗教场所集会没错

马诺哈兰也批评,新法案禁止人们在宗教场所举行集会,势必导致人们害怕到清真寺、教堂、祈祷所及寺庙。

“人们在祈祷与感谢上苍后举行示威,有什么错?这一切将会进一步遏制民主。”

避免重蹈伯拉覆辙

另一名人权律师云大舜(右图)也在推特上问道,如果法案在没有修改下通过,谁将会是第一名挑战法令的人?

他质疑,政府要在仓促下通过和平集会法案,是企图确保在来届大选前,不会再有任何街头示威,以免重蹈前首相阿都拉的覆辙。

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在推特上则警告朝野议员,勿支持通过这项法案。

“我要问我们的国会议员,他们是否会支持这项令人羞耻的和平集会法案。他们会如何投票?然后我们也将决定如何在第13届大选中如何投票。”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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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09: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亲自提呈废除紧急状态动议
纳吉:这是第二波政治转型




延续月前宣布的小开放政策,首相纳吉今早亲自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解除3项恶名昭彰的紧急状态。

纳吉声称,这是他在915大马日宣布的系列改革后,所推动的第二波政治转型计划。

这3项紧急状态,分别是国家元首于1966年、1969年及1977年颁布的紧急状态。
 
纳吉今早11点半在国会问答环节结束后,提呈这项引人瞩目的动议。

首波释放内安令扣者

他指出,首波政治转型是早前提呈的2011年驱逐他州(废除)法案和2011年限制居留(废除)法案,以及释放内安法扣留者。

国家元首于1966年9月14日在砂拉越颁布紧急状态,以解决当时砂拉越首任首席部长史蒂芬宁甘(Stephen Kalong Ningkan)被革除所引发的宪政危机。

接着,我国在1969年5月13日爆发“513种族事件”,国家元首在1969年5月15日颁布另一项紧急状态。

国家元首在1977年11月8日于吉兰丹颁布紧急状态,以解决当时伊斯兰党执政时所出现的政治分裂问题。

紧急法令六个月失效

纳吉表示,紧急状态被废除的原因,是因为危害人民安全、经济活动和公共秩序的紧急状态如今已经不存在。

他指出,一旦紧急状态被废除,政府在联邦宪法第150(7)条文下所制定的法令,也将在6个月之后自动失效。

他表示,政府废除这3项紧急状态,证明政府实施准备改进我国法律,与时并进,确保国家能时时能向前迈进。

纳吉是在9月15日马来西亚日前夕,宣布其小开放政策。当时,纳吉宣布废除3项紧急状态和1960年内安法令,并检讨数项法令。

纳吉在本季议会首天,便亲自提呈了2011年驱逐他州(废除)法案和2011年限制居留(废除)法案。

纳吉改革诚意受质疑

然而,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本周二提呈《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以取代原本阐述集会的警察法令第27条文,却因法案被视为变相禁止集会而恶评如潮。
 
再者,警方日前在沙巴逮捕13人,令纳吉改革法律之举遭到质疑。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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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华抨妓女论侮辱女性从政者
行动党辩称许月凤过敏自取辱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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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会自由和街头示威是双面刃
谢国华促以茉莉花革命为借鉴


马华雪州政宣局副主任谢国华认同刚在国会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大原则,即任何民众的集会都须以国家稳定和人民安全为最首要考量。

不过他认为,此法案仍有改进的空间,包括提供更多自由的空间,供人民通过集会表达意愿。

“政府必须听取各组织丶团体的意见,也要参考本区域丶欧美等各国的法案,更重要是听取沉默的大多数人民的看法,因为法案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的性命和财物安全,政府绝不可能因为一些人的自由,而令到大多数人民的性命和财物安全,暴露在威胁中。”

谢国华(左图)说,人民不得不承认,集会自由和街头示威是一把双面刃,它可以让人民表达意见,并监督政府的施政,这是正面;但如果遭到滥用或者一旦失控,将会令到国家稳定的局势遭受打击,不但经济会被拖垮,人民生活也会陷入水深火热。

“从最近数个月以来,西亚接二连三的茉莉花革命丶英国丶欧美的大规模示威,甚至演变成暴动,都是因街头示威失控后引发,政府不得不将这些已发生的事情,作为借鉴。”

担心街头示威遭滥用

他说,我国的国情独特,有许多宗教与种族的“敏感”地带,如果街头示威遭有企图者滥用,所引发的后果将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政府也必须明白,在先进的资讯时代,讯息的传达一日千里,即就算你如何严肃禁止或者阻挠,人民始终还是会接触到来自各方的讯息,因此有限制的集会自由,将可以让人民有渲发的管道。”

他说,人民的情绪便犹如一个强力的弹簧,越用力挤压,其反弹的力量将越强劲,加上有心人在一旁煽风点火,所引发的后果,便似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认同儿童禁止参与集会

他认同,15岁以下的儿童被禁止参与宗教及节庆以外的集会,因为儿童仍须要大人的监护,在人多的地方他们无法自保,如场面一旦失控,首当其冲的便是儿童,难道真的是要有人伤亡后,才来禁止吗?

