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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xChew

写给cari的一封信,希望大家能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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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7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schang 于 22-10-2007 01:46 PM 发表
网络形形色色
上达高官显要
中及士农工商
下至贩夫走卒
千杯知己难寻
清茗亦复如是
来往字里行间
日久品行自现
与其怒斥不平
不如静观其变
摄影人共勉之


厉害的6字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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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hewai,真得佩服你,上次在摄影教室被人嘲笑,现在还屹立不倒...
咦??那几位"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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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EH_oo_ICE

大丈夫能屈能伸,笑看人生不平,是值得看齐的态度。

未知是否听过:云淡风轻?

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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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6: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EH_oo_ICE 于 23-10-2007 02:31 AM 发表
chewai,真得佩服你,上次在摄影教室被人嘲笑,现在还屹立不倒...
咦??那几位"仙人"呢??


我留恋佳礼的是槟城论坛不是这边的摄影区
你没发觉到我很少作品在佳礼的吗
我的作品多放在香港论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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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6: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麗絲 于 23-10-2007 02:08 PM 发表
回复 TEH_oo_ICE

大丈夫能屈能伸,笑看人生不平,是值得看齐的态度。

未知是否听过:云淡风轻?

呵呵,呵呵呵~



我可是小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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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笑看风云......
个人的评论不同,所以风波连连,有时一张有意思的照片也被批得一文不值咯!!
对于纸上谈兵.....还是算了....
金玉良言?!看个人管用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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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7: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mentChan 于 23-10-2007 07:34 PM 发表
笑看风云......
个人的评论不同,所以风波连连,有时一张有意思的照片也被批得一文不值咯!!
对于纸上谈兵.....还是算了....
金玉良言?!看个人管用算啦!!


怎么这几天你们三剑侠都进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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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chewal83 的帖子

想恋你的猪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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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07 07: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多麗絲 的帖子

各位在这里因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件,所以觉得我好像在旧事从题,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到大家是人,难免有感情混在这世界里,
我不属于那一帮派,或站在哪一边,我听见太多的谣言,
打个比喻,希望你不会介意,其实很多人和我说过了,你是闹事者的好朋友,
你是属于他们那一斑,你当然会偏帮,
我也听过很多关于版主的谣言,比如处事的时候并没保持客观,
就连远在槟城的朋友们都有此说法,当然就连我都可能会因为感情,
都会有判断错误的时候,所以所做出的决定可能是不客观,不准确的,
可是在这里的都是人,有谁没有感情,难道您就真的不像他们说的和闹事者是好朋友吗?
我相信无风不起浪,可是没有人可以决定你可以或不可以和谁做好朋友,
就好像我也听过,闹事者其实只是想在网络上赢别人,所以口无遮拦,
其实他们私底下是好朋友,人非常不错,当我想听信这话时,
却突然又有人和我说那是因为说这话的人已经拥有DSLR,所以才会对他们好,
可是他们在KL相处时,因为没有DSLR时,根本就看不起他们,
可是这是重点吗?谁偏帮谁又有谁能够以不帮朋友的角度上,客观的处理呢?
惟有在制度上的调整,虽然说网络是自由的,不要没有人情味,不要政治化,
或不论谁偏帮谁都好,其实制度的出现就是因为人在以上这几点是无法控制的,
所以需要制度来控制人因为在情绪上的变化,而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而不会偏帮任何一方。
希望您能接受我的建议,
再来就是,我的却因为情绪上的问题,才会写上这一封信,
为什么我会说是情绪上写了这封信呢?
我在你一个帖里看见你述说了两位版主的不对之处,其实,如果你身为一位超级版主,
你应该很了解,你们版主之间不应该在论坛上或在外谈论对方的事情,
尤其在论坛上,当然在外你愿意对你好友说那是你的事情,不过你能确保他们不会乱传吗?
如果真的不会乱传的话,我这陌生人也就不会听见你们那么多的事了。
我在这里恳请您给与以上两位版主足够的尊重,不要在论坛上提及两位版主所做的事情,或你个人的看法。
以便他们在未来能够得到他们在自己的论坛上得到网友的尊重。
还有就是我得强调的一点,我不是旧事从题,我是为接下来的论坛而提出这封信,
所谓你们的恩恩怨怨我一概不理,我也不清楚,我只为我以一位网友的身份提出这封信。
再次所说的话,如果有得罪,至以万二分的歉意,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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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10: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谣言,造谣者之言
所谓谣言止于智者
但是相信谣言者却不计其数
造谣者更是惟恐天下不乱
我也听到很多谣言
要不要在这里公开?
但是想了一想,如果我公开的话
就变了造谣者、惟恐天下不乱者
呵呵......可笑啊......可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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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ewal83

喔喔,话是一句,是要说好话抑或坏话,那是选择。
同样的,是大丈夫还是小人,那也是看法上的选择。

如果我要把人家看作是坏人,要把话说成不好的话,那么第一个难受的人,是我。
我,何苦呢?

