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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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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梦网 发表于 13-12-2013 10:11 AM 
这个方法可行
只是我觉得应该再找一个人来辅助汉版主
之前我也打算物色多一个来帮助汉,然后我就功成身退
一路来,我观察到bombajames是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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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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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魔 发表于 13-12-2013 10:14 AM 
之前我也打算物色多一个来帮助汉,然后我就功成身退
一路来,我观察到bombajames是合适的人选。
...
bombajames是底裤佬?
这是曼联粉丝..身份不适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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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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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梦网 发表于 13-12-2013 10:15 AM 
bombajames是底裤佬?
这是曼联粉丝..身份不适合啊
四大分区以外的,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
.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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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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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魔 发表于 13-12-2013 10:20 AM 
四大分区以外的,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
tsw版主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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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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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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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魔 发表于 13-12-2013 10:06 AM 
不归类四大分区的球迷,全部BZ都可以处理,毕竟没有抵触。
而汉也可以处理四分区球迷在外面的犯规。
不 ...
俺补充一下吧。。
不归类四大分区的网友,任何版主都可以处理,除了被骂的分区的版主。。
就比如说,如果Arsernal Hater 在骂 Arsernal,让其它分区版主或者汉版主处理,会比较好。。
关于巡楼,俺没意见,没要求。。你们能分配好工作就好。。。
毕竟,大家都有生活,每天如果能上来两个钟头都很不错了,
这两个钟头要看报告,处置报告,还得巡楼,交流。。。。该做什么,你们自己瞧着办。。
(俺个人)唯一对版主的工作要求是:别让报告长期弃之不顾,最好有上来就看看,清理清理,早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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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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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提案通过了吗?
Liverpool和Chelsea地版主们还没有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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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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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分区就包括了巴塞罗那、纽卡索、皇马、多特孟、的其他分区了,
我认为假如分区版主出面的话,同样会出现争论的问题。
毕竟这次出事的地方是纽卡索楼。
我的建议是分区版主和主区版主精密联系,一发现到曼、纳、切、利以外的问题帖就pm主区版主进行处理,
主区版主如看到该四队的问题帖,就立刻pm分区版主,假如分区版主不在线,请允许主区版主移动该帖到分区去。
如果可以的话,分区里可以开一个暂时处理区,将所有在主区出现的分区队的贴转移到那个处理区里,
给分区处理,怎样说都是名正言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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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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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发表于 13-12-2013 04:04 PM 
四大分区就包括了巴塞罗那、纽卡索、皇马、多特孟、的其他分区了,
我认为假如分区版主出面的话,同样会出 ...
四大分区是指利物浦分区,曼联分区,阿申纳分区,切尔西分区
其他你说那些都只是专属讨论区罢了
这些讨论区一律由主版块版主也就是足球论坛版主共同管理
除非其中某位版主是某讨论区例如纽卡索的球迷就自己避嫌下
本帖最后由 神的玩具-JC 于 13-12-2013 05:0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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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5: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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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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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每个人,都有自由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基本上是对的.
只是,在目前足球论坛这个民主;却毫无成熟度的小社区,给予过大/过多的说话权,只会把这个社区弄得越来越不文明;越来越不民主...最后就是一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每个人对民主的定义不同;想法也不同.
严格;或者我们说限制一些灰色地带,并不表示社会不会进步.
我们拿新加坡和香港做例子:可以看出,香港自由度高,人民可以随时示威,大学毕业生可以对着特首比中指,show屁股.
新加坡在执行法律的标准上比香港严格,严格限制示威...总的来说:新加坡的自由度比香港低的多;可是我们还是看得出新加坡进步的很快.
重点在于执行者的尺度,以及执行者的拿捏智慧.
当你面对狡猾的敌人,你唯一可以战胜那个敌人的方式;就是比他更狡猾.
说的远了;我们把方向重心重新放回足坛.