“政府当然也须防范有人会利用儿童,在集会时拿来当挡箭牌,趁机作乱!”

谢国华说,人民须珍惜目前我国所拥有的和平丶和谐与安宁,在与国家朝向民主自由开放前进的同时,也须步步为营,免遭因一步棋失误,全盘皆失的下场。

“无论如何,此法案暂时还只在国会一读,政府应该考量各方面的意见,并且纳入非政府组织的看法,更重要是听取大多数人民的意见,如进行民调,再为法案作适当修改,以便推出一份适合大马的集会自由法案。”

他举例,今年8月4日英国发生的暴动事件,起因是一名警察在执行临检中,开枪打死一名黑人毒贩,后来遭到家属或是其亲友去警察局抗议而衍生的事件。

“最后其他地区的城市也相继出现模仿行为的暴动,可以看到有许多人趁机抢劫,并且烧毁车辆店家等等暴动事件,许多人只是趁火打劫,趁机作乱。在伦敦其他地区的暴动事件更多只是想打劫(所以被攻击的多是购物中心,电器行,各式商店)!”

集会法案严禁街头示威

他说,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周二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尽管集会主办单位不再需要向警方申请准证,但政府仍严禁街头示威。

法案阐明,集会场地必须距离“禁区”至少50公尺。有关“禁区”包括水坝或蓄水池丶滤水池丶发电站丶油站丶医院丶消拯局丶机场丶轨道丶陆路公共交通终站丶码头丶宗教场所丶幼稚园和学校。

配合这项法案的制定,2011年警察(修订)法案也提呈一读,以删除管制集会权力的条文,即不再需要向警察申请准证。

但是,法案第4(1)(C)条文仍然禁止人民街头集会,或在禁区举办集会。

在这项法案下,街头示威丶非大马公民举办或参与集会丶在禁区或离禁区50公尺内举办集会,及由未满21岁者举办集会,都属罪行,罪成可被罚款1万令吉。

携带15岁以下的儿童参与儿童不能参与的集会者,一旦罪成,可面对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

法案也规定仅年满21岁的大马公民,才有权举办没有武器的和平集会。

法案阐明,15岁儿童能够参与的集会,仅限宗教集会丶送殡丶关于习俗集会以及部长批准的集会。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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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纳吉修改大专法允许学生参政
坚称同时上诉国大生案不矛盾




首相纳吉今日宣布,政府将会修正大专法令第15条文,以允许21岁学生参政。

“这将允许学生参与政治活动,并且加入政党。”

仅限21岁以上大专生

不过,他强调,上述仅限于年龄21岁以上的大专生。
 
纳吉今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解除3项紧急状况时,一并宣布此事。

纳吉表示,政府是基于大专法令第15条文受到大专生等群体的反对,才决定废除这项条文。

未表明修法的时间表

无论如何,纳吉(左图)并未表明修正大专法令的明确时间表。

不过,纳吉却表示,政府仍然会对大专法令违宪案的裁决,向联邦法院上诉。
“在平衡国家安全与个人自由下,我在这里也宣布,政府将上诉4名国大生指参与乌雪补选的诉讼案。”
 
“这是因为,法庭的这项裁决对法律原则产生了影响。”
备受争议的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主要是禁止国立大专生支持、同情或反对任何政党,因此被视为侵犯宪法第 10(1)(a)条款赋予每个公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权力。
上诉庭判大专法违宪
4名国大政治系学生被校方指控,他们在乌鲁雪兰莪补选中助选的行为,抵触1971年大专法令 15(5)(a)条文,并下令4人出席校园纪律听证会。

这4人是22岁的希尔曼,23岁的温京才、依斯迈阿米鲁丁及阿兹琳莎菲娜。

他们较后起诉大马政府、高教部长和国大三方,要求高庭宣判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已抵触联邦宪法,特别是第 10(1)(a)条款。

上诉庭上月杪作出标志性判决,宣判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已违宪和言论自由。
修法上诉并行不矛盾

稍后,高教部副部长赛夫丁(右图)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表示,高教部将尽快与总检察署讨论修法事宜。

赛夫丁否认,政府一方面修法允许大学生参政,另一方面却就国大生案件上诉的做法,是自相矛盾的。

他续说,政府的上诉,是从法律技术层面着手,因此不会自相矛盾。

赛夫丁表示,政府修法之举,证明政府有将大专生心声听进去,这是继2009年后另一次更大型及完整的修法。

他相信,国内学运社群将欢迎这项宣布,也会对首相心存感激。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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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六双峰塔公园无准证自由行
维护集会权运动延烧海外城市




