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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改一個字眼,免得舉國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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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6: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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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字句我觉得不是问题
问题就是
1)我不喜欢他们利用宗教来捞取政治本钱
2)现在改allah,下一步就是改圣经说耶稣不是神,是先知,接下来就是基督徒的女生也要tutup aurat.....最后一步就是灭教
所以你觉得可以退吗?真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改allah--------没关系啦,名字罢了
耶稣不是神,是先知------------没关系啦,我们自己相信是神就可以咯,和平比较重要
基督徒的女生也要tutup aurat-------没关系啦,可以遮太阳
灭教-------没关系啦,反正都已经四不像了咯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7-1-2014 06:19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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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0: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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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7-1-2014 06:09 AM
用什么字句我觉得不是问题
问题就是
有心人利用阿拉這個課題來掩蓋弊病多端, 千瘡百孔的政府. 從宗教局, 內政部警察部隊, 膴輕團, 傾國陣媒體以及個別團體的集體行動中, 目的無非是為了轉移再模糊人民的焦點. 以前用牛頭, 現在利用阿拉逼教會吃死貓.
說起來, 他們這次還來真的. 從來沒有見過那麼認真的去保護他們所"相信"的神. 這等人的言論特色是, 不談人權, 改善管理, 反腐倡廉, 提高教育, 控制漲潮..卻虛情假意的去捍衛阿拉, 然後再談阿拉的佔有權. 他們希望通過這些沒本錢的伎倆, 能夠激起基督徒的怒火然後集體起來搞對抗. 而他們卻坐享其成, 分裂基督徒, 接著把基督教列為反政府的團體. 關閉所有教堂, 教會學校....
消磨了一年半載, 教會的立場依然不變. 沒有任何人可以霸佔上帝賦予的語言能力, 沒有示威, 沒有喧鬧. 反而得到開明派穆斯林的支持, 而加劇了族群間的意見分歧. 我想這也是人還算不過天吧..
牛頭過了, 阿拉落幕後. 下個受害者就是寺廟和佛像了! 那時候, 已經沒有基督徒了. 自己看著辦吧.
本帖最后由 小林口 于 7-1-2014 10:1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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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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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現在的問題是法律條文和憲法精神互相抵觸!!!
國家司法信譽給那些節操掉滿地的傢伙拿去當掃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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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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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口 发表于 7-1-2014 10:07 AM
有心人利用阿拉這個課題來掩蓋弊病多端, 千瘡百孔的政府. 從宗教局, 內政部警察部隊, 膴輕團, 傾國陣媒體 ... 牛頭過了, 阿拉落幕後. 下個受害者就是寺廟和佛像了! 那時候, 已經沒有基督徒了. 自己看著辦吧.
沒差,政府滅佛在歷史上又不是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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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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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wei95 发表于 6-1-2014 10:45 PM
所以说他们禁止圣经里出现Allah字眼其实也是否定他们自己的神罢了。
其實不然. 教會也只是盡他們的責任, 去揭示古蘭經中經常刻意被忽略的耶穌. 讓他們更加確定他們所信的神是信實的.
古蘭經 3:55 記載著:
當時,真主對爾撒(耶穌)說:「我必定要使你壽終,要把你擢升到我那裡,要為你滌清不信道者的誣蔑,要使信仰你的人,在不信仰你的人之上,直到復活日。然後你們只歸於我,我要為你們判決你們所爭論的是非。
古蘭經 10:95-96: 真主對穆聖說:
假若你懷疑我所降示你的經典,你就問問那些常常誦讀在你之前所降示的天經的人們。從你的主發出的真理,確已降臨你,故你切莫居於懷疑者的行列,切莫居於否認真主的蹟象者的行列,以致你入於虧折者之中。
事實還是事實, 末世前再來者不是別人,而是彌賽亞耶穌.
總結來說, 基督教有敗類, 偏食派. 回教徒當中也有此類的人種. 他們的目的是為了完全控制信徒們的思想, 來達到他們的政治議程. 對於這種事件發生在大馬, 因該不是偶然吧. 請大家多多努力一起來研究亞巴拉漢一神教當中所有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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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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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口 发表于 7-1-2014 10:07 AM
有心人利用阿拉這個課題來掩蓋弊病多端, 千瘡百孔的政府. 從宗教局, 內政部警察部隊, 膴輕團, 傾國陣媒體 ...
题外话
假设本来基督教就因为那样而被灭教了,但是却被开明的回教徒拯救与水火之中
但是这些恩人死后还是下地狱。。。。你觉得上帝会不会有点忘恩负义?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7-1-2014 02:4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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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4: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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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7-1-2014 02:44 PM
题外话
假设本来基督教就因为那样而被灭教了,但是却被开明的回教徒拯救与水火之中
但是这些恩人死后还是下地狱。。。。你觉得上帝会不会有点忘恩负义?
