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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iti

一組馬來亞緊急狀態時期的老照片(最新照片#8,#11,#15馬共森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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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07 1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英殖民政府不是好东西,但也庆幸马共在我国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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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1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让我获益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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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7 08: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tonyles 的帖子

以暴力革命、阶级斗争为纲的组织,当然是坏的

马共抗日其实是听命斯大林的指示,这是苏联的命令。

还好,英国人成功把马共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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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2008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ucifera 于 16-11-2007 08:55 PM 发表
以暴力革命、阶级斗争为纲的组织,当然是坏的

马共抗日其实是听命斯大林的指示,这是苏联的命令。

还好,英国人成功把马共打倒



如果您真正的去了解馬來亞這段歷史,英國人並沒有真正平定馬共的武裝叛亂.馬來亞緊急法令是在1960年才解除.那是馬來亞獨立以後的事了;這說明一點就是英國人自二戰後回來統治馬來亞,是最大的錯誤.英國人付出了他們應有的不只是人員損失還有的是大量消耗了殖民地政府的財力與物力,因而影響了大英帝國的利益.同時,馬來亞民族的政治意識開始受到週邊國家爭取獨立的影響而反殖民主義也開始萌芽..如果不是這樣,我想英國人是不會放棄馬來亞這塊寶地去守香港了.而且如果不是因為馬共的內部鬥爭和分裂,獨立後馬來西亞人也不會那麼快有好日子過的.



[ 本帖最后由 Kaiti 于 11-1-2008 10:0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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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08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ucifera 于 16-11-2007 08:55 PM 发表
以暴力革命、阶级斗争为纲的组织,当然是坏的

马共抗日其实是听命斯大林的指示,这是苏联的命令。

还好,英国人成功把马共打倒
大英帝国打倒马共?????????????????
马共同马来西亚最後都喺响泰国"和談條件"啫!
绝冇响马来政府談过"投降"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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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ucifera 于 16-11-2007 08:55 PM 发表
以暴力革命、阶级斗争为纲的组织,当然是坏的

马共抗日其实是听命斯大林的指示,这是苏联的命令。

还好,英国人成功把马共打倒

我想你把"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只是指责马共是错误的
以前的殖民时代情况就是如此,殖民者根本不把人命当作一回事
谁被他人殖民,就肯定被欺负了

在那个时代打打杀杀是很妥协的斗争方式
以牙还牙,是最实际的捍卫
马共的存在,是为了抵抗殖民主义

而且我想你没有证据是说马共是追随苏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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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8 0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发现好贴,很夜了,先留下脚印,改天回来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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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8 04: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我读的历史书,还要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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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8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些情景是我小时候看到的.

20多年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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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08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周恩来 于 12-1-2008 11:00 PM 发表
大英帝国打倒马共?????????????????
马共同马来西亚最後都喺响泰国"和談條件"啫!
绝冇响马来政府談过"投降"俩字


对,马共最高领袖根本没说过投降这两个字!
而且我们不能抹煞马共在日治时代所作出的贡献,不过我本人也不希望马共成功,将马来西亚变成共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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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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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8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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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8 03: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很经典的照片,也是很珍贵的照片,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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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8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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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08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忠源向記者侃侃而談所收集的各種證件。

中華民國護照(左起)、馬來半島入境準證及中華民國華僑登記證,是二戰後本地居民前往中國及重回半島的必須證件。

施忠源至今仍保有所有的護照。

早期的馬來半島入境準證及中華民國護照都以中英文為主。

[ 本帖最后由 周恩来 于 6-5-2008 05:1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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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08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當年平安從中國回來‧兩本護照勾起老人戰亂回憶
馬來半島入境準證:
面積:一張三折,淡黃色,小過A4紙
文字:英文及中文
發出地點:吉隆坡
期限:2年
價格:5元
內容:內頁除了照片,也記錄簡單的個人資料,以中英文講解入境執照的條例;後頁供入境蓋章之用,一旦蓋滿,持有者可要求更新,否則在兩年期滿後,持有者只需在另一頁蓋上印章,就算已更新。

