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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6 0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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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bu(吐舌仔) 于 3-8-2006 01:31 AM 发表
如果是在先進國…
讓妓院合法化,所有妓女定期作健康檢查。
如果是在馬來西亞…
曾經有一個男部長醬說過,
「女生被強暴時,就當作是一種享受咯!」
(備註:部長言論非Babu立場)
有几点想求教:
1. 是不是所有先进国都让妓院合法化? 妓院合法化算是先进国的其中一项表征吗?
2. 是哪一个狗娘养的部长说这样的话? 在哪里讲的? 可以告诉我吗?
个人是绝对支持妓院合法化的, 相信这对降低性侵犯会有一定的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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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6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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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隔壁老林 于 4-8-2006 06:47 PM 发表
有几点想求教:
1. 是不是所有先进国都让妓院合法化? 妓院合法化算是先进国的其中一项表征吗?
2. 是哪一个狗娘养的部长说这样的话? 在哪里讲的? 可以告诉我吗?
个人是绝对支持妓院合法化的, 相信这对降 ...
你蛮可别的
看了这句
2. 是哪一个狗娘养的部长说这样的话? 在哪里讲的? 可以告诉我吗?
我以为你会说什么
哪知
个人是绝对支持妓院合法化的, 相信这对降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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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6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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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yTJH 于 4-8-2006 07:20 PM 发表
你蛮可别的
看了这句
2. 是哪一个狗娘养的部长说这样的话? 在哪里讲的? 可以告诉我吗?
我以为你会说什么
...
其实我接着是想讲的是 : "那让他老母, 老婆和女儿一并享受一下的..."
但回头想想, 有这样的儿子, 老公和老爸都已经粉可怜了, 更何况罪不在她们, 不应该打这个诳语... 所以就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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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6 0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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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好好教育下一代,让他们有自制能力,让他们明白人和动物有什么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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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06 06: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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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看书学来的,防范强奸的中一个办法,小弟个人认为是很有效。
当女性遇到强暴犯时,又处于呼叫无门的境地时,可以挤尿、挤使,或是挖自己的吼龙,作出一些让匪徒恶心的事,让他们失去性欲,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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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06 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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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还是赞成强奸犯判死刑的
就是因为现在的刑罚太轻,起不到震慑作用
因为每个强奸犯作案的时候都会想:没有关系,就是被抓到也不过是判几年而已。
如果要是让他们知道强奸是要判死刑,我想那些人会更爱惜生命。
其实我也赞成妓院合法化,这样应该可以相对的减低一些强奸案。
而且政府又可以剩去扫荡非法妓女的力气,可以都用于抓罪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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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6 03: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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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强奸案刑法多重,
不管女性如何穿着,
不管女性是否小心自己的行踪,
不管在街上有多少闭路电视,
不管警察效率有多高,
不管妓院有多少间,
不管我们如何讨论,
只要有把想强奸化为行动的人存在,强奸案就一定还会存在。
应该探讨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和不同意的人强硬发生性关系?
为什么他们不明白什么叫尊重别人的意见?
如何教育出懂得尊重别人,尊重人权的社会?
如果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懂得尊重别人的意见,
那么有强奸冲动的人就会尊重别人,不会侵犯别人。
如果想要满足心理生理欲求,大可和丈夫,妻子,女友,男友,妓女,妓男,玩角色扮演。
最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意见,不可违反对方的意愿。
只要大家都有这样互相尊重的共识,强奸案就可以避免了。
所以当务之急乃:
教育男性两性平权,互相尊重,别以为女性是男性的附属。
教育女性两性平权,不要忍气吞声,勇于说不。
教育全人类尊重别人的权利,发扬真正的人权!
