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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3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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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yong85 发表于 7-7-2013 09:36 PM 
如果政府要打房,最好的方法就只有线制第二房子的 Maximum loan 到70%, 第三房子50%。
可是那样的话,虽然 ...
同意你這說法.
現在政府所做的就是吸取美國的經驗, 輕微的控制民眾借貸, 減低因經濟下行, 民眾玻產的機會。
縮短借貸年期,
1. 要借貸人關注政府開始有行動, 要他們自己計算好數及風險承擔
2. 增加借貸人每月還款 (LZ有例子了)
3. 減低銀行風險
假設經濟下滑, 設馬來西亞有300萬人有房貸, 平均為RM150K , 現有 1000人 被解雇破產
那銀行會有RM150M 的壞帳 (那時房間會大趺, 成交會很差)
所以我覺現在政府只是輕微的風險管理, 不是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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