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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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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汉代湿尸
进入“润泽天地”之后,出乎意外的是,有一群人已经在里面,似乎等候了很久,低声的喧哗着。
颜峰大声的喊道:“第十号贵客到!”说完之后,这群人哗然了一下,众人眼睛都往他们两人看,其中一些人还低声抱怨道:“这么久才来,浪费我们的时间!”
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惊讶的看了一下大傻和萧菲菲,然后拍了一下手,说道:“欢迎欢迎!我本以为,第十号铁牌会放弃,没想到还是赶来了。”
说完,他请大傻和萧菲菲两人一起到他身边,然后大声的说道:“各位朋友,小弟蓝天宇,这三年一期的铁牌之约,仍是由小弟负责,如有不妥之处,尽可开口!这一期的活动,仍旧按照往年的惯例进行。”
“蓝公子,上一期的宝物是翡翠之泪,这一期,不知道给我们大家带来了什么惊喜?”
“王大胖子,上次那翡翠之泪被你抢走了,这次我伍伯仁可不能再让你了,交情归交情!你可别翻脸啊,哈哈哈!”
“伍老板,王老板,你们都别争,我们白老板两期都没夺到,怎么着这次也要有点收获,好回去风光风光!”
众人一片哗然,各自套交情,看起来他们都相互认识,反倒是大傻和萧菲菲,显得有点陌生。
“说不定最后来的两位年轻人,才是真人不露相!王大胖子,伍老爷子,到时候你们可别欺负小辈!”不知道是谁,突然间说了一句话,把大傻他们两人给扯了上去。
“不敢,不敢!晚辈这次来蓝家,只是想长长见识而已!怎么敢跟众位前辈抢宝物呢!”萧菲菲暗中留意了说这话的人,心里多了个心眼,这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故意把他们拉下水。
这个人冷不防又冒出了一句:“嘿嘿,笑里藏刀的事,也只有十号贵客能做。!”
大傻和萧菲菲心里十分诧异,往声音来源看去,可是看不出是哪个人在说话,两人相视了一眼,心里明白,原来这个人不是针对他们,而是针对这个铁牌。这铁牌从胡伟那里拿来的,看来多半跟这胡伟有关。看来,他是以为自己跟胡伟有关。
那大胖子哈哈大笑,最后大声说道:“大家都先别争,不如看看蓝公子今年给我们准备了什么宝物。”
“好,既然这样,那咱们就开始吧,今年按照老规矩办!”
蓝天宇微笑着向众人点头,向摄像头处做了个动作,一阵“吱吱”的声音响起,从房顶上徐徐的放下一个方形的东西。
这方形的东西有一口棺材大小。落地之后,这方形的东西在蓝天宇的一声令下,套在外面的一层铁皮自动的缩了下去。
众人哗然,原来铁皮下面真的是一口棺材,一口水晶棺。
晶莹的水晶棺里面,依稀能看出里面躺着一个人。把棺材盖打开之后,上面还盖着一层薄薄的玻璃。
“蓝公子该不会给我们看棺材吧,我博物馆里面还有两口呢!”
“是尸体?”
“我看看,果真是尸体!”说话的人看到里面是尸体,有点失望!
“一具尸体算什么宝贝的,蓝公子,您这是?”众人迷惑了好一阵,不解的看着蓝天宇。
王大胖子是个精明人,他笑眯眯的说道:“如果是普通的尸体,蓝公子又怎么能把它拿出来献丑呢?这尸体看来大有名堂,不如请蓝公子赐教!”在场的人闻言,也觉得言之有理,不禁凑了上来。
蓝天宇含笑的给王大胖子点了点头,转头向伍伯仁说:“伍伯,你是专家,不如你先请。”
伍伯仁哈哈笑道:“老头我虽然眼拙,但是还能看出点名堂。”
“伍老板,赶紧说,愿闻高见!”
“这个水晶棺,应该是来自英国,具有保鲜,除湿,防潮、防腐的功能,而且采用的太阳能的动力系统,根本就不用电力设备。单是这一幅棺材,价值就在一千万美元以上。”
一千万美元,那是八千万人民币!众人哗然了一下,没想到这然有这样的名堂。
大傻不知道什么是美元,脱口问道:“一千万美元?很多吗?”他是真没一个价值概念,可是那口气,听起来根本不把这些钱放在眼里。众人闻言,惊诧的看着大傻和萧菲菲。
这些都是有钱有势的人,一千万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这是美元,多少也是一块肉,一块肥肉,可是眼前这个年轻人,居然一点不看在眼里,这一千万美元,就像是普通人嘴里说的:一毛钱,很多吗一样的口气。
蓝天宇暗暗观察了一眼大傻和萧菲菲,之后指着那尸体说道:“这具尸体的特别之处,是来自两千多年前的汉代。”说完之后,他按了一个按钮,水晶棺材徐徐的打开。
扑鼻而来了是一种檀香味,这是一种来自非洲的香料,具有让尸体保鲜的功能。
“两千多年前?!”众人眼睛都盯在那尸体上,好奇的端详着。
“王大胖子,你有什么高见!指点一下!”一人在王大胖子耳边低声的问。
王大胖子摇摇头,看不出什么名堂,显得有点失望,他看到伍伯仁一脸兴奋,不禁奇怪的问道:“伍老板,您有什么高见啊?”
伍伯仁老脸生花,激动的说道:“好宝贝,好宝贝!”
蓝天宇哈哈大笑,说道:“伍老先生果真是识货之人,据闻伍老先生旗下控股的几个博物馆里面,能人辈出,不知道今天是否有机会赏识一下。”
伍伯仁身边随行的一男一女,一直很少说话,见到蓝天宇眼光放在自己身上,不禁淡淡而笑。
伍伯仁咳嗽一声,对身边那女使了个眼色,那女的点了点头,低头凑到尸体上,仔细的看了一阵,然后说道:“这尸体如果是两千年前的汉代尸体,那果真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
“哦,一具尸体而已,之多也只是参观一下,收点门票费,这价值何来?”
“大家看,这尸体经历了两千多年,皮肤还是如此有弹性,没有出现脱水现象。可以说,这是世界上保存得最好的湿尸!”
果真,众人听了她一番话,不禁微微点头,至今为止,在古墓发现的那些尸体,不是成了骷髅,就是一幅干尸,就连在埃及出土的木乃伊,也是属于干尸一列。
而前几年,号称是全世界最完美的一具尸体,是来自楼兰遗址的一个公主遗体,其尸体也没有这么丰润。
这具尸体就像是刚刚死了的老者一样,没有出现脱水现象。
萧菲菲惊诧的看着蓝天宇,不知道他们蓝家是怎么弄来这样的尸体,转头看了一眼大傻,大傻愣在那里,眼睛紧紧的盯着那尸体,如有所思。
那女孩继续说道:“这具尸体的穿着,并非汉人,看他的衣领以及手袖的边纹,应该是属于当时三族鼎立的其中一族……匈奴。咿!”女孩惊诧了一下,看到这尸体胸口挂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用手轻轻的捧了起来,看了几眼之后,望向伍伯仁和另一个男的,沉思了一下。
众人发现有点有点奇怪,急忙追问:“这位小姐,这有什么奇特之处?”
“这是一个人的小腿形状的饰品,根据文献显示,这是一个身份的象征,只有祭师才有资格挂在胸前。”
萧菲菲眼睛扫过众人,最后偷偷的留意着大傻。
大傻虽然没有出声,但是他看到这尸体之后,自己身子微微颤抖。他看到尸体胸口的那个饰品,迈开一步,伸手过去抢过那女孩手上捧着的东西,仔细一看,不禁脱口而出:“他是腾格祭司!”
这一句话,让他再次成为众人的焦点,蓝天宇惊愕的看着他,之后给颜峰使了个眼色,颜峰会意的点了点头,悄悄的离开。
那女孩愕然的看着大傻,惊讶的问:“这位先生,你怎么知道这祭司叫腾格?难道他胸口上的这个饰品,是腾格专有的吗?”
“没,没,我只是乱猜而已!”大傻脸上一红,慌张的回答。
众人见这大傻乱猜,纷纷送给他一阵鄙夷的眼神。但是这女孩还是偷偷的看了他几眼。在古代,上一代的祭司要传给下一代,都是有指定的接班人,这个接班人,一般都是跟祭司有很深关系的,比如儿子、徒弟等。
还有很多祭司,都是只传给自己的儿子,因此祭司一脉,都是一个直系,祭司的权威象征,自然只有一个。伍伯仁暗中注意了一下大傻,心里另有打算。
过了好一会,颜峰在偷偷在蓝天宇耳边嘀咕道:“公子,查到了,女的是霍家的人,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十三菲!这男的我们查不到他的底,可能是霍家的人。”
蓝天宇听到萧菲菲是霍家的人,身子不禁颤抖了一下,虽然跟霍家没有什么交情,但是这个霍家,可以说是整个东南亚黑道里面,最神秘的一个家族。
蓝家和霍家一向没有冲突,也没有交情,这次霍家的人来这里,究竟是个什么意思?难道真是来凑热闹?
“蓝公子,我们今天算是长了见识,就不打扰各位的雅兴,就此告辞!”萧菲菲微笑着向蓝天宇辞别,拉着大傻想先离开这别墅。
大傻这一弄,霍家已经留意上他们了,而且一定是查到了自己的身份,十三菲为了表示自己不是来捣乱了,只是想见识见识,因此提前离开这个活动。
“颜叔,带两位贵客出去!”蓝天宇会意一笑,向两人点头,他自然也看得出萧菲菲的意思。
颜峰带着他们,出了“润泽天地”之后,并没有送他们出去,而是带他们到了另一个房间,说道:“蓝公子请两位稍后,约两位一起共进晚餐,招待不周之处,敬请见谅。”
“哪里哪里!颜叔客气了!”萧菲菲莞尔一笑,心里却十分气愤,这颜峰表面上是很客气的邀请自己共进晚餐,实际上却没有让自己拒绝的机会。
这时候,蓝星走了进来,说道:“两位如果有兴趣,不妨到藏珍阁走走。”
“好啊,求之不得!”萧菲菲原本还在气头上,但是听到蓝星这句话,不禁喜上媚稍,这藏珍阁,是蓝家的宝库。
大傻也傻乎乎的说了一句:“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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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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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尸变
来到一个清雅的屋子,蓝星给他们介绍说:“我国古陶瓷鉴定虽然宋明就兴盛,但只有少数文人学者业余爱好此道。鉴定成就也十分有限,几乎无专著刊行,多见于文人笔记小说中。真正兴起鉴定之业,是明末清初之时。我们蓝家,最早是以鉴定起家。”
他们先是来到一个很大的鼎面前停住了脚步,萧菲菲惊叹了一声,说:“这鼎好大!有什么典故吗?”
蓝星解释道:“这是明朝初期的巨型钧瓷‘九龙宝鼎’,高136厘米,口径109厘米,以九条祥龙装饰和钧红窑变的威严凝重色彩为主体风格,象征着华夏大地文明永驻、国运昌盛。”
“这一边都是汝瓷,你看,这个是青釉茶盏托!这是传世御用汝瓷中从来没见过的,看,这制作非常讲究,工艺精细,釉层匀净,开片密布,釉色粉青,莲花装饰,造型大方、美观实用,真正的汝窑御用器之上等佳品!出土于宝丰清凉寺汝官窑址。”
大傻是不懂这个,但是萧菲菲对这些倒是很会欣赏,仔细观察了一番,这东西通体作盘式,盘心饰一莲花辨组成的盏托凸起,下有喇叭形圈足,器表满饰粉青釉,底心露胎无釉,工艺精湛。这样的工艺,在当时甚至现在来说,都是一等工艺。萧菲菲不得不佩服蓝家的实力。
大傻跟着萧菲菲,两人目睹了宝库里的那些古董,对于大傻了来说,他觉得这些东西,没有任何价值所在,什么苏东坡的墨笔啊,唐室的白玉麒麟,明朝皇帝的辟邪珠等等,对他来说都是一文不值,但是萧菲菲却大叹不已,两只眼睛差点就瞪得像灯笼一样,口水直流。
蓝星一边解说,一边自豪的看着萧菲菲,可是他心里却非常震撼,跟着萧菲菲的这个男人看到这些宝物,居然不为所动,镇定自如。
这样的人,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一种是看不起这些东西。可是,跟着霍家的人来到此地,还是带着蓝家铁牌来的人,难道会不懂吗?
蓝星越想心里越惊,时不时的用眼角余光偷看大傻,手心直冒汗。连大傻也没想,自己莫名其妙就来了一个扮猪吃老虎。
观赏了一遍之后,已经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蓝星带着他们,进了用餐的地方。
大傻不知道自己为何能一口道出那尸体的名字,但是在他脑海里,这个人自己似曾相识。萧菲菲偷偷问他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萧菲菲对大傻本来就不了解,半信半疑的,以为他重伤未愈,所以胡说八道的。
第十章尸变
一起被邀请用餐的,还有伍伯仁和他身边的两个人。
不过萧菲菲知道,自己的身份一定让蓝天宇给查了出来,因此也没必要隐瞒,为难的是,怎么介绍身边的这位大傻,最后,她给大傻取了一个名字,叫展铭,其实,谐音就是“暂名”的意思。
大傻也不笨,配合着她,微笑着看着众人。
“展先生,我看你绝对不是信口雌黄的人,你一口说出这具文物生前的名字,想来一定有原因,愿闻其祥。”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这个人似曾相识。”
蓝天宇和伍伯仁对他非常感兴趣,只是无论怎么问,大傻都是一问三不知,傻乎乎的摇头。
“似曾相识?神奇,真是神奇!”蓝天宇说得恰如其是,不像是在奚落大傻,他看着大家,说道:“展先生是我遇到第二个有这样奇遇的人。”
“蓝公子,第一个有这样奇遇的人,是不是宋疯子?”伍伯仁问道。
蓝天宇回答:“没错,伍老爷子您应该也听说过这个人,上次王大胖子的那个翡翠之泪,就是这宋疯子的杰作。”
“看来,这世间无奇不有!我们知道的太少了。”
两人感慨了一下,说了一下关于翡翠之泪的事情。原来他们口中的那个宋疯子,原本是一个考古学家,因为一次发烧,差点死掉,醒来之后,他找上了蓝家,说自己有预感,一个绝世宝物要出土,这个宝物,是他宋家历代相传的宝物,但是在两百年前遗失。
蓝天宇原本不相信,但是宋疯子能把这个宝物的特征,以及出土的地方,时间说的很详细,根本不像捣乱,因此,蓝天宇带人去,依照着宋疯子的指点,去挖掘那宝物。
只是翡翠之泪出土之后,宋疯子就含笑而死,这是乐极生悲,他找回了自己祖传之物,却让他送了自己的性命。
眼前,这个叫“展铭”的年轻人现在的经历,跟宋疯子的,如同出一辙一般。
一个生存在现代文明的人,说跟一个两千多前的湿尸“似曾相识”,听起来似乎非常荒谬,但是,在这用餐的这几个人除了惊诧,他们居然相信大傻的话,这让萧菲菲暗呼,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奇怪。
萧菲菲问道:“蓝公子,你们是怎么发现这具汉代的湿尸?”
蓝天宇有意无意的看了大傻和萧菲菲一眼,淡笑:“有一个登山队的队员,在征服珠穆朗玛峰的时候,不幸失足,救援人员跟着他留下的线索去寻找他的时候,在他附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冰块,冰块里面,就是那具湿尸。”
蓝天宇还强调道:“原本我们还以为有人做恶作剧,怎么会有汉代的尸体出现在那个地方,但是提取了这尸体的DNA样本进行测试,发现这个人,确实是两千多年前的人。”
伍伯仁喝着酒,一直惊叹神奇,对着他身边的那女孩问道:“凝香,你怎么看这个事情?”
这个叫冷凝香的女孩,是伍伯仁的左右臂,也是他的养女,这次伍伯仁带他来蓝家,就是为了增长她的阅历。
冷凝香是个头脑非常灵活的人,思维敏捷,她分析道:“两千多年前,那是在大汉时代,当时是三族鼎立的局面,匈奴族一直位于中原北部,跑到西部去,只有两个原因。”
大傻没有插嘴,他非常用心的听,似乎对汉代的事情特别感兴趣。
“第一,按照历史的角度推测,匈奴的人想跟西域的人联手对付汉族,第二,这个匈奴人的身份,是一个祭司,如果是后者,说不定是到珠穆朗玛峰去做祭礼。”冷凝香转头问他身边的同伴,说道:“诚哥,你怎么看?”
诚哥叫张羽诚,已经三十五岁了,从进入蓝家到现在,一直很少说话,他就像一个影子一个,跟随在伍伯仁身边。
大傻从见到他开始,就一直暗中关注着他,这个人很奇怪,他身上散发出一种阴森森的气质,让人不寒而栗。这种气势,除了大傻,其他人都没有感觉得到。
张羽诚不温不火的说道:“古代的祭司做祭礼,形式多样,而且非常怪异邪门,苗疆一代祭司,巫师和南洋一带的降头师他们有近乎百种的祭奠方式,在我们中国北方的祭司,最有可能的就是祭天。如果这个祭司的目的真的是去珠穆朗玛峰祭天,那他随身一定一样东西!”
没想到张羽诚这人对古代祭礼这么熟悉,蓝天宇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脱口问道:“是什么东西?”
“奉天杖!”
众人没有谁听说过这个杖到底是什么,就连伍伯仁也不知道。
这个杖,是匈奴族祭司祭天的时候用的,据说在祭天的时候,祭品会把周围的邪物给引来,这个“奉天杖”是专门对付那些妖魔邪神的宝器,以确保祭天仪式能够顺利进行。祭司本身是不能碰这个“奉天杖”的,只有童男童女才能接触。
张羽诚说:“在每次祭典的时候,祭司都会用咒法,把一个封存的箱子给开启了,然后叫沐浴后的童男或者童女,赤身去把这个杖拿出来,拿出来后,祭司会在这个童男或者童女身上,用狗血,朱砂,黄酒等涂在其身上,然后站在祭坛旁边。”
伍伯仁沉沉道:“这么说,这个匈奴的祭司,去珠穆朗玛峰祭天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那些童男童女根本没法承受那里的气温。”
众人点了点头,蓝天宇有意无意的看着大傻,问道:“展兄弟,你怎么看?”