中華民國護照:
面積:比現有的大馬護照略大,封面深藍色
文字:中文為主,英文為副
期限:3年
發出地點:森美蘭中華大會堂中國大使館
價格:5元
內容:內頁以中文手寫記錄個人資料,以中英文講述條例及用途,也附有中華民國外交部的蓋章。

護照是國人出入境的通行證,在“人人都可飛”的時代,人手一護照是等閑之事,但是,你知道大馬護照的前身,到底是什麼模樣嗎?
早在40年代,本地居民其實無須護照就可自由進出,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盡管人們仍可自由進出,但是,欲回國者卻必須出示“馬來半島入境證書”,才可順利入境,而這本入境證書,相信就是我國護照的前身。
當年,本地華裔要去中國,也必須持有中華民國護照,才能保障在中國的安全,然而,憑著入境證書及中華民國護照,住在森州不叻士的施忠源(76歲)曾因此有一段不平凡的經歷,最終有驚無險地安然回返我國。
1936年,年僅2歲的他隨家人從中國南來馬來半島,一切看似美時候,卻因第二次世界大戰而變得灰沉。
日軍撤退後,又因共產黨事件導致人民苦不堪言,由於不堪共產黨的干擾及政府的施壓,施忠源的父親於1948年帶他回去中國暫避風頭。
二戰後政府嚴把關
施忠源向《花城》透露,由於政府在二戰後開始嚴格把關,不再讓人們隨意進入半島,同年928日,父親帶他到吉隆坡申請入境準證,同時到位於森華堂的“中國大使館”申請中華民國僑民登記證及中華民國護照。
他指出,僑民登記證是為了證明華僑身分,護照則是在中國的“護身符”,持有護照者若在中國遇到問題,只要展示護照,中國當局就須給予援助與照顧,而入境準證則是回國時的必備文件,在他印象中,曾有同鄉因沒有入境準證而無法回到半島。
“我們原本計劃在中國呆約三五個月,卻沒想到抵達中國後的兩個月,國民黨被共產黨擊敗,中國因此‘解放’,海港被戰艦封鎖,不可進出,我們唯有繼續呆在家鄉耕田,日子苦不堪言。”
護照及入境準證成隨身物
他透露,由於擔心護照及入境準證遺失,這兩份文件成為他的隨身物品,他也不時查詢回半島的船票,雖然答案往往令他失望,但是,在鍥而不舍19個月後,他終於買得兩張船票,成功回到半島。
施忠源說,中國解放後,森華堂的“中國大使館”也不再開放,他也成為了最後一批成功申請到中華民國護照的華僑。
他說,入境準證及中華民國證書對他意義重大,每每看到這兩本證件時,都會勾起他過往痛苦的回憶,但是,他不會因此而丟棄,因為它們畢竟曾讓他平安回到半島。
珍藏早期證件
不說你不知,除了入境準證、中華民國華僑證書與護照,施忠源也保有9本我國各階段的護照、馬青會員證、睦鄰計劃會員證及警衛證等早期證件,大多數證件已有數十年歷史,令他稱得上是證件收藏者。
他透露,幾乎所有早期的證件他都有保留,雖然並非特意收藏,但他沒有打算丟棄,就這樣一直保留至今。
他也會收藏特別的物品,如受封PJK的新聞剪報、沈慕羽母親百歲大壽的百壽圖請柬、歷史悠久的紙幣。


[ 本帖最后由 周恩来 于 6-5-2008 05:1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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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08 10: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950年代馬來亞共產黨代表陳田和政府代表接觸

