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新新网友

关于圣经七十士译本的研究(为什么犹太人不信耶稣)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9-3-2010 04: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父、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聖靈各不同的位格同時存在為一位全能永在的神。是因為耶穌是神,才成就了童女生子,不是因爲童女生子,耶穌纔是神。

总司令 发表于 9-3-2010 03:06 PM


为什么你这样说呢?耶苏有说他跟天父同样是神吗?

下面这句话怎解呢?

马太
19:16 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19:17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9-3-2010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9-3-2010 05:04 PM 编辑
为什么你这样说呢?耶苏有说他跟天父同样是神吗?

下面这句话怎解呢?
新新网友 发表于 9-3-2010 04:18 PM


馬太福音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馬太福音 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 19: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耶穌是完全神,也是完全人。那少年人注重世界的東西,並不相信世界以外的東西,是無神論的,所以只是當耶穌是人。這一點由他不肯放下看得出來,其他人如彼得等等一聼到耶穌說跟從我,就立刻放下跟從耶穌的,反而那個少年人聽到耶穌說跟從我卻反而跑掉了。少年人說耶穌良善時,就是説人是良善的。耶穌當然反對人是良善的,所以才說神是良善的。 如果少年人當耶穌是神,耶穌就不會那麽說了。耶穌並沒有說自己不良善不是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9-3-2010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 James Bible Galatians 4:4 But when the fulness of the time was come, God sent forth his Son, made of a woman, made under the law,

如何才可以说是made under the law呢?

童女生子会可能是made under the law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3-2010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 James Bible Galatians 4:4 But when the fulness of the time was come, God sent forth his Son, ma ...
新新网友 发表于 9-3-2010 11:36 PM



     under the law 并非那种法律,应该是跟 logos 有关,如果有详细的读完圣经和思考和阅读释经学的书籍应该可以明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3-2010 12: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11-3-2010 10:07 AM 编辑
King James Bible Galatians 4:4 But when the fulness of the time was come, God sent forth his Son, made of a woman, made under the law,

如何才可以说是made under the law呢?

童女生子会可能是made under the law吗?
新新网友 发表于 9-3-2010 11:36 PM


童女生子和made under the law無關。加拉太書4:4就是説到耶穌是完全神(God sent forth his Son)也是完全人(made of a woman)。如果耶穌只是人,還提made of a woman就是多此一舉了。Made under the law的人有兩种,一是猶太人(猶太人有很多律法,受律法教育),一是按著公義就是神的律法被審判的罪人。耶穌化身為猶太人,當然要遵守猶太人的律法,祂自己也成就了律法的一部分,就是成爲羔羊流寳血爲人贖罪。這救贖有能力把上面提到的兩種人都從律法下救出來。但是需要注意一點就是耶穌本身沒有罪。簡單來説,就是耶穌爲了救made under the law的人,所以耶穌本身made under the la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1-3-2010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转帖自
http://along.blshe.com/post/287/512989

为什么犹太人不信耶稣

  “为了理解圣经中所有的话,我们必须去读希伯来文原文。你将看到基督徒歪曲、改变并错误地翻译了很多希伯来语单词,以适合他们的信仰。”


译者:孟振华(2001.12)


译者按:这是从犹太教网站上翻译的文章,作者是一位拉比,但没有署名。我未必同意他所有的观点,但该文很有参考价值。文字的翻译并不是非常困难,但核查注 释相当费劲。文中的每一条圣经注释我都核对了希伯来原文、英文诸版本、中文圣经和合本以及吕振中中文译本;对一些中国读者不太熟悉的名词和事件也作了简要 介绍。

编者按:原作“Why Jews Don't Believe in Jesus” (http://www.ohr.org.il/ask/ask00j.htm)。改动了孟先生译文中一个词的译法,补了个别编号及标点。
——————————————————————————————————————
(编者按:基督徒写信)
亲爱的拉比:
为什么犹太人不信耶稣呢?《诗篇》里不是说“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吗?《以赛亚书》里不是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吗?
——————————————————————————————————————
(编者按:对此信的回答)