大傻听得入神,被人这么一问,他愣了一下,随口咧嘴笑道:“嘿嘿,我不知道!”
蓝天宇和伍伯仁相视了一眼,两人本以为能从这人身上发现点什么,但是说了这么多,这人一问三不知,难道这人故意在装傻?
正在此时,颜峰从外面紧张的跑进来,在蓝天宇耳边嘀咕了一阵,蓝天宇惊的站了起来,然后看了一眼伍伯仁,对他低声说了几句。
蓝天宇听闻之后,失声大叫:“什么?有这种事!”
大傻和萧菲菲假装不在意,但是心里知道,他们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果然,蓝天宇正想和伍伯仁一起离席,走了几步之后,他停住了脚步,转身说道:“菲姐、展先生有没有兴趣跟我们走一趟?”
萧菲菲和大傻两人相视了一眼,然后点了点头,跟着颜峰急匆匆的赶去。
大傻在后面低声问道:“你猜他们出了什么事呢?”
“不知道!”
大傻疑惑道:“难道那具尸体被人抢了?”
“不可能!”萧菲菲很干脆的否定。蓝家做这一行已经有两百年历史,他们的防范措施做的非常的严密,没理由会发生盗窃事件。
参加则次铁牌会议的人,已经被邀请到了其他展厅去,这具湿尸被伍伯仁以高价买了下来。
“润泽天地”里已经空无一人,众人再次进入这个厅的时候,显得有点凄凉阴森。
水晶棺的四周围着发出一股股的白烟,伍伯仁匆匆的走近棺材,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被蓝天宇给拉住了。
大傻看到水晶棺还在,就知道萧菲菲说的不假,这尸体不可能被人劫走。
“伍老,先不要急,看看再说?”
“不急?”伍伯仁瞪大了眼睛,气喘吁吁的说道:“这文物到底出什么事了?”
颜峰凑过头来,低声说道:“保安室那边从摄像头那里看到,这玩意似乎在动!”
“在动?”
众人惊呼了一声,不敢相信,看到颜峰没有说错,确定的点了点头,不禁吸了一口凉气。
伍伯仁听到之后,先是一惊,之后脸上一喜,说道:“要真还能动,这玩意就值钱了。”
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空气中散发出一种冷凝的气息,忽然间,周围的温度似乎下降了许多。
就在众人思考着怎么打破这个僵局的时候,水晶棺的方向传来了“噗!噗!”的敲打声。
蓝天宇一挥手,叫颜峰带着两个人去看看。
颜峰虽然一脸死板,但是手脚却十分俐落,看得出来就是一个练家子,靠近那水晶棺的时候,两眼瞪得老大,像一直警惕十足的狐狸。
萧菲菲偷偷扯了一下大傻的衣服,低声在他耳边担忧的说:“万一有什么不对,咱们不要逞强,让蓝家的人去对付。”
大傻应声点了点头,看到周围这么多人,还能有什么事不成?不过萧菲菲的提醒,让他多少有点喜悦,在自己的记忆中,除了马俊峰兄妹俩之外,就她对自己比较关心了。
颜峰和两名手下走到水晶棺旁边的时候,那响声就没了,除了众人的呼吸声,四周就像进入了死寂状态。
“颜叔,没动静了!”一高个的人在水晶棺旁边静静的听着,最后想凑过去,被颜峰给拦住。
三个人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下手,最后,在蓝天宇的示意下,颜峰按了一下那个按钮。
棺材盖渐渐打开,里面还有一层细细的玻璃,可以很清晰的看到里面的尸体,奇怪的是,棺材盖打开之后,周围白色的雾气更重。
水晶棺里面,那具尸体静静的躺着,安详的闭着眼睛,颜峰没看出什么,向蓝天宇点了点头。
众人逐步往水晶棺走去,刚刚迈开没几步,突然“彭”的一声,那玻璃刷的一下全碎了,一个人影呼的一声蹦了出来。
大傻反应非常快,一下把萧菲菲给拉到自己后面。
“是尸变,大家小心!”
这是张羽诚的声音,他对众人大喊了一声之后,护住伍伯仁,让冷香凝带着伍伯仁后退,自己在前面挡着。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那具尸体已经破棺而出,直愣愣的跳到一处,原本闭着的眼睛突然间睁开了,那赤红的眼睛发出一股股邪异的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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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僵尸
颜峰他们显然对这类的事情经验丰富,临危不惧,面对着尸变,他们只是脸色变了一下之后,急忙分散开,三个人身手十分俐落,一个人扔了一根绳子他们,三个人把绳子拉成了网状,往那尸体套了上去。
这临时拉成的网,把这尸体给网住之后,伍伯仁心疼的对他们叫道:“你们小心点,别把他弄坏了!”
张羽诚手里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很紧张的握着,慢慢的走进那尸体,最后大声说道:“要想办法把他嘴里的那口气给逼出来!”
所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人若死了还争一口气的话,就会诈尸,若这口气是一口怨气,时间一久,这尸体就会变成僵尸。
张羽诚自然明白这个道理,要让这尸体安息,就是要把那口气给逼出来。
颜峰和其他两人紧紧的拉住手上的绳子,把这尸体给缠住之后,三个人在尸体背后相互把绳子给打成了死结,这尸体就像是网中的鱼一样,不断的想挣脱。
“撬开他的嘴!”蓝天宇听闻张羽诚的话,想到了一个办法,对颜峰喊了一声。
颜峰应声之后,正想抽出匕首,被伍伯仁给止住了,要是用匕首,就会把尸体弄坏,伍伯仁铁定不同意。颜峰只好凑上去,几拳打在尸体的肚子上。
可是尸体丝毫不会痛,在不停的挣脱这网,一人扑到这尸体背后,用力勒住尸体的脖子,大声叫道:“颜叔,掰开他的嘴。”
“好!”颜峰急忙用手,把那尸体的嘴给掰开。
用尽了全力,嘴巴才被掰开一点点,一丝丝的青烟从嘴里冒了出来。
“天地有正气!”张羽诚大喝一声,手里握着的东西往尸体身上打了过去。
“噗哧!”的一声,尸体身上莫名的冒出了火花,那尸体似乎在感受痛,不禁低吼了一下,之后躺在地上。
萧菲菲被吓得花容失色,心里十分的恐惧,这是第一次看到尸体会动,以前只有在电视上或者书籍里才见过所谓的尸变。
大傻脸上一阴一晴的,他在想着,要不要去帮忙。看到萧菲菲吓得紧紧的抓住自己的衣服,不禁苦笑了一下。
蓝天宇和伍伯仁偷看了大傻一眼,心里算盘打得很满,他们原本认定一定能从这个叫展铭的人口中得到一些资料,但是花费了一番心思,什么也得不到。
颜峰告诉蓝天宇那尸体会动,这让他十分震惊,低声告诉伍伯仁之后,两人还把大傻给叫上,就是为了试探一下,这家伙是否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现在这么看来,这家伙果真什么都不知道,奇怪,霍家这么精明,不会无缘无故的会安排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跟着十三菲来这里。
蓝天宇才三十出头,能够掌管蓝家这么大的产业,如果没有过人的头脑,又怎么能打理得井井有条呢。只是他再精明,也算不到,这大傻和萧菲菲,不是霍家故意安排来这个聚会的。
张羽诚不知道打了什么东西在那尸体身上,那尸体躺地之后,挣扎的越来越小了,众人都松了口气。
颜峰趁机把尸体的嘴巴给用手掰开,从嘴里冒出一团浓浓的黑烟之后,那尸体就不再挣扎。
三人确定尸体不在动摇之后,松了口气,急忙把绳子给解开,然后把尸体弄到水晶棺去。
“神奇,神奇啊!”伍伯仁不禁赞道:“天下间无奇不有,果然没错,古人不欺我也!”说罢,他拿出一幅放大镜,在这古尸的脸上不断的端详着,嘴里叹道:“千年古尸,能保存得这么好,真是奇迹!奇迹!”
“伍老,以后你们控股的博物馆,收益肯定是成倍的翻!先恭喜恭喜!哈哈哈!”蓝天宇大声笑道。
蓝天宇的笑声突然间停住了,脸上的肌肉僵硬在那里。
“小心!”没有人知道大傻什么时候出手的,他一手提着伍伯仁,一手推开冷凝香闪到了一边。
“噗哧!”一声脆响,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惨叫,颜峰身边的一个帮手突然间瘫在棺材上,他的脖子处冒出几个红色的血洞,鲜血从洞里涌了出来。
随着鲜血涌出来之际,几个手指从洞里冒了出来,而在这帮手的背后,一双赤红色的眼睛渐渐露了出来,那古尸从水晶棺里缓缓的挺了起来。
颜峰要不是经验丰富,在感觉到不对劲的一刹那闪到一边,古尸的另一只手就会插在自己身上了。
可是想而后怕,这古尸之前不是被制服了吗,他嘴里的那口气明明被自己给放了出来。
张羽诚脸色大变,没有了之前的沉稳,看到这古尸变成这样,他颤抖着身子,挤出了两个字:“糟糕,这不是诈尸,这是僵尸!”
僵尸,万邪之王,不属于三界之内。自明代之后,就很少有僵尸出现在民间,而今,这僵尸居然再现!
大傻闻言,问道:“张大哥,僵尸是什么东西?”
“凝香,你带伍伯先走!”
伍伯仁被冷凝香架了出去,萧菲菲扯着大傻要他一起走,但是大傻摇了摇头,紧紧的盯着僵尸。
他从自己苏醒之后,就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如今见到这个古尸,不知道为何自己能一口说出它的名字,但是他心里知道,这个叫腾格祭司的人,一定跟自己有关系。
大傻不走,萧菲菲自然也没有走,蓝天宇瞟了大傻一眼,眼里闪过惊异之色。
这僵尸闻到血腥味,显得额外的兴奋,眼睛紧紧的盯在被自己戳死的人的脖子上。
张羽诚脸色一下变青了,对着颜峰他们叫道:“拦住它,别让它吸血!”
颜峰听闻,急忙扑了上去,他的身手非常的利索,一个纵身就已经绕到僵尸的背后,自己的两手已经挂在僵尸的脖子上。
另一个助手被这僵尸给吓傻了,在那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狠狠一咬牙,也跟着扑了上去,只是他没有扑在僵尸身上,而是扑在另一个同伴的身上,试图着把尸体给抢走。
僵尸的整个头被颜峰给勒了起来,原本打算狠狠的吸一口血的,却被阻止住了,这激起了它的凶性。
它喉咙里发出怒吼,长满皱纹的脸在怒吼中变得阴森恐怖,它猛的张开了嘴,一口白色的寒气从嘴里喷了出来。
颜峰闻到有一股腥臭味,急忙闭气。而另一个同伴正在用力的扯回尸体,没来得及闭气,微微的吸了一口,让他打了一个冷颤。
“咯咯!”一声骨头断裂声,僵尸在自己的低吼声中,用力一甩,手一收,把那具尸体的头给拧断了,那同伴抱着尸体被甩飞到一边,而颜峰被僵尸给狠狠的摔在地上。
“咔嚓!”从颜峰的身子上传来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声。
萧菲菲只听到“呼”的一声,一团热滚滚的东西朝自己飞来,她急忙闪到一边,这东西在半途中,被一个人截了下来。
蓝天宇一拳把飞来的东西给打了回来。只是一股热辣辣的东西洒在两人脸上的时候,两人脸色大变。
萧菲菲一摸,自己满脸都是血,而抬头看了一下那团东西,赫然就是那颗被拧断的人头,她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胃在不断的翻滚。
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容不得人思考,就一死一伤了。
僵尸脸色露出邪邪的笑,阴森的脸就像一个地狱里出来的死神一样,对颜峰发笑,它缓缓的吐出了一口寒气,“嗖”的一下,钢爪一般的五指插向了颜峰。
颜峰卷着身子,想翻身闪开,估计是肋骨断了,动弹不得,看到那五指插向自己胸膛,他知道自己躲不过,干脆闭上了眼睛。
“扑哧,扑哧!……”蓝天宇两脚像旋风一样,整个身子飞了起来,连续踢在僵尸的身上,每一脚都把僵尸给踢退一步,刚刚踢了几下,急忙借势闪到一边。
“好腿法,十二路谭腿果然名不虚传!”张羽诚大声叫了一下,不知道从何处摸出了一道黄色的符咒,看好了机会,急忙贴在僵尸身上,嘴里大声的喊道:“天地有正气!”
那符咒一粘在僵尸身上的时候,僵尸突然间不动了。
萧菲菲全身一震,愕然的看着张羽诚,惊讶得合不上嘴,一张黄纸居然能把僵尸给镇住,这怎么可能?
大傻把颜峰给拉到一边,点了颜峰的几个穴道,然后看了一下他的伤。
颜峰嘴里低沉的闷哼,非常痛苦,脸色变得铁青而又苍白,他的腰部一片潮湿,大傻把衣服撕下之后,一块肋骨错位破肉而出。
大傻把了一下颜峰的脉搏,对蓝天宇说道:“有没有针?”
“针?”
“对,银针!针灸用的!”
“你等我!”蓝天宇二话不说,转身而去,他原本想叫私人医生,但是等医生赶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颜峰还有没有救。眼前,只有让这个叫展铭的人试试,说不定能救颜峰。
大傻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忽然就想到用银针,他只是觉得如果有银针在,用针灸之法可以把尸毒给逼出来。
蓝天宇能在蓝家脱颖而出,除了天分,就是一个眼光,他看到大傻在颜峰身上点穴的手法,就知道这个人深藏不露。
僵尸的身子在一下一下的抽搐,众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是要把僵尸给放到水晶棺里面还是绑住它,眼睛都往张羽诚看去。
张羽诚扫了僵尸一眼,之后说道:“只有一个办法,用火把它给烧了。”
幸好伍伯仁和冷凝香出去了,不然的话,单是这句话,一定有人跟他拼命。
蓝天宇手里拿着一个布袋,急匆匆的赶回来,递给大傻。
萧菲菲在一旁看的眼熟,忽然间想起之前蓝星带他参观的时候介绍过的,失声说道:“这是慈藏银针!”
慈藏是道号,本名韦讯,约生于唐贞观十八年,死于开元二十九年。唐京兆府(今陕西关中)人,曾为道士,精医术,则天时为侍御医,与当时名医张文仲、李虔纵齐名,唐玄宗赐号药王,死后配祀药王庙。
这个银针,就是慈藏昔年用的银针,银针虽然没什么特别,但是却是古物,价值连城。没想到这蓝天宇居然也舍得把这宝贝拿出来。
大傻很熟练的把布袋拉平,然后看了众人,沉沉的说:“火!”
萧菲菲从蓝天宇手上接过打火机,问道:“这个行不行?”看到大傻点了点头,她把火机给点燃。
大傻用火给银针消毒之后,插在颜峰身上,布袋里的十五根银针被取出来在各个穴道上插了一遍之后,颜峰的脸色才渐渐好转。
点了一下颜峰的睡穴之后,大傻把其他银针给收了回来,只留了三根银针在骨头附近,这是,颜峰的助手突然间咆哮了起来。
他就像中邪了一样,脸色变得漆黑,真个身子在不断的抖动。
张羽诚脸色沉沉的说道:“好像是中了尸毒!展兄弟,用银针先护住他的心脉。”
“噗哧!”大傻闻言之后,心里一动,不由自主的以银针当作暗器一样射向中毒的那人。
“啊!”蓝天宇和张羽诚惊诧的看着大傻,惊得合不上嘴,被这种功夫给镇住了,过了一会回过神来,才徐徐道:“好俊的功夫。展兄弟,你这功夫怎么学的?”
“嘿嘿,我也不知道!”大傻憨笑,自己也不明白为何每次这种感觉都这么强烈,不过他心里知道,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而让自己想不起来之前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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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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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六祖佛珠
那中了尸毒的人倒在地上,嘴角不断的流出一丝丝的绿色液体,眼珠已经是白多黑少,气若游丝。
大傻没遇到过这么奇怪的毒,看到张羽诚几次出手,似乎对这个方面很在行,问道:“张大哥,这是什么毒,这么厉害?”
“尸毒!”张羽诚沉沉的道:“僵尸号称万邪之王,据说能不老不死,他身上发出的毒气,可以让所有生命体在接触的之后离奇惨死。”
菲菲瞪大了眼睛,心里好奇的是,“离奇惨死”是怎么个“离奇惨死”法。
张羽诚说:“中尸毒的人,开始还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但是过了几分钟,尸毒进入血脉之后,先是全身僵硬,血液停止流动,然后身体会在半天之内慢慢的腐烂。尸毒一旦进入心脏,这人就死定了。”
蓝天宇脸上堆起一股奇怪的笑意,眼里闪过一缕凶光,有意无意的看了伍伯仁,眼光落再张羽诚问道:“尸毒怎么解?”
看到蓝天宇已经对自己起疑,张羽诚他心里一颤,他自己知道蓝家的规矩,自己这么锋芒毕露,一定会让他们以为自己是有目的来的,暗自叫苦。这一些小动作,萧菲菲尽看再眼里。
张羽诚说道:“糯米能驱尸毒,我们要准备一个大木桶,把糯米放下去蒸,中毒的人放在上面,只有这样,才能把尸毒给逼出来。”
“那具僵尸呢?”
“用火焚烧才能解决!”
伍伯仁这个老家伙是从博物馆发家的,专门靠手头的一些资金,低价买进一些文物,然后拿出来展览,后来为了把事业做大,偷偷的利用博物馆的牌子做一些文物倒手的买卖。这些买卖,在行家眼里,都是属于小买卖,蓝天宇不足为奇,奇的是,这伍伯仁手下的张羽诚,怎么知道这么多这方面的事情。
张羽诚见到萧菲菲好奇的看着自己,心里在暗自得意,在美女面前能表现这么多,那是一个男人的骄傲,可是才刚刚有这么一点成绩,他忽然间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额头渐渐冒出了一层冷汗,所谓言多必失。
大傻的注意力都在这尸毒身上,想着怎么解决这尸毒,丝毫没有发觉蓝天宇和张羽诚两人之间的那种微妙变化。
萧菲菲这丫头冰雪聪明,一下看出了不对劲,偷偷的退到大傻旁边,扯着大傻的衣服,低声说道:“不对劲,咱们要赶紧走!”
