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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警察... Malaysia Bo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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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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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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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lina86 于 24-2-2009 09:52 PM 发表 
楼主,你好象是你自己先开口贿赂警察的哦!
如果你自己真的没有犯错,为什么要给他钱?
如果真的没有犯错,叫他开罚单,去法庭自己辩护,
不要贿赂了警察才来这里每个州论坛到处开帖,
看不起那些助 ...
你太天真了...
我问过很多人为什么要给警察吃钱...(就算没有错的)
很多给我的答案就是可以省很多麻烦...
是! 没有错可以理直气壮,上警局咯,可是最起码浪费了你几个小时.
叫他开罚单,去法庭自己辩护???警察开了罚单就证明你有错...
个个上到庭都讲没有错,是警察眼花...不认罪
然后要推庭了,下次再审,招那警察做证人...bilibala....
要过几堂庭....
浪费了人力物力....费用以个人律师为准...
现在给RM9就可以省了以上那么多的麻烦....
呆到烂啦!!!!!!驾车去法庭来回都不止RM9咯.(除非你住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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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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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喝酒了之后并没有驾车,他把车停在路边,打算睡觉到天亮,是parking lot来的
后来有警察在前面set block,硬硬叫醒他,逼他把车驾去block的地方做酒精检查
而当时已经距离他喝酒的时间很久了,所以检查不到什么东西,但是依然可以嗅到他衣服有很大的酒精味道
那警察不甘心,就把他拉去警察局再检查,说刚才的仪器坏了?再检查也是相同的成绩
结果那警察依然不甘心,硬硬开saman说我朋友醉酒驾车,还逼他签了
结果我朋友去到法庭,把事情说了出来,法官依然判他罪名成立,驾驶执照吊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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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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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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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梦想之追求者 于 25-2-2009 10:16 AM 发表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喝酒了之后并没有驾车,他把车停在路边,打算睡觉到天亮,是parking lot来的
后来有警察在前面set block,硬硬叫醒他,逼他把车驾去block的地方做酒精检查
而当时已经距离他喝酒的时间很久了,所以检查 ...
這個 j簡直太過分了!!我不能忍受這樣。
那時的他, 應該搞大它,找反對黨,找馬華,再找記者,然後登頭條報紙。
我不相信,那樣還被他們亂亂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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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9 0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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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蝙蝠俠貓頭鷹 于 25-2-2009 09:13 PM 发表 
這個 j簡直太過分了!!我不能忍受這樣。
那時的他, 應該搞大它,找反對黨,找馬華,再找記者,然後登頭條報紙。
我不相信,那樣還被他們亂亂來
一百巴仙支持!!这种人渣!!:@ :@
有几大搞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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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9 08: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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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9 0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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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財擋災~
算咯~ 連RM9也要,他們也窮到可憐~
就當給了乞丐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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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9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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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乐。幽灵 于 26-2-2009 02:05 AM 发表 
一百巴仙支持!!这种人渣!!:@ :@
有几大搞几大!!:@
当时我还叫了另外一个朋友,官衔是DSP,比那个开saman的警察高出不知多少倍.一起去警察局帮忙
一去到,看到saman簿子写了,我的DSP朋友也说"没办法了,写了,去跟法官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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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9 10: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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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09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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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9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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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4: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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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巴比“!大家和我一起念咯!
[ 本帖最后由 杰义崎_邱国顺 于 5-3-2009 04:4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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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6: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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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杰义崎_邱国顺 于 5-3-2009 04:44 PM 发表 
马来西亚 “巴比“!大家和我一起念咯!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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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7: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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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们警察还真是污辱警察这个称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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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7: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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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蝙蝠俠貓頭鷹 于 25-2-2009 09:13 PM 发表 
這個 j簡直太過分了!!我不能忍受這樣。
那時的他, 應該搞大它,找反對黨,找馬華,再找記者,然後登頭條報紙。
我不相信,那樣還被他們亂亂來
有用咩?现在连内案法令都像是专门拿来对付华人、印度人跟外族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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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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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飞雪连天射白鹿 于 5-3-2009 06:45 PM 发表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哈哈哈~
好~
我也再来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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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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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1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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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错就要坚持到底,然后向警察高官投诉到底!
我们不能纵容这些废物警员,还有不要随便给Rasuah,搞不好警员在收钱后反咬你一口,到时候不是被内政部叫去录口供那么简单,那时会去吃牢饭。
其实,我也有过很多次这样的经历(的确犯了交通规则-非法U转),不过我都直接要他开saman。但是最后他还是放我走。哇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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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8: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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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杰义崎_邱国顺 于 5-3-2009 08:02 PM 发表 
哈哈哈~
好~
我也再来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
我也再来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马来西亚 “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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