耶稣——不是弥赛亚



一、经文依据

  为了理解圣经中所有的话,我们必须去读希伯来文原文。你将看到基督徒歪曲、改变并错误地翻译了很多希伯来语单词,以适合他们的信仰。你所提到的 两处地方就是很好的例子。《诗篇》22:17②的希伯来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们像对狮子一般绑了我的手和脚”。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③ ca'ari(像狮子)和 hikifuny (绑了我)这两个词在整本《托辣》④、《先知书》和《圣文集》中都从来没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以赛亚书》7:14的希伯来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这年轻的女人(ha'almah)怀孕了(harah),会生(ve-和 yoledet-将生育)一个儿子(ben)。”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必有童女怀孕生子”⑤他们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也许是故意的):把“ha”翻译成 “一个”而不是“这个”;把“almah”翻译成“童女”(处女),而希伯来文中“处女”这个词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读一读这则预言的上 下文你会看清楚这是在预言一个即将发生并将被亚哈斯王⑥看到的事实,比耶稣早了700年!
二、家谱
  耶稣不是大卫家族的后裔。按犹太法律,家族身份来自父系;是否是犹太人则根据母系。《马太福音》第1章说,约瑟是大卫的后代(虽然这个家谱和 《路加福音》中的家谱多处自相矛盾);但是,根据同一章的经文,约瑟并没有和玛丽亚发生性关系。所以,耶稣与约瑟无关,更不是大卫的后代。
  古代的基督教材料对这个问题作出三种回答:
  这份家谱是玛利亚的——这一回答并不恰当。因为耶稣被宣称为犹太人的救世主(编者按:建议译成“弥赛亚”),而按犹太传统他的家谱必须依据父系;玛利亚的家谱是无关的。
  他是约瑟收养的——根据犹太法律,收养并不能改变孩子的地位。如果一个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汉(大祭司亚伦的后代)收养,他本人并不会成为一位科汉。同样,如果大卫的后代收养了一个非大卫后代的孩子,那他也不会因此成为犹大部落的一员和大卫的后裔。
  这不重要,他是大卫王精神的继承者——如果这不重要,为什么基督教文献不惜笔墨编造他的家谱?既然他被宣称为犹太人的救世主(编者按:建议译成“弥赛亚”),那么根据犹太传统这相当重要!
三、弥赛亚的预言
  关于弥赛亚的主要预言是:他将给世界带来和平与安宁;把流散中的犹太人聚拢在以色列的土地;重建耶路撒冷圣殿。耶稣出现后,圣殿被毁了⑦;犹太 人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而在过去的2000年中,我们甚至没有一天和平的日子。(编者按:此处漏译“事实上,许多仗是由耶稣的追随者发动的也是由他们打 的。”)这些事实足以证明他不是弥赛亚。
  基督徒们对此的回应主要有:
  (1)二次降临——首先,我们认为这一回答没有道理,因为在犹太人的圣经中并没有提及“二次降临”。其次,上帝为什么不一次达到他的目标呢?最重要的是,“二次降临”的说法只是尝试回答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但它根本没有关于弥赛亚问题的任何证据。
  (2)和平与安宁在他追随者的心中——对他们来说不坏,但对宗教裁判所、十字军、百年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的受害者来说是毫无帮助的。在我列举的事例中,就算不是全部,绝大部分好战分子和暴虐的统治者也都声称是耶稣的信徒。“以剑为犁”的行为便是“心中的和平与安宁”?
四、弥赛亚的条件
  弥赛亚是一位先知、学者和虔诚的君王。耶稣预言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马可福音》1:15)2000年过去了,上帝的国来了吗?难 道你们把反犹大屠杀、波尔布特和斯大林称作“‘上帝的国’来了”吗?耶稣不是一位伟大的学者——这是弥赛亚的条件之一。耶稣是王吗?他没有被先知膏为国 王,(这是犹太国王的规矩),没有被法官(编者按:建议译为“法庭”)认定为领袖,也没有统治过犹太人或者为他们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样被罗马人逮 捕、折磨并处决。他没有军队,也没有政府。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不是”。
耶稣——不是神


一、三位一体(三一教条)