大傻摇了摇头,有人受伤在此,怎么能走呢,他全神贯注的拿着银针,不停的插在那中尸毒的人的身上,他在想着张羽诚的话,如果尸毒进入血脉,就会让血液停止流动,单是这样,应该有解。
他忽然有一种念头,用金针渡穴的方法配合着自己体内的那股内劲,刺激每一个穴道,也许能把尸毒给逼到一边。
他的右手异常的灵活,十根银针在他手上,就像是妙笔生花一样,不断的插在那中毒的人身上。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就从那人的头部插到了腿部,由于每次下针的力度都不同,又需要内力配合,针下到那人的两腿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头脑有点晕眩。
萧菲菲暗骂他傻,这蓝天宇就要跟张羽诚发飙了,他还看不出来,不禁扯了他一下,让他不要再管人家的事情,可是大傻却一巴掌打在那人的大腿上,之后迅速的掏出他身上的那把匕首,在脚掌底部一划,一股黑漆漆的液体从那人脚底流了出来,恶臭的气味一下散开。
那人突然间能闷哼了一下,手脚肌肉再不断的抽搐,然后不断的呕吐,七窍渐渐流出猩红的血丝。
张羽诚转头看到那中尸毒的人居然活了过来,不敢相信的看着大傻,失声说:“你能解尸毒?你怎么解的尸毒?”
大傻憨笑着拿着银针对他晃了晃,让张羽诚愕然,不自觉的嘴里喃喃:“如果我们能有一个像他这样的高手,他们就不会白死了。”
大傻看到自己能解开尸毒,心里高兴了一阵,可是听到张羽诚说,要对付那僵尸,就是把僵尸给烧掉,让他暗自焦急,想道:腾格一定跟我有关系,不管怎样,一定要想办法找出线索。
“菲姐,想办法让我有单独接触这个死尸”大傻低声的在菲菲耳边说了一句,萧菲菲看着那尸体,打了个冷颤说:“那不是人,也不是死尸,那是僵尸!你还要……”
“你别管,赶紧帮我想个办法!”大傻乞求的看着萧菲菲。
萧菲菲已经知道大傻发现了点什么,皱眉一想,然后问张羽诚道:“张先生,死去的人之所以会尸变,是因为有一口气没咽下去吗?”
“可以这么说!”
“那就好!蓝公子,那僵尸交给我和展铭试试,也许我们不用焚烧这僵尸。”
大傻的出手,让蓝天宇和张羽诚两人都非常吃惊,他们从没有见过有人用针居然能用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地步,不禁为之折服。萧菲菲的话让他们半信半疑,最后想了一下,说道:“好,你们一切小心。”说完,叫了几个人,把僵尸抬到另一个房间。
“我帮你们!”
“不用劳驾张先生,让我下面的人去做就好!”张羽诚想跟着过去,但是却被蓝天宇给拦住了。
看着蓝天宇一眼敌意,他皱了一下眉头,沉沉说道:“有一个传说,广西的十万大山里面,有一个奇怪的岩洞,那个岩洞里藏着一笔宝藏,只是里面住着一个魔鬼。”
“我们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地图,这个地图,就是记载着十万大山里那个岩洞的地图。沿着这个地图的指示,我们找到了这个岩洞。”
蓝天宇不知张羽诚对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淡淡的说道:“我猜,里面一定没有宝藏!”
“我们还没有看到宝藏,却遇到了僵尸!”张羽诚脸上一股痛苦之色,他几乎是用尽了勇气把话给挤了出来。
那是一具来自地狱的僵尸,从地上爬了出来,张羽诚他们虽然害怕,但是为了寻找宝藏,他们没有放弃,用火把僵尸给困住。
僵尸最后被一把火给烧死了,可是不幸的是,他们中的一个人吸进了一点点的尸气,整个人在六个小时周腐烂而死,而这六个小时里面接触这个人的人,都陆续的被间接传染而死。
“十六个人,他们十六个人就这么死了,尸毒厉害之极。”张羽诚从身上掏出一样东西,递给蓝天宇,沉沉的说道:“要不是有这个东西,我也不会站在这里!”
“你可知道我是谁?”张羽诚低声的在蓝天宇耳边问,语气里带有一股傲气!
“六祖佛珠!”蓝天宇看到这颗如手指一般大,散发着檀香的珠子,终于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了,他轻声道:“你就是买我佛珠的那个买家,原来你就是……”
“没错!”张羽诚打断了他的话,看着这佛珠,叹了一口气,说道:“这已经成为历史了,已经不存在了!如果我们能有像展铭这样的高手在,就不会全军覆没了。”
蓝天宇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几年那个神秘的组织没有跟他们蓝家联系了,他们蓝家也找不到其下落的原因。
这个神秘的组织,就是神风!
神风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一个比考古队更厉害,比盗墓者更敏觉的组织,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寻找古代遗忘的宝物,他们只找宝物,而且都是绝世宝物。
这个组织,跟蓝家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这个组织的人,蓝家从来没有见过,他们都是通过一些远程控制来完成一些交易。
张羽诚望着蓝天宇,说道:“我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见你!”
“见我?”
点了点头,张羽诚注视着他,说道:“我要再组建一个神风,我需要人!”
“我想你已经知道最合适的人了。”
“没错,那个展铭,就是最佳人选。”
“他是霍家的人!”
“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一定要说服他进入神风。还有你,也是我的人选之一!”张羽诚冷冷的说了一句话。
蓝天宇看着张羽诚,他得知自己也能进入神风,兴奋得连连点头。
“润泽天地”是蓝家保卫的最严密的别墅,在没有得到当家的允许的,没有蓝家铁牌,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进入这个别墅。
腾格的尸体发生尸变,外面的那些保镖早就得到消息了,蓝星和一群人在外面做好了安全措施,但是他们没有得到命令,只能在外面干等。
大傻和萧菲菲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个静室,这是一个在“润泽天地”二层的一个房间,装饰的非常豪华。
蓝家的两个手下领着他们来到这里之后,把那具颤抖的僵尸放置在床上,急忙退了出去。
大傻关上了门,看着腾格,一时之间不知道从何处下手,萧菲菲趁机问道:“你要这僵尸做什么,这东西这么邪,你当真能把它制住?”看到大傻摇头,她再追问:“你怎么知道这尸体生前的名字叫腾格,难道它跟你有关系?”
大傻的出现很奇怪,他身上的三件物品,一件是令符,一件是玉佩,还有一件是一把匕首,根据李大哥说的,这几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特别是那把匕首,虽然没有验证是否能削铁如泥,但是匕首自身散发出的一股灼热的气势,让他连连称奇。
而且,这把匕首上清晰的刻着两个如苍蝇大小的字:炎泪!
李大哥没有查到关于“炎泪”的任何记载,但是这三样宝贝,在大傻身上同时出现,让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这个人,是来自一个神秘的组织“神风”。
当时霍大小姐和十三菲两个人并不知道“神风”是个什么要的组织,但是李大哥说了一句话,让她们非常震撼。
蓝家出品的宝物,保守估计,有一半以上,是神风提供的。神风他们不了解,但是蓝家,他们太熟悉了。在古董收藏行业,蓝家绝对称不上是首屈一指,但是,如论宝物的出处,蓝家说他们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这古尸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如果大傻能跟这古尸有联系,那就说明,这个大傻,很有可能就是神风的人。
十三菲心里暗自嘀咕:难道大小姐真的猜中了?
大傻指着僵尸说道:“我有一种感觉,它跟我的身世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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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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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腾格祭司
他身手按住了僵尸的手臂,把手指按在僵尸的脉搏上,过了一会,他脸上露出一股惊喜。
他把布袋给拉开,用银针插入僵尸的各大穴道,十三菲从一开始就对僵尸敬而远之,虽然跟大傻进来,但是自己离那僵尸也有几米之距。
她见到大傻施针,非常奇怪,瞪大了眼睛看着大傻,按照张羽诚的说法,僵尸的血管已经硬化了的,这大傻施针有什么作用?
她惊诧的问道:“你在做什么?”
大傻欣然道:“它还有感觉,它还有感觉!菲姐,过来帮忙!”施针完了之后,他在这静室里找了几个玻璃杯做火罐,然后找了几张纸,把纸点燃之后扔在玻璃杯里面,轻轻的把杯子套在僵尸的嘴上。
萧菲菲不敢碰僵尸,躲在大傻的背后,做他的帮手,递给大傻一块软一点的布之后,大傻把布撕开,塞入这僵尸的鼻孔里。
一共三个玻璃杯,分别套在嘴巴和两边耳朵上。
一股猪肝色的液体从嘴巴和耳朵中流到玻璃杯里面,越流越多,僵尸的两眼瞪得老大,在不断的蠕动,赤红色的眼珠下面冒出了几丝青烟。
那些液体发出一股恶臭,闻了之后十分恶心,十三菲只觉得整个胃部都在翻滚,闷哼了一声之后,急忙转身出去,在门口大口大口的吸气。
大傻见到那股液体,非常兴奋,他也闻到了那股味道,只是一瞬间就被一种香味给代替了,这种香味,是来自自己身上的。他仔细检查了一下,原来是玉佩散发的香味。
玻璃杯的液体越来越多,大傻用银针插在喉结那之后,那僵尸突然颤抖了一下。大傻把玻璃杯拿了下来,然后用布严密的把杯口套住,之后手掌压在僵尸的心脏部位。
大傻其实并不笨,只是暂时失忆,这几天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能力,他发现自己体内有一股劲力,而且他还摸索了这股劲力的规律和控制的方法。
这僵尸之的脉搏微弱,身上就像中毒一样,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何,心脏部位没有被这毒素感染。
如今自己把那些毒素用针灸法配合着自己的内力,把毒素一步一步的逼了出来,只要自己解救得当,让心脏的机能恢复正常,这具尸体说不定就会醒来。
内力渐渐的输送了过去,而心脏也在缓缓的动,但是,这僵尸只是不停的颤抖,就像发羊癫疯一样的抖动着,喉结发出闷哼的声音,丝毫没有转机。
“怎么会呢?到底是哪里出错了,难道我施针施错地方了?”大傻仔细检查了一遍,可是找不出错误的步骤。
眼睛扫过僵尸身上的那张符咒,大傻不禁颤抖了一下,难道是这个张符咒的事情?
“大傻,别碰那符咒!”十三菲大叫了一声,看到大傻居然要把符咒给撕下来,她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这僵尸这么厉害,刚刚一下把人的头颅给扭了下来,如今它要是醒来,大傻岂不是非常危险?可是大傻却不知死活,一下把符咒给撕了下来。
“吼~!”
符咒被撕下来之后,僵尸突然间低吼了一声,一下蹦了起来。
“躺下!”大傻早就做好了准备,一个重拳打在僵尸的心口处,把僵尸打的躺了下来。
可是僵尸却不知道疼痛,两手突然间掐住了大傻的脖子。
大傻没想到这僵尸的速度会这么快,两手就像钢爪一样,渐渐的收缩,把自己的脖子箍得紧紧的。
“坚持住,等我来救你!”
十三菲大叫了一声,看到大傻被箍得满脸通红,心里一急,顾不得想这么多,对着僵尸奔了过去,想拉开僵尸的手臂。
僵尸的两条手臂就像是两个钢条一样,硬梆梆的,根本没办法拉动。
大傻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不能睁开,他把自己的内劲都提了起来,运送到自己的两手之间,试图把僵尸的两手给拉开,但是一点用都没有。
他没有想到僵尸的力量居然这么大,没有效果之后,他一拳打在僵尸的头部,颈部以及胸部,可是僵尸一点感觉都没有,眼睛里发出赤红色的凶光,显然就是想要大傻的命。
十三菲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仍然没有效,心里非常着急,再这样下去,不用半分钟,大傻一定会窒息而死。
“松开,给我松开!”十三菲使劲的用挥舞着粉拳打在僵尸的手臂上,但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她眼睛扫在被撕下的符咒,急忙拣了起来,一下贴在僵尸的身上。
符咒被大傻撕下来,似乎效果已经减弱,贴在僵尸身上的时候,僵尸只是震了一下,之后符咒莫名其妙的就自燃了起来。
僵尸这一震的时间,让大傻得到了一丝的缓和,他左手拉开僵尸的手臂,右手伸到自己的腰间,把匕首给掏了出来,一刀插在僵尸的手臂上。
当一个人在死亡边缘的时候,就会不经过大脑,自然而然的做出一些反应。大傻掏这匕首,也只是一个本能反应。这僵尸如今全身僵硬,一点感觉都没有,就算是用手枪打在它身上,也没多大反应。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匕首在插如僵尸手臂的之后,那僵尸居然感受到痛,一下见松开了手。
大傻刚刚能喘息,但是看到僵尸松开的手往十三菲背上插去,他想也没想,一脚把十三菲给撩开,自己由于用力过度,摔到了一边。
十三菲绰不及防,被狠狠的摔到门角,整个身子跟墙壁接触,“啪”的一下,摔在地上,十分的狼狈。
嘴里哼了一下,十三菲只觉得全身酸痛,正想大骂,但是看到那僵尸的手插在床边,不禁脸色大变,要不是这一摔,说不定那手就是插在自己背上。
“大傻,快走!”
“你先走!”大傻手里握着匕首,挺身起来之后,一刀划向僵尸的臂膀。“吱吱”一声,那僵尸受痛,低吼了一下,整个身子震了一下,想跳起来,但是大傻没有给它机会。
刚刚从阎王那里出来的大傻,已经知道这僵尸不是人力所能解决,虽然自己施了银针,但是仍然没有得到自己预想的效果,如今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这僵尸给制住。
这僵尸似乎很忌惮这匕首,因此,看准了机会,大傻把内力运到手上,对着僵尸的心口一掷,匕首在内力的作用下,就想一抹火光一样,插入僵尸的心口。
原本张狂无比的僵尸,在瞬间一下静止了,赤红的眼珠渐渐暗淡。
大傻松了一口气,缓缓的走到僵尸旁边,警惕的看着这僵尸。
“它死了?”十三菲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居然能把僵尸给弄死,狐疑的看着僵尸。
十三菲看到僵尸的手指在微微的蠕动,她大声叫道:“小心,它还在动!”
大傻闻言,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可是奇怪的是,这僵尸似乎已经没了活力。大傻把匕首从僵尸的心口拔出来的时候,僵尸突然间抓住了大傻的手腕,睁大着眼睛看着大傻。
大傻一下挣开,可是让大傻奇怪的时候,这僵尸原本僵硬如铁的手臂,变得像常人一样了,而它嘴里缓缓吐出了一句话:“小心魔眼!”
大傻和十三菲愣住了,相视的看了一眼之后,大傻对十三菲大声吼道:“快来帮忙!”这僵尸能说话,说明自己施的针还是有效的,这人活了过来。
大傻急忙把掉落的银针给捡了起来,一针刺入这人的心脏附近,想保住他的命,可是这苏醒的人却瞪大了眼睛看着大傻,脸色露出一股奇怪的表情,他很费劲的挤出了最后一句话:“你……,你……是,黄少?黄将军?!”说完,他脸色似乎一下间变得红晕了,这是回光返照的现象,他对大傻说出了最后的一句话:“黄将军,小心魔眼!魔眼出世,人间便是,便是地狱,地狱就在人,人间!”这句话说完之后,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腾格,腾格!”大傻嘴里不停的叫,不停的用银针在这人穴道上不断的施展,当腾格祭司最后一句话说出之后,他知道一切都白费了,愣在了那里。
匕首正好是刺入了心脏的中间部位,要救也救不活了,大傻自然明白,他施针,只是想拖延一点时间。
可是,腾格从始至终,只说了三句话。这三句话里面,有两句是反复的,要他们小心魔眼。
大傻激动的看着萧菲菲,问道:“他说了三句话!”
十三菲点了点头:“他要我们小心魔眼,他说,你是黄少!”
大傻低声的喃喃道:“我叫黄少,我的名字叫黄少!”突然间,他抬起头,惊喜的抱起十三菲,大声叫道:“我的名字叫黄少!”
如果这尸体不是被炎泪插中心脏部位,说不定他还能把这尸体给治活了,十三菲面对着这个跟怪物一样的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更加确定了,这个男的是神风的人。
据说,神风的人个个都是诡异多端,这且这些人从来都不以真名见人,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叫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他们就像突然间出现在人间,又突然间蒸发一样。
但是他们都有绰号,“野狼”、“太爷”、“鬼踪”……
黄少……黄将军!
萧菲菲吸了一口气,这个“黄将军”应该就是这个黄少的绰号。
黄少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不再是大傻,也不再是展铭,虽然一个名字并不能代表什么,但是他相信,自己会查处更多的线索。
能从僵尸的嘴里掏出自己的名字,这是匪夷所思的事情,黄少虽然感觉到很荒谬,但是他心底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离奇。不过,他还是做好了心里准备,就算再离奇的事,也是属于自己的。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的要好!”十三菲看着黄少,很想说出这句话安慰他,只是看着黄少眼里流露出的那种茫然的神色,这句话始终没能说出口。
她不知道,黄少非常迷茫的是,那个男人,那个在他半睡半醒的时候出现的男人,他也曾称自己为黄少,这个人一定认识自己,只要能找到这个人,就能揭开很多疑问。
伍伯仁早在外面焦急的等待,见到这两人出了静室,他想拦住问点什么,可是最后还是放弃,带着冷凝香冲进了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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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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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神秘文化
黄少和萧菲菲离开“润泽天地”之后,张羽诚和蓝天宇两人在后面遥遥的看着他们,良久,两人才开口说话。
“你看一下这段录像!”蓝天宇把录像机打开之后,上面播放着黄少的一举一动,包括黄少和十三菲在静室里的举动。
“他叫黄少?”看着录像里播放的情节,张羽诚缓缓的吐出了一句话,最后说道:“我自认混迹江湖多年,江湖上一些高手,就算没见过,也神交已久,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过有这样一号人物。”
“金针渡穴法!手法干净利落,没有十年的功夫,根本达不到这个水平,而且这样的功夫,用内力辅助,一定要对人体脉络十分了解。”
“还有,你看他用以针为暗器,一毫不差的射入穴道内,把尸毒给阻止住,并用内力引导到小腿部,放血驱毒,这一手,果断利索。”
张羽诚和蓝天宇面面相觑,最后,张羽诚说:“查一下,江湖上是否有一个绰号叫黄将军的人,不管用什么办法,什么条件,把他带入神风!有了他,我们起码多了一条命!”