[ 本帖最后由 反对无效 于 6-8-2006 03:15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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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6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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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色狼会那么容易失去性欲就不会当色狼了,在那种情况下反抗都不能了还能扮恶心吗?倒不如现在起时下女性都一起扮恶心吧,这样色狼就看不上眼,也比较贴却这个扮恶心防色狼的逻辑。
我觉得色狼之所以是色狼,是他们心理上失去了常性,也可以说是心理上变态了。对付这种没有兽性的人类,我觉得政府应该给于最高的刑使,把类犯罪案的变态色狼阉了。新加玻政府也是使用这一种手法治理罪案。但是缺乏有效的执法再强烈的法律依然使罪案发生,我国面对的应该是这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警方的失职人们开始鼓励女性保护自己,显然情况真得太坏,女性用尽方法依然不能防燃蔓延,所以才出现无脑部长说什么被强奸当享受的歪理。
我建议女性发生不幸事件时要积极寻找脱身,不一定要妥协色狼应为他们可能施出变态的行为,那时就生不如死的被折磨。事发后当然要勇于揭发把凶手绳之于法。
[ 本帖最后由 阿星仔 于 6-8-2006 11:3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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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6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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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星仔 于 6-8-2006 11:30 AM 发表
如果色狼会那么容易失去性欲就不会当色狼了,在那种情况下反抗都不能了还能扮恶心吗?倒不如现在起时下女性都一起扮恶心吧,这样色狼就看不上眼,也比较贴却这个扮恶心防色狼的逻辑。
我觉得色狼之所以是色狼 ...
哈哈﹐脫屎脫尿是不必用手的。
也不必要用十多二十天來準備的﹗
這在美國是有成功例子的﹐而且紐約警局還把此方法列入女性於劫指南之一。
請不要因自己的無知而胡亂否定一個事實存在並且實用之事實。
[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6-8-2006 02:3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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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6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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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很久....我回了....
试着想想....如果你是强奸犯....你是以怎样的心态去强奸某人的??因为刺激...为了弥补心理的空缺...因为人对我不义,我要报仇...有性欲无处发泄...因为不吃白不吃(比喻抢劫后因色心起而去强奸他人的)....最可笑的是因为某宗教仪式....
以上的都是心理关系导致思想偏差而去强奸他人的问题....而心理治疗的费用又高出普通人能负担得起的....现今的社会思想已经腐败...而心理医生又报着没钱很抱歉的心态....叫那些有思想问题的人要何以求助呢?在无助的状态下做出腐败的事而弥补心灵上的满足....
这是社会...你....我...都要负责的问题....想想你今天骂了多少人....给了某某多少压力....谁谁谁有给了你压力.....你找的到发泄的地方吗...你的心灵归宿对的吗...你心灵深处空缺吗....
试想想...就在你无助时...某偏激宗教人士就在这时灌输偏差的知识给你...你会信吗?会的...你一定会信的...因为在无门为你开的状态下...你会以为唯一为你而开的门是明亮的...
我们能怪强奸犯吗???
我们能改变什么吗???
我们又能帮到什么???
在这讨论有用吗???
很抱歉我在这得罪的说一句...
先管好自己在管他人...我们无力去改变什么...可是改变自己是你唯一能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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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6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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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就认为犯人用什么部份犯罪就罚那里,如切掉...
在某国是真的这样做的,因此他国罪案少...
我认为当强暴案被罚得越严重,犯人就越不怕..好比说强犯人会死刑,那他不就"完事"后杀掉受害者吗?所以我认为这路行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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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0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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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怪强奸犯吗???
我们能改变什么吗???
我们又能帮到什么???
在这讨论有用吗???
我们能怪受害者吗?
我们不能改变,那谁能改变?
我们不帮助,那谁去帮助?
讨论没用的话,内阁要来干嘛?
先管好自己在管他人...我们无力去改变什么...可是改变自己是你唯一能做的....
如果改变自己是你唯一能做的,那交损友干嘛会被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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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0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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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on23 于 6-8-2006 08:30 PM 发表
想了很久....我回了....
试着想想....如果你是强奸犯....你是以怎样的心态去强奸某人的??因为刺激...为了弥补心理的空缺...因为人对我不义,我要报仇...有性欲无处发泄...因为不吃白不吃(比喻抢劫后因色心起而去 ...
所以身为女性因该改变自己,足不出户,还是包裹全身?
躲在家里还有哥哥,弟弟,生父,继父,爷爷。。。
最后还是成为了受害者,
怎么办?
难道改变自己的意思是。。。
全部女人动变性手术成为男人?