如此而已~



========== + + + ==========

回复 AmentChan

查阅你对上一次(即这次之前的最后一次)访问佳礼的日子,相距2个月之久。
嗯,欢迎回来。

其实把作品贴上来分享交流,原因何在?基本上,可以说是收取不同的观点、意见吧!(不否认部份人多偏炫耀)
人家可以随意批评,但是要怎么收纳这些言论,那是作者的选择。
你可以自行过滤对方是否言之有物,你可以细嚼慢咬人家的建议、看法。
最重要的是,今天人家说你不好,没关系,你就加油。加油到有一天人家赞赏你的作品时,你回头看过去,真正鼓励你成为大师的,就是那些苛刻的看官。你当然可以选择听好听的,因为到最后,你有没有长进,不在于别人怎么说,而在于你自己怎么看。

你看过田径项目里面的跨栏吗?

选手要冲向终点的过程当中,还要跨过一个个障碍物。
他们不只要快,而且还要准。
因为他们的目标就是成为第一个冲线的人。

真的。
你可以选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世界。
这个角度,叫做豁达。

========== + + + ==========

回复 RexChew

我想,timing是一个关键。
不是谁在认为谁翻开匣子倒出旧事,而是大家都处在一个晃动的情况下,心里有感慨。
我反复阅读你的文字,你也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思想冲激。

我把感想整理一下吧!

是的,大家都是人,有七情六欲,在看事、对事、做事的时候,都在这些情绪、感情中翩翩起伏。
听过谣言止于智者么?传谣的,也许没有目的,可能见风就是影,甚至受到迷惑。
当谣言在流传的时候,听在耳里的,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那就看当事者的判断。
很多人跟你说过,那就是了吗?
假如我真的是他们说的所谓闹事者的好朋友,我就是属于那一帮、肯定偏帮了么?
你认识这群人有多深?你是否认识我?你又是否知道自己如何衡量传到你耳里的消息?

你可以假设:因为A,所以就会B,那么自然就是到C了,既然如此,D还能跑得掉吗?
对不?

你同样可以这么想:A,未必是B,C也不一定是绝对,那么D甚至不一定存在。
对不?

前者,先入为主主控思想;后者,开宽心胸与思维,容许自己不被局限在模式当中。

请你明白,当你要认为我不客观的时候,你会很自然的从不客观的角度切入思考。
只有当你选择凭着你自己的眼、心和智慧来看待事情的时候,你才能从不同的方面去考量。
外在的声音,是嘈杂的;内里的混乱,是蒙蔽的。
只有当你让这些远离你的时候,亦即你可以抽身不受这些影响所左右的时候,你才能看见事情的真相。

版主的管理,自有他们的一套想法。基本上,我们是不干涉的。然而,当事情需要我们(超版)来处理的时候(比如同一个地方出现混乱的现象),我们都会依照论坛的整体重要性来衡量。版主跟超版之间的共识,建立于一个维持论坛的中立形象的认知上。换句话说,我们并不在于公开在论坛上直接谴责、训骂版主。版主是我们管理团队的一份子,所以我们的立场就是协调管理工作 - 这包括了寻求更好的方式来处理。当版主的方式不太有效而状况涉及人数不少的时候,我们就会投入去解决。平日,我在摄影论坛时跟一般会员无异。只有当出现尴尬的状况时,我才会出来劝解、调解。再说,如果一些人真的有人格问题,那是我们所能改变的吗?

说人是非者,便是是非人。
我不予你的观点定论是否客观,我也不愿对所有种种的是非置评。
我只想说:请凭你自己的智慧去看。

我是黑是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是否分得出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那,就足够了。