张羽诚指着录像里面的一些画面,蓝天宇才知道,为何张羽诚这么坚持要这个人!
因为这个人能对付僵尸!他能用针灸之术把尸气给逼出来,颜峰和那个手下,被黄少用针灸法在一夜之间给治得七七八八,根本就不用去医院,就连那断裂的肋骨,都不知道黄少是怎么接上的。
萧菲菲开着车,但是眼睛却不停的瞟向在黄少手里的那个布袋。
黄少奇怪的看了萧菲菲一眼,把布袋递给她,说道:“菲姐,你是不是喜欢这银针,我送给你!”
“吱呀!”一阵急刹车的声音,车子差点撞到路边的大树上。萧菲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布袋的银针,就是慈藏昔年用的银针,价值连城,王大胖子出价三千万,都没能如愿买下,蓝天宇为了感谢黄少的帮忙,把这银针送给他的,如今,他居然说要送给自己!
“你说什么?送给我?”
“对啊,送给你!”
这不是一般的银针,这是价值三千万的文物!
看着黄少真诚的眼神,似乎不像在耍自己,十三菲定了一下神,盯着黄少,良久,低声叹道:“宝剑配英雄,这蓝天宇既然说送给你,你就收下吧。”
“菲姐如果喜欢,就当做小弟送给你的!”
十三菲两颊一红,心里甜滋滋的,但是却摇了摇头,说:“以后不许说胡话,这东西我拿来也没什么用,不如放在你手上!”
黄少没有一点金钱价值观,对于三千万的概念,他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他想着,这应该很多吧。
十三菲开着车,心底沉沉的,她在想着,这蓝天宇在打什么主意。
蓝天宇是蓝家这几年的第一号人物,蓝家在江湖,一直以商家自居,这蓝天宇有这么豪爽一下把价值三千万的银针给黄少?
商人不会做亏本生意,特别是蓝天宇这样的人。
伍伯仁和冷凝香叫了几个人,把腾格祭司的尸体从新抬进水晶棺,这具尸体被戴上了“历史上最离奇的文物”之名,在六个月后在香港首次展出,一时之间,轰动了整个世界,因为这是至今以来发现的湿尸中,保存的最完美的尸体。
伍伯仁对黄少没有一丝的感谢之情,只是好奇的看了他几眼,因为他没有必要去感谢这个年轻人,他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他花了六千万美元买下的东西,虽然黄少帮了忙,但是,要感谢,也是蓝家感谢他。
其实他很想找个机会问黄少,是怎样对付僵尸的,可是话到嘴边,看到蓝天宇若有若无的笑,他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是行规!
武伯仁问不了,霍家大小姐却对这事特别感兴趣,十三菲把他们遇到僵尸的事情告诉霍小英之后,霍小英非常兴奋,连夜给一个人打了电话。
十三菲不知道她是给谁打电话,第二晚上,大小姐把她叫到了一个地方,约见了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叫悦月的女孩,混血儿,气质非凡,另一个叫郭心妍,皮肤非常白嫩,眼睛特别漂亮。
十三菲之所以记得很清楚,是因为这两个人独特的美,让她心有妒忌。听大小姐的介绍,这两个人是专门为了这件事从美国专机飞过来的。
能坐专机的人,身份本来就不可轻视,更不用说是跟霍家有关系的,只是霍小英没有说明之间的关系,自己也不好问,大致的说了一遍在蓝家遇到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悦月问得非常仔细,让十三菲说了三遍,确定没有遗漏,她才甘心。
这科学昌明的时代,居然还会有僵尸,要不是自己亲自遇到,十三菲怎么也不会相信有这么荒谬的事情,不过想到和黄少亲的遭遇,无形中,她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奇怪的是,除了霍小英跟她有这样的感觉,悦月和郭心妍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一丝害怕,而是很认真,很仔细的问任何一个细节。
十三菲愕然了一下,说:“悦月小姐,你们对僵尸这么感兴趣?”
“我是中国迷,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我都感兴趣!”悦月悠然一笑,说:“我有一半的中国血统,但是却经常在美国,中国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期待已久的地方。”
一旁的郭心妍笑道:“中国的古文化,又或者说神秘文化,很有特色!”
“你是说神话吗?还是传说?”看着这两个人,十三菲倒是有点自豪,外国人这样看中国,不足为奇,因为中国是文明古国之一,里面的一些文化,一直让西方人感觉到神秘,特别是传说,不管是来自记载中的传说,还是民间的传说,都是丰富多彩,他们感觉奇怪也不足为奇。
“神话、传说,也是我们感兴趣的一种!”悦月淡然一笑,话中有话。
十三菲哈哈一笑,说:“看得出来,不然你们怎么会这么急着来这里。悦月小姐,有僵尸出现,你不觉得奇怪吗?”
悦月反问:“奇怪吗?”
“神话,传说,只是古代人的一种精神娱乐的产物而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说实在的,要不是我亲自遇上,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会有这么荒谬的事情。这个时代,科技这么发达,居然有僵尸,这不奇怪吗?”
“其实,不冲突。”悦月看了一眼霍小英,然后目光转向十三菲,正色道:“可以用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来解释很多事情!比如你遇到的僵尸,可以用能量守恒来解释!”
能量守恒定律,所说的,就是: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别的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别的物体,在转化或转移的过程中其总量不变。
不过,悦月的解说,要比这个更加实在。
“精神,也是能量中的一种,所以,在西方,有一种定律,我们叫精神守恒定律,这是从物质不灭定律衍生而来的,从微观来看,我们平时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惧、愉悦、痛苦等等,这些之间会相辅相承,交替出现,相互制约,相互抵消,相互依存,所以我们人类才会心平静气地度过一生。你可以想象,假如这些精神部件,哪一个方面过多、过剩或者缺失、不足,也就是说精神不守恒了,一般就会有疾病产生,或者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对个人来说,精神不守恒了,各种眼前的疾病就要光临了!”
十三菲想了想,这悦月说得倒是有道理,让她无法反驳,很不好意思的说:“你说的太专业了,能不能说的明白一点!”
“我们研究过神话、传说里面的鬼怪!”
这样一说,让霍小英和十三菲愣了一下两人相视了一眼,十三菲大笑,毫不在意的说:“挺新鲜的,有什么成果?”
“我们一致认为,传说中的鬼怪,不是无中生有的,是存在的!”
“什么?”十三菲和霍小英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句话,不敢相信的问:“你再说一次?”
“鬼怪是存在的!”悦月重说了一遍,正色看着她们,说:“所以,僵尸的存在,并不足为奇!”
“鬼……存在?”
“这就是精神守恒定律!一个人死了,只是肉体死了,但是他的精神力却没有死,只是变称了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存在,我们称之为灵魂,而你们中国人称为鬼,魂魄。”
“我们仇家这么多,要真是这样,那些鬼早就找我们报仇了!”
悦月摇了摇头,说:“不然,不是每个形式,都是我们所谓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一种凝聚体,一种能影响人脑电波的精神力。一个人在生前有毅力,他的精神力就很强,死后,有机会会凝聚称灵魂。”
“有机会?”十三菲惊讶的问了一句,这么说,不是每个人毅力强的人死后都能变成鬼了,更不用说那些毅力弱的人。
郭心妍接替悦月,点了点头,说:“是的,有机会!而且,这些概率非常低!人死之后,人的精神还会存在,,一般只能存在七天。所以,在中国,人死了之后,有一个“头七”,很有可能跟这个有关。”
十三菲顿时觉得有点意思,问:“这么说,很久以前,古人对这方面的早有研究了!”
“精神力会在人死之后,转化称各种不同的形式,只是以我们现在的科学水平,还没有能力研究,但是有一种形式,是肯定的,就是灵魂的形式。这种形式,能在空间里,一定的范围内影响我们的脑电波,让我们产生幻觉,接收这种精神力。一些鬼不能见光,一些鬼怕火,其实都是这些元素在对这些形式造成伤害,要知道,天地万物,是生生相克的。”
“照你这样解释,我们平时说的见鬼,难道只是幻觉!”
“难道不是吗?”
十三菲沉默了一下,没有回答,她找不到理由反驳这两个人。让她更感觉到惊讶的,是悦月接着跟僵尸有关的事情。
“人死了之后,肌肉会收缩,会蠕动,但是心脏是静止的,这叫诈尸。”悦月正色的说:“按照书籍的记载,僵尸的成因,其实也是一种精神守恒定律,因为死的人精神形成另一种特殊形态,寄存在尸体里面!”
十三菲偷偷看了霍小英一眼,她正在耐心的听悦月的解释,心理暗自埋怨,大小姐怎么从没提起过这两个人,她们是什么背景。
“真是三生有幸,今天能听到如此高论,有如此深刻的研究成果,想来一定不是凭空猜测这么简单,不知道两位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
悦月看了十三菲一眼,低声叹道:“纵观宇宙的博大、地球运转的规律和万事万物的生生灭灭,都有着复杂的关系,我们知道的,紧紧是冰山一角而已!”
“小菲,这阵子,你帮我看着黄少,想办法确定一下他的身份,如果他真是神风的人,想办法跟这些人联系上!”
十三菲点了点头应道:“是,大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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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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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佛寺
六个月,这是一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
黄少在这六个月里,唯一的一件事,就是跟着萧菲菲到处跑,去见识一些他未曾见过的东西。
他当然知道,萧菲菲是有意带他去从新认识这个世界。从广州的西面逛到了东面,从自行车坐上了飞机,一切都是这么的新鲜。
他在机场附近看到飞机的时候,大叫“好大的鸟!”,让十三菲和马俊峰兄妹两人咯咯大笑。
霍小英没有责怪他私下逃出院,还吩咐萧菲菲,每天的任务就是带这他去接触这个世界,以最快的速度让他的记忆恢复。
一周跟大小姐吃一次饭,对他来说,那是轻松之极,只是让黄少不习惯的是,每次吃饭的时候,都需要穿那些很不舒服的西装。
十三菲给黄少和马俊峰兄妹两人在郊区找了一间普通的民房,马小倩在黄少神奇的针灸术下,康复的非常快。两兄妹缠着黄少学了一点拳脚功夫。
对于拳脚功夫,黄少没有私藏,只是先要他们学一些奇怪的吐纳法。
马俊峰对此非常不满,抱怨着黄少没有教他厉害的功夫,一直到有一天,他被他叔叔的其他同伙,一个马脸的大龄青年给堵住的时候,自己用力一挣扎,居然把那个马脸给摔飞到几米之外,这才让他大呼厉害。
十三菲刚刚从黄少那里回霍家,就被霍小英给叫了过去。
霍小英淡淡的说:“菲菲,你准备一下,明天你们两人去一趟甘肃!”
“去甘肃?”
霍小英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也许,去甘肃,能把黄少的来历给摸清楚。”难道甘肃跟黄少的来历有关?十三菲不明白大小姐这番安排,到底有什么深意。
霍小英淡淡的说道:“我找了私家侦探,动用了各种关系,仍然找不出这个人的任何背景。黄少这个人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他的文物鉴赏水平很高,这神风的人里面必有的能力之一。只是神风的人太过神秘,至今我们仍然没有办法联系上他们。不过,我们已经有了目标!”
“哦?要我怎么做?”
“一个叫张羽诚的人,十分可疑,而且最近跟蓝天宇在一起,似乎都是围绕着黄少。如今,他们在甘肃那边。我想让你们过去一趟,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十三菲不禁想起了前几天带他到本市的几个博物馆参观的情形,当时正好是汉代文物展,这黄少看到这些文物,一下能说出这些文物的特征。这让当时的解说员额头直冒汗。
黄少身上的三件物品,都是汉代时期的东西,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能拥有这种东西的人,无非只有两类人,一类是收藏界的有钱人,另一类,就是专门做这一买卖的。
神风是一个传说中的组织,据说这个组织专门寻找上古的宝物,对宝物的鉴赏水平非常高。而且,这个组织的人身手不凡,黄少,几乎拥有了这个组织的所有特征。
“我明白!”
“一切的事情,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到了张掖,会有人接你们,还有,你们去了要小心,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出事!”
萧菲菲点了点头,暗自叹了一句,大小姐果真用心良苦,为了这个男人,耗费了这么多的精力。
她原本很反对大小姐这么做,毕竟对于她来说,这个叫黄少的男人,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而已,大小姐信佛,也不能把自己的幸福给赔上,可是经过这半年的接触,她发现,这个男人居然还不错。
就在黄少和萧菲菲即将登机的时候,他们眼前出现了一个人,是马俊峰。这小子无论如何也要缠着跟黄少一起去。黄少听闻他把小倩送到古老先生那里之后,放下了心,三个启程,离开了广州。
到了甘肃之后,他们入住张掖大佛寺里。
大佛寺位于张掖的南寓,偏近市郊,是位于市区和郊区中间的一个山上。寺庙香火非常鼎盛,游人不绝,因此,山脚下的旅馆和餐馆应运而生。
“卧佛长睡,睡千年长睡不醒;问者永问,问百世永问不明!”这是卧佛寺山门的一幅对联。
大佛寺始建于西夏崇宗永安元年,就是公元1098年,曾称作“迦叶如来寺”、“宝觉寺”、“弘仁寺”等,因寺内塑有著名的室内大卧佛,所以当地人又叫它“卧佛寺”、或“大佛寺”。
三人用完斋饭,便在寺内游玩,马俊峰毕竟是个小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佛像,兴奋得他哇哇的叫。
这大佛寺据说是国内最大的室内卧佛,佛祖释迦牟尼安睡在大殿正中高米的佛坛之上,佛身长米,肩宽米,耳朵约4米,脚长米。大佛的一根中指就能平躺一个人,耳朵上能容八个人并排而坐。
这么大的一个佛,难怪这小孩这么哇哇直叫,叹得眼睛都直了。
黄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佛像,他瞪大了眼睛打量着,想着这佛像是怎么造出来的。
“菲姐,这大佛寺可有什么来历?”
萧菲菲看到黄少的模样,不禁轻笑道:“民间传说,大佛寺建成之后,笃信佛教的皇太后梁氏常到寺内朝拜、居住,在此设道场,大作斋会。”
这半年来,萧菲菲发现黄少的脑子几乎是单纯的可怕,连历史都不知道是什么,给他狂找了一些资料,让他恶补了一阵,虽然不能让他全部记住,但是大致的朝代时间段,是不会成问题的。
“传说蒙古别吉太后住在大佛寺,生下大元帝国的开国君主——元始祖忽必烈。别吉太后死后,灵柩也停殡在大佛寺。”马俊峰脱口而出,看到黄少和萧菲菲俩人惊讶的看着他,他粉脸一红,呐呐道:“刚刚我在那边听到那个导游跟别人说的。”
黄少和萧菲菲俩人相视一笑,没想到看起来心智早熟的马俊峰,跟了黄少之后,越来越显露出童真的一面。
黄少找了一个地方,参拜大佛,膜拜完了之后,寺庙一小和尚匆匆跑到他身边,递给他一张纸条,说:“阿弥陀佛,有位施主让我把这东西给你!”
“给我?”黄少惊讶的看着小和尚,不敢相信,这小和尚会不会弄错,自己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
十三菲也奇怪,低声说:“打开看看不久知道了!”
黄少打开了纸条看了一下之后,心里一阵颤抖,对那小和尚紧张的问:“给你纸条的那人呢?”
“走了!”
“去了哪里?”
小和尚摇了摇头,黄少正想追问,十三菲一下拉住了他,说:“人家给你留纸条,而不跟你直接见面,说明他可能有事在身,或者不方便见面。”
黄少想着十三菲的话,感觉也对,心里琢磨着纸条上的话,他看着纸条,感觉那笔迹很眼熟,在哪里见过,可是却想不起来。
“菲姐,我们今晚就在这寺庙住?据说这寺庙不能留客!”
“大小姐每年都捐一大笔款给各地的寺庙,这里的主持巴不得我们来呢,而且,大小姐说,今晚会有人跟我们碰头。”十三菲应了黄少一句之后,反问道:“到底是谁,给你留的纸条,上面的话说的不明不白的。”
“我也不知道,而且上面说,大佛震怒的时候,让我们赶紧离开,这大佛,怎么会震怒呢,真是奇怪。”
“可能,是别人的恶作剧也说不定!”十三菲虽然这么说,但是黄少却没有把这事当成是恶作剧,他看得出那笔迹,非常的熟悉。
“已经十一点半了!他们会不会不来?”话音刚刚落,远处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黄少惊诧的看了萧菲菲一眼,听这脚步声,是两个男人的脚步声,而且按照他们走的步伐,似乎很匆忙。
来人敲开他们的屋子的时候,两人一看,来的正是蓝天宇和张羽诚,怪不得听着他们脚步的节奏,黄少觉得耳熟。
“黄老弟,菲姐,别来无恙!”两人脸色似乎有点仓促和焦虑,看到一旁睡熟了的马俊峰,让他们脸上多了些意外。
“蓝公子,张大哥,原来是你们!”
“我们本来应该早点跟你们联系,但是中间出了点事情!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蓝天宇不想让小孩跟着冒险,低声说道:“法仁大师会照顾他。”黄少不点了点头,正要站起来,一双小手把他衣袖拉住了。
马俊峰不知道何时醒了过来,撅嘴看着他,黄少无奈道:“我会照顾他。”
蓝天宇没了主意,看了一眼,转头看向张羽诚,见张羽诚示意的微微点头,既然黄少都开口了,他们也不好反对,带着他们出了寺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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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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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神秘地穴
一辆吉普车载着他们,开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到了一座山脚下停了下来。
下车了之后,萧菲菲微微拉了一下黄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张羽诚这个人不是一个简单人物,你多长个心眼!”
这地方是一个考古队的宿营地,周围有地方的官兵把守,看来这个考古队很有份量。
宿营地不大不小,一眼望去,有十多个帐营,灯火通明,跟着蓝天宇进入了一个很大的帐营。
“请坐!”蓝天宇似乎是这里的主人,请众人入座之后,他最后才坐下,他右边就是张羽诚,,左边挨着的一个是蓝星,另一个,就是半年前受重伤的颜峰。
“黄老弟,上次多亏了你,不然,我这条命就算陪上了!”
