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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訊)在雲頂山腳警亭附近一轉彎處翻覆,造成7死36傷慘劇的巴士,其司機除了沒有商用車輛駕駛執照(CDL)或手牌之外,竟然連駕駛執照都沒有。鵝嘜警區主任阿都拉欣阿都拉助理總監說,警方已援引陸路交通法令41條文,即危險駕駛導致死亡的角度展開調查,並已向推事申請延扣這名目前在中央醫院接受治療的40歲司機慕都馬尼4天,以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這起車禍是人為疏忽引起,禍因可能是超速所致;警方將向傷者及巫裔司機阿都干尼(56歲)瞭解情況。交通部長拿督斯里江作漢對星洲日報說,根據初步瞭解,肇禍司機的駕照有效期自1997年屆滿後就未曾更新;令他最感到憤怒的是,有關巴士業者竟允許司機無牌駕駛。“像這種罔顧人命的司機必須被提控上庭。他的僱主更要為這起意外負起全責。”他說,交通部時常提醒公共交通業者必須確保司機持有效執照、有良好健康狀況及駕駛記錄;因此,若有任何業者忽視上述勸告而造成嚴重車禍,他們必須為本身錯誤付出代價。
雪州交警主任胡欣警監說,雖然這名腳部骨折的司機聲稱駕駛執照留在家中沒帶出門,但是警方向陸路交通局查證後,發現沒有他的駕照資料。 據悉,肇禍巴士是在玻璃市註冊。商用車輛執照局秘書拿汀奈依瑪也指出,肇禍的司機不但沒有駕駛執照,連手牌(商用車輛執照)也沒有。 “根據規定,巴士司機必須先擁有駕照,才可以考取手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