我最近发现:和我刚刚当版主时候相比,现今的会员在面对版主时;更为"团结",也更厉害"煽动".
以前的会员,大部分是一对一面对版主.
比如说我今天扣了winter的分;放在以前,她最后就是闹到疑难,然后几个其他版块憎恨版主的会员来帮帮她,就不了了之.
现在可就复杂了;首先,10几个人一起围攻你,接着号召其他分区的也来围攻你,最后整个足坛会员把你推去疑难.
有些夸张;可是我相信各位或许都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感觉.
足坛其实也有非常团结的时刻;那就是全部会员一起"声讨"版主的时候.
那时候, MU, Liverpool, Chelsea, Arsenal RM, Barca, AC, Inter...几乎变成"我们都是一家人".何其壮观,何其令人感动~
我们都是凡人;我们不是诸葛孔明,能够一人舌战群雄.
大部分情况下,版主毫无解释余地;其实也不会让版主有解释的余地.
所以,我说: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除了设定更为清晰的版规,也应该加强版主之间的合作和联系.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好听的是那么说...不好听就是:我们要更狡猾.
我们都有自己喜好的球队,在认知上,在处理版务上,甚至在扣分上;无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偏差.而会员们最喜欢用的就是这些缺口.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说:四大分区必须各自委派一位版主上到主版;可是自我设限,只能处理各自分区闹事的会员.
(当然我和arsenal分区的会员有不共戴天之仇;你叫我扣他们的分,我不但求之不得;还会感动到抱着你的脚哭到七彩. 只是可能就难为了其他分区的版主. )
这是其一.
其实,如果版主们抛开成见;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有个更大胆的cross over.
我有一个梦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我会看见MU, Liverpool和Chelsea的版主在Arsenal分区执行任务.
同样的,比如:我今天是Arsenal分区兼MU分区版主;全宇宙都知道我是Arsenal的版主,我在MU分区的目的,就只有一个:解决闹事的Arsenal会员;其余MU的家事,我一概不得插手.而,若是我觉得Arsenal会员在MU分区没做错;可是MU的版主觉得有错,那我必须依照MU分区版主的想法办事.
Exp: wwf是arsenal兼mu分区版主;今天,身为arsenal支持者的随便走走我在mu说一句:好好保重~Moyes.
假设wwf觉得:没事,ok;可是身为mu支持者的捕梦网却认为:不行,有暗讽的味道.
那wwf就应该尊重捕梦网意见;把随便走走的帖子处理.
希望各位同僚认真考虑;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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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12: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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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严格的法律;还是会有漏洞.
对于"申请加入新昵称";我持着负面的看法.
在我非常活跃于处理主版版务的时期;出现过几次"有趣的足球图片",还特别注明"没有幽默感的会员勿入".
说穿了里面就是一些嘲讽arsenal1000万年无冠; mu加时30分钟; giggs亲吻冠军奖杯;liverpool的 gerrard亲吻镜头; chelsea的drogba跳水池的图片
我原本是非常不想关闭该帖子;最后还是被迫关了.
不是全部人都有Blaugrana的胸襟;更不是全部人都有Blaugrana的开放式民主幽默感.
这里的会员绝大部分还是处于"自以为幽默"的闭门造车式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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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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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得看你写酱长 
Liverpool和Chelsea的bz有什么看法/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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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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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版说得很有道理。
目前的足球论坛的网民远远还没去到那般成熟,所以,尽量不要让他们游走灰色地带才可避免日后更多的争议,而各版主们也不会太累人的应对他们的"诡计"。
统一球队名称势在必行,至于是否允许"申请加入新昵称",这点大家还存在少许的分歧,
以下是我整理,大家可以给点意见:
曼联
允许 - 曼联, 红魔, 红魔鬼, Man Utd, MU, Red Devils, Manchester United
阿申纳
允许 - 阿申纳/阿森纳, Arsenal/Ars, 兵工厂, 枪手/gunners
切尔西
允许 - 切尔西 , 车路士(这是港式叫法,lawrance ok吗?),Chelsea , 蓝军, 蓝调
利物浦
允许 -利物浦,红军,利记(请hjl版主们定夺), Liverpool
曼城
允许-曼城/曼市,Man City/City, 城市军
托登汉热刺
允许-托登汉热刺,热刺,Totthemham, Spurs
巴塞罗那
允许 -巴塞罗那,Barcelona/Barca, (有自家球迷叫屁股队,和宇宙队,大家有什么看法?)