“颜叔客气了,我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看你脸色,差不多就痊愈了,不过还是建议你少喝点酒!”黄少微笑着向他点头,半年前被僵尸所伤,虽然惨重,但是这人胆色过人、身手敏捷,有几十年的武术根基,半年之内痊愈是没有问题的。
“蓝公子,大小姐让我们到这里来跟你们会面,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尽管开口!”十三菲看出了蓝天宇和张羽诚脸上的焦急之色,一语给道破了。
蓝天宇和张羽诚相视了一眼,哈哈笑道:“菲姐果然是巾帼英雄,不愧是霍大小姐左右手,鼎鼎大名的十三菲,好,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也不用跟你客气了。我们蓝家在这里遇到了点问题,希望两位能拔刀相助。”
“张大哥何时也变成了蓝家的人?”萧菲菲话中有话,似笑非笑的看着张羽诚,心里奇怪道:以蓝家的实力和财力都解决不了的事情,我们怎么能解决?她眼睛瞟向黄少,心里明白了过来,给黄少使了个眼色,要黄少问清楚了再说。
可是黄少没往她这看,听闻蓝家有事,开口就说道:“蓝公子,张大哥,大家都是朋友,太客气了,就怕我们帮不上忙!”
蓝天宇一听,脸上一喜,急忙点头道:“好,好,有黄老弟帮忙,这“八”字就算有一撇了!”
张羽诚转头问萧菲菲:“菲小姐,很感谢你们的帮忙!以后你们有用得着张某的地方,张某一定义不容辞。”
萧菲菲淡淡道:“这黄少答应帮你们,那是他的事情!你要谢就谢他。”这话明摆着跟她无关,蓝天宇没把事情说清楚之前,她是不会做决定的。
这次专程来甘肃,就是为了帮他们的忙,就连大小姐也答应了,可十三菲这个时候唱反调,让黄少感觉奇怪,急道:“菲姐,我们……”
“没你的事!”十三菲打断了他的话,微笑着看着蓝天宇:“在外行人眼里,蓝家只不过是一个做古玩生意的大商家,拥有硕大的资源和财富,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蓝家不只是做古玩生意,还做人肉买卖!要是没有两把刷子,这么多年来,着蓝家怎么一直这么鼎盛呢?我们霍家一直做黑道生意,看起来表面风光,但是真正的比起来,我们霍家比蓝家差得太远了!现在要我们帮忙,这玩笑似乎开的太大了!”
蓝天宇心里直呼厉害,这丫头看起来弱不禁风,没想到嘴皮子这么厉害,难怪霍小英会这么多年会留她在身边帮忙。
哈哈一笑,蓝天宇正言道:“菲姐客气了,霍家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所谓业有专精,如果我们能解决,就没必要劳驾你们亲自来了。”他没给机会让萧菲菲说话,一拍手,两个人抬着一担架进了帐营里。
这担架上,一个黑不溜秋的人躺在上面,一动不动。
萧菲菲想追问清楚,这蓝天宇要干什么的,但是看到这人之后,她惊得合不上嘴,瞪大了双目看着这个男人。
黄少走上前,把了一下脉搏,惊讶道:“死了?”
“三天前死的!”蓝天宇回答道。
小孩见到死人,有点害怕,悄悄的躲到黄少的背后,探着头偷偷的看,忽然间他小手一指,失声说道:“大哥,你看他的额头和手腕。”
那个死人的额头上有三个拇指大的疤痕,两颗佛珠有一半陷入手腕的肉里,旁边的肌肉因为充血的缘故,比其他地方显得更黑。
萧菲菲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他是大佛寺的三戒和尚!”
三戒和尚在大佛寺,表面上只是一个打扫庭院的老和尚,但是这老和尚却是这个大佛寺最后一名真正的护寺高僧,霍大小姐曾经跟他有一面之缘,所以萧菲菲才认识他。看来大小姐要他们来张掖,一半的原因是因为这个人。
只是没想到,这个人居然死了!
黄少仔细的检查了一遍三戒和尚的伤势,最后沉沉道:“致命的一击是胸部的一击,把胸腔都震碎了,心脉俱断!”
捏了一下三戒的手腕,想把这佛珠给摘下来,只是没想到这佛珠居然卡得这么紧,看来是佛珠把手骨给打断,陷在其中了。
黄少暗地里用上了真气才把佛珠给摘了下来,仔细的端详着,转头问蓝天宇:“好厉害的劲道,是谁有这样的身手!”
“一个女人!”
“女人!”黄少和十三菲几乎异口同声的惊呼,不可置信,可是张羽诚却很严肃的说道:“是一个女人!”
众人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张羽诚补充了一句:“应该说,这个女人不是人!”
考古队在这个山脚下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地穴,他们进去探险的时候,很意外的发现了一些文物,因此断定,地穴的深处,应该还有更多的文物。只是当时因为条件有限,不能进入更深的地方,只能退了出来。
这个考古队准备了一周之后,再次进入那地穴,只可惜十二个人,进去之后陆续发生意外,九个人连续离奇死亡,只有三个人及时退了出来,最后活着的,只剩一个人。
后来,伍伯仁得到这消息,认为只有蓝家才有能力解决,所以请蓝家的人出手。
“那九个人是怎么个离奇的死法?”
“从地穴进去,不到两百米,应该是一个祭坛,走过祭坛之后,在前面的两个人,被飞出来的毒蝙蝠给咬伤,当场中毒而死,就连带着的血清都没有效果。然后,又有两个人死于暗弩之下,再接下来,有个人突然间心脏病发作而死,再后来,有三个人忽然间发了疯,相互厮杀了起来,其中有一人被这三个发疯了的人给乱枪打死。”
“剩余在后面的三个人发现不对劲,急忙退了出去!只是奇怪的是,这三个人出来之后,有两个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找不出原因,还有一个人,被大佛寺的三戒和尚所救。”
以考古队的经验,对付那些暗器,陷阱等应该不是难事。十一个人,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内连续死亡,这无论如何也不正常。
张羽诚脸色沉沉,淡淡道:“据说,有人不小心把祭坛的一个骨灰坛给踢碎了,打扰了那里的亡魂,所以,这是报应。”
正说着,一股阴风吹了进来,把帐营吹的刷刷的响,三戒和尚的尸体直愣愣的摆在那里。这三更半夜的,说这种事情,顿时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萧菲菲听的头皮发麻,寒毛直竖,心里有点慌,低声道:“这么荒谬的话也能说得出来,这事上哪有这么邪门的事情,我倒是说一些常年不见光的地穴,很多都有毒气,又或者是一些很厉害的机关、暗器之类的!”黄少连忙点了点头,支持萧菲菲的说法。
报应之说,只不过是一些迷信罢了,可是张羽诚却不同意,冷冷的说:“报应之说是迷信,僵尸的也只是传说中才有,又谁想到,果真有僵尸!”
只是一旁的颜峰也给他们泼了冷水,严肃的说道:“三戒和尚救了这个人之后,自已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地穴,等到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有一口气,只说了一句话,他说他在下面很邪门,有个女的在作怪,让我们找高人下去!”
众人面面相觑,不敢大声说话,周围就像包着一层诡异的气息。突然间,那具黑黑的尸体震动了一下,把众人给吓了一大跳。
张羽诚吸了一口气之后,才冷静道:“没事,这是尸体的手臂因为肌肉收缩,才会动的。”
三戒和尚在下面看到了一个女人,然后自己送了命。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萧菲菲暗自镇定了下来,说道:“就算如此,我们能帮什么忙?”这三戒和尚跟霍家关系很好,如今他离奇死亡,萧菲菲怎么也脱不开身了,怪不得这蓝天宇这么自信。
蓝天宇开口说道:“伍老先生的考古队已经来到这里,我们蓝家的人也参与其中,这三天来,我们一共下地穴5次,不管我们多小心,最后还是酿成了惨剧!我们失去了六个人!”
“怎么死的?”
“中毒,各种各样的毒!各种各样的陷阱!”蓝天宇向黄少说道:“只有黄老弟神奇的医术,才能保证我们顺利的进入,解决这方面的难题。不过,这几天,我们也准备了最好的设备。”
“菲姐,你们霍家跟大佛寺似乎关系很深,能不能帮我拿点东西?”
“什么东西?”
蓝天宇说:“只需要三样东西,寺庙里常年上供时候留下的香灰、烛泪和佛坛旁边长年点着的油灯。”
这些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萧菲菲却不知道有何用处,最让她不解的是,既然有这么多人死了,为何还要坚持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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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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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传古规矩
蓝星从一旁拿出了一样东西,这东西就是考古队第一次发现的文物,看起来这形状是一个马鞍,古迹斑斑的,已经老化,但是依稀能看出那层厚实得已经发绿了的牛皮。
这马鞍显得很独特,跟平常看到的不同,中间是牛皮,周围却用虎皮做饰品。
黄少看到这东西的时候,似乎觉得在哪里见过,不禁皱了一下眉头,缓缓的摸着这马鞍,脑子里在搜寻着自己的记忆。
他的鼻子问道了一股很熟悉的味道,忽然间他脑子里闪过一丝片段,一个黑乎乎的人影骑着一匹马,在拖着一个人狂跑,其他的人在旁边狂笑,他不停的用鞭子打在马的屁股上,这情形,而看的最清晰的,就是那马鞍。
可惜的是,只能捕捉这一霎那的感觉,张羽诚看到他的神色,惊诧道:“黄老弟,你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黄少摇了摇头,说道:“只是感觉很熟悉!”
一旁的十三菲偷偷瞟了他一眼,心里猜道:“大小姐说的没错,这人对文物这么熟悉,###不离十,就是神风的人,如果这次能让他记起以前的事,那也算值得了。”
蓝天宇怪异的看了他一眼,说:“根据我们的推断,这东西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应该在汉代,这马鞍应该属于匈奴一族。”
黄少想到刚刚自己脑海里闪过的一些片段,隐隐感觉到跟自己的身世有关,看来,这地穴下面还有更多的东西,急忙说道:“什么时候我们进地穴?”
张羽诚向帐营外面一望,说道:“天快亮了,我们白天有一天的时间准备,晚上天黑我们进洞。”
“晚上进洞?”
“没错,晚上天黑的时候,咱们先让眼睛适应了黑暗再下去,这样更安全一点。”
地穴下面这么危险,万一不小心,只怕连命都没有,十三菲忧心重重,轻声问道:“大傻,你真的要进去?”
黄少经过这阵子的研究,发现自己的体能异于常人,对自己非常自信,微笑道:“以我的身手,自保不成问题。再说了,我们人都来了,总不能让人家笑话咱们,对不对。”
“大家放心,这次我们准备了专业的探照灯,电力,亮度都能让我们满意,不用担心晚上光线的问题。”
天亮之后,蓝星开车送十三菲回大佛寺,张羽诚也跑了一趟县城,去准备他需要的东西,蓝天宇带着黄少熟悉附近的环境,马俊峰屁颠屁颠的跟着他们,话不多,但是心情却很好。
蓝天宇这人很会说话,这次跟黄少是第二次见面,但是以他的交际能力,很快两人就像认识了很久一样的朋友,谈得甚欢。
当他有意无意的问起黄少的来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答案。
黄少无奈苦笑,他不是不想回答,但是这问题,自己都弄不清楚。
“黄老弟,既然不方便,就当我没问。朋友相知,贵于心!我入俗了,让老弟见笑了。”蓝天宇哈哈大笑,拍了拍黄少的肩膀。
在江湖上,真正的高人,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来历,而且这样的人,也不愿意人家知道他的底细,在蓝天宇心里,黄少就是这样的人。
入夜,张羽诚带回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众人也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不过看他神色,似乎宝贝得很。
营地里的人忙忙碌碌的,有的在摆弄着一些仪器,有的在派发军用电筒和探照灯,一伙人都在为今晚入地穴而准备着。探照灯和一些设备,是蓝天宇他们专程从外国进回来的,非常先进。这探照灯发出的光很特别,并不耀眼,但是能照亮周围几米内的范围,有如白昼,这是美国特别为那些探险的人设计的。还有最先进的防毒面具,已经简化成类似口罩一样大小的,诺大的氧气瓶变成了手拇指大小的一个氧气生成仪。
别小看这手指大小的氧气生成仪,在无氧状态下,它能提供至少18个小时的氧气。
军队的军官担心考古队的安全,特定指派了四名荷枪实弹的战士准备跟着考古队。
蓝天宇带了两个人过来,其中一个是个老头,他这个考古队的领队,姓童,大家都叫他童博士,另一个是他的助手,也是他的得意门生。
童博士一脸白须,颇有点老神仙的风范,显得很瘦,一米六不到的个,可是说话却很大声,底气十足。他的徒弟叫火宵,典型的一个胖子,肥头大耳的,才二十多岁就像四十的人一样,挺着一个大肚子,说话柔声柔气,还挺尖酸刻薄。
介绍了黄少和张羽诚之后,火宵瞟了小孩一眼,惊讶的对黄少说:“黄先生真是新一代的好男人,到哪都带着孩子,难得难得啊。”
黄少脸上一红,说道:“这是我小弟,俊峰,过来叫人。”
马俊峰见这人对自己的大哥不敬,不禁反讥道:“孔夫子说过,十个胖子九个坏,原来真的没错!”
众人听闻,面面相觑,童博士诧异的看着马俊峰,问道:“这孔夫子有这么说过的吗?”
马俊峰冷哼了一声,抱手于胸前,大声说道:“你不知道吗?看来你学问也不怎么样,回去多翻几本书来看!”
“受教,受教!”童博士见这小孩说的理直气壮,不像是说谎的样子,认真的点头,转头向张羽诚说:“伍兄在我面前提起过你,这次全靠你了!”
“不敢,不敢!童博士在考古界是大名鼎鼎,经验丰富,小弟在这方面怎么也比不上。”
可是火宵却不睬,冷笑了几句,看到张羽诚似笑非笑的表情,他高傲的抬起自己的头,对张羽诚说道:“伍伯伯说张先生在考古方面颇有心得,到时候我可要向你学习学习!像我这么聪明能干的人,都要跟你学习,你就不要太谦虚了。”
说话间,一身材瘦小,脸色蜡黄的考古队员跑了过来,向童博士说:“童老,设备已经检查过了,没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下洞。”说话的同时,他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在场的人,心不在焉的。
“杨二,你问问庞老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让我们的人准备好。”
被称为杨二的考古队员连连点了点头,眼光向众人扫了过,然后转身而去。
这一动作,张羽诚尽看在了眼里,但是却没有放在心上。
张羽诚微微一笑,没理会这人,转头问蓝天宇:“萧小姐回来没有?”
蓝天宇摇了摇头,使了个眼色给一旁的颜峰。
颜峰离开了一会,回来之后低声在蓝天宇耳边说了几句,蓝天宇点了点头,说道:“萧小姐回来了,我们准备吧!”
萧菲菲回来之后,把张羽诚要的东西递给他之后,考古队的人也陆续到达。年级最大的要属一个叫庞爷的老人,弓着背搬来了一个木桌子,上面摆了一些香烛元宝,还有一只烧得又金又黄的猪头。
黄少好奇的问道:“他们在做什么?”
“在拜四方神佛!那位是考古队的礼司,叫庞爷!”蓝天宇答道。
萧菲菲不解的问:“礼司?这帮考古的人怎么都这么奇怪?怎么考古对也要礼司吗?”
“行有行规嘛!求个心安罢了,走,我们过去。”蓝天宇笑颜。
“今有童氏一脉,欲“辟谷”入地,在此谢过四位神佛护佑,见礼,!一拜土地公!”庞爷拿着三柱拇指粗的香,在一旁大声的喊话。众人跟着庞爷,向广阔的大地鞠躬。
“辟谷”是术语,考古队挖掘文物,就叫辟谷。
“二拜山神爷!”
“三拜风神君!”
“四拜水候!”
原来所谓的四位神,是土、山、风、水四神,只是不知道这规矩是从何处传下来的,想来这些神仙都是跟考古沾边的,所以考古队才要先祭他们。
拜完了四位神,庞爷先带头上香,上香的时候嘴里喃喃道:“各位大神保佑这次辟谷平平安安!”
礼仪弄完之后,把杯子里的酒洒在地上,以敬神灵,然后众人开始拿着设备往地穴那里走。
这地穴的洞口已经被之前的考古队他们给挖开,童博士他们为了安全,也修正了一番,洞口半径足有一米宽,下面黑漆漆的,电筒的光从上面也照不到穴底。看来,从地面到穴底至少三十米。
蓝天宇他们已经进入了五次,但是却损失了六人,这次他们准备得充足,就连军队那边也请了人来帮忙,还有黄少在,这次应该不会有问题。
“大家小心!颜叔,你先下!”
颜峰向蓝天宇点了点头,带着四个士兵,扶着绳梯慢慢的下地穴。
这地穴这么深,绳梯又长又晃,这小孩一定不敢下去,火宵对马俊峰咧嘴笑道:“小不点,这下面很危险,一般人没法进去,你要是怕,就在上面呆着等我们!”
马俊峰冷哼了一声,抬起头,对着黄少说道:“大哥,我下去等你!”说完,白了火宵一眼,三下两下就下了地穴,那动作非常利索,跟专业登山人士一样。
火宵似乎不敢相信,瞪大了眼睛往下看,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孩能表现得出来的!
马俊峰爬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就停了下来,对上面叫道:“死胖子,娘娘腔,下不来告诉哥哥我一声,我照顾一下你。”说完咯咯的笑。
这一下把火宵给气得直瞪眼,居然说他娘娘腔,狠得他直抓狂,怒极反笑:“哈,像我这样身手了得,仪表不凡的人,还不至于让你这小不点担心!”他虽然很臭屁,但是身手确实不错,胖乎乎的身子比起别人,动作居然不逊色于其他人,几下就蹬下去了。
黄少暗笑火宵臭屁的同时,心里也暗自点头,这几个月马俊峰的功夫没白学。
“菲姐,我先下,你跟着我!”
这地穴口处非常宽敞,程一个半圆,众人下来之后,各自打开了手上的电筒。
前几次考古队出事,就是在这个地穴里面,所以众人都小心翼翼,大气也不敢出。
“颜叔,你们在前面小心!”
