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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狼

轎車爆镜,孩子書包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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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09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ehe.....我的LAPTOP是用BARBIE DOOL的书包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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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09 1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鲁乃义务消防员 于 31-5-2009 11:01 PM 发表
hehe.....我的LAPTOP是用BARBIE DOOL的书包放的!


哈哈
掩人耳目
现在的社会。。最好任何包包都不要放在车里显眼的地方
不管是什么名牌的,冒牌的,没有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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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布杜媽航 于 31-5-2009 10:48 PM 发表


罪案是不分肤色的。

有馬來人搶劫,也有華人搶劫。

防範罪案,人人有責,我們最起碼要從自己的週遭環境做起,減少任何可以讓罪犯有機會造案的機會。


只是...他们要犯案 我们遭殃也可能说是天注定的
马来人通常都是像以上的案件...
至于华人...每次看到都是抢银行 抢金店的...
看槟城区的就知道了

为钱不顾一切....人生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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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3: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咯!
社会变了!
其实LAPTOP还是手在车尾箱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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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笨鸡蛋 于 1-6-2009 12:53 AM 发表


只是...他们要犯案 我们遭殃也可能说是天注定的
马来人通常都是像以上的案件...
至于华人...每次看到都是抢银行 抢金店的...
看槟城区的就知道了

为钱不顾一切....人生的结局


华人较聪明,抢银行可以花一年。
马X人抢包包嘛天天要出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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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鲁乃义务消防员 于 1-6-2009 03:06 AM 发表
对咯!
社会变了!
其实LAPTOP还是手在车尾箱比较安全!


现在有探测器哦,收车尾箱一样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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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alesihing 的帖子

对啊,如果有手提电脑的话,最好还是扛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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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LZ的心情....也谢谢通知,
有这样保安管理层,以后都可以不用去了,
也可以不用介绍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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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09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抱歉,我之前的标题得罪了不少sp的网友。
向各位大大致万二分的歉意!!sorry!!
也谢谢版主帮我修改了标题。thank you.


[ 本帖最后由 网狼 于 1-6-2009 12:3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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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以后看到这些打枪的把他们打死了丢在路边就能了!
不用去报警,警察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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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1-6-2009 11:00 AM 发表
可以理解LZ的心情....也谢谢通知,
有这样保安管理层,以后都可以不用去了,
也可以不用介绍人去了!

我去都没去过!!
上次去cinta sayang游泳看到一家庭穿长裤下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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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lesihing 于 1-6-2009 09:39 AM 发表


华人较聪明,抢银行可以花一年。
马X人抢包包嘛天天要出来抢。。。


你这句话好像在讲-〉为什么要马来人天天打抢? 为什么不学华人一次抢银行? 一年不用找吃。
有误导的成分。

我的意见:
抢劫犯不分种族, 我才管他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还是谁, 抢10元, 100元还是整间银行, 他还是抢劫犯, 还是社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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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in1986 于 1-6-2009 12:38 PM 发表

我去都没去过!!
上次去cinta sayang游泳看到一家庭穿长裤下泳池!!!


长裤而已,在cinta sayang里面我还看过包头巾的马来妇女在游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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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大年的警察局都被人揸了,哪里还有能力保护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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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都不觉得那些警察在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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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itlizt 于 1-6-2009 12:42 PM 发表


你这句话好像在讲-〉为什么要马来人天天打抢? 为什么不学华人一次抢银行? 一年不用找吃。
有误导的成分。

我的意见:
抢劫犯不分种族, 我才管他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还是谁, 抢10元, 100元还是整间银行, ...


打枪银行最少要有枪,汽车,面具啊,成本比较重。
爆车镜只需铁锤,motor就可以啦。
我并不鼓励去打抢,只是看不起那些小贼只会抢小市民,有种去抢银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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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in1986 于 1-6-2009 12:34 PM 发表
所以,以后看到这些打枪的把他们打死了丢在路边就能了!
不用去报警,警察是多余的!!


报案后的好处;
警察的报告:罪案+1宗


报案的坏处;
浪费时间。
浪费R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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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alesihing 的帖子

原来是这样的哦,那就不要多管闲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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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鲁乃义务消防员 于 1-6-2009 03:06 AM 发表
对咯!
社会变了!
其实LAPTOP还是手在车尾箱比较安全!

放在车上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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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3: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有时候没有办法啦!
办事要用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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