馬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是你問題的答案。
在那裡,『綿羊』因着曾經善待過〝主的小弟兄〞(太25:34~36),就可以〝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也就是〝往永生裡去〞(太25:34,太25:46)--這些綿羊所得的福,與信徒所得的福實在差太遠,因為信徒是〝承受那創世之前各種屬靈的福分〞(弗1:03~06),並且是〝得到永生〞。這好比永生是一個大花園,信徒是這個大花園的主人,是出生之前(創世之前)就命定承受的,綿羊只不過是被允許進入這個花園的客人,是憑行為得以進入的。一個是主人身份,另一個是客人身份,二者福分的差別猶如天與地。
至於那些從來就沒有善待過主的小弟兄的,他們就被歸類為『山羊』,他們的分就是『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裡去』,也就是『永刑裡』。(太25:41,太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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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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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_01 发表于 7-1-2014 05:20 AM
不要去詮釋他們的宗教,等下搞更大件事
模範順民..加油!
改天我用馬來文, 印度文來跟你解釋中文. 那一天, 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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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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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7-1-2014 02:44 PM
题外话
假设本来基督教就因为那样而被灭教了,但是却被开明的回教徒拯救与水火之中
欠債還債,跑得了和尚,走不了廟。
人情債, 還人情.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跟基督教的救恩是兩回事.
上帝的救恩不能通過行善來換取, 也不能通過勞力或積德來做交換籌碼.
對於如何在末日時得到救恩, 只有你自己和上帝知道. 所以, 抱歉沒辦法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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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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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口 发表于 7-1-2014 04:43 PM
對於如何在末日時得到救恩, 只有你自己和上帝知道. 所以, 抱歉沒辦法回答你的問題.
不信者是在末後的日子〝憑行為進入永生〞,如上面所說的。不信者不像信徒,信徒是在恩典時代〝憑信得永生〞。
這二者的福分實在差太遠,猶如地與天。
可參讀馬太二十五章31至46節,以及啟示錄十四章6至7節。
啟示錄十四章6至7節說到未來的大災難期間,『永遠的福音』是由天使來傳。然而,現在的恩典時期,福音是藉着人來傳,所傳的是『恩典的福音』(徒20:24),『和平的福音』(弗2:17,弗6:15),以及『國度的福音』(或:天國的福音)(太24:14)。連保羅的得救,表面看起來是主耶穌自己向他傳,實際上,也需要人引導他,叫他呼求主名,受浸歸入主名,並加入由人組成的安提阿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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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5: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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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口 发表于 7-1-2014 04:43 PM
對於如何在末日時得到救恩, 只有你自己和上帝知道. 所以, 抱歉沒辦法回答你的問題.
就如我在上面所提的經節所示,有的不信者因着在大災難期間聽從了天使所傳『永遠的福音』,就沒有敬拜那敵基督者的像,也沒有和敵基督者的跟從者那樣苦待神的百姓(主的小弟兄),因此,在大災難結束、主基督榮耀顯現的時候,這些聽從天使所傳福、善待〝主的小弟兄〞的不信者,主基督就把這些人歸類為〝綿羊〞,就以永遠的生命報答他們,就是〝進入永生裡〞。
反之,那些沒有聽從天使所傳『永遠的福音』,反而跟從了敵基督,並苦待殺害神的子民(主的小弟兄),在主基督榮耀顯現的時候,他們就被歸類為〝山羊〞,就要被丟進那原本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7-1-2014 05:1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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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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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ong85 发表于 6-1-2014 10:30 PM
我是其中一只,
我属牛。。。
噢!不小心打到你,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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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4 03: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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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4 03: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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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口 发表于 7-1-2014 04:43 PM
欠債還債,跑得了和尚,走不了廟。
人情債, 還人情.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跟基督教的救恩是兩回事.
...
这个也很奇怪
如果说是人情债一定要还,那么是不是以后回教要被灭教的时候,基督徒也应该出手相救呢?
但是救了就是违反教义,因为根据教义,回教的存在只会让更多的人下地狱,因为他让人不到基督的福音。
真的是左右为难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8-1-2014 03:1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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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4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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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4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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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口 发表于 6-1-2014 08:57 PM
去翻閱一下可蘭經 Surat Al-`Ankabut.
"除依最優的方式外,你們不要與信奉天經的人辯論,除非他們中不 ...
为了避免麻烦,我也是奉劝你,至少把那些豆芽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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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4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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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政府为什么不废除大学里强迫非穆斯林读tamadun islam.
读tamadun islam就要碰到那个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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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4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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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kmekyee 发表于 9-1-2014 03:31 PM
为了避免麻烦,我也是奉劝你,至少把那些豆芽拿走
哈哈,非囘教徒 不能引用 可蘭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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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4 0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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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on 发表于 9-1-2014 05:57 PM
那么政府为什么不废除大学里强迫非穆斯林读tamadun islam.
读tamadun islam就要碰到那个字眼。
準確來説,是不能用那個字眼 來稱呼 非回教 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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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4 06: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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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_01 发表于 9-1-2014 06:10 PM
準確來説,是不能用那個字眼 來稱呼 非回教 的神
可是在tamadun islam之前,就已经有基督徒,甚至其他人使用那个字眼。
那个字眼就像华人的“天”那么普遍。
中东回教徒也可以接受的事情,为什么马来西亚却假“仙”呢?
本帖最后由 cashon 于 9-1-2014 06:1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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