皇家马德里
允许 -皇家马德里,皇马,Real Madrid/RM
纽卡索 -
允许- 纽卡索,Newcastle, 喜鹊
国际米兰
允许-国际米兰,国米,蓝黑军团,Inter Milan(表妹带有贬义,还是禁了吧)
AC米兰
允许-AC米兰,AC,米兰,红黑军团, AC Milan
祖云度斯
允许-祖云度斯,祖云,斑马军团, Jeventus
至于执行尺度,当这规章一被放上版规,为了让大家有个适应期,我建议第一次犯规给予劝告,然后是警告,最后就是扣分了。
各版主们同意吗? 本帖最后由 小紅魔 于 15-12-2013 10:35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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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1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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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魔 发表于 14-12-2013 10:48 AM 
走版说得很有道理。
目前的足球论坛的网民远远还没去到那般成熟,所以,尽量不要让他们游走灰色地带才可避 ...
可能我会建议第1次犯规, 就直接给予"警告", 那么才会记录在案, 你们也容易参考他过往的记录. 口头劝告, 大家会看不到, 网友也会辩解说没受过这类似劝告.
要一劳永逸解决问题, 我始终还是觉得, 只允许用的名字/称呼. 其他的一概被禁止. 不过可以被挑战, 挑战成功, 可以增添进入名单内.
还有就是如随便走走版主说的, 分区的版主派一个人负责主版. 主版的自身球迷犯规, 例如MU球迷在主版犯规, 只可以由负责MU区的版主和汉.版主负责处理. 或许汉.版主的负担会随之沉重, 可以考虑找多一位比较中立的网友申请当版主. 这点大家可以提议提议. 至于没有分区的主题, 例如Barca的球迷, 带外边闹事/本身的主题闹事, 全部主版的版主都可以负责处理.
以上的建议, 唯一的漏洞就是例如MU球迷在自身版块犯规, 自身版主会不会处理也会成为网友的攻击话题. 虽然说随便走走版主的cross over是一个很好的建议, 但是我也是担心大家的人手问题, 负担会越来越沉重. 我的意见是, 随便走走的cross over建议可以暂时打着, 我们先practise上面的程序, 如还有问题, 我们才再做进一步的打算. 其实规则再多, 也会有漏洞. 这就是大家所说的, 足球论坛的网民远远还没去到那般成熟. 所以现在全部版主必须站在同阵线, 才可以见招拆招. 只要大家的处理是同一的, 我们就好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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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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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魔 发表于 14-12-2013 10:48 AM 
走版说得很有道理。
目前的足球论坛的网民远远还没去到那般成熟,所以,尽量不要让他们游走灰色地带才可避 ...
或者我们可以定下一个宽限期?
比如放上版规之后的一个月?
那时候会员们就没有借口说他们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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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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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走走 发表于 14-12-2013 01:26 PM 
或者我们可以定下一个宽限期?
比如放上版规之后的一个月? 一个月我觉得太久,或许1-2个星期就好。
然后,好像鹤超版说的,第一个处置就是警告,然后才扣分,这样就会记录再案。
本帖最后由 小紅魔 于 14-12-2013 02:1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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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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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蓝调,利记呢?
还有,加上Tottenham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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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6: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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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魔 @捕梦网
你们如果看到网友写“范浦西“,会扣他们分吗?
球员的中文译名真的很难全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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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8: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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