  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思想与犹太教“上帝只有一位”的信条是抵触的,自从在西奈山被授予《托辣》(在基督教诞生之前近2000年)以来,犹太人每 天两次表明自己对独一真神(编者按:建议译为“上帝”)的信仰。三位一体思想提出神的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马太福音》28:19⑧)。在犹太律 法中,对一个三部分的神的崇拜被认为是一种异神崇拜,是人宁愿牺牲生命也不能犯的三宗大罪之一。三位一体和犹太教绝对是不相容的。
二、身体(编者按:或译“肉体”)显现
  基督教相信上帝以人的形式(编者按:译成“形体”更好)来到世界(道成肉身),就象耶稣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托辣》说神(编者按:译成“上帝”与他处一致更好)不是有形的: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18~20⑨)
  “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申命记》4:15)(编者按:“耶和华”是对上帝名字的误读误译。)
  以我们对上帝特性仅有的一点了解,犹太教始终相信上帝是没有形象(编者按:建议译为“肉体”“身体”“躯体”等)的,也就是说他不会呈现人的形 象(编者按:建议译为“肉体”“身体”“躯体”等)。上帝是永恒的、无限的,超越时空。他不会出生(编者按:译为“被生出来”更有针对性),也不会死亡。
对律法的变动


  基督徒否认《托辣》律法的永恒性。这是由于对《耶利米书》一句经文错误的翻译导致的“新证”这一错误概念。(编者按:将New Testament翻译成《新约》不准确,Testament一词本义不是“约”,编者若解释Testament的词源,会让某些教徒很没面子。)
  《耶利米书》31章30节的希伯来文是: “Hineih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et Beit Israel ve-et Beit Yehudah Brit Chadashah.”(编者按:此处按希伯来原文补充完整。)他们翻译成:“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证。”⑩

  “Brit”不等于基督教《新证》。在所有的经文中(比如《创世纪》17:2、15:8、《出埃及记》24:8、《利未记》26:42、《民数记》 25:12)“brit”意思都是“约定”。

  在西奈接受的《托辣》永不改变,永不废弃,这是犹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在《托辣》中至少提到了24次, 经文是:

  “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出埃及记》12:14, 12:17, 12:43, 27:21, 28:43,《利未记》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23:41, 24:3, 《民数记》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记》29:28[11])
  接受《托辣》神圣的起源但却否认它的永恒性,这是相当荒谬的。犹太教是行动的宗教,它一直教导人通过对戒律的遵守表现心中的信仰。无视《托辣》的律法效力而仅仅把它看作道德书,这将把它的作用减少一半以上。“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难道竟意味着这个吗?

【注释】
① Messiah,希伯来文“救世主”(编者按:Messiah音译自希伯来文Moshiach——意思是“被涂了油的”;这个词在希腊语中意译为Christos,汉语音译为“基督”)
② 英文版和中文版《诗篇》22:16
③ 英文本“they pierced my hands and feet”
④ 即摩西五经(《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⑤ 英文本“behold a virgin shall give birth”,吕振中本:“看吧,必有少妇要怀孕,生个儿子(或译∶有个少妇怀着孕,必生个儿子)……”
⑥ 犹大王国国王(前735~前720)
⑦ 西元70年,犹太第二圣殿被罗马人摧毁
⑧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⑨ 英文版和中文版《出埃及记》33:20
⑩ 英文版和中文版《耶利米书》31:31
[11] 中文译文似应在《申命记》29:29:“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11-3-2010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耶穌只是人,還提made of a woman就是多此一舉了。
总司令 发表于 11-3-2010 12:42 AM


按照上面的帖所说的,这可能不是多此一举。可能是因为下面所提的原因。

 《以赛亚书》7:14的希伯来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这年轻的女人(ha'almah)怀孕了(harah),会生(ve-和 yoledet-将生育)一个儿子(ben)。”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必有童女怀孕生子”⑤他们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也许是故意的):把“ha”翻译成 “一个”而不是“这个”;把“almah”翻译成“童女”(处女),而希伯来文中“处女”这个词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读一读这则预言的上 下文你会看清楚这是在预言一个即将发生并将被亚哈斯王⑥看到的事实,比耶稣早了700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2-12-2024 11:51 AM , Processed in 0.097563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