还是建议用第27楼的方案。。。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7-8-2006 01:4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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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03: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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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和其他的犯罪没有什么不同,几乎无法杜绝。
犯罪的欲望似乎与罪犯的教育智慧没有关系。
教育程度越高,越会掩饰所犯的罪。
所以我不觉得教育有效。
也许宗教似的洗脑反而更有用。
加强刑罚也许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如果强奸犯是因为刑法太轻才漠视法律。
我比较担心是强奸犯是因为觉得不会被告发才敢敢来。
也许他们曾经犯案却逍遥法外,所以敢接二连三的犯案。
也许朋友的“成功”例子,让他们对刑罚掉以轻心。
刑罚再重,如果他们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幸运“中奖”,就没有作用了。
究竟有多少强暴案件是没有备案的?是庭外和解还是受害人不敢报案呢?
曾经听朋友说,他的家乡发生的一宗强奸案,女方(也许是家长)同意和解因为犯人愿意娶受害人。
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真的发生在马来西亚。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那么警方从罪犯的朋友调查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很多犯罪都针对女性,因为女性一直以来都给人一种柔弱的印象,就是好欺负。
如果没有摆脱这种印象,根本不可能改变现有的状况。
虽然女性天生的体质比男性差,不过似乎有点过头了。
运动会上的女健将可比大多数的男性强。
究竟大多数女性不愿锻炼身体是因为懒惰,还是觉得柔弱比较美。
是自己觉得柔弱纤瘦比较美,还是身边的男性如此教导的呢?
我想媒体掌权的也多是男性吧。
我还真佩服第一个把柔弱纤瘦就是美的观念灌输在女性身上的家伙。
就这样让女性失去竞争力,而让男性高高在上至今。
女人啊,别老想依靠别人保护。
自己为自己的安危负责吧。
身体锻炼得壮一点,这样有事跑起来也比较快。
尽可能别让自己处在危险的情况,如一个人走在少人的地方。
要有危机意识,不然就算有什么防狼器防狼术也没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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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03: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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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ny 于 7-8-2006 03:13 AM 发表
很多犯罪都针对女性,因为女性一直以来都给人一种柔弱的印象,就是好欺负。
如果没有摆脱这种印象,根本不可能改变现有的状况。
虽然女性天生的体质比男性差,不过似乎有点过头了。
运动会上的女健将可比大多数的男性强。
究竟大多数女性不愿锻炼身体是因为懒惰,还是觉得柔弱比较美。
是自己觉得柔弱纤瘦比较美,还是身边的男性如此教导的呢?
我想媒体掌权的也多是男性吧。
我还真佩服第一个把柔弱纤瘦就是美的观念灌输在女性身上的家伙。
就这样让女性失去竞争力,而让男性高高在上至今。
女人啊,别老想依靠别人保护。
自己为自己的安危负责吧。
身体锻炼得壮一点,这样有事跑起来也比较快。
就这几句,我支持你!
当然我也支持第27楼,呵呵
[ 本帖最后由 反对无效 于 7-8-2006 03:22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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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1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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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反对无效 于 7-8-2006 03:21 AM 发表
就这几句,我支持你!
当然我也支持第27楼,呵呵
我马市这样讲
最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意见,不可违反对方的意愿。
只要大家都有这样互相尊重的共识,强奸案就可以避免了。
所以当务之急乃:
教育男性两性平权,互相尊重,别以为女性是男性的附属。
教育女性两性平权,不要忍气吞声,勇于说不。
教育全人类尊重别人的权利,发扬真正的人权!
我顶你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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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8-2006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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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有一位朋友,在生前是跆拳道高手,可是下场还是一样。犯人还在逍遥法外,天里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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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8-2006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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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yTJH 于 7-8-2006 12:31 PM 发表
我马市这样讲
最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意见,不可违反对方的意愿。
只要大家都有这样互相尊重的共识,强奸案就可以避免了。
所以当务之急乃:
教育男性两性平权,互相尊重,别以为女性是男性的附属。
...
但是如果他们兽性大发,还管你愿不愿意吗?他们这时候已经比禽兽还不如了,他们还要等你说“好吧”?
[ 本帖最后由 edmidnight 于 7-8-2006 12:5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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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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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6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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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midnight 于 7-8-2006 12:55 PM 发表
但是如果他们兽性大发,还管你愿不愿意吗?他们这时候已经比禽兽还不如了,他们还要等你说“好吧”?
所以就要教育他们,让他们可以尊敬女生,压制自己的欲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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