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9-4-2012 09: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纸包不著火。。。。。。。。好好和小孩解释吧。。。。。。 |
|
|
|
|
|
|
|
发表于 9-4-2012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9-4-2012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身边有些单亲家庭的朋友,他们都希望有个完整的家,你们的感情就真的不能再挽回吗?非要去到离婚这步不可吗?为什么结婚了就要去到这步呢?难道结了就分吗?这是你们彼此的结晶品咧。。请考虑清楚 |
|
|
|
|
|
|
|
发表于 9-4-2012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有权利知道事实。。。但不能在孩子面前数落对方,孩子有权利选择跟谁,两个人都有义务和权利看顾孩子。。。
藉著所羅門的智慧來分辨自私的母親和無己的母親
(列王記上 3: 16-28)
I. 一個自私母親的記號
A. 一個自私的母親不當心照管兒女
B. 一個自私的母親只想要兒女, 卻不當心照管兒女
C. 一個自私的母親以殘忍來對待兒女的福利、好處
D. 一個自私的母親把自己的興趣放在兒女的興趣之上
II. 一個無己母親的記號
A. 一個無己的母親對待兒女滿有憐憫
B. 一個無己的母親關心兒女的福利、好處
C. 一個無己的母親把兒女的興趣放在自己的興趣之上
D. 一個無己的母親為了兒女的福利、好處, 情願讓步把兒女交給別人
III. 一個無己兒女的服事
A. 一個無己的兒女總以尊重來對待母親 – 不論她是自私或無己 (以弗所書 6:2-3)
B. 一個無己的兒女總以恩慈向母親說話 – 不論她是自私或無己 (羅馬書 12:14)
C. 一個無己的兒女總是抬舉母親 – 不論她是自私或無己 (彼得前書 3:8-9)
D. 一個無己的兒女總是為神使用母親將他帶到世界上而感恩 – 不論她是自私或無己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8)
不只母亲,父亲也是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2: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好好处理大人的问题吧,或许可以去上一些课程,挽救婚姻的课程.加油了.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认为用什么方式安置小孩最好 因为只有自己才能向孩子说明一切~.gif)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8: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不管大人们想怎么样一定要以小孩的利益为前提,小孩子是无辜的.gif)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知道的。
我不知道我几时可以办好离婚,但是孩子知道我和他爸爸已经出现问题了。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你们不能在一起?
孩子是你们一人一半,你不能接受你的另一半,就间接接受不了你孩子的一半了,对吗?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做错事,小孩子来承担。这算公平吗?相爱时如痴如醉的没想到几年后会离婚的下场。当年的夫妻拜天地,神明面前的海誓山盟已不当一回事。如同儿戏。夫妻不管多憎恨也不至于同如杀父仇人,非离婚不可。难道已无可挽回的地步吗?
在法律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至孩子十八岁。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见是。。
既然孩子还小,其实价值观这些是还没有定位的。
与其让他懂事后。。你们才分开。
不如让他从小习惯(认定)分离的父母也是一样爱他。
你觉得你们现在伪装的恩爱就是帮助他?
他越来越大的时候,你们演不下去的时候。
他会觉得:以前恩爱的父母,现在不一起了。。他会失去一对恩爱的父母。
但是如果你们现在开始灌输。
爸爸妈妈没有一起,但是还是很关心他。
从小就这样。。
我是认为伤害可以减到最低。
其实最重要的就是。。
不能在一起,也不要交恶。
尽量维持好朋友的关系。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你的意见。。不是乱乱来给的。
我本身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
而且重点是。。
在我六岁的时候他们就不再一起了。
要说没有影响,当然不可能。
但是至少我庆幸。
我不需要经历父母从恩爱到破裂,这个心痛的阶段。
所以,你们还有机会可以做得好一些。。。
(我的父亲离开后,就不曾再出现,虽然身在同一个城市)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其实你也不想离婚。。不然你不会和他在孩子面前扮恩爱。
一段婚姻不到没办法挽救的地步,真的不要说放手,尤其你们还有了孩子。
孩子的成长阶段很重要,试想想。。你们离婚,对孩子有什么好处?
你们只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以。。以后孩子会叛逆、会没有安全感。。你们真的要这样吗?自己考虑清楚吧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iewchong 于 10-4-2012 03:18 PM 编辑
2岁的孩子因为你们大人有问题要他承受这样的东西,对他很不公平。基本上生小孩你们可以控制,你们大人的问题也只有你们才可以用行动解决。孩子刚到人世,什么都不懂就要被你们左右摆布。你自己在小孩时期如果你父母有类似问题的话,你会怎样?
你们解决到大人的问题,但小孩的问题没有解决到。并不算解决到问题。你们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叫一个两岁的孩子去负担一部分的问题?你们都已经过了30而立的年龄 (假设你们已经是30岁以上),你们小孩才2岁。2岁所能承受的痛苦跟你们30岁才承受的痛苦比起来,算盘算一算怎样算都是小孩的伤害最大。2岁的孩子以后比你们更长的路要走。你们预计往后的日子他要怎样走他的路吗?两人分开看起来是解决到自己的痛苦,但如果你们日后看到孩子长大后因为你们的问题让他过得不好,另一种方式的痛苦可能就会降临在你们身上。
我是激动了点,因为我自己也是受害者。个人觉得要生出来但又不能给他正常的家庭成长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路是人走出来的,比较希望是看到从大人这里找解决方法。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个朋友正在办离婚,孩子一岁多。孩子是跟妈妈的,周末就送去爸爸那里。你算好的了,我朋友是不大愿意给男的看望他的儿子。 |
|
|
|
|
|
|
|
发表于 10-4-2012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還沒結婚,沒辦法給意見。
不過小孩,真的需要好好溝通,讓他了解情況,免於長大怨恨。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