我由衷的感谢你所发出的帖子来达到互相理解的目的。
无需道歉,分享本是最真诚的交流。

[ 本帖最后由 多麗絲 于 23-10-2007 11:1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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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7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自己很久没有下棋了
但是就知道自己的棋艺不精,每次都被对手杀到灰头土脸
所以以前下棋的时候,朋友总会在我背后指点一二
有时候会很幸运的领先一两着、甚至很惊险地把对手扳下来
呵呵......那时候我就会在想
到底是我下棋,还是我朋友在下棋?
我读书的时候有一位象棋高手老师,而且还懂得玩盲棋
试过有一次的奇异经验
他在班上一对二下盲棋
我就成了他的手与眼
对手走一步我就告诉他是什么棋路
而他就在远处一面改作业、一面“炮二平五”“马八进七”地给于指示
结果如何我倒不是很记得了,不过心里面是蛮佩服那位老师的。
忽然间想拍一些下棋的照片
各位是否可以告知槟城哪里有人时常在玩车马炮?
好让我拍一些照片贴上来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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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0-2007 0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强调那一点就是,我不理你们的所有是非,
我只关心cari的未来发展,避免破坏者或偏帮问题,
所以希望能够以制度来控制着以上的混乱,
我不知道谁是客观谁是主观,我不会相信谣言,
因为相信谣言也就让造谣者得逞,
你认为我会相信谁?我不需要相信谁,
我只关心刚想学习摄影的人,不被闹事者破坏信心,
不让闹事者在没有制度等情形下为所欲为,
我不是什么事情都说制度的,
只是现阶段以这种情形来说,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就让制度来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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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7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masakile 于 22-10-2007 09:41 AM 发表
不知道这里有多少人在工作上有管人的经验。
在此分享一些个人在工作上的经验。
蛤蟆的工作是个渺小的头目,
手下带了几个小弟弟小妹妹,
头上还有几个上司。

蛤蟆所属的公司如果在表现达到要求会有一些花 ...

hamasakile,你在这里分享你的管理经验,你应该是对自己的工作成就感到很自豪吧
不过,这管理不当一番话似乎也把dannykok也说了进去。
dannykok曾经拥有并管理过几公司和工厂,员工人数更多达数百人。
在他面前谈人事管理,简直是在班门弄斧。

要知道处理现在这个问题,可不是在算花红,根本不能一年一年算。
现在是涉及员工的纪律和品格问题,需要看员工从一开始加入公司到现在是否曾经有过不良记录。
比如说,有员工在去年,因为盗用(或破坏)公司资产被发现,公司为了给员工一个机会,所以只是给了警告,没有开除。
今年该员工又被发现再次盗用(或破坏)公司资产,能够说去年的事情是去年的事,今年不算吗?
用纪律问题以一年一年算的理由来维护那些在论坛上滋事的会员是非常牵强的做法。

如果说用你这一套方式来处理问题,请问要一年一年算,半年半年算,还是一个月一个月来算才合理?
现在采取这次行动,是因为1016事件。
他们在10月15日发出号召,在10月16日许多他们的管理层和人员来《商业摄影》论坛讨教,恶意批评作品和挑衅其他网友。
这是刚刚发生的事,可不是几个月前的事,请不要混淆所有网友们的视线。

还有,你要的最完整客观的证据,都在版主办公室内。
我和dannykok在采取行动前,早就已经把他们的问题带到版主办公室讨论,和征询上层指示。
你没有仔细在里面看我们开的帖子,却在论坛外面说我们没有证据,又说我们的证据是断章取义。
那么那些说我因私人恩怨所以对付他们的指责可有任何凭据?
单以片面之词就冠我这个莫须有的罪名,才是真正的断章取义。

请记得版主守则之一,不要在论坛上指责其他版主,认为其他版主处事不当应该在版主办公室内讨论。
如果你对这次我和dannykok的行动不了解,你可以短消息问我们,或到版主办公室内讨论。
为什么你偏偏选择违反版主守则,在论坛上指责我们,为那些滋事的会员说话?还给于牵强的理由?

[ 本帖最后由 Howen 于 25-10-2007 05:5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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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7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到很多"嗶嗶"声,应该是很痛....

有人stim,有人stun,
有人好心来管事,
不关己事不好理,
理得好,人叫好,
理不好...............你知不知道你很鸡婆??

对不起,不是在骂人,只是一时兴起写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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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7 1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Howen 的帖子

Howen,你是说你引用 6、7月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旧话重提,
而是补助之前说的 - 给了机会,容忍,甚至让步,
但现在同一班人还重犯旧错,所以不得不公事公办以维持摄影论坛秩序?
虽然双方以握手言和,但历史事实可当前车之鉴?

就好像法官律师审案都能引用以前类似的档案来当参考和补助?


哦。。。
原来。。。
原来。。。。


ps: TEH,不够工整,也不够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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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7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江夏 于 26-10-2007 12:25 AM 发表
Howen,你是说你引用 6、7月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旧话重提,
而是补助之前说的 - 给了机会,容忍,甚至让步,
但现在同一班人还重犯旧错,所以不得不公事公办以维持摄影论坛秩序?
虽然双方以握手言和,但历史事实可当前车之鉴?

如果双方可以握手言和,当然是最好。
我也曾经给过他们一次机会,要求他们必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可是他们没有做到这一点,还重犯旧错。


他们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对是错,就让这里所有的网友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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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7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江夏 的帖子

很久没写了,得空再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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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7 0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各方网友,无论你们是来自何处,请你们来到这个论坛,请遵守这里板规,克制自己的言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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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7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指责”来得正是“时候”。

注:同贴重发两次,不知道可否被称为灌水......还是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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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影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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