纳吉政府提呈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招致激烈反弹,并可能为带来新一波的示威浪潮。一批公民社会积极分子决定发起一场“维护集会自由运动”,以抗议新法案限制公民集会的权利。

净选盟2.0委员黄进发(右图)告诉《当今大马》,一批公民社会分子昨晚针对《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开会后,议决发起这场公民运动,以推动一系列的活动抗议新法案。

这场运动名为“维护集会自由运动”,简称是“KKB”,即马来语的“Kempen Kebebasan Berhimpun”。

发起单位本来使用的简称是“集会2.0”(Himpun 2.0),用意是要争取回“集会”这个字眼。不过,由于“Himpun”也是早前“百万人反叛教集会”的简称,因此发起单位决定改用“KKB”的简称,以免产生混淆。

暂时敲定4场活动

参与昨晚的会议者,包括了大马人民之声、占领独立广场运动、捍卫自由律师团、投票大马、大马之子及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等等。

“维护集会自由运动”的颜色与净选盟一样采用黄色,目前已经暂时敲定了4场活动,即:

(一)今日下午1点在国会大厦入口处的示威。

(二)本周六下午2点在吉隆坡双峰塔的“马来西亚人无准证自由行”

(三)本周六晚上7点半在独立广场的烛光会。

(四)下周二晚上8点在隆雪华堂主办的公共论坛。

示威不需要大字报

黄进发目前也通过面子书,积极呼吁海外的大马公民,配合本国的“维护集会自由运动”,在国外一起抗议《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

他透露,目前已经有4个城市的旅外大马公民,同意加入声援行列,即澳洲的柏斯及塔斯马尼亚、英国的伦敦与中国香港。

“我们不会担心,一旦法案通过将导致我们的努力受阻……本周六在双峰塔的活动,我们就要以行动告诉警方,我们不需要大字报还是可以抗议和集会。”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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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拒绝撤销和平集会法案
纳吉希山矢口否认扩大警权




尽管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遭遇如潮的恶评,但是首相纳吉与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今日异口同声为这项新法案辩护,除了否认限制集会自由及扩大警权,并拒绝在野党的要求撤回法案。

纳吉今早在下议院提呈废除紧急状态的动议时,趁机反击党团对和平集会法案的批评。

他矢口否认新法案违反集会人权,更强调该法案将让警方不再有权阻止民众和平集会。

纳吉表示,跟警察法令第27条文相比,和平集会法案是一个具革命(revolutionary)意义的法案,而政府这次改革程度更是“倍级跃进”(lompat berganda) 。

纳吉强调,警方在新法下没有权力阻止,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和平集会。

当局未回覆集会可照跑

他解释,新法第9(1)条文,阐明预先通知警方,然而警方若没有答覆,集会可如常照办。

“新法的原则之一,是警察没有权力阻止所有依法举行的和平集会。即使有限制与条件,也只是针对未在宪报上颁布的集会地点而已。”

“至于其他的(法案)原则,即使法令第9(1)需要(集会申办者)知会当局,第14条文则阐明当局答覆。”

“若当局未在指定的时间内答覆,集会可以照样进行,这受到新法保障。” 

“无论如何,政府仍然强烈反对街头示威。”

抨在野党诋毁法律改革

纳吉更炮轰在野党诋毁这项高尚(murni) 的法律改革。

“我们意识到不管我们的意图多么的高尚……反对党也会破坏,尤其是指责新法扼杀集会自由。这是事实吗,不是的。”

警方角色改为监管协助

纳吉指出,在警察法令第27条文下,警方是决定批准集会的单位。

他表示,然而在新法下,警方的角色改为监管及提供集会便利者(pemudah cara)。

取消监禁刑罚仅需罚款

纳吉阐明,新法案已撤销原有警察法令第27条文,所阐明的需要申请准证。

“重要的一点是,监禁刑罚在新法令下已被取消,这与警察法令第27条文注明的监禁有所不同。”
 
他指出,新法令里注明的刑罚,只是罚款性质。

希山不认同在野党要求

稍后,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右者)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时表示,政府不认同民间或在野党撤回和平集会法案的要求。

这意味着,政府不会撤回这项预料在今起一连4天进行二读辩论的新法案。

他也否认,这项新法案赋予警方更广泛的权力,因为警方已从有权批发集会准证,变成无权阻止集会,如今申办者只需知会警方而已。

赞美是历史标志性法案

他赞美,这是大马历史上一个具有标志意义的法案。 

希山慕丁保证,尽管警方发准证的权力遭撤除,但公共秩序及国家安全仍受保障。

希山慕丁斥责在野党故意扭曲并炒作这个议题,旨在捞取政治资本。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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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潮世代促选民电话短信施压
恫言大选抵制支持集会法议员