童博士带着火宵他们,仔细的端详着地穴里的每一个地方,他们把电筒关了之后,把探照灯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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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骷髅堆
探照灯是考古队必备的一种特制的照明工具,照明的范围非常广,打开之后,众人周围三米开外的地方如白昼一般。
地穴里面的一些石头被探照灯照射之后,不断的反射出一点点的光,火宵摸着这些石头,惊讶道:“这地穴曾经是地下水道,大家小心。大家把药拿出来!”说完之后,其他的考古队员从包里掏出了一瓶药水,要众人喷在身上,特别是在脖子和脚踝上。
黄少和萧菲菲不明白为什么要喷这么,好奇的问道:“小心什么?”
“主要是蛇!”张羽诚似乎对这个方面很熟悉,他正言道:“地下水道常年留着淡水,这水道里面会有许多营养丰富的淡水鱼,每年水流不急的时候,就会有一种蛇在水道里出现,以这种鱼为食物。这种蛇叫黑嘟。”
“黑嘟?”
“没错,这是一种比眼镜蛇还毒的毒蛇,厉害的是,这蛇的毒是在他表皮上面,你只要站上它的皮肤或者是沾上它嘴里喷出的气,就会立即中毒而亡。你们把准备好的药水喷在身上,这样可以预防毒虫近身!”张羽诚从身上掏出一个小锄头,在地上挖了几下,抓一把泥土,放到水边闻了闻。
考古队队员做了一个简单的测试之后,向童博士大声的喊道:“空气指标正常!”
“测一下湿度!”
“湿度90%”
童博士点了点头,这些都是正常指标,迈开步伐往前走,四名士兵怕他们有危险,抢在了最前面。
探照灯虽然能让周围看的很清楚,但是却没有办法看到远处,前面的士兵只有打开军用电筒,把电筒挂在冲锋枪上。
庞爷和火宵两人把在周围检查了一番之后,没什么发现,就把探照灯给关了。
黄少和萧菲菲他们是第一次探险,心里又兴奋又紧张,什么都不懂,只是跟着众人的步伐走。
由于之前其他考古队在这地穴里出过事,所以众人每一步都是小心翼翼的,一百多米,整整花了十多分钟。
这地穴不知道有多长,童博士担心电筒不够用,因此让一半的人关了电筒,以达到省电的目的。
童博士突然间停住脚步,转头向大家说道:“大家小心,再过去不远应该就是祭坛!”
在这黑漆漆的地穴里面,周围的气氛本来就很压抑,几个电筒不停的晃动,把人影拉的长长的,一晃一晃的,让众人心里都多了几分惧意。
十三菲加快了脚步,紧紧的着黄少,马俊峰突然间停住了脚步,偷偷的拉着黄少的袖子。
“小弟,怎么了?”看到马俊峰一动不动的瞪着前方,黄少奇怪的问了一句。
马俊峰指着一个半圆形的石头,目光注视着那里,疑惑的说:“那个小妹妹好奇怪!”
众人听闻,都停住了脚步,惊诧的看着马俊峰,然后依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那里空荡荡的,哪里有小妹妹。
火宵见到马俊峰看了自己一眼,以为这小子是有意在逗自己,不禁生气道:“这地穴除了咱们之外,连个鬼影都没有,哪来的人?”刚刚说了一个“鬼”字,一股阴风从里面吹了出来,地穴远处传来一种低沉的嗡鸣声,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十三菲颤抖着说了一句:“俊峰,你看到……看到什么了?”
“你们没看到吗?那个小妹妹在那里对着我们笑!”马俊峰指着那个半圆形的大石头,惊讶的看着众人,见到大家都用怪异的眼光看着自己,不禁急道:“那,就在那石头上!”
“小弟,别乱说话!”黄少看到众人脸上不对劲,那半圆形的石头上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不禁低声喝了一下马俊峰。
两名士兵提着冲锋枪,缓缓的走到那石头旁边,只是几秒钟的功夫,马俊峰惊讶的叫了出来:“咿呀,小妹妹呢?”
庞爷从身上掏出了几条准备好的柳枝,给队员们各发了一根,那些队员一边走,一边随手甩着柳枝。
“蓝公子,他们这是做什么?”
“这柳枝是打鬼用的!”蓝天宇低声的在十三菲耳边说,把这丫头给吓得花容失色。不过,十三菲想起悦月的话,那些所谓的鬼,只不过是一种精神力存在的形态,也就不怎么怕了,甚至还揣测着,为何只有柳枝才能打鬼呢,难道柳枝有某种物质,破坏那些存在的形态?想来也是这样。
十三菲越想越有意思,对悦月和郭心妍这两个人更加感兴趣。黄少看到她脸色怪异,低声在她耳边问了一句,她淡淡的说:“我突然间想起两个很有意思的人!”
张羽诚打开了探照灯,跟着那两名士兵,往那石头撒了一些东西,然后拿着放大镜在那石头上不停的寻找。
两名考古队员也凑了过去,过了一会,其中一人大声说道:“童博士,这里有东西。”
半圆形的大石头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一般,其中一人敲了一下,发出空洞的回声,大家这才明白,这半圆的石头里面是空的。
童博士赶了上来,确定里面是空的之后,指挥大家打算把这半圆的石头给敲破。
颜峰对蓝星打了个手势,两人退到蓝天宇身边,低声说道:“公子,这似乎有点不对劲。”
蓝天宇没说话,转头向黄少问道:“黄老弟,你看出什么没有?”
黄少是第一次跟着众人探险,自然看不出什么,缓缓的摇了摇头,一旁的十三菲却说道:“这么大的石头,中间怎么是空的呢?该不会是人为的吧?”
这地穴是以前地下水的水道,深入地底有三十多米,按理来说,应该不会有人来过,要不是考古队的人细心,这地穴也不会这么容易被人发现。
蓝家的人和黄少面面相觑,如果真是像萧菲菲所说,这大石头是人为的,那么,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火宵带着其他三人在石头上敲敲打打的,让他们意外的是,这石头居然没有想象中这么坚硬,一个大钉子打进去,一下就打穿了一个洞。没几下功夫,半圆形的大石头就被敲开,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童博士叫人打开两盏探照灯,作为照明用,一时之间,周围有如白昼一般,看得清清楚楚。
那半圆的石头被打碎之后,下面似乎有一层东西盖着,童博士凑了过去,叫其他人把那层东西给挖出来。
“颜叔,小星,你们守着那边。”蓝天宇看到众人都集中那石头附近,周围太亮,地穴深处如果真有什么东西,这群人没有防备,就完成了活靶子。
颜峰自然知道什么意思,蓝家这次来这里,就是为了协助这一队的考古队的工作,两人跟那四名战士打了个手势,留个人离开这个探照灯的照明范围,到前方不远的地方做好防卫工作。
黄少对考古的事情很好奇,他脑子里的认识要比其他人少很多,似乎每一件事都是新鲜的事,拉着马俊峰也凑了过去。
考古队把大石头给挖开一个洞之后,一旁的庞爷对童博士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这很像坟墓!”
也难怪庞爷这么想,这么大的石头,里面还是空心的,完全可以当作坟墓来解释,童博士和火宵他们相视了一眼之后,沉默了几秒钟,火宵说道:“挖开看看不就知道了,我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神秘,葬在这样不见天日的地方。”
说完之后,他跳到里面去,用铲子把下面的一层土给铲了起来。
火宵没铲几下,铲子咔嚓一下,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他们几个考古队员都紧张了起来,全都跳了下去,用小铲和毛刷轻轻的挖开上面的泥土。
下面那层泥土很好挖,几乎都是湿泥,没有石块,挖了火宵铲子旁的泥土之后,一样圆形的东西露出了头。
黑褐色的东西,带着一些斑纹,一个队员带上了手套,用手把这东西和铲子一起拉了起来。
黑乎乎的一个比拳头大的东西被捧了起来,把外面的泥土给抹下来之后,一人看出这东西,失声说道:“骷髅头!”
这是一个黑褐色的死人头,抹下的泥土还带有一些头发丝,黑洞洞的双眼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萧菲菲看到这东西之后,心里吓了一跳,悄悄的躲到黄少身边,马俊峰虽然没表现出恐惧之色,但是他的小手却紧紧的抓着黄少的衣角。
“看一下还有没有骸骨,确定死者的性别!”童博士他们似乎看惯了这些,找到这东西,他脸上不仅不惊慌,还带有几分喜色,他找到一个试验瓶,用钳子收集了一些毛发,然后让一个队员把这些东西给收好,再把这头骨给包好,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当成宝贝一样放到了一边。
火宵他们两人在下面紧张的挖掘,没过多久,他们惊骇的怪叫了一声。
原来他们发现下面还有,但是不是其他的骨头,而是头骨,不只是一颗头骨,是一群。慢慢的把泥土挖开之后,下面几乎都是头骨。
几个人又是拍照又是取证,童博士叫他们上来之后,自己要自下去,却没张羽诚给拦住了。
张羽诚沉沉的说:“这些头骨似乎在警告着什么?”
童博士脸上一喜,说道:“张先生,你看出了什么?”
“你看,这些头骨排放的方式!”
经过张羽诚这么一提醒,众人的目光都往里面看,头骨的排放很整齐,没有凌乱的感觉,这也就是说,有人是刻意把这些头骨这么排放的。这不是一个坟墓。
这样的排放,有点类似一些祭奠的礼仪,蓝天宇见多识广,他淡淡道:“有点意思,相信大家都看过金老先生的《射雕英雄传》,梅超风练九阴白骨抓,也是喜欢把头骨一个一个给排列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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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4: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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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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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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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黑河国
童博士有意无意的看了蓝天宇一眼,然后拿出一根长针,往头骨之间的一个间隙给插进去,一直插到没法再往下插的时候,他拿起长针,衡量了一下,说道:“如果按照这个深度和现在排列的方式,这里埋葬着大概有一百四十七个头骨。”
黄少转头问萧菲菲:“菲姐,这么多头骨摆在这里有什么用?”
火宵冷笑道:“要是这么容易让一般人知道,我们这些考古的就回家种田抱孩子得了。”
萧菲菲笑眯眯的说:“就你这身材想种田,估计连个门都没有,小心田种你啊,死胖子!”
“哈,我这身材怎么?,我这身材怎么拉?”火宵不屑的喊着,只是一旁的马俊峰却“扑哧”大笑,开口偷偷的说:“你又不是美女,一身肥肉,你这身材怎么拉,谁知道啊,在座的各位又不是偷窥狂,谁会去偷窥你拉厕厕!”
这一说,逗得十三菲眉开眼笑,这小子精得很,说话比火宵更绝,但是,他们没想到,火宵果真算得上是高手,几个人这么笑他,他居然还厚颜无耻的跟着干笑,面不改色,这让十三菲心里大叹:哎呀,果真是极品男啊,脸皮一流的厚。
童博士向众人说道:“这应该是一种祭礼!”
张羽诚摇头否认道:“这不是祭礼,这是警告!一百四十七个头骨,是七的倍数,按照他们排列的方式,应该排列成魁斗七星。”
魁斗七星是按照七星座的未知所排列,但是这个排列方式,正好是反魁斗,张羽诚望着众人,说道:“反魁斗,是凶位。”
火宵不理十三菲他们,转头向张羽诚笑问:“听张先生这么说,似乎对这方面很有研究,那,这是什么一种警告呢?”
“死!”张羽诚冷冷的吐出了一个字,继续说道:“在古代,两军交战的时候,把敌方的头颅累在一起,可以动摇对手的军心。可是,记载上还说,一些民间教派,用人的头颅累积起来,警告别人,乱闯者必死无疑。”
张羽诚说的这些,其根据只不过是一些记载,而且,其目的也只是为了吓唬敌军而且,众人都不怎么在意。
童博士眼睛一亮,拿着小铲铲了一些泥土,又是闻又是捏,还从自己的小包里面拿出一个筛子,把一白色的布扯平之后,把泥土给捏得均匀,然后放在筛子上面一定的筛选。
黄少不明白童博士这一举是什么意思,好奇的看着他。
筛子把大块泥土给过滤之后,剩下了一小抓嬉戏的泥土,童博士把布匹放在掌心,用嘴轻轻一吹,一堆灰尘被吹走,留下一些小颗粒。
“咿,黑色的沙子!”火宵第一个失声叫了起来。
萧菲菲不以为然的笑道:“死胖子,黑色的沙子有什么奇怪的,你当沙子只有黄色的吗?”
火宵尖声冷笑:“以你这种智慧,很难跟你解释!”说完,凑过头去,拿着放大镜给童博士。
蓝天宇和张羽诚见到这黑色的沙子,脸色也紧张了起来,似乎这沙子很有重要意义。
童博士他们反复的看了之后,脸色越来越兴奋,最后拿出一个玻璃瓶,放了点液体进去,把沙子倒进里面。
沙子进入液体之后,浑浊了好一会,没有反应,这让他们都大失所望,可是,不一会,那液体里面渐渐冒出了气泡,童博士惊喜的看着玻璃瓶,对蓝天宇叫道:“果真是黑沙,果真是黑沙!”
蓝天宇脸色沉重,说:“童博士,你确定没有搞错?”
“哈哈哈,童某我做这一行大半生,再糊涂也没有搞错,想不到我们找了几十年,居然在这里找到了!”
考古队众人兴奋之极,他们一伙人神采奕奕的在四周搜寻。
蓝天宇转头向张羽诚说:“张哥,你怎么看?”
张羽诚点了点头,说:“看来,这里跟黑水国有关。如果没猜错,这些头骨,应该跟黑水国的文化有关。”
黄少脱口而出:“黑水国?那是黑匈的国土?”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听到这个“黑水国”,自己居然说出这么一番话。
张羽诚愕然的问:“黄老弟,你也知道黑水国?”
摇了摇头,黄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这黑水国,到底是怎么回事?”十三菲看着黄少和张羽诚,心里更加肯定,这黄少跟神风一定离不开干系,不然又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
张羽诚说道:“黑水国因黑河而得名,也因黑河而盛衰。我们发现黑水国饿遗址,是位于张掖西北12.5公里处。南北长15公里,东西长10公里,这是新石器时期的古文化遗址!但是,这些遗址因为各种原因,失去了很多的研究价值。而且,我们相信,张掖附近应该有更加完善的遗址,但是这几十年来一直没法找到。没想到,在这里有了新的发现。”
说道黑水国,不得不说黑河。
黑水国位于张掖城西10公里处,黑河从其旁静静流过。黑河古称“弱水”发源于祁连山,是河西走廊是了大的河流。因发洪时挟带黑沙滚滚而来而得名。黑河水量充足,自古就是河西农田灌溉的主要水源。
张羽诚说:“黑水国遗址很早以前是个很大的湖泊,后来逐渐干涸,形成了一块巨大的川地。匈奴民族移居这里,划疆为‘小月支国’国都就建在此地,《天下郡国利病书》引《杜氏通典》说,其地系张掖郡古城。《甘肃府志》称‘其地在唐为巩肇驿。原为西城驿’。”
萧菲菲警觉的盯着张羽诚,意味深长的说:“想不到张先生对这方面的研究还真有心得。”
蓝天宇帮衬道:“菲姐有所不知,能在伍老先生的手下做事的,又怎么会没有两把刷子呢,不然,怎么帮伍老先生管理他旗下的那些博物馆呢?”
在这地穴里面,发现了这泥土有黑沙,也就意味着,这里曾经有黑水流过,留下的一些矿物质。
“走,看看前面还有什么发现!”他们兴奋的打开探照灯,继续向前走去,可是却忘记了这个死亡的警告。
这个曾经几次夺走了众多考古人员性命的警告。
张羽诚故意走慢了几步,在马俊峰身边低声说道:“小朋友,你刚刚看到了什么东西?”
马俊峰不解的看着张羽诚,抬起小脸说道:“刚刚有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在那边笑。”他向后面那个半圆形的石头指去,让张羽诚皱了皱眉。
黄少留意到了他的表情,奇怪道:“张大哥,小孩子乱说话,别见怪!”说完,他转头对马俊峰喝道:“小弟,那里明明没有人,你怎么能撒谎呢。”
马俊峰很看着黄少,认真的说道:“我没撒谎,你看,她就在那里!”说完之后,他自己心里也明白了一些事情,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
十三菲听得寒毛直立,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惊恐的看着张羽诚,张羽诚意味深长的看了马俊峰一眼,向黄少说道:“没事,你们赶紧跟上。”说完,他一个人在最后面,时不时的回头看,还向庞爷使了个眼色。
庞爷脸色凝重,从身上掏出了一些花生,向周围拜了几下之后,扔了一些花生在地上。
又走了一会,在前面领头的四名士兵停住了脚步,颜峰亮起了他随身带的一把匕首,士兵们也把冲锋枪和手枪上膛,他们在一个石钟乳旁边看到了一个破碎的瓷器,从瓷器那里露出两根人的腿骨,在手电筒的照射下显得白森森的。
火宵走了过来,咽了一下口水,这跟那个生还的考古队员描述的一样,那一队十一个人,最后只有一个活了下来,根据他的描述,这个瓷器应该是装骨灰的。他们其中的一人不小心把这骨灰坛打破之后,陆续出事。
庞爷赶过来之后,点燃了三炷香,在那里拜祭了一下之后,用铲子在旁边挖了一个洞,把那骨灰坛里面的骨头都轻轻的放到洞里,然后埋好,嘴里喊着:“移驾新居!福禄双至!”
“他们不是考古的吗,怎么来是这么奇奇怪怪的?”十三菲惊诧的看着庞爷,低声问蓝天宇。
蓝天宇说道:“虽然是考古的,但是有些老祖宗的规矩,是避免不了的!”
