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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lap

無天理!狠殺性侵馬國長榮女大生3度判死 梁育誌更二審逆轉改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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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26 01: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ngineer 发表于 30-1-2026 10:58 AM
舔什么台,偶只写事实



习不攻台就没有统一

我们马国死者家属就要继续痛苦

这是马来国舔台人最希望看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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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26 01:2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ngineer 发表于 30-1-2026 11:25 AM
台湾的无期徒刑最少要蹲25年,然后符合特定标准才能申请假释,一般上要蹲30-40年

30年后出册时这个人基 ...

所以做人不可以死脑筋

法律是死的

脑筋是活的

可以有其他办法

比如保外就医

再不然来个总统特赦

前提是留得青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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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26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kkt09 发表于 30-1-2026 01:22 PM
所以做人不可以死脑筋

法律是死的

阁下以为这杀人犯有阿扁般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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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26 01:3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ngineer 发表于 30-1-2026 01:24 PM
阁下以为这杀人犯有阿扁般的资源?

只要留得青山在

一切皆有可能

三五年后人人都忘了这些事

偷偷放走没人知道也没人关注

这时痛苦死者家属继续痛苦

开心的舔台人继续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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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26 02: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MG-20260129-WA00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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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2026 07: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人最好别去台湾读书

等台湾回归中国, 整顿好社会风气和教育, 踢诈骗蟾蜍青鸟去倭国后, 才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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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1-2026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留台生杀害案】受害家属痛批司法界线在哪 检方将上诉
2026年1月29日

(高雄29日讯)杀害大马女大生的男子梁育志从死刑改判终身监禁,受害女大生的母亲质疑,台湾现行制度一方面承认手段凶残,一方面却将可教化凌驾再犯风险,司法界线在哪。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简称高雄高分检)表示将依法上诉。

台湾中央社从一审、二审、更一审均判处死刑。但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周四上午依梁育志非预谋杀人、未达“情节最重大之罪”与有教化可能等,改判终身监禁。

高雄高分检下午表示,检察官认为梁育志具有预谋计划性的直接故意,在短暂时间内,顺利完成强制性交、强盗、杀人等犯罪行为,严重戕害受害者,这些罪行重大的结合犯行应综合评价,无从切割。原判决有违背法令之处,将依法上诉。详细上诉理由将待收到判决后研议。

另外,受害者母亲下午向媒体发表长文称“我无法认同,也无法接受”,并指判决的价值判断已超出单一家庭所能承受范围,攸关整个社会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杀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应极端暴力。

受害者母亲说,法院虽然认定梁育志手段凶残,且凯旋医院与嘉南疗养院均曾指被告具高度再犯风险,显示其人格结构与行为模式并非短期可矫正,教化困难。但法院仍以“长期监禁、辅以治疗与教化,当可改善更生”作为量处无期徒刑、排除最严厉刑责的重要依据。

她质疑,在已具体认定梁育志高度准备、反复升高暴力,以及专业鉴定所示高度再犯风险情况下,法院却仍以“尚难认定事前预谋杀人”、“非情节最重大之罪”为由,排除死刑适用。这样的行为与人格危险性,究竟还欠缺哪些要素,才会被司法认定为“最严重的犯罪”。

家人一辈子无法抹去的心痛

受害者母亲呼吁,当一个人携带明确具致命风险工具、选定犯罪地点、反复锁定特定对象,并在受害者反抗时选择痛下杀手,且经专业评估显示再犯风险偏高、教化困难,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视为“情节最重大”。若然如此,那法律对于保护社会、预防再犯所要传达的界线究竟在哪。

“我并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绪,也不是否认被告依法受审的权利。”受害者母亲指出,现行制度在量刑判断上,是否一方面承认犯罪行为的极端残忍与高度风险,另一方面却在面对专业鉴定指出再犯可能性时,仍过度依赖抽象教化期待,而未能将社会安全与潜在被害者的保护,置于同等重要位置。

她心疼女儿临终前清楚感受到恐惧、疼痛与无助,“这些不是判决书中的冷静文字,而是我一辈子都无法抹去的画面与心痛”。

她强调,这样的判决仿佛在告诉社会,即使付出一条生命,即使过程如此残酷,即使专业评估已示警再犯风险,只要仍被认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视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价。

受害者母亲也呼吁,希望社会正视重大性侵杀人案件中,现行量刑标准是否已经出现落差,且法院在面对高度再犯风险与教化困难的专业鉴定时,是否需要更审慎、更具体说明,为何仍选择相信教化而非防范;以及受害者与其家属的痛苦与社会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实质看见与回应。

“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亲,必须在判决书中,一边读著对犯罪残忍的详尽描述,一边却被告知,这样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视为最严重。”她最后强调,这不只是个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须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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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1-2026 09: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kkt09 发表于 30-1-2026 10:19 AM
看来为了舔台

也顾不上死者家属的痛苦了

小粉青的蛙逻辑向来如此。毫无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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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26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世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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