基于政府执意通过更加钳制集会自由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709黄潮世代今天促请全国选民动员起来,以“一通电话一个短信”向他们的代议士施压,要求他们投票反对这项新法案。

该组织更恫言,在未来大选,将号召选民抵制那些投票支持和平集会法案的国会议员。

“若任何现任的国会议员违背民意对《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投下支持票,黄潮世代将在接下来呼吁全国各地的选民在第13届大选拒绝将票投给该议员。”

议员不应该盲从党指使

709黄潮世代召集人之一蔡伟杰呼吁全国选民,立即以“一通电话一个短信”施压各自的国会议员,以便能够赶在《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还未通过时,将本身反对此法案的心声传达于各自的国会议员,让他们履行代表人民的职责。

蔡伟杰在今天文告表示,身为国会议员的代议士们有必要听取人民的心声,在国会中表明本身的立场。

他补充,国会议员不应该仓促盲从各自政党领袖的指使,而背叛人民的意愿,进而违背民主的进程。

汲取308教训撤销提案

蔡伟杰表示,法案的通过将进一步的压缩大马子民原有在宪法上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联邦政府无权压制人民在国家上的集会自由空间,因为人民才是这国家的主人,政府不应该提出此法案来压制异议的存在。”

蔡伟杰呼吁首相纳吉吸取308政治海啸的教训,顺从民意立即撤销提案,以更行动来证明本身改革的意愿,别以换汤不换药的方式来博取人民的支持。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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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莱纳斯联盟决定扩大阵容
吁马青区团摈党派分歧加盟




莱纳斯关丹稀土厂的启动近在眉睫,反莱纳斯联盟决定扩大反对力量,邀请更多团体加入阵容,包括当地马青区团。

反莱纳联盟研究组组长李健聪在今天文告表示,联盟在昨晚的汇报会议上,已经议决扩大联盟的成员,并将在近期通过秘书处致函关丹地区各个团体与组织,以邀请他们的加盟。

这些受邀对象当中,也包括“反稀土厂最力”的马青英迪拉马哥打区团。

“时间急迫,鉴于莱纳稀土厂已经蠢蠢欲动地想于今年杪开始运作,除了加紧准备向法庭申请禁令的工作之外,我们也必须加快整合与统筹大家步伐的动作。”

稀土厂启用已近在眉睫

李健聪对于目前由政府暗中偷渡过关的稀土厂,已如火如荼在准备开厂运作一事表示忧心。

“民众的眼睛都看得出来,莱纳斯开厂一事几乎势在必行。现在如果还不团结与整合大家的力量的话,更待何时呢?”

联盟目前拥有逾廿成员

他进一步表示,反莱纳联盟的成立是为了组成一个跨越党派(Non-partisan)的联盟,其目的为团结一切反莱纳的力量,结合并打造强大的联盟,以便能持续给予莱纳与当局更大的压力。

“至今,反莱纳联盟已经获得超过20个组织的加盟,其中包括巴洛反稀土组织(BADAR)、绿色浪潮、坚道浸信教会、小亭电影、关丹兴都福利协会、彭亨消费者协会,民联各政党等等。”

“举个例子,公正党英迪拉马哥打区部秉持着一贯反对稀土厂的立场,因此毅然加入反莱纳联盟,希望可以为这项民间发起的环境运动尽一份力。”

放下歧见为家园齐奋斗

李健聪促请近几个月陆续表态反对稀土厂的各个政党与华团,能够坐言起行地尽快响应这项号召。

他更透露,自己曾在多个反稀土运动场合跟马青英迪拉马哥打区团团长徐祥强“不期而遇”。因此,该组织这次公开邀请该团加入反莱纳联盟。

“徐祥强反对稀土厂一向不落人后,也曾经为了反稀土厂而辞掉马青彭亨州财政一职。我希望在这个莱纳稀土厂即将开始作业的关键时刻,大家可以真正抛下党派歧见来建立真诚的联盟,一起为了下一代,向稀土厂呛声说不。”

促马华中央勿纪律对付

李健聪也认为,马华应该允许其青年党员与区团通过联盟打造(Coalition Building)的方式对不同的课题表达意见,而非动辄警告或采取纪律行动。

“我公开邀请徐氏加盟一事,也是冒着政治上的风险。但是在这个燃眉之急的时刻,为了关丹人民与下一代的生活,我相信大家都能够明白,并期望许祥强能够接受反莱纳联盟的邀请,团结一致反对稀土厂保护我们的家园。”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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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10: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坚称依足程序批准会展中心
市议员否认遭槟州政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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