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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rberloo

URGENT!!帮我找最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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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5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11-4-2015 08:51 AM
我的意见是如果你哥哥没有打算在近期内再娶,
就继续和她耗下去吧!
只要你哥哥坚持不签离婚协议,

不好意识。我需要纠正一下,
在马来西亚,大多数都是男人给女人赡养费的,
除非男人生理或心理有问题。
而且分居两年也是单方面申请离婚的其中一个用来证明婚姻破裂的理由,
如果有其它理由证明婚姻破裂,不一定要分居两年。
谢谢Samantha_chong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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