在这里发现了被踢坏的骨灰坛,那么,前面不远应该是祭坛。
众人把准备好的口罩给带上之后,又开始测试里面的空气质量,步步为营,一步一步的走到里面,走过了十多米狭长的通道之后,进入一个很宽广的,四四方方的地方。
四盏考古用的探照灯全部打开,照亮了周围十米之内的所有东西,在众人眼里,似乎进入了一个密室一般,周围的墙壁上刻满了各种奇怪的文字,中间有一个奇怪的祭坛。
“童博士,庞爷,这壁画,这壁画……,新石器时代的留下了的。”其中一考古队员几乎是合不上嘴,不敢相信的看着壁画,良久才失声惊叫了起来。
他激动的摸着壁画上雕刻的东西,似乎是激动过头了,突然间就倒下了,跟他一起的另一个考古队员杨二,被吓了一跳,连连后退,惊恐的看着四周。
“小丘!小丘!”庞爷大叫了一声,急忙赶了过去,探了一下阿他的鼻息,沉痛的说:“他断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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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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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毒物
童博士闻言,对大家喊道:“大家别乱动,别乱摸,小心中毒。”
众人闻言,一动也不敢动,火宵看到黄少没有理会童博士的话,自顾的向那个死去的队员走去,马俊峰尾随着他,这让火宵十分不满,怒道:“你们嫌自己命太长,不要命了是不是,还不快给我站住。”
蓝天宇向火宵说道:“要说这里面能救人的,就他一个!”
“他又不是医生,还轮不到他说话的份!要是……”
“他已经断气了!这人中了巨毒!见血封侯!”黄少打断了他的话,没理会火宵的冷嘲热讽,用银针插在这死人的心窝上,银针的瞬间变得黑黝黝的。
庞爷在一旁心急道:“什么毒这么厉害?”
黄少皱眉,说道:“还不知道!叫大家小心周围的东西!”
“大家小心,看到有蠕动的东西要避开它,颜叔,看一下那些壁画。”在张羽诚的呼喊下,众人眼光在四周紧张的搜索。
黄少把这枚银针收好,简单的检查了一下死者,发现这人的手腕处有四个针孔大小的黑点。
这黑点,看起来有八成是毒蛇的牙印。
黄少起身之后,眼睛注视在壁画上,刚刚这个人是摸了这壁画才死的,难道蛇会在墙上。
“噗哧!”一名在火宵旁边的战士突然间倒了下来,嘴唇发黑,抖擞了几下之后就两眼反白了。
一名战士见到同伴倒下,悲痛的大喊:“虎子!”他想跑过去,却被另一名年级稍大的同伴给拦住,那同伴对他喝道:“回来!”
“可是虎子他……”
“这是命令!”那同伴板着脸,似乎是这小战士的上司。
“大哥,在那里!”马俊峰年纪虽然小,但是眼睛却很尖,他看到那战士的耳朵之处有一黑色的东西蠕动,急忙脱下衣服,把衣服缠在那战士的头部。
这一动作迅速、利落,让众人不敢相信这么小的年纪居然有这样敏捷的身手。
一条像泥鳅一样大小的东西,正从这战士耳朵里爬了出来,被马俊峰用衣服给挡住之后,不停的挣扎,身上散发出一股恶臭味。
衣服虽然包住了头部,但是在耳朵处的那一块却发出了一股浓烟,蛇毒居然把衣服给腐蚀了,张羽诚脸色大变,叫道:“是黑嘟!小心别被他沾上。”
“哧!”的一声,黑嘟破衣而出,迎着马俊峰的脸扑去,这只不过是两三秒的事情,众人来不及提醒,甚至来不及惊呼,一个人影已经闪到跟前,电光一闪,黑嘟断了两截,掉落在地上。
出手的是黄少,没有人看到是他是怎么出手的,只看到了一丝闪光。
“小弟,你没事吧!”
看到马俊峰摇头,黄少松了口气,这玩意速度太快了,要是自己晚了一步,马俊峰就遭殃了。
两个考古队员把这黑嘟装到一真空瓶,作为样本拿回去化验,颜峰和蓝星两人把虎子和小丘的尸体给抬到了一边。
黑嘟的模样很奇怪,泥鳅一般大小,皮肤黑漆漆的略带有点灰纹,两颗尖尖的牙齿爆裂出来一般,甚是吓人。
十三菲捂着嘴,看到那黑黝黝的东西,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低声道:“好恶心,这黑嘟的牙齿好丑!”
“牙齿?!”黄少受到萧菲菲的启发,忽然间想起了什么,眼光落在那死去的队员身上,他脸色一变,叫道:“大家小心,还有一条毒蛇!”
黑嘟的牙齿只有两颗,但是那队员手腕上却有四个牙印,也就是说,这是被两条蛇给同时咬的,而且这蛇应该在一起,可是现在这毒蛇却只有一只,另一只呢?
张羽诚说道:“看来是雌雄一对,另一只应该在附近。”这么一说,众人紧张的看着四周。
“阿义,把我们带的红外探测器拿出来。”童博士叫考古队员的阿义拿出一个仪器,喃喃道:“只要有体温,就应该能找到”
蓝天宇问道:“童博士,蛇类是冷血动物,能不能探测到?”
“不知道,试试看!”
“它在那里!”喊话的是刚刚的那名战士,他看到自己的同伴虎子就这么死了,十分的悲痛,得知还有一条毒蛇的时候,他咬了咬牙,要找出这东西给自己的同伴报仇,眼睛扫过同伴的脸的时候,一只黑乎乎的东西缓缓的从尸体的鼻孔里面爬了出来。
“砰!砰!”
两声枪响,这战士看到黑嘟迅速的离开尸体之后,急忙端起枪扣动了扳机。
“嗤!嗤!”子弹没打中黑嘟,一股兮嗦的声音从地穴的深处远远传来。
火宵和众人相视一眼之后,低声喊道:“趴下,全部都趴下,把驱虫药洒在自己头上,快!还有,把灯全部都关了。”
众人闻言之后,立即趴在地上,只有那士兵,还冷着个脸,拿着电筒,提着冲锋枪在不断的追着那黑嘟打。
那黑嘟爬的很快,沿着墙壁迅速的向深处爬,那战士一边开枪一边追着他,蓝天宇大声喊道:“别追,快趴下。”
“混蛋小子,不要命了,给我回来!”另一名战士追了上去,试图把这人拉回来,可是这战士报仇心切,他端起冲锋枪打完了一梭子弹之后,又加了新弹夹,大声吼道:“我操你奶奶的,我让你跑,我让你跑。”
子弹在那条小蛇附近不停的闪出火花,终于,有一颗子弹打中了黑嘟,把它身子打成了两截。
这战士冲了过去,把黑嘟狠狠的踩在脚下,不知是哭还是笑:“虎子,我帮你报仇了!”
“嗖!嗖!~!~!~!”
嗡嗡的翅膀拍打声瞬间就靠近,一大群黑压压的蝙蝠被枪声所惊,从里面冲了出来,这些蝙蝠的翅膀都是绿色的,这是带有剧毒的蝙蝠。
年纪大点的战士还没来得及叫他趴下,这战士的惨叫声和冲锋枪的扫射声就淹没在低沉的翅膀拍打声中。
“哼!”闷哼声在地穴中回荡,但是众人全部都紧紧的趴在地上,不敢抬头,他们只感到头发上,耳边充斥着浓浓的腥臭味,传来的股股劲风让他们感到毛骨悚然。
这些蝙蝠,起码有上万只,由于蝙蝠过多,很多的蝙蝠撞死在他们的额头上,众人只感到额头,腮边,甚至眼角都粘着一股腥热的东西。过了良久,黑蝙蝠的攻击终于过了,他们缓缓爬起来的时候。
打开了探照灯之后,童博士把脸上蝙蝠血给擦干净,松了一口气,惊叹道:“平生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蝙蝠。”
众人都没事,但是在前面的那名年纪稍大一点的战士却倒在一边,瞪大了眼睛,眼珠都是白的,流出一股黑色的血,皮肤完全变黑。
这是中毒而死的征兆,黄色叹了一口气,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完全派不上用场。
而另一个战士,在打死了那条蛇之后,他的下场要惨得多,脸上没有一寸皮肤是好的,脖子那里被毒水腐蚀,一大块肉已经开始腐烂。
四名随行而来的战士,如今只剩下最后一名。这一名士兵被这事情给吓得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颜峰处理这种事情似乎很在行,拉着这士兵到一边,给了他一根烟,让他自己冷静了一阵之后,这士兵才稍微镇定了下来。
颜峰和蓝星两人把死去的人都拉到一边,把他们身上的武器给拿了下来,童博士和火宵两人在收集着地上被枪打死的蝙蝠的尸体。
庞爷木呐的站在一边,眼睛留恋的看着那死去的队员,黄色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只是拍了拍他肩膀。
庞爷哽咽道:“小丘是我侄子,刚刚毕业两年,正打算这次辟谷完了之后就回去结婚的,都是我不好,硬把他给拉来了。”
“庞爷,节哀!”
庞爷缓缓的点了点头,扫了大家一眼,转头向蓝天宇大声说道:“蓝公子,张先生说的没错,那些头骨,是一个警告,死亡的警告!前面的小组进来之后,死了十一个,然后到我们,我们前面来了五次,死了六人,现在,又,又有三人出事。看来不能再呆在这里。”
火宵走了过来,说道:“毒蛇,蝙蝠已经没了,剩下的事情正好是我们要做的,现在走了,岂不是让这些人白白死了?”
“你以为这个鬼地方,真的只有毒蛇和蝙蝠这么简单吗?你别忘了,上星期我们来的几次,都是死在陷阱和暗器上。”
“庞爷,你看看这个!”
庞爷正想回答,火宵递过了一个胶袋,里面装了一只死去的蝙蝠,透过胶袋,庞爷看到那蝙蝠之后,惊得合不上嘴,没再说话。
黄少不明白这蝙蝠有什么特别,他转头看了一眼十三菲之后,摸了摸马俊峰的头,低声说道:“别怕!”
火宵把蝙蝠给庞爷看了之后,原本坚持出去的庞爷居然默不作声了,这让十三菲感到奇怪,她好奇的问道:“庞爷,这蝙蝠有什么不同吗?”
“说了你也不懂,别浪费我们时间!”火宵不冷不热的扔下了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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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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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白爪蝙蝠
“站住!”十三菲对考古没什么研究,甚至可以说不懂,要不是大小姐的吩咐,她也不会来这种鬼地方,看着火宵一脸鄙夷之色,她没理会火宵,反而是转头对蓝天宇冷冷的说道:“蓝公子,既然这样,我们没必要冒这个险,大小姐吩咐的事情我已经做了,黄少,我们走!”
“等等!”蓝天宇脸色一冷,急忙拉住了十三菲,因为他知道,萧菲菲如果出去,黄少也一定会跟着出去,这次的辟谷非常邪门,张羽诚指定要黄少跟随,就是看重他那一身莫测的针灸术,怎么能让他轻易的走呢。
蓝天宇冷着脸转头看了一眼童博士,说道:“童博士,我也想知道这蝙蝠有什么特殊的?”
这一次的辟谷,虽然是考古队的事情,但是他们的能力有限,他们可以辨认各个朝代的文物,但是他们却不能解决辟谷的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只能求助于蓝家。而且,这些考古队跟蓝家也有多年的合作,这次的考古,经费和装备,以及一些设备,如果通过正常途径申请,起码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可是有蓝家的协助,就只需要几天,因此,蓝天宇在这里面的身份,就比较特殊了。
童博士看到是蓝天宇发话,不得不说道:“这蝙蝠跟其他蝙蝠不一样,满身泛滥,这是因为有毒素,最奇怪的是,他们的爪子,爪子的根部是一圈白色的绒毛。”
“这是什么意思?”
“有这种蝙蝠的地方,一定有千年以上的棺木,据说,这种蝙蝠是千年棺木的守护神。”
童博士说完,众人的眼光均往地穴里面看去,在地穴的深处,不知道还藏着什么秘密。原本一个干涸的地下水道有文物,已经够稀奇的,没想到居然还会有棺木,难怪庞爷有这么大的转变。
很少说话的马俊峰转头问黄少:“什么是守护神?”
黄少不知,也摇了摇头,眼光移向萧菲菲。
蓝天宇解释道:“所谓的守护神,只是民间的一些传说而已,其实没有这么神奇。棺木经过长时间的腐化后,会产生一些细菌之类的物质,这些物质,正好是这些动物的食物。所以很多的蝙蝠会经藏盘踞在棺木附近。”
“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么多!”火宵用眼角余光朝蓝天宇看了一眼,补充道:“千年棺木里面的尸体水分被蒸发,首先会附在棺木上,如果周围环境潮湿,让尸体加速腐化,那么,尸体蒸发的水分就会融入棺木中,这些水分跟棺木里面的一些细菌以及周围的细菌产生融合,又产生其他的细菌。这些蝙蝠之所以有毒,多数因此而来。”
黄少对“细菌”不理解,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想想,一具尸体放置千年,腐化之后的一些东西,对正常人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
由于前面的考古队出过事,大家都不敢贸然的进入深处,只能步步为营。
这个像祭坛一样的地方,非常的宽大,童博士他们把探照灯都全部打开,各种背在身上的仪器也纷纷拿了下来,还特定在来路和去路的之处烧了两堆篝火,以防止毒虫的侵扰。
这里之所以像祭坛,是因为中间有一个两米长,一米高的石块,上面堆放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照明和安全措施搞定之后,黄少拉着马俊峰在四周参观。由于队伍进来之后就死了四个人,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沉重。
探照灯是考古专用的,跟普通探照灯不同,这种探照灯的照射范围广,但是却不刺眼,这是因为里面的折射镜采用了镜面吸光原理,通过多样化的折射,能让四周像白昼一样。
四盏探照灯笼罩在四周,让人惊讶的,四周的墙壁上的壁画完好无损,而这些壁画,是刻在钟乳石上的,有的甚至刻入大理石里面。
“剑痕!没错,这是剑痕!是谁用剑在这里刻下这些东西?”黄少摸着钟乳石上的那些刻痕,心里十分震惊。
萧菲菲凑了过来,问道:“你怎么这幅表情?难道这也跟你的身世有关?”她想到这个怪家伙,十分诡异,上次那具汉代的死尸一口能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已经足以让人惊诧,现在难道又跟他有关?
想到这个人这么古怪,身上的那几样东西,每一件都是宝贝,这些东西,就算是有钱也买不到,能有这样东西的人,只有盗墓的人或者才有机会有。
大小姐猜测,这个人应该是神风的人,看来多半是猜对了,不然,他怎么会对这些壁画这么熟悉。
黄少指着壁画,低声的说道:“你摸一下看!”
萧菲菲照着黄少的意思,摸了一下壁画,手指在痕迹处一抹,感到惊讶,再抹其他的地方,也是一样的感觉,不禁愕然道:“怎么这么光滑?这怎么可能?”
黄少说:“这些壁画是用剑画的,你看,这幅老汉挑材,是这样画的。”说完他左一下右一下的照着壁画的痕迹用手画。
“用剑?”萧菲菲惊诧的看着他,低头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照着壁画一砸,“砰”的一声,火花四射,但是那壁画完好无损,墙壁没有因为石头的摩擦而留下任何痕迹。
“这壁应该是一块巨大的钟乳石,硬度非常大,这剑怎么可能刻在上面?”十三菲抿嘴看着黄少。
黄少徐徐说道:“普通的剑自然不行,但如果是宝剑,那是另当别论!”
“宝剑?”十三菲不禁笑了出来,这所谓的宝剑,听是听多了,但是都是杜撰出来的,真正的古代宝剑,比如龙泉宝剑,在现代科学眼里,它之所以能够称为宝剑,是因为它锻造的时候,里面的成分比其他的剑多了一些碳元素,因此硬度和强度比其他剑要高,在当时的年代,自然是能称王称霸,但是还不至于像小说或者电视里面说的,削铁如泥。
黄少却不以为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喃喃的说:“能称得上宝剑的,并不多,倒地是哪把剑留下的痕迹呢?”
马俊峰在一旁抬着头仰望着壁画,听闻宝剑的事情,立马来劲,叫嚷道:“哇,如果真是宝剑的话,那么就很难分开了,我经常看电视,里面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宝剑。”
“能在这钟乳石上刻画,剑走如流水,意随气发,不是一般宝剑能做到的,一定是一把名剑!”
“名剑?”马俊峰问道。
“自然是千年以来,被人传诵的宝剑!”张羽诚向他们微微点头,走了过来。
张羽诚过来之后,摸了一下马俊峰的头,说道:“我知道的不多,只记得其中这么几把。轩辕夏禹剑,是一把圣道之剑,这把剑为黄帝所铸,后传与夏禹。剑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
“第二把,是欧冶子铸的湛泸,这是一把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长剑,所谓,君有道,剑在侧,国兴旺。君无道,剑飞弃,国破败。指的便是这把剑。”
“你知道的还真不少!”十三菲淡淡的说,有意无意的看了张羽诚一眼,能有这样见识的人,一定跟这个方面有关,这个张羽诚让她颇为顾忌,因为她知道,这样的人,表面看起来十分普通,但是越是这种人,心机越深。
黄少好奇道:“请张哥指教。除了那两把,还有什么剑?”
“指教不敢,我在伍伯那里帮忙的,也只不过是比你们多看了点这方面的书,是对是错,还不一样呢,哈哈哈。”哈哈一笑之后,张羽诚继续说:“秦朝的赤霄、楚国的镇国之宝泰阿剑、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的七星龙渊剑,以及两把永不分离的剑:干将、莫邪剑!”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说:“这些,都是名剑!”
“黄老弟,你眼光真是厉害,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名堂,要不是你这么说,我还不敢肯定是用剑刻的!”
正聊着,一个考古队员过来拍照,并在附近取样,黄少和萧菲菲他们让了一下位置,张羽诚指着童博士,说道:“看来童博士有发现,我们过去看看。”
童博士叫火宵负责壁画的勘测工作以及取样的工作,然后自己蹲在中间的那个长方形的祭坛那里琢磨着,他从祭坛上面拿起一个类似瓷器一样的东西,用放大镜不停的看,毛刷轻轻的刷这那东西的外壳。
张羽诚走过去之后,问道:“童博士,有什么发现?”