1955年華玲會談時的馬共代表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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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8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分享,让我的历史课教得更精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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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08 1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uly 16, 2008 18:16
(怡保16日訊)馬共傳奇女子,60多年前哄動國際的死囚李明,與美羅地區抗日軍第四中隊隊長楊海女兒楊秋蓮,日前回鄉探親,順途在怡保會見老友與群眾。 李明此行來馬,主要是推介其丈夫陳田(當年華玲和平談判馬共代表)兩本書籍《紅色的森林》與《陳田紀念文集》。陪同到霹老友會交流,尚有文集其中兩位編撰者︰來自澳洲林雁與來自曼谷文羽山,陳田胞妹高翠鈿也隨夫婿前來。 去年出版《陳田夫人--李明口述歷史》一書的作者鄭昭賢夫婦,也隨李明一行人到老友會參觀。 李明原名劉鳳珍,1926年生于廣州,今年82歲,她仍精神矍鑠,在講話時聲音仍響亮。 她說,她4歲隨母親南來霹州怡保,9歲入學讀怡保女中附屬小學,后轉入華僑小學。 她敘述道,七七盧溝橋事變后,參加抗敵后援會,為抗日募捐籌款。16歲參加馬共,任怡保區地下黨支部書記,領導工人鬥爭,二戰結束,升為怡中區區委,領導各業婦女團體。 獲霹蘇丹赦免 她說,緊急狀態時,兼任北區區委書記,指揮挖掘和搬運武器,並協助重建部隊,1952年4月24日在怡保華林市店屋被捕。8月上法庭受審,9月被判處死刑,轟動新馬社會,成為國際新聞人物。 李明說,1954年獲霹州蘇丹赦免死刑,改為終身徒刑,囚禁11年后,在1963年37歲時被驅逐出境到廣州,1965年與陳田結婚,1969年起,負責“馬來亞革命之聲”電台工作至1981年。 她說,1989年和平協議簽署后,與陳田留在中國長江,1990年陳田病逝。 林雁與文羽山在交流會上介紹《陳田紀念文集》與《紅色的森林》編寫與出版經過。前者分2部分,包括紀念文章(由賀巾、林雁及文羽山整理);陳田遺著。 楊秋蓮在發言時,主要敘述其父楊海戰鬥的一生,特別是在美羅地區被喻為“神鎗手”,而家喻戶曉的神奇故事。
李明(左3)等人趁探親之便,參觀霹老友會,右起為丘運達、楊秋蓮、林雁、文羽山及高翠鈿。


[ 本帖最后由 周恩来 于 17-7-2008 11:2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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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8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故馬共領袖陳田遺孀‧李明返馬推介2書

已故馬共中央領導人陳田的遺孀李明,7月17日晚在柔佛州老友會安排的交流會上亮相。作為20世紀50年代一位風雲人物,這是她於1963年被驅逐出境後首次返馬。
此次重臨故土,另一目的是要推介《陳田紀念文集》及《紅色森林的故事》。新山是她此次行程第三站,當晚出席的老友及各界約百餘人,場面熱烈。
指當年被捕遭“內奸”出賣
高齡82歲的李明,在會上解答了當年被捕的緣由,說是“內奸”出賣所致 ,她否認《馬共秘聞》一書所刊載的情節。她多次提高聲調說,書中所言,多為不實。
身為馬共地下區委的李明被捕後,她於1952年8月6日,在怡保高庭被控擁有手榴彈。著名律師辛尼華沙甘免費為她辯護。
第一次審訊,兩位亞裔陪審員宣判李明無罪釋放,法官不服,下令重審。這一次白人法官與另一位白人陪審員宣判李明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這宗案件,一開始即引起國內外各界的關注。李明被判死刑後,聲援運動隨即展開,馬華會長陳禎祿及50位英國下議院議員寄函霹靂蘇丹要求寬赦。期間國際上還出現社會主義國家匈牙利以扣押英國籍間諜交換李明的獻議,但此事後來不了了之。
1963年被驅逐出境
1953年3月,李明終獲霹靂蘇丹赦免死罪,1963年11月23日被驅逐出境前往中國。
1965年李明與身在中國北京的陳田結為夫婦。
陳田為1955年華玲和談馬共三位代表之一,自1960年之後就一直住在中國,他是設在湖南長沙“馬共電台”的總編輯,1990年因癌症病逝。
這二本書的編撰林雁、賀巾及文羽山亦從澳洲及泰國前來參與推介儀式。他們在會上簡述了從澳洲、泰國、馬來西亞等地,以電郵編撰的過程及回憶陳田生前生活的點點滴滴。賀巾曾是新加坡作家,小說《巨浪》的作者。
陳田的兩位妹妹、妹夫及侄兒亦出席此次的推介儀式。


左起:柔佛州老友會主席李群熙、李明、林雁、賀巾及文羽山。


高齡82歲的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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