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的孩子于去年9月份在巴生武吉丁宜的剑桥语言中心分行报读了英语课程,当时被课程顾问告知是7年课程。 ...
pcmkt 发表于 28-4-2012 09:36 PM
這位朋友, 我是在馬六甲的劍橋語言中心上課, 同樣也受到非常差勁可惡的對待, 請你轉達你的親戚一定要據理力爭, 不要白白被這種不肖惡質的教學中心欺負坑錢.後續我發現自己很笨, 花了許多的時間等待他們回應並期待他們處理, 所以請告訴你的親戚, 直接寫申訴書告上消費者仲裁庭, 劍橋中心就不得不出面處理了, 否則只怕讓你等到天荒地老, 也沒個有辦事能力的人願意出面處理負責, 得到的永遠只是敷衍及搪塞.
今年二月我告上消費者仲裁庭, 附上我的申訴書內容給你們參考, 看了, 大概可知整個事發過程了. (出庭14天後劍橋依判決退費RM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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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XXX
,國籍台灣。2011/ 5 /23於劍橋語言中心 ( PUSAT BAHASA TITIANJAYA(MELAKA)SDN BHD ) 購買其所推廣課程BE (包含BE、PHONETICS、INTERACTION )、EG1、EV1為期兩年課程,共計付款RM2,814,一次付清 ( 附件三 )。今日提出申訴要求語言中心退款原因如下:
1)
本人於第一堂課後即刻發現中心教學不採程度分班,此狀況讓人不得不質疑 中心於推廣課程之初所進行的學力測驗分班實有做假誤導之嫌。經多次反應 無效,故而BE課程所包含的INTERACTION、PHONETICS也因本身程度不 及而被迫自動放棄上課權利。 2)
本人因個人英文程度不足,於報名之初即表示希望為華人老師教學以利學習,而業務人員亦表示中心有數位華人老師,雖為英文教學,若真無法理解時亦可用普通話溝通取得了解,更甚者可安排一對一教學。而此一承諾即是當初決定報名之首要原因所在。然,學習之初 (前一個半月) 則時有臨時 (當日) 更改老師或通知停課狀況,除令課程無延續之學習效果不彰,更造成學員上課時間安排困擾、無所適從。與中心反應師資不穩定狀況,中心表示時常更換師資反而有助學習,並不影響課程學習,對學員之困擾不以理會。
3)
本人於上課一個月後 (六月底) 嚴肅提出 (期間亦曾多次反應) 課堂全程英文教學,以我之程度無法吸收理解(因其他學員基礎好上我許多,若要求老師於課堂依我程度教學對其他學員甚是不公平,更是為難教學老師,故而我僅能向中心提出協助)。服務及業務人員對此問題提出建議前半年先完成BE基礎課程後再以學習EG1及EG2課程。是以,自五月底報名上課至七月一個月期間,我所購買課程五大部份 ( BE、INTERACTION、PHONETICS、EG1、EV1 ) 我則必須放棄四大部份,故於七月僅單純上課BE ( 一週一堂 )。當中令我十分不解的是,報名之初承諾學習困難之一對一個別教學輔導配套措施何以不適用我之案例?難道是業務人員的不實廣告?而期間中心對於我所提出困擾問題除了充耳不聞外,處理方式往往僅是要我放棄學習權益,而無任何實值協助及改善配套方案。如此教學安排及服務品質令人無法接受!
4)
本人於2011七月中旬因回台灣向中心提出請假兩個月申請並也獲得核准,然回馬欲完成請假程序卻無人置理。期間提醒反應三次有多,至今仍未獲得中心人員出面處理完成請假程序。然此行政流程關乎影響我的學習時限問題,而語言中心對此漠視不聞至讓人無法理解?如此無能之行政系統、辦事效率及處理態度如何讓人接受?
5)
本人於十月初返馬與中心人員聯絡並欲了解BE上課班表。中心服務人員回應目前師資皆由新加坡總公司安排,故而無法事先排定老師班表。若欲確認當日上課老師名單,僅能於課前一日來電詢問。其並表示依總公司目前政策安排,由華人老師教學之BE課程僅安排在星期天一天。得知中心此一異動,我即告訴服務人員,一來我報名非假日班,乃因假日需回夫家新山無法配合週日上課,二來經驗告訴我若非華人老師教學,依我之程度,課程十之八九全部無法吸收理解,希望中心了解此一轉變將使我連唯一的一堂課程都無法上課,並請服務人員反應處理我的問題。此次服務人員受理問題並表示欲向上反應並給予回覆,然,一如往常被動敷衍未有回應。等至十一月我再前往中心詢問 (等待期間亦曾電話詢問),其建議我以書信方式反應,而馬六甲中心將會轉寄我的書信至新加坡總公司。故而我聽從建議於十一月十四日寄出e-mail ( 附件一 )並等候回應。一個月等待未得回應,去電中心詢問進度,中心服務人員表示未曾接獲信件,並表示我可面對面與負責人反應問題以求解決並預約隔日面談。2011十二月十三日於中心會晤了自稱來自新加坡的代理負責人( Mr. Aravind
),其受理我的問題並承諾將於一週內給予回覆,並表示理解我的需求及會協助我向新加坡反應及處理我的問題。( 附件二:依Mr. Aravind
要求,於2011十二月十四日轉寄2011十一月寄出之e-mail予他,其將代轉及反應予新加坡總公司 )
然,事情可想而知,又是一番永無止盡的等待……,Mr. Aravind
一星期回覆的承諾石沉大海。期間去電中心了解進度無人能夠答覆,亦找不著Mr. Aravind。本人與丈夫於2012一月七日前往中心欲與之當面了解狀況進度 ( 聽聞本週Mr. Aravind人在馬六甲
),然前往後中心人員表示Mr. Aravind
因新加坡有事在身明日才進馬六甲辦公室,待明日將會轉達我前來了解之事。待至隔日未接獲Mr. Aravind任何回應去電詢問,中心人員即又表示或許是Mr. Aravind
身體不舒服故無回覆………,如此如此……。
今日走上申訴請求仲裁,乃因一而再、再而三反應予語言中心無效。更心死於自上至負責人下至基層服務人員皆是如此被動敷衍,並無誠意協助解決學員學習問題。本人於繳費至今約七個月,扣除請假兩個月及後續等候時間,實際前至上課時間不過一個半月,但當中卻經歷諸多精神及時間上的耗損。面對此雜亂無章又不負責任的語言中心,內心真的感到十分無奈及無助。今日期望藉由仲裁一途能夠讓語言中心正視處理此問題,讓學員的權益得到公平及合理的解決。
以上,謝謝您的耐心閱讀。
201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