童博士吹了一下那东西,说道:“这个东西似乎是个好东西啊!庞爷,把溶解药水拿来。”
拿来了药水之后,童博士把酸性药水洒在那东西上,药水吱吱的冒烟,不一会,那东西咯吱咯吱的裂开几道缝,童博士用镊子和小刀,从那些缝隙里着手。
“我来帮你!”张羽诚卷起了袖子,帮童博士定好了那东西,童博士用力一撬,啪嗒的一声,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掉了出来。
捡起来一看,是一块硬化了的粘土,里面透出一股青红色的东西。
他们把那东西外面的粘土给全部弄了出来之后,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三脚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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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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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遗址
“是鼎,是鼎!”童博士很兴奋,这让众人感到奇怪,纷纷的围了过来,他们这些考古队,什么奇怪的东西都见过,见过的鼎一定很多,这个鼎有什么奇特的,让童博士这个老江湖这么吃惊呢。
黄少仔细的观察,那鼎的颜色呈棕黄偏红色,以盛开的玉兰花为造型,将敞阔的杯口雕做五瓣开放的玉兰花形。杯侧镂雕一杈点缀着两朵花蕾的枝干成柄。又将连着花蕾和硕叶的枝茎镂雕成圈,在杯底成四足。杯身浮雕的叶及花蕾,前后交错,形态各异。
“这鼎不是用青铜铸的,应该是象牙!”一个考古队员叫了起来。
蓝天宇拿起这奇怪的鼎,之后也失声道:“也不是用象牙铸的,是用亚洲犀牛角制成!”他们蓝家时代是做这方面的生意的,一眼就能看出关键。
黄少不明白,发现这么一个鼎,有什么好奇怪的,让这些人这么惊诧,他不解的问道:“这有什么奇怪的?”
蓝星低声说道:“凡是鼎,都是青铜或者生铁所铸,也有用瓷器来铸成,但是用犀牛角来铸鼎,这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东西,就连史记里面也没有记载过,看来这个东西,能填补我们对历史认识的空白!”
蓝星最后说了一句:“这东西很可能是产自黑水国!这对研究黑水国有很大贡献。”
“恩,原来如此!”黄少哦了一声,他对这东西不感兴趣,也不知道这些有什么好研究的,他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考古,而是大小姐希望他能帮助蓝天宇他们完成这次的探险。
萧菲菲对这些虽然好奇,但是也只是好奇而已,对她来说,黄少身上的秘密,比这些东西重要得多,而马俊峰,是一个小孩子,就像跟着黄少,其他事情漠不关心,因此,发现这个鼎之后,众人都乐坏了,也忙坏了,最闲的,就属黄少他们三人。
祭坛上面的摆设的那些东西,都是被硬化了的粘土给遮掩住了真是的面貌,在强酸之下,纷纷露出了真相。
祭坛上面的东西,除了那个鼎,剩下的就是三个兽型的酒杯,这些酒杯也都是犀牛角做铸。还有就是一个檀木木鱼,以及一个鲤鱼形状的铜质锁。
“老童!老童!”庞爷惊叫了起来,手上拿着几个花花绿绿的东西,颤抖着递给童博士,说:“这应该是王莽圆形‘泉货’钱,还有,还有,你看!”
他拿出一块石头,上面嵌着一枚硬币,上面写着“开元通宝”四个大字。
童博士激动的说:“好,好,我们果真找到黑河国遗址了!我们果真找到了。”他们非常激动,这黑河过遗址,曾经在1945年被发现,还发现了古墓,只可惜古墓被前人所盗,有价值的东西已经不知去向。
负责来河西考古的前辈们曾经在报告上说:“以城中遗物言之,此城之筑,最晚应起于汉,直至唐时仍未废。又于附近拾得仰韶马厂式陶片及新石器数件,则此于史前期已有人迹,非自汉时始也。”
这只是按照当时发现黑河国遗址研究的,实际上能成为证据,有研究价值文物,少之又少,这些文物和壁画,应该能解开当时黑河国的时期的历史风貌。
这些东西出土,让他们大为兴奋,这一趟果真是大有收获。
马俊峰从一个角落里,捡到了一个崩了一个角的瓷碗,捧了过来给黄少。
黄少看得奇怪,也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不过能在这个地方发现这样的碗,或多或少应该跟那些东西有关联,因此,把这碗给了童博士。
这破碗上的片纹(即瓷器釉面上出现的长短不一的相互交错的细裂纹片,与开片略同。),显得很激动,除了片纹,这瓷碗外面的有很多个软道(即瓷器釉面久经摩擦而出现的细微丝纹),让整个碗看起来就像是快裂开一样,但是碗的整个外观又显得这么古朴,扎实,颇有另一番风味。
火宵和童博士他们放下了手上的东西,一个一个的轮流看了一眼,一轮之后,众人面面相觑,因为这么多人里面,有考古的专家,有博物馆的人,有收藏界的巨头,不管是谁,对这些古玩意都可以说是专家中的专家,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能看得出,这个瓷碗是哪个朝代的,别说看,就连猜都不敢猜。
“黄老弟,这碗是哪来的?”
马俊峰在黄少背后探出个头,指着一个圆柱形的钟乳石说道:“在那后面!”
火宵第一个冲了过去,可是到那之后,什么都没有,气得他狠狠的瞪了马俊峰一眼。马俊峰也不害怕,撅嘴看着他。
石壁上的那些画,暂时还不清楚是哪个朝代,上面画的那些图案,也需要时间是研究,因此,取证牌照,拿样本,弄完了之后,众人打算往更深处走。
那四具同伴的尸体,也只能先放一边,回来的时候再带回去。为了防止蛇虫鼠蚁对尸体造成损坏,庞爷和另一个队员在尸体身上涂满了驱虫药水。
大家都不知道这地穴还有多深,为了省电,童博士命令众人把探照灯都关了,用军用电筒照明。
刚刚把探照灯一关,剩下的那个战士显得有点心慌,毕竟,同来的伙伴,只剩下他一人,任是谁都有害怕,颜峰为了照顾他,让他殿后,自己和蓝星在前面带路。
众人刚刚启程,不料马俊峰忽然间尖声叫了一句:“那个小妹妹又出来了!”
“在哪?”
“就在刚刚你们拿东西的那块石头上面!”马俊峰指向后面的那个祭坛,这让众人不禁寒毛直立,毛骨悚然。
马俊峰是第二次看到这个小妹妹,第一次他可能因为年纪小不懂事,所以没什么怕的概念,但是看到众人听闻之后脸色大变,他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从地面到地穴有三十多米深,一个小女孩又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
而且,这么漆黑的洞里,就算考古队,都需要长效强电的照明设备才敢进来。这个女孩在这里出现,那意味着什么?
这么怪异的地方,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一个小女孩能活在这里,她除非不是人?既然不是人,何来“活”的说法。
不管怎样,马俊峰已经知道看到了什么,在他转眼向后看的时候,那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正坐在祭坛上面,摆动着双腿看着傻傻的看着壁画。
那双芊芊玉腿在黑暗的衬托下,看不到脚,那双脚,就像是没有一样,可是一晃一晃的,又能看到。
在晃动的时候,马俊峰看到了那双脚!那是一双穿着红色的绣花鞋!
红色的绣花鞋一下出现,一下又隐没,随着两腿的摆动,画出一道很诡异的弧线。马俊峰只感觉到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冷颤了一下之后,他的嗓子眼挤出了一句话:“小妹妹又出现了!”
众人愕然大惊的时候,全部回头往后看,没有一个人敢出声。众人静静的站在那里,几乎可以听到他们的心跳声和喘气声。
马俊峰瞪大了眼睛,眼里露出浓浓的惧意,手紧紧的抓住了黄少的衣袖。
众人惊恐的脸色意外的转得缓和了一些,火宵第一个开口,尖声大叫道:“哪里有小妹妹,哪里有小妹妹?!你这他妈的胆小鬼,别他妈乱说鬼话!”一边说,一边气呼呼的朝马俊峰走来。
蓝天宇一把拦住了火宵,不让火宵乱来,但是火宵非常生气,两次想挣脱了蓝天宇的手心。
不得已,蓝天宇多下了一层的力道,一下把火宵给提了起来,用来一推,喝道:“你要干什么!他只是一个小孩子!”
“老子要拔了这小王八蛋的皮,老子要拔了他的皮!”众人不明白火宵为何这么生气,就算是小孩子顽皮故意逗大家也是可以原谅的,更不用说,这个小孩是蓝公子带来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童博士也不明白,火宵虽然说话刻薄,但是不会不知道轻重,抱住了火宵,童博士命令道:“火宵,你冷静点!”
火宵的举措让众人惊诧,他居然用尽全力想挣脱童博士的双手,可是始终没有成功。别开童博士年纪大,但是做考古这一行的,多少都有三下两下,不然出事还真解决不了。
“妈的,放开我,小王八蛋,看我怎么整你!”火宵红着脖子怒骂,指着马俊峰说道:“第一次吓唬老子也就算了,现在我们同伴死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庞爷,把童老师拉开,我揍死这王八蛋!”
黄少和萧菲菲没料到这火宵这么大的火气,相视了一眼之后,黄少摸了摸马俊峰的头,然后对这火宵冷冷说了一句:“这么大火气,对身体不好,给你降降火!”
火宵转头向黄少怒骂:“给你妈个……”没有骂完,只听到“吱”的一声轻微破风声,火宵张大了嘴巴,似乎不敢相信,缓缓的合上了眼。
黄少对火宵原本就没好感,见到这人居然跟小孩子过不去,而且张口闭口要收拾小孩子,他自然不乐意,给火宵在睡穴那里扎上了一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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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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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阴魂
由于出手太快,而且黄少的动作是在自己随意挥手的时候偷偷出的,在场的众人都看不到黄少的身手,见到火宵在黄少的冷笑中突然间就晕倒了,十分的震惊。他们不敢相信,黄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就连唯一剩下来的那个战士,也愕然大口的看着他。
只有蓝天宇和张羽诚他们知道黄少做了什么。
黄少向众人说道:“别担心,他睡一下就好。”说完,蹲下来,低声问马俊峰:“小弟,那个小女孩在哪里?”
“那里!”马俊峰往祭坛那里一指,可是那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这让他愣在了那里。
“黄老弟,好好照顾小弟弟!”蓝天宇以为这小孩见到死人,所以被吓着了乱说话,同情的看了他一眼。
可是张羽诚却相信了马俊峰的话,对众人沉沉的说:“大家把柳枝拿好,有什么不对劲的,用柳枝打!”
没有再发现什么,众人继续往前走,蓝星和一考古队员扶着火宵走,黄少担心马俊峰再乱说话,把他拉得紧紧的,十三菲也紧紧的跟在后面。
为何自己明明看到,但是众人看不到,难道真的眼花了?马俊峰用小手揉了揉眼睛,让自己清醒一下,可是当再睁开眼的时候,他的脸正对这后面,刷的一下,白嫩的脸一下变得铁青了。
空空如野的祭坛上,那个女孩又出现了,而且也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女孩缓缓的转过了头。
那是一张苍白的脸,就像是石灰粉抹在脸上一样,白的吓人,眼睛上面那浓黑的眉毛,显得极为不对称。
有这么一张脸让你看到,就算是白天,也要被吓得变色三分,更不用说,那黑洞洞的眼睛里面,只有绿豆大小的绿点,在忽悠忽悠的发着蓝光。
这个女孩在邪邪的对着马俊峰他们笑,虽然马俊峰没有看到这个女孩的全脸,也没用勇气再看眼睛以下的样貌,但是他知道,这个女孩在对他们笑,起码,是感觉到这个女孩在笑。
笑得这么阴森恐怖,笑得让马俊峰脸色一下拉得铁青。可是,马俊峰又不敢喊,没有人相信他说的话,谁叫自己是小孩子。
那小女孩阴冷的目光看着马俊峰,马俊峰被吓得把头缩进了黄少的胸怀里,胸口起伏。
在后面的十三菲早就留意了马俊峰的表情,急忙转头往后看,而这一刻,萧菲菲自己也感到了不寻常。
她虽然没有看到什么东西,但是她脑后传来的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阴风,一直吹到她心里,低声娇吟了下,她加快了脚步,赶在黄少的前面。
“菲姐,你怎么了?”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一进来就看到这么多骷髅,然后遇到了黑嘟,蝙蝠,然后死了四个人,就连俊峰也看到了,不对劲!”十三菲低声在黄少那里喃喃,黄少不解的朝后面望去,不明白十三菲为何这么说。
但是她说,马俊峰也看到了,是看到什么了?难道指的是那个小女孩?可是马俊峰两次说看到有个小女孩,自己却看不到,这让他奇怪之至。
黄少虽然也觉得不对劲了,但是却不放在心上,摸出身上的那个玉佩,递给萧菲菲:“这玉可以避邪,你带着!”
这玉佩是跟黄少随身的东西,价值连城,就连李哥也估不出这个玉佩的价值,再说了,这还关系到黄少的身世,自己怎么能拿呢。萧菲菲想推却,但是看到黄少一脸坚持,她不得不接了下来,低声说道:“谢谢!”说完,偷偷的看了黄少一眼。
原来这个大傻也不笨,大小姐这么乱点鸳鸯谱,也算点对了,以大傻的身手和能力,完全配得上大小姐。想到此,自己怎么感觉心里酸酸的,应该是为大小姐高兴才对,可是,怎么想也想不通,自己为何这么难受。
再往前走,地下水道变得越来越窄,童博士在前面喊道:“前面应该有露天的洞口!”
他们嗅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味,在这样深的地穴里,如果没有露天的洞口,空气是不会这么新鲜的。
黄少看时候差不多了,把火宵给弄醒。火宵醒了之后,原本的怒气已经没剩多少,倒是用怪异的眼神打量着黄少。
“打火机!”童博士叫了一声,一队员给他递了过去,他点燃了打火机之后,凝神看了一会,之后失望的说:“不是露天洞口!”
如果是露天洞口,那么一定有风吹进来,可是打火机的火苗一点也没有被吹动,这让他们感到奇怪。
这新鲜的空气怎么来的?
沿着地穴一直往里走,空气越来越清新,甚至还能问道一股植物的清香,走了大约十分钟,颜峰在前面叫了一声:“树藤!”
树藤有什么奇怪的,大家又不是没见过,特别是对于考古的这些老手。可是颜峰失声的惊叫,带有一种极为惊讶的语气,让众人觉得奇怪。
这一下提醒了大家,队员们打开了探照灯,在探照灯的照明下,他们感觉到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怪不得,颜峰这么惊讶,这是别有洞天。
这个地穴四周上下,都是很大很大的树藤,众多的树根盘旋在四周,沿着墙壁,壁顶等攀爬着,大腿粗的树根上面,还滴着水滴,有些还长出了树须。
岩壁上,除了这些树根之外,一层层的水珠也显得格外的迷人。这个地方和前面来的地方,完全是两个世界。
“好漂亮!”
不知道是谁先赞了一句,众人也开始欣赏起美景,照相机的闪光灯在不断的闪动着。
这个地方的温差和刚刚进来的温差,相差了5度左右,再加上岩壁上,树藤上那些水珠发出的水气,树藤里透出的植物味,让人感到有点凉爽。
马俊峰却不这么认为,这种凉爽,让他全身颤抖,黄少轻松问道:“小弟,你怎么了?”
“阴森森的,我怕!”
黄少听闻,心里一动,确实,这地方虽然凉爽了,但是这样的感觉似乎怪怪的,跟马俊峰说的“阴森森”非常像。
但是黄少却不敢表露出自己的疑惑,鼓励马俊峰:“你可是跟我学过功夫的,还说要保护妹妹,这点小事你就怕了?”
“我不怕!我能保护我妹妹!”马俊峰被黄少这么一激,大声的叫了出来,放开黄少的衣袖,嘟着嘴走在前面。
十三菲低声笑道:“你还挺有办法!”
黄少嘿嘿的傻笑了几下,让十三菲娇嗔道:“看你那傻样!”
欣赏了一番,继续往前,再往前,这些树根渐渐的变少了,而在前面的颜峰,靠着电筒的光亮,看到了一些奇异的花草。
起先众人还不奇怪,在地底开花的植物很多,所以他们并不在意,但是越往里面,这种花就越多,渐渐的铺满了岩壁,地上和顶部。
“老师,你怎么不走了?”
童博士摆了摆手,叫助手那来放大镜,还要庞爷他们把探照灯给点亮。
火宵见状,也拿出自己的放大镜凑了上去。两人看了好一会,连连叫奇,急忙叫庞爷取样做标本,保存好了回去研究。
死去的小丘跟随这个考古队有一年的时间,几乎是日日相对,又是庞爷的侄子,还有三个奉命来保护考古队员安全的士兵也陆续惨死于怪异的毒蛇黑嘟之手,一共四条人命,还有前面几次死去的六个人,至今为止,在童博士眼皮低下,十条人命就这么没了,童博士还很理智,很镇定,毕竟这些都是见惯了的,毕竟考古这一行,危险性太大。
但是在一朵花的面前,这个童博士却变得十分激动,他颤抖着握紧放大镜,和火宵相视了一眼,嘴里喃喃的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怎么会有这种花。”正在坚信的摇了摇头,可是没几下,他自己又把自己的信念给打破,眼里充满了疑惑:“真的是这样的吗,真的吗?”
火宵的表情跟童博士的一样,两个人怪异的相互瞪眼,最后童博士一出手,给火宵一巴掌,“啪”的一声脆响,火宵左脸一下印出了五个手指印。
众人愕然,火宵做错了什么事,让童博士出手这么重。
十三菲眼睛紧紧的盯着童博士,她虽然也愕然,不明白为何童博士这么做,但是她却肯定的是,不是火宵那边的问题,因为童博士脸上,甚至眼神里,看不出任何气愤,愤怒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带有试探,疑惑和不敢相信的神色。
萧菲菲能做霍家大小姐的左右臂膀,支撑起霍家半边天,并道上的人称为十三菲,并非是靠相貌而做的,很多都在于她的细心,众人都以为是童博士打火宵一巴掌是因为生气,可是,后面火宵做出的措举,应验了十三菲的判断。
火宵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之后,也伸出手掌,还给童博士。这一巴掌,虽然不重,但也不轻,最起码,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到那一声美妙又动听的清脆声。
“你疼不疼?”
“疼!”火宵喊道:“你疼不疼?”
“我也疼!”
两人瞪大了眼睛,都顾不上揉着脸颊上又辣又疼的地方,看着对方,不敢相信的说道:“这么说是真的了?”
“应该是真的!”
“不是在做梦?”
“不是!一定不是在做梦!”
两人之间的对话让在一旁的人是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黄少蹲下来,仔细看了一下这些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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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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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真的觉得我这个故事不错看的。。。可不可以回帖呢??不要只看而已。。。给点鼓励。。。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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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7: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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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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