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訪遭潑硫酸傷者‧巫青團促嚴懲犯案 2011-08-17 19:29
(吉隆坡17日訊)一名28歲巫裔青年於本月8日凌晨,在車內等待朋友去公廁如廁時,突遭陌生人打開車門潑硫酸,導致臉部及雙眼灼傷,尤其右眼有可能失明;巫青團投訴部主任拿督凱倫與數名代表探望傷者後,呼吁政府修改法令嚴懲犯案者。 他指出,如果犯案者的刑罰太輕,也許會加劇這類事件發生。 凱倫是於中午12時許在中央醫院燒傷部探望傷莫哈末拉菲(28)後,與傷者父親阿都拉迪夫(61歲)召開記者會,同時公佈已替莫哈末拉菲成立基金會,籌募醫藥費。 “在這之前,孟沙區也發生一宗類似事件,警方只是援引刑事法典352條文調查此案,這有關條文下,一旦罪成坐牢3年,或罰款1000令吉,但這個刑罰太輕,所以政府有必要修改現有法令,或者研究新法令對付犯案者。” 他表示,莫哈末拉菲的雙眼被硫酸灼傷,尤其是右眼最嚴重,是否會失明有待醫生拆開紗布後才知曉,目前他仍接受治療。 阿都拉迪夫也支持凱倫要求政府修改法令的呼吁,與此同時,他也質疑為何市面上輕易購得硫酸,政府應該嚴密監管。 莫哈末拉菲是於本月8日凌晨1時10分在端姑阿都拉曼路遇襲,事發之前,他與朋友共車路經現場時,朋友因為尿急將車子停在公共廁所旁,他就留在車內等朋友。 過後,一名陌生人打開司機座位的門,向他潑向硫酸,之後逃之夭夭。 他朋友上車時見到其受傷,從廁所取水讓他沖洗臉部及手腳,過後送院治療。(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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